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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银行作为转口贸易的主要审核主体,审核的核心应聚焦于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客户主体鉴别和套利倾向判断等方面。银行实务中,往往将完全意义上的中间商贸易和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域贸易均视为转口贸易。2014年新版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代码对两者做了区分:完全意义上的中间商贸易(货物不进出我国关境,包括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被归类为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交易编码为122010;特殊监管区域贸易归类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