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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有关要求,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模式,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专项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组长:丁雄军(省政府副秘书长)副组长:张平(省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晏婉萍(省财政厅副厅长)龚雁(省政府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