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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是自古以来人类社会共同美好的向往和追求,也是衡量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尺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一个新概括。是对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新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有赖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赖于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公平正义理念的树立。作为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工作人员,当前尤其应该认真学习和贯彻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努力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水平。
一
公平正义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根本目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其具体途径在于公平执法。公平监管。和谐社会的构建,为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实现提供了思想和社会条件。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已经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价值共识。已经融会进我们的法律制度和执政理念。成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灵魂和动力。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生命线。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是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法治的精神不仅在于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复杂的执法工作机制,更在于公平正义精神与价值在法治各个环节中真实的体现和实现。当公平正义成为全社会的人们看得见、感受得到并能够分享得到的结果的时候。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真正普惠于广大人民群众。
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公平正义的社会,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就是要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阶层的利益关系。促进全体社会成员能够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让人们有期待和要求平等交易、平等竞争的舞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趋势和城乡二元结构的变化。使人们有期待和要求平等对待。平等发展的待遇;随着社会财富和公民财产的增加,使人们有期待和要求平等享有、平等保护的条件;随着社会结构和生活的多样化、多元化,使人们有期待和要求平等参与、平等选择的机会。所有这些公平正义的标志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同时。公平正义又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只有致力于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有坚实的基础。才能实现长久、稳定的和谐。
公平正义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期待。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的逐步推进,广大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期待日益迫切。但在经济社会生活中,不能很好地维护社会公平、匡扶正义的现象还一定程度的存在,如果漠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对各种经济社会种种不公现象听之任之,不去努力加以克服和消除,就会影响经济、社会的良好环境,就会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
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是工商机关的神圣使命。作为肩负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工作人员,是经济社会公平正义的忠实维护者,工商工作事关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经营和各类消费群体的放心消费,事关国民经济发展的良好秩序,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工商机关通过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活动实现、维护公平正义寄予厚望。与此相比较。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在思想观念、公平监管、公正执法等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还有许多不适应的方面和环节。当前。我们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十七大精神,大力加强公平正义理念教育,引导和促使广大工商干部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把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作为工商工作的永恒主题和神圣职责,不断提高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水平,更好地担当起维护公平正义的历史重任。
二
深刻理解公平正义理念的丰富内涵。目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工商干部的一项紧迫任务,就是尽快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准确把握公平正义的具体内容,更好地进行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的探索与实践。
其一,合法合理。合法性要求一切工商行政管理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管理者、执法者既要遵守实体法,又要遵守程序法:既要了解法律条款的字面含义,更要准确把握法律的深刻内含、实质精神和价值取向。管理者、执法者有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法律,这是忠于法律原则对全体工商干部的基本要求。合理性是指管理和执法中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作出的决定合乎理性,符合案件事实、情节及当事人本身的情况。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平的原则要求,减少和杜绝随意性。增强规范性和确定性,防止滥用职权、显失公平。法律设定自由裁量权是让执法机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遵守一般要求又体现个别化,按照合理而公正的原则作出正确的选择与判断,从而更加准确地贯彻法律的意图,体现公正的要求。自由裁量权是有一定之规的权力,不等于任意裁量权,同样也应该受到监督。判断执法行为及作出的决定是否具有合理性,一是看我们行使权力是否符合法律赋予该项权力的目的:二是看案件事实情节与处理结果轻重幅度是否相当:三是看同样情形是否同样处理。只有严格做到上述三点,我们的管理和执法活动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才能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
其二。平等对待。平等是公平正义的第一要义。恩格斯指出:“平等是正义的表现,是完善的政治制度或社会制度的原则”,“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一。平等对待。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公平正义方面的具体体现,是公平正义的重要支撑。没有平等对待,便无公平正义可言。首先,平等对待当事人。工商管理人员和工商执法人员都是人民的公仆。从法律地位上讲,管理者与管理对象,执法者与执法对象都是平等的。那么在管理活动和执法活动中,便没有上下高低贵贱之分,大家应该心平气和地坐在一条凳子上摆事实讲道理,积极谋求在法律框架下及时具体地解决问题。其次。平等对待当事人群体。一方面,我们反对任何特权。因为法律上的平等对待,排除任何特权。反对给予同等条件者的不同待遇,要求在管理和执法中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允许对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强势地位的市场主体有什么特殊的优待行为,不分亲疏、不分地域、不分民族。一律提供平等的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另一方面,禁止任何歧视。与反对特权相对,法律上的平等对待不允许对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劣势地位的市场主体有歧视行为。按照公平正义原则的要求。这些人不但不应当受到歧视。而且应给予他们更多的人文关怀。因为我们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
其三,程序公正。公平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是以人们看得见的比较科学比较合理的方式去实现,这就是程序公正的主要价值所在。在现代社会,程序法是否完备并得到严格的遵守执行,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公正、民主程度的重要标志。程序公正应当保障实体公正的实现。应当保护全体市场主体的利益,应当赋予当事人充分的权力并提供权力被侵害时的救济渠道,应 当多方参与特别是允许当事人有充分的诉求和表达机会,应当努力规范管理和执法行为。克服管理者和执法工作上的主观随意性,防止权力滥用。
其四,优质高效。向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是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载体,也是检验工商机关管理与执法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工商机关的管理服务越是优质高效,人民群众对工商机关的管理公正、执法公正的认知感就越强烈。优质高效的服务必须做到:一是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或杜绝工作拖延;二是节约行政成本,以较少的行政投入。获取较大程度的正义产出;三是提高服务的有效性。力戒形式主义,积极寻求从制度、机制、长远方面提高效率的方法与途径。强调优质高效是在保证管理和执法质量、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当效率与公正发生矛盾时,前者应当服从后者。工商工作的性质决定了为追求效率牺牲公正是本末倒置。
三
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是摆在当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工作人员面前的紧迫课题。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的根本目标,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也对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坚持理念先行。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全体工作人员中广泛进行公平正义理念的学习教育活动。联系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质,深刻认识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对于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和创新的现实意义,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意义上的公平正义理念与西方公平正义理念的异与同,认清我国是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宗旨的公平正义,深刻认识公平正义理念的具体内涵和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从制度上、机制上教育引导全体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并努力在实际工作得到充分体现。以进一步为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作出更多的努力。
坚持秉公执法。秉公执法是公平正义理念对工商工作提出的最基本要求。如果执法不公。执法的天平就会发生倾斜,就不可能维护好实现好公平正义。坚持秉公执法。必须做到:一是出以公心。以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为己任。崇尚法律,刚正不阿,维护法律的尊严权威和统一;二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证据搜集关。严把法律适用关。千方百计提高办案质量;三是要排除干扰。态度公允,不偏不倚,不为人情所困,不为金钱所惑。’不为权势所屈,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要给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公平和正义,以维护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执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二者是辩证的统一体。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既重视实体公正,又保证程序公正,这是工商执法中应该特别注意把握的原则。目前,在我们队伍中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程序简化、程序缺失”等不良倾向,这样做的结果,不但实现不了实体公正,而且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影响了工商机关的良好形象。必须痛下决心彻底解决这类问题。并注意在教训中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增强程序意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有效保障执法公平。要建立严格程序监督机制,对违反程序的行为,加大纠正和追究力度。切实保障法定程序的有效履行。
坚持公正与效率同行。公正与效率都是法治社会人们所追求的重要目标,效率是实现法律公正的重要条件,公正是评价法律效率的主要尺度。我们工商机关在管理和执法中应追求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而不应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正确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要求我们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办案时限,防止一些不必要的拖延。要注意简化内部办事程序,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在工作中注意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坚持质量第一、质量为本的原则,千方百计提高工作质量。
坚持以公开促进公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十七大报告的鲜明表述彰显了我们党对权力运行的科学态度。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切权力都是来自人民的委托。公平正义不仅应当被实现。还应当是被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以看得见的方式运行权力。是人民对权力运行者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的最直接方式。让工商行政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行全方位的政务公开,就是要把对工商行政管理权力运行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交给人民群众,通过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来防止工商行政管理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从而真正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权力为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而健康运行。
一
公平正义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根本目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其具体途径在于公平执法。公平监管。和谐社会的构建,为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实现提供了思想和社会条件。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已经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价值共识。已经融会进我们的法律制度和执政理念。成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灵魂和动力。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生命线。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是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法治的精神不仅在于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复杂的执法工作机制,更在于公平正义精神与价值在法治各个环节中真实的体现和实现。当公平正义成为全社会的人们看得见、感受得到并能够分享得到的结果的时候。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真正普惠于广大人民群众。
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公平正义的社会,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就是要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阶层的利益关系。促进全体社会成员能够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让人们有期待和要求平等交易、平等竞争的舞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趋势和城乡二元结构的变化。使人们有期待和要求平等对待。平等发展的待遇;随着社会财富和公民财产的增加,使人们有期待和要求平等享有、平等保护的条件;随着社会结构和生活的多样化、多元化,使人们有期待和要求平等参与、平等选择的机会。所有这些公平正义的标志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同时。公平正义又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只有致力于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有坚实的基础。才能实现长久、稳定的和谐。
公平正义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期待。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的逐步推进,广大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期待日益迫切。但在经济社会生活中,不能很好地维护社会公平、匡扶正义的现象还一定程度的存在,如果漠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对各种经济社会种种不公现象听之任之,不去努力加以克服和消除,就会影响经济、社会的良好环境,就会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
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是工商机关的神圣使命。作为肩负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工作人员,是经济社会公平正义的忠实维护者,工商工作事关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经营和各类消费群体的放心消费,事关国民经济发展的良好秩序,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工商机关通过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活动实现、维护公平正义寄予厚望。与此相比较。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在思想观念、公平监管、公正执法等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还有许多不适应的方面和环节。当前。我们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十七大精神,大力加强公平正义理念教育,引导和促使广大工商干部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把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作为工商工作的永恒主题和神圣职责,不断提高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水平,更好地担当起维护公平正义的历史重任。
二
深刻理解公平正义理念的丰富内涵。目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工商干部的一项紧迫任务,就是尽快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准确把握公平正义的具体内容,更好地进行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的探索与实践。
其一,合法合理。合法性要求一切工商行政管理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管理者、执法者既要遵守实体法,又要遵守程序法:既要了解法律条款的字面含义,更要准确把握法律的深刻内含、实质精神和价值取向。管理者、执法者有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法律,这是忠于法律原则对全体工商干部的基本要求。合理性是指管理和执法中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作出的决定合乎理性,符合案件事实、情节及当事人本身的情况。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平的原则要求,减少和杜绝随意性。增强规范性和确定性,防止滥用职权、显失公平。法律设定自由裁量权是让执法机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遵守一般要求又体现个别化,按照合理而公正的原则作出正确的选择与判断,从而更加准确地贯彻法律的意图,体现公正的要求。自由裁量权是有一定之规的权力,不等于任意裁量权,同样也应该受到监督。判断执法行为及作出的决定是否具有合理性,一是看我们行使权力是否符合法律赋予该项权力的目的:二是看案件事实情节与处理结果轻重幅度是否相当:三是看同样情形是否同样处理。只有严格做到上述三点,我们的管理和执法活动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才能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
其二。平等对待。平等是公平正义的第一要义。恩格斯指出:“平等是正义的表现,是完善的政治制度或社会制度的原则”,“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一。平等对待。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公平正义方面的具体体现,是公平正义的重要支撑。没有平等对待,便无公平正义可言。首先,平等对待当事人。工商管理人员和工商执法人员都是人民的公仆。从法律地位上讲,管理者与管理对象,执法者与执法对象都是平等的。那么在管理活动和执法活动中,便没有上下高低贵贱之分,大家应该心平气和地坐在一条凳子上摆事实讲道理,积极谋求在法律框架下及时具体地解决问题。其次。平等对待当事人群体。一方面,我们反对任何特权。因为法律上的平等对待,排除任何特权。反对给予同等条件者的不同待遇,要求在管理和执法中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允许对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强势地位的市场主体有什么特殊的优待行为,不分亲疏、不分地域、不分民族。一律提供平等的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另一方面,禁止任何歧视。与反对特权相对,法律上的平等对待不允许对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劣势地位的市场主体有歧视行为。按照公平正义原则的要求。这些人不但不应当受到歧视。而且应给予他们更多的人文关怀。因为我们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
其三,程序公正。公平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是以人们看得见的比较科学比较合理的方式去实现,这就是程序公正的主要价值所在。在现代社会,程序法是否完备并得到严格的遵守执行,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公正、民主程度的重要标志。程序公正应当保障实体公正的实现。应当保护全体市场主体的利益,应当赋予当事人充分的权力并提供权力被侵害时的救济渠道,应 当多方参与特别是允许当事人有充分的诉求和表达机会,应当努力规范管理和执法行为。克服管理者和执法工作上的主观随意性,防止权力滥用。
其四,优质高效。向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是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载体,也是检验工商机关管理与执法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工商机关的管理服务越是优质高效,人民群众对工商机关的管理公正、执法公正的认知感就越强烈。优质高效的服务必须做到:一是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或杜绝工作拖延;二是节约行政成本,以较少的行政投入。获取较大程度的正义产出;三是提高服务的有效性。力戒形式主义,积极寻求从制度、机制、长远方面提高效率的方法与途径。强调优质高效是在保证管理和执法质量、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当效率与公正发生矛盾时,前者应当服从后者。工商工作的性质决定了为追求效率牺牲公正是本末倒置。
三
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是摆在当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工作人员面前的紧迫课题。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的根本目标,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也对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坚持理念先行。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全体工作人员中广泛进行公平正义理念的学习教育活动。联系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质,深刻认识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对于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和创新的现实意义,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意义上的公平正义理念与西方公平正义理念的异与同,认清我国是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宗旨的公平正义,深刻认识公平正义理念的具体内涵和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从制度上、机制上教育引导全体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并努力在实际工作得到充分体现。以进一步为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作出更多的努力。
坚持秉公执法。秉公执法是公平正义理念对工商工作提出的最基本要求。如果执法不公。执法的天平就会发生倾斜,就不可能维护好实现好公平正义。坚持秉公执法。必须做到:一是出以公心。以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为己任。崇尚法律,刚正不阿,维护法律的尊严权威和统一;二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证据搜集关。严把法律适用关。千方百计提高办案质量;三是要排除干扰。态度公允,不偏不倚,不为人情所困,不为金钱所惑。’不为权势所屈,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要给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公平和正义,以维护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执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二者是辩证的统一体。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既重视实体公正,又保证程序公正,这是工商执法中应该特别注意把握的原则。目前,在我们队伍中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程序简化、程序缺失”等不良倾向,这样做的结果,不但实现不了实体公正,而且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影响了工商机关的良好形象。必须痛下决心彻底解决这类问题。并注意在教训中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增强程序意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有效保障执法公平。要建立严格程序监督机制,对违反程序的行为,加大纠正和追究力度。切实保障法定程序的有效履行。
坚持公正与效率同行。公正与效率都是法治社会人们所追求的重要目标,效率是实现法律公正的重要条件,公正是评价法律效率的主要尺度。我们工商机关在管理和执法中应追求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而不应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正确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要求我们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办案时限,防止一些不必要的拖延。要注意简化内部办事程序,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在工作中注意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坚持质量第一、质量为本的原则,千方百计提高工作质量。
坚持以公开促进公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十七大报告的鲜明表述彰显了我们党对权力运行的科学态度。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切权力都是来自人民的委托。公平正义不仅应当被实现。还应当是被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以看得见的方式运行权力。是人民对权力运行者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的最直接方式。让工商行政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行全方位的政务公开,就是要把对工商行政管理权力运行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交给人民群众,通过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来防止工商行政管理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从而真正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权力为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而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