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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厄尔尼诺”现象影响着中国极端天气的持续发酵,2014年至今“厄尔尼诺”再次席卷而来,有可能成为继1951年有记载以来停留时间最长的一次,多地降水频发,泥石流时有发生。不仅如此,过度捕捞与砍伐使自然资源遭受严重破坏,加之水源、空气污染,垃圾排污恶性循环等等无疑营造出一幅末日般的影像。面对如此局面,如何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寻求一种全新的治理之道,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在《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中针对如何有效治理那些所有人共享的自然资源给出了些许启示。
在一个信奉公地自由使用的社会里,每个人追求他自己的最佳利益,毁灭是所有人趋之若鹜的目的地。的确,当私欲遍布于公共领地,自然资源必然面临着危机。奥斯特罗姆从人性的弱点和个性多元化的角度出发展开探讨,首先提出了公共事物的三种传统治理方式,转而聚焦公共池塘资源并设计分析框架,再从考量各种导致问题生成或者推动问题解决的变量因素中得出结论。
在三种传统的治理模型中,哈丁的公地悲剧指向的是所有人无限制使用导致稀缺资源减少,环境恶化。囚徒困境则是公地悲剧的一种特殊形式,个人理性却导致集体非理性的爆发。奥尔森倡导集体行动逻辑,即“除非一个群体当中人数相当少,或者除非存在着强制或其他某种特别手段,促使个人为他们的共同利益行动,否则理性的、寻求自身利益的个人将不会为实现他们共同的或群体的利益而采取行动”,也就是个体分摊成本,以便无差别化地分享公共事物。这三种理想模型看似有所差异,但它们无疑都指向了美国经济学家曼柯·奥尔逊所说的个人不付成本而坐享他人之利的“搭便车”现象。
回到现实,奥斯特罗姆以草场放牧、地下水灌溉制度、渔场捕捞、区域水利均有涉及的公共池塘资源(Public Pool Resources)为例,其资源共享性为搭便车提供了可乘之机,在缺乏法规约束的情况下,人性弱点如蚁穴溃堤般使自然资源毁于一旦。然而当集体行动陷入困境时,传统模型里所采用的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自由配置这两种手段并不能一劳永逸解决所有问题。因此,奥斯特罗姆在利维坦与私有化之间,提出了一种新的模型来规避这三种传统模式的弱点,即自主组织治理,这种模型兼有二者的特点,通过自筹资金的合约执行博弈,局中双方由第三方仲裁机制监督和实施协议约束力的完成度,通过自我治理为主,辅以多方合作的方式达成对公共事物的治理,正如《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的副标题“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通过问责机制外延的扩展实现资源共享,并且提出清晰界定边界、占用和供应规则与当地条件保持一致、集体选择的安排、监督、分级制裁、冲突解决机制、对组织权的最低限度的认可、分权制企业这七个衡量标准来规避公地悲剧。
斯里兰卡打渔轮流制度因参与者过多、风险性过大造成资金失散,政府干涉灌溉导致的水资源大面积浪费,制度的脆弱让奥斯特罗姆转向另外一种思路,其观点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以人性剖析制度的构建,如她所说的,“公共资源归政府所有会因为集体行动导致的交易成本而变得无效”,从调动集体的能动性去克服无人问责的尴尬和经济成本的削弱,自身组织管理,寻求多方获利的平衡点。“自主治理”的方式避免了个人化利益的冲突,从自然的变化、公共事物进程的不同阶段加以适应,而并非在项目初始就确定一种制度,由此来看,奥斯特罗姆所谓的“治理之道”既是多元的、来自不同利益方的约束,也是弹性的、渐进的,将诸多变量纳入体制的自主管理体系。
因此,奥斯特罗姆的治理之道无疑为诸如“绿色流域”等的NGO组织提供了可靠的理论依据,借助政府、市场、社会民间三方的力量协同参与流域治理,尤其是调动起民间的广泛参与,这样决策更加趋于民主的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现阶段看来,“搭便车”现象无法销声匿迹,然而现阶段可以做的是,可以为它开辟出第三条路,尽管鲜有尝试者,但尚有“吃螃蟹者”提供前车之鉴。
在一个信奉公地自由使用的社会里,每个人追求他自己的最佳利益,毁灭是所有人趋之若鹜的目的地。的确,当私欲遍布于公共领地,自然资源必然面临着危机。奥斯特罗姆从人性的弱点和个性多元化的角度出发展开探讨,首先提出了公共事物的三种传统治理方式,转而聚焦公共池塘资源并设计分析框架,再从考量各种导致问题生成或者推动问题解决的变量因素中得出结论。
在三种传统的治理模型中,哈丁的公地悲剧指向的是所有人无限制使用导致稀缺资源减少,环境恶化。囚徒困境则是公地悲剧的一种特殊形式,个人理性却导致集体非理性的爆发。奥尔森倡导集体行动逻辑,即“除非一个群体当中人数相当少,或者除非存在着强制或其他某种特别手段,促使个人为他们的共同利益行动,否则理性的、寻求自身利益的个人将不会为实现他们共同的或群体的利益而采取行动”,也就是个体分摊成本,以便无差别化地分享公共事物。这三种理想模型看似有所差异,但它们无疑都指向了美国经济学家曼柯·奥尔逊所说的个人不付成本而坐享他人之利的“搭便车”现象。
回到现实,奥斯特罗姆以草场放牧、地下水灌溉制度、渔场捕捞、区域水利均有涉及的公共池塘资源(Public Pool Resources)为例,其资源共享性为搭便车提供了可乘之机,在缺乏法规约束的情况下,人性弱点如蚁穴溃堤般使自然资源毁于一旦。然而当集体行动陷入困境时,传统模型里所采用的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自由配置这两种手段并不能一劳永逸解决所有问题。因此,奥斯特罗姆在利维坦与私有化之间,提出了一种新的模型来规避这三种传统模式的弱点,即自主组织治理,这种模型兼有二者的特点,通过自筹资金的合约执行博弈,局中双方由第三方仲裁机制监督和实施协议约束力的完成度,通过自我治理为主,辅以多方合作的方式达成对公共事物的治理,正如《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的副标题“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通过问责机制外延的扩展实现资源共享,并且提出清晰界定边界、占用和供应规则与当地条件保持一致、集体选择的安排、监督、分级制裁、冲突解决机制、对组织权的最低限度的认可、分权制企业这七个衡量标准来规避公地悲剧。
斯里兰卡打渔轮流制度因参与者过多、风险性过大造成资金失散,政府干涉灌溉导致的水资源大面积浪费,制度的脆弱让奥斯特罗姆转向另外一种思路,其观点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以人性剖析制度的构建,如她所说的,“公共资源归政府所有会因为集体行动导致的交易成本而变得无效”,从调动集体的能动性去克服无人问责的尴尬和经济成本的削弱,自身组织管理,寻求多方获利的平衡点。“自主治理”的方式避免了个人化利益的冲突,从自然的变化、公共事物进程的不同阶段加以适应,而并非在项目初始就确定一种制度,由此来看,奥斯特罗姆所谓的“治理之道”既是多元的、来自不同利益方的约束,也是弹性的、渐进的,将诸多变量纳入体制的自主管理体系。
因此,奥斯特罗姆的治理之道无疑为诸如“绿色流域”等的NGO组织提供了可靠的理论依据,借助政府、市场、社会民间三方的力量协同参与流域治理,尤其是调动起民间的广泛参与,这样决策更加趋于民主的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现阶段看来,“搭便车”现象无法销声匿迹,然而现阶段可以做的是,可以为它开辟出第三条路,尽管鲜有尝试者,但尚有“吃螃蟹者”提供前车之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