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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着重围绕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进行论述。文章在分析当前影响农村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突出问题基础上,阐明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若干基本要求,论述了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人才创新、提升能力、典型示范等举措,来促进乡村振兴和农村持续稳定发展。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民;主体作用;实践对策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这是新时代我国农村消除绝对贫困,实现全面小康背景下,党在农村发展的重要战略,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思想的体现。乡村振兴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无论是抓住机遇还是应对挑战,都要依托广大农民群众来实现[1]。因此,在实施过程中既要发挥各级政府的指导推动作用,又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他们在乡村产业升级、绿色发展、文明建设、基层治理、美丽乡村塑造诸多领域的重要作用,把农村建设好,发展好,让广大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一、当前影响农村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突出问题
1、乡村振兴主体缺位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批有文化、有技术、高素质的农村人口尤其是青壮年人口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在这些流动人口中,农村社会精英占大多数。剩余留守农村的绝大部分是老人、妇女和儿童。我们说实施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针对的应该是那些留在农村不能进城的农民。但从文化和认知层面上来看,这些老弱妇孺恰恰是知识更新速度缓慢、接受新事物能力缺乏的群体。少数留在乡村的青壮年大多对政治活动、公共事务缺乏必要的积极性、主动性。放眼望去,从东到西、从南到北,乡村“空心化”、主体缺位的问题比较普遍。
2、农村人才流失严重
由于相当多地方青壮年农民长期外出打工,部分农村党员因为种种原因长期不在农村居住,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结构、比例不合理,一些地方村干部存在“三难”现象,即难选、难干、难管。有的基层党支部不调整不行,调整又没有合适人选;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能力、水平较低,凝聚力不强,一些农村基层组织教育管理相对滞后,在处理错综复杂的农村事务中,施展空间有限,工作难以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状况如何,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成败。
3、农民的主体权利尚未得到充分落实和保障
就现实而言,农村土地制度和农民财产权主要是三项权利:即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对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权。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核心的一条,就是保障农民的自治权利,让农民自主建设自己的家园,尊重、保障农民的各项权利特别是土地等基本权利,是落实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但在现实层面,农民群体缺乏足够的能力保护自己的权利,使得这些权利更多地只是停留在纸面上。
二、可资借鉴的经验
发达的国家、领先的区域,发展乡村有着怎样的成功之道?乡村振兴到底是怎么做的?我们以同处东亚的日本、韩国为例。
1、日本的“造村运动”
二战结束后,日本重点发展重工业,快速进行城市化改造。其结果是大量农民涌入城市,城乡差距拉大,农村发展滞后。为了振兴农村,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日本全國发起了以立足乡土、自立自主、面向未来的造村运动。日本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根据本国的地形特点、自然条件状况,培育独具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采取对农、林、牧、副、鱼产品实行一次性深加工的策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完善教育指导模式,开设各类农业培训班、建立适应农民需求的补习中心,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农业知识;对农业生产给予大量补贴和投入,支持农村发展;在城乡户籍、接受教育等问题上,努力消除城乡歧视等。政府的土地制度和农业政策,加上合理的农业协作制度,保证了农业的稳定发展。造村运动振兴了日本农村经济,促进了日本农业现代化的实现[2]。
2、韩国新村运动
韩国新村运动也是在国内重点发展工业经济,壮大城市发展,由此导致城乡两极分化、农村人口大量外流、贫富差距悬殊的情形下开展的。20世纪70年代,韩国政府为了改善城乡关系、推动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决定在全国实行“勤勉、自助、协同”的新村运动。一是针对农村基础设施破旧的现状,政府在乡村积极兴建公共道路、地下水管道、乡村交通、河道桥梁等基础设施,包括农民围墙、厨房、厕所等的改造,整顿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二是改变传统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推广水稻新品种,增加经济类作物,建设专业化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民增收。三是,建立和发展互助合作型农协。农协通过对各类农户提供专业服务和生产指导,对于提高农村、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意识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城乡实现共赢,起了重要作用。四是在乡村开展国民精神教育活动,兴办文化事业,丰富乡村文化生活。五是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各类社会服务之间关系,从政府主导逐步过渡到适时退出,最终实现让农民自己管理乡村、建设农村[3]。
概括起来,日、韩两国的主要经验就是:政府扶持产业,着眼城乡融合,建立合作组织,改善基础设施,开发“一村一品”,实现乡村自治。
三、坚持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要遵循这么一些基本要求
1、按照群众意愿
按照乡村建设的阶段性规律,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立足现有条件以及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优先安排急需项目和公共项目,遵循量力而行原则,区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坚持“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权力逻辑符合民主原理,不能强迫农民群众投资投劳搞他们不愿意、不需要的项目。
2、听取群众意见
对于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的民生建设项目,要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村庄功能布局,建什么、不建什么,先建什么、后建什么,以及如何立足当地资源搞“一村一品”等,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要把涉及农民群众的建设规划、项目安排和实施方案公之于众,广泛讨论,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农民按照程序,自己商议、自己选择、自主决定。 3、接受群众监督
有效的监督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农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只有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管理权,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要加强基层治理,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强化资金管理,把项目建在最需要处,人、财、物力投到明处、用到实处。
4、明确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也是受益者
要让群众口袋富起来。乡村振兴、乡村发展的本质是人的发展,是乡村经济社会重构,绝不能让农民成为农村改革旁观者,而应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级公共事务,成为改革红利的主要受益者。
四、把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起来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这支队伍要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主体,成为城乡融合体制机制的建设者,以他们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深刻理解与工作热情,在扎根乡村实践基础上,有力有效地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的基础,是农业发展的领导者、农村进步的推动者、农民富裕的实践者,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保障。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治理能力,在乡村振兴的整个过程中都是不可或缺的。随着农村治理主体职能分离,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基层党组织能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增强凝聚力,提升服务力,促进基层和谐,实现党在农村工作任务、意图和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2021年6月7日,习近平在西宁市文亭巷社区考察加强基层党建、开展便民服务等情况时强调,我到地方考察,总要看看农村、城市社区,看看人民群众生活得怎么样。一个社区要搞好,一定要有非常强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组织,把社区各方面服务搞周到,把群众自治性的事情组织好。总书记的这段话,完全适用于农村实际[4]。
2、打造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在人才问题上,归根结底,还是要立足乡村实际,立足农民这个主体。要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实现乡村振兴,除了就地培养造就一批“土专家”“田秀才”和农业职业经理人,还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举措,畅通各条途径,引导外出的乡贤、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创业,内外兼顾,集聚人才,让更多的人才愿意来、留得住、干得好、能出彩。通过地方政府、社会机构、市场等多渠道助力,通过工作平台、发展前景、薪资待遇等多条件吸引,加强本土人才培育和外部人才引进。根据不同地方发展需求,促进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
3、提升农民作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和受益主体的认知能力
要建立健全各类经济组织、公益性组织和文化性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农民提高生产效率、提高经营和管理能力提供必要的载体和有效途径;通过教育、培训、宣传、典型引导、边干边学等方式,帮助农民了解、熟悉参与村级事务决策、协商、监督的权利、规则和技术,提升农民作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和受益主体的认知能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有效提供乡村复合型人才。总之,在人才问题上,党的领导是核心,农民群众是主体,服务机构是平台,社会组织是载体[5]。
4、拓宽思路,鼓励创新
创造一些主要不依赖耕地、而在农村就地可以新增的就业机会,通过这些方式拓展农民的增收渠道,促进乡村振兴。例如,福建屏南县熙岭乡龙潭村是个远离城市的传统古村,在城市化进程的冲击下,全村1400多人一度只剩不到200人。由于地处穷乡僻壤,古民居较多,但大多破败凋零。2017年,屏南县启动传统村落文创产业项目。龙潭农民立足当地资源,引进文创和专业设计人才。村民除了经营餐饮、民宿、传统手工艺,还拿起画笔创作油画,成功探索出一条“党委政府+艺术家+农民+古村+互联网”助推乡村振兴的新路子,龙潭村呈现“人来、村活、业兴、文盛”繁荣景象。在龙潭村,文创已经突破传统范畴,赋予了农村发展“造血”功能,激发出农民的创业热情。2020年11月,“屏南乡村振兴研究院”在龙潭揭牌。研究院致力于乡村振兴理论与实践创新,为屏南乡村产业振兴、乡村治理、乡村品牌、乡村建设、乡村金融等提供理论支撑、智力支持和社会服务。龙潭村的发展模式,对于网络时代偏远乡村振兴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5、培育一批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有两种不同意义上的典型:一种是作为工作方法的典型,这一种典型为人熟知;一种则是作为个体意义的典型。毛泽东同志就十分注重通过深入调研,发现典型,示范推广,指导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着力培育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典型,探索途径、积累经验、建立机制,发挥示范引路作用。而作为个体意义、作为研究对象的农民群体,我们在探讨其主体作用及与乡村振兴关系时,应当认识到,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资源约束日趋强化背景下,最重要的是要帮助他们提高市场竞争适应能力,增强他们在乡村生产生活中获得平等机会和广阔的发展空间[6]。
五、结语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致力于调动农民群众的创造精神,激发乡村内在发展活力,建立可持续的内生机制。在保留农村优秀遗产、优良传统前提下,帮助他们实现从居住环境、生产方式、生活习惯、社会保障等全方位地由“乡”到“城”的华丽转变。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J].社会主义论坛,2019,{4}(07):4-6.
[2]陈磊,曲文俏.解读日本的“造村运动”[J].当代亚太,2006年第6期.
[3]白雪秋,聂志红,黄俊立等.乡村振兴与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8年3月第1版,第85、86页.
[4]林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与实施[M].北京:中國农业出版社.2018年5月第1版.
[5]刘儒.乡村善治之路[M].郑州:中原农民出版社,红旗出版社,2019年3月第1版.
[6]辛宝英,安娜,庞嘉萍.人才振兴——构建满足乡村振兴需要的人才体系[M].郑州:中原农民出版社,红旗出版社,2019年10月第1版.
作者简介:陈小英(1966.10-),女,汉族,福建宁德人,本科,副教授,研究方向:乡村振兴研究。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民;主体作用;实践对策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这是新时代我国农村消除绝对贫困,实现全面小康背景下,党在农村发展的重要战略,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思想的体现。乡村振兴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无论是抓住机遇还是应对挑战,都要依托广大农民群众来实现[1]。因此,在实施过程中既要发挥各级政府的指导推动作用,又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他们在乡村产业升级、绿色发展、文明建设、基层治理、美丽乡村塑造诸多领域的重要作用,把农村建设好,发展好,让广大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一、当前影响农村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突出问题
1、乡村振兴主体缺位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批有文化、有技术、高素质的农村人口尤其是青壮年人口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在这些流动人口中,农村社会精英占大多数。剩余留守农村的绝大部分是老人、妇女和儿童。我们说实施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针对的应该是那些留在农村不能进城的农民。但从文化和认知层面上来看,这些老弱妇孺恰恰是知识更新速度缓慢、接受新事物能力缺乏的群体。少数留在乡村的青壮年大多对政治活动、公共事务缺乏必要的积极性、主动性。放眼望去,从东到西、从南到北,乡村“空心化”、主体缺位的问题比较普遍。
2、农村人才流失严重
由于相当多地方青壮年农民长期外出打工,部分农村党员因为种种原因长期不在农村居住,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结构、比例不合理,一些地方村干部存在“三难”现象,即难选、难干、难管。有的基层党支部不调整不行,调整又没有合适人选;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能力、水平较低,凝聚力不强,一些农村基层组织教育管理相对滞后,在处理错综复杂的农村事务中,施展空间有限,工作难以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状况如何,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成败。
3、农民的主体权利尚未得到充分落实和保障
就现实而言,农村土地制度和农民财产权主要是三项权利:即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对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权。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核心的一条,就是保障农民的自治权利,让农民自主建设自己的家园,尊重、保障农民的各项权利特别是土地等基本权利,是落实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但在现实层面,农民群体缺乏足够的能力保护自己的权利,使得这些权利更多地只是停留在纸面上。
二、可资借鉴的经验
发达的国家、领先的区域,发展乡村有着怎样的成功之道?乡村振兴到底是怎么做的?我们以同处东亚的日本、韩国为例。
1、日本的“造村运动”
二战结束后,日本重点发展重工业,快速进行城市化改造。其结果是大量农民涌入城市,城乡差距拉大,农村发展滞后。为了振兴农村,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日本全國发起了以立足乡土、自立自主、面向未来的造村运动。日本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根据本国的地形特点、自然条件状况,培育独具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采取对农、林、牧、副、鱼产品实行一次性深加工的策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完善教育指导模式,开设各类农业培训班、建立适应农民需求的补习中心,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农业知识;对农业生产给予大量补贴和投入,支持农村发展;在城乡户籍、接受教育等问题上,努力消除城乡歧视等。政府的土地制度和农业政策,加上合理的农业协作制度,保证了农业的稳定发展。造村运动振兴了日本农村经济,促进了日本农业现代化的实现[2]。
2、韩国新村运动
韩国新村运动也是在国内重点发展工业经济,壮大城市发展,由此导致城乡两极分化、农村人口大量外流、贫富差距悬殊的情形下开展的。20世纪70年代,韩国政府为了改善城乡关系、推动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决定在全国实行“勤勉、自助、协同”的新村运动。一是针对农村基础设施破旧的现状,政府在乡村积极兴建公共道路、地下水管道、乡村交通、河道桥梁等基础设施,包括农民围墙、厨房、厕所等的改造,整顿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二是改变传统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推广水稻新品种,增加经济类作物,建设专业化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民增收。三是,建立和发展互助合作型农协。农协通过对各类农户提供专业服务和生产指导,对于提高农村、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意识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城乡实现共赢,起了重要作用。四是在乡村开展国民精神教育活动,兴办文化事业,丰富乡村文化生活。五是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各类社会服务之间关系,从政府主导逐步过渡到适时退出,最终实现让农民自己管理乡村、建设农村[3]。
概括起来,日、韩两国的主要经验就是:政府扶持产业,着眼城乡融合,建立合作组织,改善基础设施,开发“一村一品”,实现乡村自治。
三、坚持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要遵循这么一些基本要求
1、按照群众意愿
按照乡村建设的阶段性规律,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立足现有条件以及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优先安排急需项目和公共项目,遵循量力而行原则,区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坚持“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权力逻辑符合民主原理,不能强迫农民群众投资投劳搞他们不愿意、不需要的项目。
2、听取群众意见
对于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的民生建设项目,要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村庄功能布局,建什么、不建什么,先建什么、后建什么,以及如何立足当地资源搞“一村一品”等,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要把涉及农民群众的建设规划、项目安排和实施方案公之于众,广泛讨论,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农民按照程序,自己商议、自己选择、自主决定。 3、接受群众监督
有效的监督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农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只有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管理权,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要加强基层治理,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强化资金管理,把项目建在最需要处,人、财、物力投到明处、用到实处。
4、明确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也是受益者
要让群众口袋富起来。乡村振兴、乡村发展的本质是人的发展,是乡村经济社会重构,绝不能让农民成为农村改革旁观者,而应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级公共事务,成为改革红利的主要受益者。
四、把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起来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这支队伍要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主体,成为城乡融合体制机制的建设者,以他们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深刻理解与工作热情,在扎根乡村实践基础上,有力有效地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的基础,是农业发展的领导者、农村进步的推动者、农民富裕的实践者,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保障。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治理能力,在乡村振兴的整个过程中都是不可或缺的。随着农村治理主体职能分离,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基层党组织能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增强凝聚力,提升服务力,促进基层和谐,实现党在农村工作任务、意图和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2021年6月7日,习近平在西宁市文亭巷社区考察加强基层党建、开展便民服务等情况时强调,我到地方考察,总要看看农村、城市社区,看看人民群众生活得怎么样。一个社区要搞好,一定要有非常强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组织,把社区各方面服务搞周到,把群众自治性的事情组织好。总书记的这段话,完全适用于农村实际[4]。
2、打造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在人才问题上,归根结底,还是要立足乡村实际,立足农民这个主体。要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实现乡村振兴,除了就地培养造就一批“土专家”“田秀才”和农业职业经理人,还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举措,畅通各条途径,引导外出的乡贤、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创业,内外兼顾,集聚人才,让更多的人才愿意来、留得住、干得好、能出彩。通过地方政府、社会机构、市场等多渠道助力,通过工作平台、发展前景、薪资待遇等多条件吸引,加强本土人才培育和外部人才引进。根据不同地方发展需求,促进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
3、提升农民作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和受益主体的认知能力
要建立健全各类经济组织、公益性组织和文化性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农民提高生产效率、提高经营和管理能力提供必要的载体和有效途径;通过教育、培训、宣传、典型引导、边干边学等方式,帮助农民了解、熟悉参与村级事务决策、协商、监督的权利、规则和技术,提升农民作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和受益主体的认知能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有效提供乡村复合型人才。总之,在人才问题上,党的领导是核心,农民群众是主体,服务机构是平台,社会组织是载体[5]。
4、拓宽思路,鼓励创新
创造一些主要不依赖耕地、而在农村就地可以新增的就业机会,通过这些方式拓展农民的增收渠道,促进乡村振兴。例如,福建屏南县熙岭乡龙潭村是个远离城市的传统古村,在城市化进程的冲击下,全村1400多人一度只剩不到200人。由于地处穷乡僻壤,古民居较多,但大多破败凋零。2017年,屏南县启动传统村落文创产业项目。龙潭农民立足当地资源,引进文创和专业设计人才。村民除了经营餐饮、民宿、传统手工艺,还拿起画笔创作油画,成功探索出一条“党委政府+艺术家+农民+古村+互联网”助推乡村振兴的新路子,龙潭村呈现“人来、村活、业兴、文盛”繁荣景象。在龙潭村,文创已经突破传统范畴,赋予了农村发展“造血”功能,激发出农民的创业热情。2020年11月,“屏南乡村振兴研究院”在龙潭揭牌。研究院致力于乡村振兴理论与实践创新,为屏南乡村产业振兴、乡村治理、乡村品牌、乡村建设、乡村金融等提供理论支撑、智力支持和社会服务。龙潭村的发展模式,对于网络时代偏远乡村振兴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5、培育一批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有两种不同意义上的典型:一种是作为工作方法的典型,这一种典型为人熟知;一种则是作为个体意义的典型。毛泽东同志就十分注重通过深入调研,发现典型,示范推广,指导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着力培育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典型,探索途径、积累经验、建立机制,发挥示范引路作用。而作为个体意义、作为研究对象的农民群体,我们在探讨其主体作用及与乡村振兴关系时,应当认识到,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资源约束日趋强化背景下,最重要的是要帮助他们提高市场竞争适应能力,增强他们在乡村生产生活中获得平等机会和广阔的发展空间[6]。
五、结语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致力于调动农民群众的创造精神,激发乡村内在发展活力,建立可持续的内生机制。在保留农村优秀遗产、优良传统前提下,帮助他们实现从居住环境、生产方式、生活习惯、社会保障等全方位地由“乡”到“城”的华丽转变。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J].社会主义论坛,2019,{4}(07):4-6.
[2]陈磊,曲文俏.解读日本的“造村运动”[J].当代亚太,2006年第6期.
[3]白雪秋,聂志红,黄俊立等.乡村振兴与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8年3月第1版,第85、86页.
[4]林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与实施[M].北京:中國农业出版社.2018年5月第1版.
[5]刘儒.乡村善治之路[M].郑州:中原农民出版社,红旗出版社,2019年3月第1版.
[6]辛宝英,安娜,庞嘉萍.人才振兴——构建满足乡村振兴需要的人才体系[M].郑州:中原农民出版社,红旗出版社,2019年10月第1版.
作者简介:陈小英(1966.10-),女,汉族,福建宁德人,本科,副教授,研究方向:乡村振兴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