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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阶段,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偏低、对教育投入总量不足以及收费相对于税收的随意不规范等,使开征教育税凸现出必要性来。然而,教育税不能显著地增加财政收入,也无法有效地弥补教育经费不足。我们不能为了实现所谓的教育机会均等而忽视国情。而且从负担的公平、征管的效率以及税收杠杆的局限性等方面看,开征教育税现实条件尚不具备。在两难选择的困惑中,完善教育税收政策,提高个人所得税比重似是税收促进教育发展的理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