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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是一所砖墙的房子,正面朝着街道,或者不如说在大路边上。门后面挂了一件小翻领的披风,一副马笼头,一顶黑皮帽,在门角落里,还有一副皮绑腿扔在地上,上面沾的泥都已经干了。右边是厅子,也就是餐厅兼起居室。鹅黄色的糊墙纸,高处发白的花叶饰边都卷起来了,因为纸下面垫的帆布没有铺平,整张墙纸都是颤巍巍的;绣了红边的白布帘子,交错地挂在窗子上;在壁炉上方狭窄的框架里,放了一座光闪闪的钟,钟上有希腊名医的头像,两边是两个包银的蜡烛台,上面扣着椭圆形的罩子。过道左边是夏尔的诊室,是一个六步来宽的小房间,里头有一张桌子,三把椅子,一张看病用的扶手椅。一部原封未动、六十冊的《医学辞典》,几乎摆满了一个六层的松木书架,书的毛边虽然还没有裁开,但经过一次一次的转手买卖,书脊的装订却早已磨损了。看病的时候,闻得到隔壁熬黄油的香味;人在厨房里,同样听得见病人在诊室咳嗽,或者是讲病历的声音。再往里走,正对着院子和马棚,是一间年久失修的大灶屋,现在当柴房、库房、储藏室用,里面搁满了废铁、空桶、不能再用的农具,还有很多积满了灰尘、摸不清派什么用场的东西。
花园不宽,呈长方形,两边有两道土墙,靠墙种了绿荫成行的杏树,走到尽头有一道荆棘篱笆,外面就是田野了。花园当中有一个青石板的日晷,座子是砖砌的;有四个对称的花坛,上面种了稀疏的野蔷薇,围着一方比野花更重要、更有用的菜地。紧靠花园里头,在一棵雪松底下,有一座神甫诵经的石膏像。
艾玛上楼来看房子。第一间没有家具;第二间是新夫妇的寝室,靠里有一张桃花心木床,挂着红色床幔。五斗柜上,放着一个蚌壳盒子,作为装饰;靠窗的书桌上.有一个长颈大肚玻璃瓶,里面插了一束桔子花,还用白色缎带扎着。这是新娘子的花束,前一个新娘子的!艾玛看了一眼,夏尔这才发现,赶快把花拿走,放到阁楼上去,而艾玛坐在一把扶手椅里,带来的东西放在身边,却想到装在纸盒里的结婚礼花,一面出神,一面寻思:万一不幸她要是死了,花又会怎样处理呢?
开头几天,她考虑如何重新布置房屋。她把烛台上的罩子拿掉,糊上了新墙纸,楼梯也油漆一新,还有花园里的日晷周围,放上了几条长凳;她甚至盘算怎样动手修一个喷水池,还可以养鱼。
她丈夫到底知道了她喜欢坐马车出去闲逛,就买了一辆便宜的旧货,装上两盏新灯,挡泥板蒙上了有凸纹的皮子,看起来简直像英国式的轻便马车了。于是他很快活,在世上无忧无虑。两个人单独地用餐,傍晚沿着大路散步,她的手分开头发的姿态,她的草帽挂在窗子插销上的形象,还有数不清的琐事,夏尔本来没有想到其中有什么乐趣,现在却使他不断地感到幸福。早晨,他们并头共枕,睡在床上,他瞧着阳光和帽带的阴影投射在金发美人脸上的汗毛间。从近处看来,她的眼睛显得更大,特别是在她一连几次睁开眼皮,欲醒未醒的时候;眼珠在阴影中是黑色的,在阳光下却变成了深蓝,仿佛具有一层层深浅不同的颜色,越靠里头越浓,越接近表面的珐琅质就越淡。他自己的眼睛也融入了她眼晴的深处,他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半身小像,头上围着头巾,衬衫的领口半开。他起床了,她也来到窗前,看着他离开家;她的胳膊肘靠着两盆天竹葵之间的窗台,一件宽大的晨衣松松披在身上。夏尔踏着街头的墙角石,把马刺扣紧;她在楼上继续对他说话,嘴里咬下一片花瓣或是绿叶,向他吹去,这片花瓣像鸟一样飞飞停停,在空中画下了半圆的弧线,眼看就要落地,却给老白马乱蓬蓬的鬃毛缠住了,这匹母马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夏尔上了马,送了她一个飞吻;她摆摆手,把窗子关上,他走了。
于是,不管是在尘土飞扬、不见尽头的长带似的大路上,或是在枝桠交错、浓荫蔽天的坑坑洼洼的大道上,或是在小麦长得膝盖那么高的羊肠小道上,他肩上感到太阳的温暖,鼻孔吸着清晨的空气,心里装满了昨夜的欢乐,精神平静,肉体满足,不断咀嚼他的幸福,就像餐后还在回味没有完全消化的块菰一样。
在这以前,他半辈子哪里有过好日子?在学堂里,他孤单地关在四堵高墙之内,班上的同学都比他钱多力气大,他们笑他乡下人的口音,说他的衣服土里土气,而他们的母亲来看他们的时候,手笼里还带着糕点呢!这样的学堂生活好过吗?后来,他学医了,他的钱包从来没有装满过。可是现在,他心爱的这个美人,一辈子都是他的了。对他说来,宇宙的范围并不比她的丝绸衬裙大;他怪自己:爱她哪能有个够?怎能不回去再看看她?于是他赶快回家,跑上楼梯,心跳得厉害。艾玛正在房里梳妆;他不声不响溜到她后面,她吓得叫了起来,他按耐不住.不停地抚摸她的压发梳,她的指环,她的头巾,而她只好半推半就,又是微笑,又是厌烦,就像对付一个纠缠不休的孩子一样。
结婚以前,她以为自己懂得爱情;但现在却没有得到爱情应该带来的幸福,于是她想,是不是自已搞错了?艾玛竭力想要知道:幸福、热情、陶醉,这些在书本中显得如此美丽的字眼,在生活中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她读过《保尔和维吉妮》,梦见过小小的竹房子,黑黑的多曼戈,“忠心的”小狗,尤其是一个好心的、情意脉脉的小哥哥,为了给你摘红果子,可以爬上比钟楼还高的大树,为了给你找到鸟窝,可以光着脚在沙滩上跑。
等到她十三岁,她的父亲亲自带她进城,送她上修道院去受教育。他们住在圣·洁韦区一家小客店,吃晚餐的时候,他们发现盘子上画着拉·华丽叶小姐修道的故事。解释图画的文字都是宣扬宗教,赞美心地善良,歌颂宫廷荣华富贵的,可是给刀叉刮得东一道痕,西一道印,看不清楚了。
她起初在修道院并不觉得烦闷,反倒喜欢和修女们待在一起,她们要她高兴,就带她去餐厅,走过长廊,去看小礼拜堂。休息的时候,她也不太爱玩,但对教理问答课很熟悉,只要出了难答的问题,她总是抢着回答助理神甫。
她的生活没有离开过教室的温暖气氛,没有离开过这些脸色苍白的修女,她们胸前挂着的一串念珠和一个铜十字架,加上圣坛发出的芳香,圣水吐出的清芬,蜡烛射出的光辉,都有一种令人消沉的神秘力量,使她不知不觉地沉醉了。但是她并不听弥撒,只是出神地看着圣书上的蓝边插图,她喜欢图中得了病的羔羊,利箭穿过的圣心,走向十字架时倒下的耶稣。她要禁欲苦修,就试着一整天不吃饭。她还挖空心思,要许一个愿。 在忏悔时,她凭空捏造一些微不足道的罪名,为了可以在阴暗的角落里多待一点时间,可以双手合十地跪着,脸贴着小栅栏,聽教士的低声细语。布道时往往把信教比做结婚,提到未婚夫、丈夫、天上的情人和永久的婚姻,这使她在灵魂深处感到意外的甜蜜。
晚祷之前,她们在自习室读宗教书。整个星期,不是读点圣史摘要,就是读修道院长的《讲演录》,只有星期天,才选读几段《基督教真谛》调剂调剂。她头几回多么爱听这些反映天长地久、此恨绵绵的浪漫主义的悲叹哀鸣啊!假如她的童年是在闹市的小店铺里度过的,那么,她也许会心旷神怡地让大自然的抒情声音侵入她的灵魂,因为一般说来,城里人是只有通过书本,才对大自然有所了解的。但她太了解乡下了,她听过羊叫,会挤牛奶,也会把犁擦得雪亮。过惯了平静的日子,她反倒喜欢多事之秋。她爱大海,只是为了海上的汹涌波涛;她爱草地,只是因为青草点缀了断壁残垣。她要求事物投她所好;凡是不能立刻满足她心灵需要的,她都认为没有用处;她多愁善感,而不倾心艺术,她寻求的是主观的情,而不是客观的景。
修道院里有一个老姑娘,每个月来做一星期针线活。她是一个贵族世家的后代,在大革命期间家破人亡,所以得到大主教的庇护,特准在餐厅里和修女们同桌用膳,餐后还同她们闲谈一会儿,再做针线活。寄宿生往往溜出教室来看她。她会唱前一个世纪的情歌,有时一面飞针走线,一面就低声唱起来。她讲故事,讲新闻,替你上街买东西,私下里把围裙口袋里藏着的小说借给大姑娘看,她自己也是女红一歇手,就一口气读上长长的一章。书里讲的总是恋爱的故事,多情的男女,逼得走投无路、在孤零零的亭子里晕倒的贵妇人,每到一个驿站都要遭到毒害的马车夫,每一页都疲于奔命的马匹,阴暗的树林,内心的骚动,发不完的誓言,剪不断的呜咽,流不尽的泪,亲不完的吻,月下的小船,林中的夜莺,情郎勇敢得像师子,温柔得像羔羊,人品好得不能再好,衣着总是无瑕可击,哭起来却又热泪盈眶。半年以来,十五岁的艾玛就这样双手沾满了旧书店的灰尘。后来她读司各特,爱上了古代的风物,梦中也看到苏格兰乡村的衣柜,卫士的厅堂,走江湖的诗人。她多么希望像腰身细长的女庄主一样,住在一座古老的城堡里,整天在三叶形的屋顶下,胳膊肘支在石桌上,双手托住下巴,引颈企望着一个头盔上有白羽毛的骑士,胯下一匹黑马,从遥远的田野奔驰而来。那时,她内心崇拜的是殉难的玛丽女王;狂热地敬仰的是出名的或不幸的妇女。在她看来,以身殉教的女杰贞德、同老师私奔的艾洛伊丝、查理七世的情妇阿涅丝·索蕾、美丽的费隆夫人、女诗人克莱芒丝·伊索尔,像是灿烂的彗星划破了历史的漫漫长夜,而在栎树下审案的路易九世、宁死不屈的勇士巴亚、毒死索蕾的路易十一、圣·巴特勒米之夜对新教徒的大屠杀,头戴白缨冲锋陷阵的亨利四世,还有艾玛难忘的,晚餐盘子上的彩画所颂扬的路易十四,虽然也在黑暗的天空中发出闪烁的光辉,但和那些受到宗教迫害的妇女,似乎没有什么关系。
上音乐课的时候,她歌唱的不过是金翅膀的小天使、圣母玛利亚、威尼斯的环礁湖、湖上的船夫。这些平淡无奇的作品,风格庸俗,音调轻浮,却使她隐隐约约地看到了感情世界富有魅力的幻景,她有几个同学,在节日里收到了图文并茂的画册,还带到修道院来。这非藏起来不可,但是并不容易;她们只好在寝室里偷偷阅读,艾玛小心地翻开美丽的缎面精装本,心醉神迷地凝视着陌生作者的署名,作品下面的名字,多半不是伯爵,就是子爵啊。她紧张得有点颤抖,吹一口气来掀起图画上的透明纸,薄纸卷起了一半,又轻轻落下。图画中的阳台栏杆后面,有一个穿短外套的青年男子,怀里抱着一个白衣少女,女郎的腰带上还挂着一个钱包;也有不具名的英国贵妇人的画像,她们的金黄卷发上戴着圆草帽,睁开了明亮的大眼睛望着你。还看得见一些贵妇人歪靠在马车上,在公园中溜达,驾着马跑的是两个穿着白裤子的小马夫,马前还有一条猎狗在欢腾奔跃。还有的贵妇人坐在沙发上出神地望着月亮,旁边有一封拆开了的信,半开的窗子上挂着有褶裥的黑色窗帘。有些天真的贵妇人,脸上挂着一滴眼泪,正在喂哥特式鸟笼里的斑鸠,或者是微笑地歪着头,甩着翘头鞋似的尖尖手指,掐下一朵雏菊的花瓣。画面上还出现了吸烟杆的苏丹王,在半圆形的拱顶下,沉醉在印度舞女的怀抱里;还有异教徒,土耳其的马刀,希腊的软帽,特别是酒神故乡的朦胧景色,这里既有热带的棕榈,又有寒带的冷杉,右边是几只老虎,左边又是一只狮子,远处是清真寺的尖塔,近处却是古罗马的废墟,还有几只蹲着的骆驼—这些东拼西凑的图片周围都有一个画框,画的都是一片纯净的处女林,还有一大道阳光直射波光荡漾的水面,在铁灰的背景上有几道稀疏的白痕,那是几只戏水的天鹅。
墙上挂着的煤油灯照在艾玛头上,灯罩把光聚在她观看的一幅幅图画上面,寝室里静悄悄的,偶尔有一辆晚归的马车还在街上走动的响声才会打破这片沉寂。
她的母亲死了,头几天她哭得十分伤心。她用死者的头发织成了一幅悼念的图画,写了一封信去贝尔托,信中充满了对人生的忧思哀怨,要求自己死后也葬在母亲的坟墓里。她的老父亲以为她病了,跑来看她。艾玛暗中得意,觉得自己居然一下就感到了人生的灰暗,而平凡的心灵却一辈子也难得进入这种理想的境界。于是她让自己随着拉马丁柔肠百转的诗句,顺流而下,听着湖上的竖琴,天鹅临终的绝唱,树叶落地的飘飘声,纯洁的贞女飘飘升天和永恒的天父在圣谷谆谆布道的声音。她感到腻味了,但又不肯承认,先是哀伤成了习惯,后是为了面子,就一直哀伤下去,但是到了最后,说也奇怪,她居然觉得自己恢复平静了,心里没有忧伤,就像额头没有皱纹一样。
修女们本来认为卢奥小姐得天独厚,感应神的召唤特灵,现在发现她似乎误入歧途,辜负了她们的一片好心,觉得非常失望。她们对她的确尽心尽力,无微不至,要她参加日课,退省静修,九日仪式。传道说教,要她崇敬先圣先烈,劝她克制肉欲,拯救灵魂,不料她像拉紧缰绳的马一样,你一松手,马嚼子就滑出嘴来了。在她奔放的热情中,却有讲究实际的精神,她爱教堂是为了教堂的鲜花,爱音乐是为了浪漫的歌词,爱文学是为了文学热情的刺激,这种精神和宗教信仰的神秘性是格格不入的,正如她的性格对修道院的清规戒律越来越反感一样。因此,她父亲来接她出院的时候,大家并没有依依惜别之情。院长甚至发现,她越到后期,越不把修道院放在眼里。 艾玛回到家中,开始还喜欢对仆人发号施令,不久就觉得乡下没有趣味,反倒留恋起修道院来了。夏尔第一次来贝尔托的时候,她正自以为看破了一切,没有什么值得学习的,对什么也不感兴趣。
但是她急于改变现状,也许是这个男人的出现带来了刺激,这就足以使她相信,她到底得到了那种可望而不可及的爱情,而在这以前,爱情仿佛是一只玫瑰色的大鸟,只在充满诗意的万里长空的灿烂光辉中飞翔—可是现在,她也不能想象,这样平静的生活,就是她从前朝思暮想的幸福。
她有时想,她一生最美好的日子,莫过于所谓的蜜月了。要尝尝甜蜜的滋味,自然应该到那些远近闻名的地方,去消磨新婚后无比美妙、无所事事的时光。人坐在马车里,在蓝绸子的车篷下,爬着陡峭的山路,车走得并不比人快,听着马车夫的歌声在山中回荡,和山羊的铃声,瀑布的喧嚣,组成了一首交响曲。太阳下山的时候,人在海滨呼吸着柠檬树的香味;等到天黑了,两个人又手挽着手,十指交叉,站在别墅的平台上,望着天上的星星,谈着将来的打算。在她看来,似乎地球上只有某些地方才会产生幸福,就像只有在特定的土壤上才能生长的树木一样,换了地方,就不会开花结果了。她多么盼望在瑞士山间别墅的阳台上凭栏远眺,或者把自己的忧郁关在苏格兰的村庄里!她多么盼望丈夫身穿青绒燕尾服,脚踏软皮长统靴,头戴尖顶帽,手戴長筒手套呵!为什么不行呢?
难道她不想找一个人谈谈这些心里话?不过,她自己也抓不准的苦恼,怎么对人说得清楚?这种苦恼像云一样变化莫测,像风一样使人晕头转向,她觉得无法表达。再说,她既没有机会,也没有胆量。
然而,假如夏尔是一个有心人,假如他会察言观色,假如他的眼睛能够接触到她的思想,哪怕只有一次,那她觉得,千言万语就会立刻源源不断地从她心头涌出来,好像用手一摇墙边的果树,熟透了的果子就会纷纷落下一样。可是,他们生活上越接近,心理上的距离反倒越来越远了。
夏尔谈起话来,像一条人行道一样平淡无奇,他的想法,也和穿着普通衣服的过路人一样,引不起别人的兴趣、笑声,更不会使人浮想联翩。据他自己说,住在卢昂的时候,他从来没想过上剧场去看看巴黎的名演员。他既不会游泳,也不会击剑,更不会开手枪。有一天,她读小说的时候,碰到一个骑马的术语,问他是什么意思,他竟说不出来。
一个男人难道不该和他恰恰相反,难道不该无所不知,多才多艺,领着你去品尝热情的力量,生活的三味,人世的奥秘吗?可是这位老兄,什么也不知道,更不能教你知道,甚至自己根本不想知道。他以为她快乐,不知道她怨恨的,正是这种雷打不动的稳定,心平气和的迟钝,她甚至于怪自己不该给他带来幸福。她有时候还画素描,这对夏尔说来,真是莫大的赏心乐事,他硬邦邦地站在那里,看她俯身向着画夹,眯着眼睛,斟酌自己的作品,或把面包心在大拇指上搓成小球,用来做橡皮。至于钢琴,她的手指弹得越快,就越叫他神往。她敲击指板,又稳又狠,从上到下打遍了键盘,一刻也不停,这架旧乐器的钢丝己经七扭八歪,一受到震动,如果窗子没有关上,会响得全村都可以听见;送公文的实习生,只要走过窗前,虽然是光着头,穿着便鞋,往往也会站住听她演奏,公文还拿在手里。
此外,艾玛很会料理家务。病人看病没有付出诊费,她会写封措词婉转的信去,却不流露讨账的痕迹。星期天有邻人在家里晚餐,她会独出心裁做一盘好菜,会在葡萄叶子上把意大利产的李子堆成金字塔,还会把小罐子里结冻的果酱原封不动地倒在碟子里。她甚至说要买几个漱口杯,好让客人漱口后再吃甜品。这样一来,包法利的身价就大大提高了。
有了一个这样的妻子,夏尔终于也觉得夫以妻贵。她有两幅小小的铅笔画,他却配上了大大的框子,用长长的绿绳子挂在厅堂的墙壁上,得意洋洋地指给人看。每次弥撒一完,就看见她站在门口,穿着一双绣花拖鞋。
他很晚才回家,不是十点,就是半夜。他要吃东西,而女仆早睡了,只有艾玛服侍他。他脱掉外衣,吃起夜餐来更方便。他讲他碰到过的人,去过的村子,开过的药方,一个也不漏掉;他吃完了洋葱牛肉,切掉奶酪上长的霉,啃下一个苹果,喝光瓶里的酒,然后上床一躺,就打起鼾来了。
长久以来,他习惯于戴棉布帽子睡觉,结果,包头的棉布在耳朵边上都扣不紧;一到早晨,头发乱得遮住了脸,夜里,枕头带子一松,鸭绒飞得满头都是,连头发看起来也变白了。他老是穿一双结实的长统靴,脚背上有两条厚厚的褶纹,斜斜地一直连接到脚踝,脚面上的皮子紧紧绷在脚上。看起来好像鞋帮子。他却说,在乡下,这就算不错了。
他的母亲称赞他会过日子,还像从前一样来探望他,尤其是她自己家里闹得有点天翻地覆的时候。不过婆婆对媳妇似乎早就抱有先入为主的成见,她觉得艾玛的出手太高,他们的家境摆不得这种派头:柴呀,糖呀,蜡烛呀,就像大户人家一样开销,光是厨房里烧的木炭,足够做二十五盘菜了:她把柜子里的衣服放得整整齐齐,教艾玛留神看肉店老板送来的肉。艾玛恭敬从命,婆婆更加不吝指教,两个人从早到晚,“娘呀”、“女呀”不离嘴,嘴唇却有一点震颤,口里说的是甜言蜜语,心里却气得连声音都有点发抖了。
杜比克寡妇活着的时候,婆婆觉得自己得到儿子的感情比他妻子还要多一点;可是现在,在她看来,夏尔似乎是有了老婆不要娘,简直是忘恩负义,而艾玛却是白白占了她的合法权利。她心里有苦说不出,只好冷眼旁观儿子的幸福,仿佛一个破了产的人,隔着玻璃窗,看别人在自己的老家大吃大喝一般。她回忆往事,向儿子诉说自己过去的辛苦、作出的牺牲,同时对比现在,艾玛对他粗心大意,他却把全部感情倾注在她一个人身上,这未免太不公平了。
夏尔不知如何回答是好。他尊敬他的母亲,但是更爱他的妻子,他觉得母亲说的话不会有错,但又发现妻子实在无可指责。母亲一走,他就鼓起勇气,畏畏缩缩地说了两句母亲说过的话。而且挑的是最不关痛痒的指摘,但艾玛一句话就把他顶了回去,并且打发他看病人去了。
同时,她根据自以为是的理论,要表现她是个多情种子。在月光下,在花园里,她对他吟诵她所记得的情诗,并且如怨如诉地唱起忧郁的柔板乐曲来;不过,吟唱之后,她发现自己的心情,同吟唱之前一样平静;夏尔看来也并不更加多情,而是无动于衷,一如既往。 因为她心灵的火石,打不出一点火花,加上她的理解超不过她的经验,她相信的只是她习以为常的事情,所以她推己及人,认为夏尔没有与众不同的热情。他表示的感情成了例行公事;他连吻她也有一定的时间。拥抱不过是一个习惯而已,就像吃了单调的晚餐之后,猜得到的那一道单调的点心一样。
有一个猎场看守人得了肺炎,给包法利医生治好了,就给夫人送来了一只意大利种的小猎狗;她带着小母狗散步,因为她有时也出去走走,有时也要孤独,以免眼睛老是看着这永远不变的花园,这尘土飞扬的大路。
她一直走到巴恩镇的山毛榉树林,走到墙角边上一个荒凉的亭子,再往前走就是田野。在这深沟乱草当中,芦苇长长的叶子会割破人的皮。
她开始向周围一望,看看和上次来时,有没有什么不同。她看到毛地黄和桂竹香还长在老地方,大石头周围长着一丛一丛的荨麻,三个窗子下面长满了大片的苔藓,窗板从来不开,腐烂的木屑沾满了窗子上生锈的铁栏杆。她的思想起初游移不定,随意乱转,就像她的小猎狗一样,在田野里兜圈子,跟着黄蝴蝶乱叫,追着猎物乱跑,或者咬麦地边上的野罂粟。后来,思想慢慢集中了,她坐在草地上,用阳伞的尖头一下又一下地拨开青草,翻来覆去地说:
“我的上帝!我为什么要结婚呀?”
她心里寻思,如果机会凑巧,她本来是否有办法碰上另外一个男人;于是她就竭力想象那些没有发生过的事情,那种和现在不同的生活,那个她无缘相识的丈夫。那个丈夫当然与众不同。他可能非常漂亮、聪明,高人一等、引人注目,就像她在修道院的老同学嫁的那些丈夫一样。她们现在干什么啦?住在城里,有热闹的街道,喧哗的剧场,灯火辉煌的舞会。她们过着喜笑颜开、心花怒放的生活。可是她呢,生活凄凉得有如天窗朝北的顶楼,而烦闷却是一只默默无言的蜘蛛,正在她内心各个黑暗的角落里结网。她想起了结业典礼发奖的日子,她走上讲台去领奖,去戴上她的小花冠。她的头发梳成辫子,身上穿着白袍,脚下蹬着开口的斜纹薄呢鞋,样子非常斯文;当她回到座位上来的时候,男宾们都欠身向她道贺;满院都是马车,有人在车门口向她告别,音乐教师走过她身边也和她打招呼,还挟着他的小提琴匣子。这一切都成了遥远的过去,多么遥远的过去!
她喊她的小猎狗嘉莉过来,把它夹在两个膝盖中间,用手指抚摸它细长的头,对它说:
“来,亲亲你的女主人,你哪里知道世上还有忧愁啊!”
然后,她看到这条细长的小狗慢悠悠地打呵欠,仿佛露出了忧郁的神气,于是又怪自己对它太严,将心比心,高声同它诉说起来,仿佛自己不该错怪了它,赶快安慰几句,将功补过似的。有时海上忽然刮起一阵狂风,一下就席卷了科州的高原,把清凉的咸味一直带到遥远的田地里。灯心草倒伏在地上,嘘嘘作响,山毛榉的叶子急促地颤抖,树梢也总是摇来摆去,不断地呼啸。艾玛把披巾紧紧裹住肩头,站了起来。
林荫道上,给树叶染绿了的光线,照亮了地面上的青苔;她一走过,青苔就发出轻微的咯吱声。夕阳西下,树枝间的天空变得通红,大同小异的树干,排成一条直线,仿佛金色的布景衬托着一行棕色的圆柱;她忽然觉得害怕,就叫唤着嘉莉,赶快走大路回到托特,精疲力竭地倒在扶手椅里,整个晚上没有说话。
但是,快到九月底的时候,她的生活中出了一件不寻常的事;安德威烈侯爵邀请她去沃比萨。
波旁王朝复辟时期,侯爵做过国务秘书,现在又想恢复政治生涯。很久以来,就在准备竞选众议员,冬天,他把大量木柴送人;在县议会,他总是慷慨陈词,要求为本地区多修道路。在夏天大热的日子里,他嘴上长了疮,夏尔用柳叶刀尖一挑,奇迹般地使他化脓消肿了。派去托特送手术费的管家,当天晚上回来,说起他在医生的小花园里,看见了上等樱桃。沃比萨的樱桃一直长得不好,侯爵先生就向包法利討了一些插条,他认为理应当面道谢,碰巧看见艾玛,发现她身材苗条,行起礼来不像乡下女人,觉得如果邀请这一对年轻夫妇到侯爵府来,既不会有失体统,也不会惹出是非。
一个星期三下午三点钟,包法利先生和夫人坐上他们的马车,动身到沃比萨去,车后面捆了一只大箱子,挡板前面放了一个帽盒。此外,夏尔两腿中间还夹着一个纸匣。
他们天黑时分才到,园里开始点起灯笼,给客人的马车照路。
(摘编自译林出版社《包法利夫人》一书,文字有删减)
居斯塔夫·福楼拜(1821-1880),法国著名作家。福楼拜的成就主要表现在对19世纪法国社会风俗人情进行真实细致描写记录的同时,超时代、超意识地对现代小说审美趋向进行探索。福楼拜的“客观的描写”不仅有巴尔扎克式的现实主义,又有自然主义文学的现实主义特点,尤其是他对艺术作品的形式——语言的推崇,已经包涵了某些后现代意识。19世纪自然主义的代表作家左拉认为,福楼拜是“自然主义之父”;而20世纪的法国“新小说”派又把他称为“鼻祖”。
花园不宽,呈长方形,两边有两道土墙,靠墙种了绿荫成行的杏树,走到尽头有一道荆棘篱笆,外面就是田野了。花园当中有一个青石板的日晷,座子是砖砌的;有四个对称的花坛,上面种了稀疏的野蔷薇,围着一方比野花更重要、更有用的菜地。紧靠花园里头,在一棵雪松底下,有一座神甫诵经的石膏像。
艾玛上楼来看房子。第一间没有家具;第二间是新夫妇的寝室,靠里有一张桃花心木床,挂着红色床幔。五斗柜上,放着一个蚌壳盒子,作为装饰;靠窗的书桌上.有一个长颈大肚玻璃瓶,里面插了一束桔子花,还用白色缎带扎着。这是新娘子的花束,前一个新娘子的!艾玛看了一眼,夏尔这才发现,赶快把花拿走,放到阁楼上去,而艾玛坐在一把扶手椅里,带来的东西放在身边,却想到装在纸盒里的结婚礼花,一面出神,一面寻思:万一不幸她要是死了,花又会怎样处理呢?
开头几天,她考虑如何重新布置房屋。她把烛台上的罩子拿掉,糊上了新墙纸,楼梯也油漆一新,还有花园里的日晷周围,放上了几条长凳;她甚至盘算怎样动手修一个喷水池,还可以养鱼。
她丈夫到底知道了她喜欢坐马车出去闲逛,就买了一辆便宜的旧货,装上两盏新灯,挡泥板蒙上了有凸纹的皮子,看起来简直像英国式的轻便马车了。于是他很快活,在世上无忧无虑。两个人单独地用餐,傍晚沿着大路散步,她的手分开头发的姿态,她的草帽挂在窗子插销上的形象,还有数不清的琐事,夏尔本来没有想到其中有什么乐趣,现在却使他不断地感到幸福。早晨,他们并头共枕,睡在床上,他瞧着阳光和帽带的阴影投射在金发美人脸上的汗毛间。从近处看来,她的眼睛显得更大,特别是在她一连几次睁开眼皮,欲醒未醒的时候;眼珠在阴影中是黑色的,在阳光下却变成了深蓝,仿佛具有一层层深浅不同的颜色,越靠里头越浓,越接近表面的珐琅质就越淡。他自己的眼睛也融入了她眼晴的深处,他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半身小像,头上围着头巾,衬衫的领口半开。他起床了,她也来到窗前,看着他离开家;她的胳膊肘靠着两盆天竹葵之间的窗台,一件宽大的晨衣松松披在身上。夏尔踏着街头的墙角石,把马刺扣紧;她在楼上继续对他说话,嘴里咬下一片花瓣或是绿叶,向他吹去,这片花瓣像鸟一样飞飞停停,在空中画下了半圆的弧线,眼看就要落地,却给老白马乱蓬蓬的鬃毛缠住了,这匹母马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夏尔上了马,送了她一个飞吻;她摆摆手,把窗子关上,他走了。
于是,不管是在尘土飞扬、不见尽头的长带似的大路上,或是在枝桠交错、浓荫蔽天的坑坑洼洼的大道上,或是在小麦长得膝盖那么高的羊肠小道上,他肩上感到太阳的温暖,鼻孔吸着清晨的空气,心里装满了昨夜的欢乐,精神平静,肉体满足,不断咀嚼他的幸福,就像餐后还在回味没有完全消化的块菰一样。
在这以前,他半辈子哪里有过好日子?在学堂里,他孤单地关在四堵高墙之内,班上的同学都比他钱多力气大,他们笑他乡下人的口音,说他的衣服土里土气,而他们的母亲来看他们的时候,手笼里还带着糕点呢!这样的学堂生活好过吗?后来,他学医了,他的钱包从来没有装满过。可是现在,他心爱的这个美人,一辈子都是他的了。对他说来,宇宙的范围并不比她的丝绸衬裙大;他怪自己:爱她哪能有个够?怎能不回去再看看她?于是他赶快回家,跑上楼梯,心跳得厉害。艾玛正在房里梳妆;他不声不响溜到她后面,她吓得叫了起来,他按耐不住.不停地抚摸她的压发梳,她的指环,她的头巾,而她只好半推半就,又是微笑,又是厌烦,就像对付一个纠缠不休的孩子一样。
结婚以前,她以为自己懂得爱情;但现在却没有得到爱情应该带来的幸福,于是她想,是不是自已搞错了?艾玛竭力想要知道:幸福、热情、陶醉,这些在书本中显得如此美丽的字眼,在生活中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她读过《保尔和维吉妮》,梦见过小小的竹房子,黑黑的多曼戈,“忠心的”小狗,尤其是一个好心的、情意脉脉的小哥哥,为了给你摘红果子,可以爬上比钟楼还高的大树,为了给你找到鸟窝,可以光着脚在沙滩上跑。
等到她十三岁,她的父亲亲自带她进城,送她上修道院去受教育。他们住在圣·洁韦区一家小客店,吃晚餐的时候,他们发现盘子上画着拉·华丽叶小姐修道的故事。解释图画的文字都是宣扬宗教,赞美心地善良,歌颂宫廷荣华富贵的,可是给刀叉刮得东一道痕,西一道印,看不清楚了。
她起初在修道院并不觉得烦闷,反倒喜欢和修女们待在一起,她们要她高兴,就带她去餐厅,走过长廊,去看小礼拜堂。休息的时候,她也不太爱玩,但对教理问答课很熟悉,只要出了难答的问题,她总是抢着回答助理神甫。
她的生活没有离开过教室的温暖气氛,没有离开过这些脸色苍白的修女,她们胸前挂着的一串念珠和一个铜十字架,加上圣坛发出的芳香,圣水吐出的清芬,蜡烛射出的光辉,都有一种令人消沉的神秘力量,使她不知不觉地沉醉了。但是她并不听弥撒,只是出神地看着圣书上的蓝边插图,她喜欢图中得了病的羔羊,利箭穿过的圣心,走向十字架时倒下的耶稣。她要禁欲苦修,就试着一整天不吃饭。她还挖空心思,要许一个愿。 在忏悔时,她凭空捏造一些微不足道的罪名,为了可以在阴暗的角落里多待一点时间,可以双手合十地跪着,脸贴着小栅栏,聽教士的低声细语。布道时往往把信教比做结婚,提到未婚夫、丈夫、天上的情人和永久的婚姻,这使她在灵魂深处感到意外的甜蜜。
晚祷之前,她们在自习室读宗教书。整个星期,不是读点圣史摘要,就是读修道院长的《讲演录》,只有星期天,才选读几段《基督教真谛》调剂调剂。她头几回多么爱听这些反映天长地久、此恨绵绵的浪漫主义的悲叹哀鸣啊!假如她的童年是在闹市的小店铺里度过的,那么,她也许会心旷神怡地让大自然的抒情声音侵入她的灵魂,因为一般说来,城里人是只有通过书本,才对大自然有所了解的。但她太了解乡下了,她听过羊叫,会挤牛奶,也会把犁擦得雪亮。过惯了平静的日子,她反倒喜欢多事之秋。她爱大海,只是为了海上的汹涌波涛;她爱草地,只是因为青草点缀了断壁残垣。她要求事物投她所好;凡是不能立刻满足她心灵需要的,她都认为没有用处;她多愁善感,而不倾心艺术,她寻求的是主观的情,而不是客观的景。
修道院里有一个老姑娘,每个月来做一星期针线活。她是一个贵族世家的后代,在大革命期间家破人亡,所以得到大主教的庇护,特准在餐厅里和修女们同桌用膳,餐后还同她们闲谈一会儿,再做针线活。寄宿生往往溜出教室来看她。她会唱前一个世纪的情歌,有时一面飞针走线,一面就低声唱起来。她讲故事,讲新闻,替你上街买东西,私下里把围裙口袋里藏着的小说借给大姑娘看,她自己也是女红一歇手,就一口气读上长长的一章。书里讲的总是恋爱的故事,多情的男女,逼得走投无路、在孤零零的亭子里晕倒的贵妇人,每到一个驿站都要遭到毒害的马车夫,每一页都疲于奔命的马匹,阴暗的树林,内心的骚动,发不完的誓言,剪不断的呜咽,流不尽的泪,亲不完的吻,月下的小船,林中的夜莺,情郎勇敢得像师子,温柔得像羔羊,人品好得不能再好,衣着总是无瑕可击,哭起来却又热泪盈眶。半年以来,十五岁的艾玛就这样双手沾满了旧书店的灰尘。后来她读司各特,爱上了古代的风物,梦中也看到苏格兰乡村的衣柜,卫士的厅堂,走江湖的诗人。她多么希望像腰身细长的女庄主一样,住在一座古老的城堡里,整天在三叶形的屋顶下,胳膊肘支在石桌上,双手托住下巴,引颈企望着一个头盔上有白羽毛的骑士,胯下一匹黑马,从遥远的田野奔驰而来。那时,她内心崇拜的是殉难的玛丽女王;狂热地敬仰的是出名的或不幸的妇女。在她看来,以身殉教的女杰贞德、同老师私奔的艾洛伊丝、查理七世的情妇阿涅丝·索蕾、美丽的费隆夫人、女诗人克莱芒丝·伊索尔,像是灿烂的彗星划破了历史的漫漫长夜,而在栎树下审案的路易九世、宁死不屈的勇士巴亚、毒死索蕾的路易十一、圣·巴特勒米之夜对新教徒的大屠杀,头戴白缨冲锋陷阵的亨利四世,还有艾玛难忘的,晚餐盘子上的彩画所颂扬的路易十四,虽然也在黑暗的天空中发出闪烁的光辉,但和那些受到宗教迫害的妇女,似乎没有什么关系。
上音乐课的时候,她歌唱的不过是金翅膀的小天使、圣母玛利亚、威尼斯的环礁湖、湖上的船夫。这些平淡无奇的作品,风格庸俗,音调轻浮,却使她隐隐约约地看到了感情世界富有魅力的幻景,她有几个同学,在节日里收到了图文并茂的画册,还带到修道院来。这非藏起来不可,但是并不容易;她们只好在寝室里偷偷阅读,艾玛小心地翻开美丽的缎面精装本,心醉神迷地凝视着陌生作者的署名,作品下面的名字,多半不是伯爵,就是子爵啊。她紧张得有点颤抖,吹一口气来掀起图画上的透明纸,薄纸卷起了一半,又轻轻落下。图画中的阳台栏杆后面,有一个穿短外套的青年男子,怀里抱着一个白衣少女,女郎的腰带上还挂着一个钱包;也有不具名的英国贵妇人的画像,她们的金黄卷发上戴着圆草帽,睁开了明亮的大眼睛望着你。还看得见一些贵妇人歪靠在马车上,在公园中溜达,驾着马跑的是两个穿着白裤子的小马夫,马前还有一条猎狗在欢腾奔跃。还有的贵妇人坐在沙发上出神地望着月亮,旁边有一封拆开了的信,半开的窗子上挂着有褶裥的黑色窗帘。有些天真的贵妇人,脸上挂着一滴眼泪,正在喂哥特式鸟笼里的斑鸠,或者是微笑地歪着头,甩着翘头鞋似的尖尖手指,掐下一朵雏菊的花瓣。画面上还出现了吸烟杆的苏丹王,在半圆形的拱顶下,沉醉在印度舞女的怀抱里;还有异教徒,土耳其的马刀,希腊的软帽,特别是酒神故乡的朦胧景色,这里既有热带的棕榈,又有寒带的冷杉,右边是几只老虎,左边又是一只狮子,远处是清真寺的尖塔,近处却是古罗马的废墟,还有几只蹲着的骆驼—这些东拼西凑的图片周围都有一个画框,画的都是一片纯净的处女林,还有一大道阳光直射波光荡漾的水面,在铁灰的背景上有几道稀疏的白痕,那是几只戏水的天鹅。
墙上挂着的煤油灯照在艾玛头上,灯罩把光聚在她观看的一幅幅图画上面,寝室里静悄悄的,偶尔有一辆晚归的马车还在街上走动的响声才会打破这片沉寂。
她的母亲死了,头几天她哭得十分伤心。她用死者的头发织成了一幅悼念的图画,写了一封信去贝尔托,信中充满了对人生的忧思哀怨,要求自己死后也葬在母亲的坟墓里。她的老父亲以为她病了,跑来看她。艾玛暗中得意,觉得自己居然一下就感到了人生的灰暗,而平凡的心灵却一辈子也难得进入这种理想的境界。于是她让自己随着拉马丁柔肠百转的诗句,顺流而下,听着湖上的竖琴,天鹅临终的绝唱,树叶落地的飘飘声,纯洁的贞女飘飘升天和永恒的天父在圣谷谆谆布道的声音。她感到腻味了,但又不肯承认,先是哀伤成了习惯,后是为了面子,就一直哀伤下去,但是到了最后,说也奇怪,她居然觉得自己恢复平静了,心里没有忧伤,就像额头没有皱纹一样。
修女们本来认为卢奥小姐得天独厚,感应神的召唤特灵,现在发现她似乎误入歧途,辜负了她们的一片好心,觉得非常失望。她们对她的确尽心尽力,无微不至,要她参加日课,退省静修,九日仪式。传道说教,要她崇敬先圣先烈,劝她克制肉欲,拯救灵魂,不料她像拉紧缰绳的马一样,你一松手,马嚼子就滑出嘴来了。在她奔放的热情中,却有讲究实际的精神,她爱教堂是为了教堂的鲜花,爱音乐是为了浪漫的歌词,爱文学是为了文学热情的刺激,这种精神和宗教信仰的神秘性是格格不入的,正如她的性格对修道院的清规戒律越来越反感一样。因此,她父亲来接她出院的时候,大家并没有依依惜别之情。院长甚至发现,她越到后期,越不把修道院放在眼里。 艾玛回到家中,开始还喜欢对仆人发号施令,不久就觉得乡下没有趣味,反倒留恋起修道院来了。夏尔第一次来贝尔托的时候,她正自以为看破了一切,没有什么值得学习的,对什么也不感兴趣。
但是她急于改变现状,也许是这个男人的出现带来了刺激,这就足以使她相信,她到底得到了那种可望而不可及的爱情,而在这以前,爱情仿佛是一只玫瑰色的大鸟,只在充满诗意的万里长空的灿烂光辉中飞翔—可是现在,她也不能想象,这样平静的生活,就是她从前朝思暮想的幸福。
她有时想,她一生最美好的日子,莫过于所谓的蜜月了。要尝尝甜蜜的滋味,自然应该到那些远近闻名的地方,去消磨新婚后无比美妙、无所事事的时光。人坐在马车里,在蓝绸子的车篷下,爬着陡峭的山路,车走得并不比人快,听着马车夫的歌声在山中回荡,和山羊的铃声,瀑布的喧嚣,组成了一首交响曲。太阳下山的时候,人在海滨呼吸着柠檬树的香味;等到天黑了,两个人又手挽着手,十指交叉,站在别墅的平台上,望着天上的星星,谈着将来的打算。在她看来,似乎地球上只有某些地方才会产生幸福,就像只有在特定的土壤上才能生长的树木一样,换了地方,就不会开花结果了。她多么盼望在瑞士山间别墅的阳台上凭栏远眺,或者把自己的忧郁关在苏格兰的村庄里!她多么盼望丈夫身穿青绒燕尾服,脚踏软皮长统靴,头戴尖顶帽,手戴長筒手套呵!为什么不行呢?
难道她不想找一个人谈谈这些心里话?不过,她自己也抓不准的苦恼,怎么对人说得清楚?这种苦恼像云一样变化莫测,像风一样使人晕头转向,她觉得无法表达。再说,她既没有机会,也没有胆量。
然而,假如夏尔是一个有心人,假如他会察言观色,假如他的眼睛能够接触到她的思想,哪怕只有一次,那她觉得,千言万语就会立刻源源不断地从她心头涌出来,好像用手一摇墙边的果树,熟透了的果子就会纷纷落下一样。可是,他们生活上越接近,心理上的距离反倒越来越远了。
夏尔谈起话来,像一条人行道一样平淡无奇,他的想法,也和穿着普通衣服的过路人一样,引不起别人的兴趣、笑声,更不会使人浮想联翩。据他自己说,住在卢昂的时候,他从来没想过上剧场去看看巴黎的名演员。他既不会游泳,也不会击剑,更不会开手枪。有一天,她读小说的时候,碰到一个骑马的术语,问他是什么意思,他竟说不出来。
一个男人难道不该和他恰恰相反,难道不该无所不知,多才多艺,领着你去品尝热情的力量,生活的三味,人世的奥秘吗?可是这位老兄,什么也不知道,更不能教你知道,甚至自己根本不想知道。他以为她快乐,不知道她怨恨的,正是这种雷打不动的稳定,心平气和的迟钝,她甚至于怪自己不该给他带来幸福。她有时候还画素描,这对夏尔说来,真是莫大的赏心乐事,他硬邦邦地站在那里,看她俯身向着画夹,眯着眼睛,斟酌自己的作品,或把面包心在大拇指上搓成小球,用来做橡皮。至于钢琴,她的手指弹得越快,就越叫他神往。她敲击指板,又稳又狠,从上到下打遍了键盘,一刻也不停,这架旧乐器的钢丝己经七扭八歪,一受到震动,如果窗子没有关上,会响得全村都可以听见;送公文的实习生,只要走过窗前,虽然是光着头,穿着便鞋,往往也会站住听她演奏,公文还拿在手里。
此外,艾玛很会料理家务。病人看病没有付出诊费,她会写封措词婉转的信去,却不流露讨账的痕迹。星期天有邻人在家里晚餐,她会独出心裁做一盘好菜,会在葡萄叶子上把意大利产的李子堆成金字塔,还会把小罐子里结冻的果酱原封不动地倒在碟子里。她甚至说要买几个漱口杯,好让客人漱口后再吃甜品。这样一来,包法利的身价就大大提高了。
有了一个这样的妻子,夏尔终于也觉得夫以妻贵。她有两幅小小的铅笔画,他却配上了大大的框子,用长长的绿绳子挂在厅堂的墙壁上,得意洋洋地指给人看。每次弥撒一完,就看见她站在门口,穿着一双绣花拖鞋。
他很晚才回家,不是十点,就是半夜。他要吃东西,而女仆早睡了,只有艾玛服侍他。他脱掉外衣,吃起夜餐来更方便。他讲他碰到过的人,去过的村子,开过的药方,一个也不漏掉;他吃完了洋葱牛肉,切掉奶酪上长的霉,啃下一个苹果,喝光瓶里的酒,然后上床一躺,就打起鼾来了。
长久以来,他习惯于戴棉布帽子睡觉,结果,包头的棉布在耳朵边上都扣不紧;一到早晨,头发乱得遮住了脸,夜里,枕头带子一松,鸭绒飞得满头都是,连头发看起来也变白了。他老是穿一双结实的长统靴,脚背上有两条厚厚的褶纹,斜斜地一直连接到脚踝,脚面上的皮子紧紧绷在脚上。看起来好像鞋帮子。他却说,在乡下,这就算不错了。
他的母亲称赞他会过日子,还像从前一样来探望他,尤其是她自己家里闹得有点天翻地覆的时候。不过婆婆对媳妇似乎早就抱有先入为主的成见,她觉得艾玛的出手太高,他们的家境摆不得这种派头:柴呀,糖呀,蜡烛呀,就像大户人家一样开销,光是厨房里烧的木炭,足够做二十五盘菜了:她把柜子里的衣服放得整整齐齐,教艾玛留神看肉店老板送来的肉。艾玛恭敬从命,婆婆更加不吝指教,两个人从早到晚,“娘呀”、“女呀”不离嘴,嘴唇却有一点震颤,口里说的是甜言蜜语,心里却气得连声音都有点发抖了。
杜比克寡妇活着的时候,婆婆觉得自己得到儿子的感情比他妻子还要多一点;可是现在,在她看来,夏尔似乎是有了老婆不要娘,简直是忘恩负义,而艾玛却是白白占了她的合法权利。她心里有苦说不出,只好冷眼旁观儿子的幸福,仿佛一个破了产的人,隔着玻璃窗,看别人在自己的老家大吃大喝一般。她回忆往事,向儿子诉说自己过去的辛苦、作出的牺牲,同时对比现在,艾玛对他粗心大意,他却把全部感情倾注在她一个人身上,这未免太不公平了。
夏尔不知如何回答是好。他尊敬他的母亲,但是更爱他的妻子,他觉得母亲说的话不会有错,但又发现妻子实在无可指责。母亲一走,他就鼓起勇气,畏畏缩缩地说了两句母亲说过的话。而且挑的是最不关痛痒的指摘,但艾玛一句话就把他顶了回去,并且打发他看病人去了。
同时,她根据自以为是的理论,要表现她是个多情种子。在月光下,在花园里,她对他吟诵她所记得的情诗,并且如怨如诉地唱起忧郁的柔板乐曲来;不过,吟唱之后,她发现自己的心情,同吟唱之前一样平静;夏尔看来也并不更加多情,而是无动于衷,一如既往。 因为她心灵的火石,打不出一点火花,加上她的理解超不过她的经验,她相信的只是她习以为常的事情,所以她推己及人,认为夏尔没有与众不同的热情。他表示的感情成了例行公事;他连吻她也有一定的时间。拥抱不过是一个习惯而已,就像吃了单调的晚餐之后,猜得到的那一道单调的点心一样。
有一个猎场看守人得了肺炎,给包法利医生治好了,就给夫人送来了一只意大利种的小猎狗;她带着小母狗散步,因为她有时也出去走走,有时也要孤独,以免眼睛老是看着这永远不变的花园,这尘土飞扬的大路。
她一直走到巴恩镇的山毛榉树林,走到墙角边上一个荒凉的亭子,再往前走就是田野。在这深沟乱草当中,芦苇长长的叶子会割破人的皮。
她开始向周围一望,看看和上次来时,有没有什么不同。她看到毛地黄和桂竹香还长在老地方,大石头周围长着一丛一丛的荨麻,三个窗子下面长满了大片的苔藓,窗板从来不开,腐烂的木屑沾满了窗子上生锈的铁栏杆。她的思想起初游移不定,随意乱转,就像她的小猎狗一样,在田野里兜圈子,跟着黄蝴蝶乱叫,追着猎物乱跑,或者咬麦地边上的野罂粟。后来,思想慢慢集中了,她坐在草地上,用阳伞的尖头一下又一下地拨开青草,翻来覆去地说:
“我的上帝!我为什么要结婚呀?”
她心里寻思,如果机会凑巧,她本来是否有办法碰上另外一个男人;于是她就竭力想象那些没有发生过的事情,那种和现在不同的生活,那个她无缘相识的丈夫。那个丈夫当然与众不同。他可能非常漂亮、聪明,高人一等、引人注目,就像她在修道院的老同学嫁的那些丈夫一样。她们现在干什么啦?住在城里,有热闹的街道,喧哗的剧场,灯火辉煌的舞会。她们过着喜笑颜开、心花怒放的生活。可是她呢,生活凄凉得有如天窗朝北的顶楼,而烦闷却是一只默默无言的蜘蛛,正在她内心各个黑暗的角落里结网。她想起了结业典礼发奖的日子,她走上讲台去领奖,去戴上她的小花冠。她的头发梳成辫子,身上穿着白袍,脚下蹬着开口的斜纹薄呢鞋,样子非常斯文;当她回到座位上来的时候,男宾们都欠身向她道贺;满院都是马车,有人在车门口向她告别,音乐教师走过她身边也和她打招呼,还挟着他的小提琴匣子。这一切都成了遥远的过去,多么遥远的过去!
她喊她的小猎狗嘉莉过来,把它夹在两个膝盖中间,用手指抚摸它细长的头,对它说:
“来,亲亲你的女主人,你哪里知道世上还有忧愁啊!”
然后,她看到这条细长的小狗慢悠悠地打呵欠,仿佛露出了忧郁的神气,于是又怪自己对它太严,将心比心,高声同它诉说起来,仿佛自己不该错怪了它,赶快安慰几句,将功补过似的。有时海上忽然刮起一阵狂风,一下就席卷了科州的高原,把清凉的咸味一直带到遥远的田地里。灯心草倒伏在地上,嘘嘘作响,山毛榉的叶子急促地颤抖,树梢也总是摇来摆去,不断地呼啸。艾玛把披巾紧紧裹住肩头,站了起来。
林荫道上,给树叶染绿了的光线,照亮了地面上的青苔;她一走过,青苔就发出轻微的咯吱声。夕阳西下,树枝间的天空变得通红,大同小异的树干,排成一条直线,仿佛金色的布景衬托着一行棕色的圆柱;她忽然觉得害怕,就叫唤着嘉莉,赶快走大路回到托特,精疲力竭地倒在扶手椅里,整个晚上没有说话。
但是,快到九月底的时候,她的生活中出了一件不寻常的事;安德威烈侯爵邀请她去沃比萨。
波旁王朝复辟时期,侯爵做过国务秘书,现在又想恢复政治生涯。很久以来,就在准备竞选众议员,冬天,他把大量木柴送人;在县议会,他总是慷慨陈词,要求为本地区多修道路。在夏天大热的日子里,他嘴上长了疮,夏尔用柳叶刀尖一挑,奇迹般地使他化脓消肿了。派去托特送手术费的管家,当天晚上回来,说起他在医生的小花园里,看见了上等樱桃。沃比萨的樱桃一直长得不好,侯爵先生就向包法利討了一些插条,他认为理应当面道谢,碰巧看见艾玛,发现她身材苗条,行起礼来不像乡下女人,觉得如果邀请这一对年轻夫妇到侯爵府来,既不会有失体统,也不会惹出是非。
一个星期三下午三点钟,包法利先生和夫人坐上他们的马车,动身到沃比萨去,车后面捆了一只大箱子,挡板前面放了一个帽盒。此外,夏尔两腿中间还夹着一个纸匣。
他们天黑时分才到,园里开始点起灯笼,给客人的马车照路。
(摘编自译林出版社《包法利夫人》一书,文字有删减)
居斯塔夫·福楼拜(1821-1880),法国著名作家。福楼拜的成就主要表现在对19世纪法国社会风俗人情进行真实细致描写记录的同时,超时代、超意识地对现代小说审美趋向进行探索。福楼拜的“客观的描写”不仅有巴尔扎克式的现实主义,又有自然主义文学的现实主义特点,尤其是他对艺术作品的形式——语言的推崇,已经包涵了某些后现代意识。19世纪自然主义的代表作家左拉认为,福楼拜是“自然主义之父”;而20世纪的法国“新小说”派又把他称为“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