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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对南安市检察院创新检察机关服务产业集群发展的机制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南安市;检察机关;产业集群;发展机制
一、产业集群发展凸显传统司法服务方式的尴尬
产业集群有着各自的特点,涉及的法律问题既带有普遍性,又具有自身的特点。以福建省南安市为例,南安市素有“石博天下,水暖万家”的美誉,石材和水暖是南安的两大集群产业,它们存在的问题既有共性,又有各自的个性,产业之间分工合作、互相依存、互相发展,存在着竞争的复杂性,发展的脆弱性。如石材产业,对于厂区的事故,员工的流动,矿区存在大量“四不象”拼装车等情况比较突出,水暖产业的供销大军,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等都是在集群范围内经常出现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产业的发展,要打造产业集群的“升级版”,实现企业的“二次创业”,急需对这些新出现的问题进行治理、引导、规范。
检察机关在近几年办案中也发现产业集群发展中存在着新问题,如网络销售假冒商品、厂区责任事故、侵犯商业秘密等,但缺少协调指挥,系统归类,服务企业仍停留在发案单位,对地方产业集群中出现的普遍性法律问题没有进行总结,对一些建议没有进行规范提升,对出现在的新问题没有进行研究,存在着就事论事,就案论案的情况。传统的服务企业的方式方法已不适应集群产业发展的需要。
因此,重新认识检察机关服务企业显得尤其重要。当前,应把握好产业集群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研究解决存在突出问题的方案,调整服务企业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立足本职岗位,创新机制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二、探索建立适应发达经济体需求的产业检察工作室
针对福建省南安市存在着石材、水暖两大产业集群的特点,南安市检察院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在已经开展的检察官联系基层中,积极探索服务产业集群发展的新思路新机制,分别在产业集群的地区成立了石材、水暖两个产业检察工作室。工作室分别由两位副检察长担任工作室的主任,结合产业特色,由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强化检察工作室的人员配备。向产业集群企业发放《检察官与民营企业联系卡》,聘请乡镇企业办负责人、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产业协会秘书长等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使企业的涉法需求在检察环节畅通、高效得到解决。出台了《南安市人民检察院产业检察工作室工作制度》、《南安市人民检察院产业检察工作室工作职责》等制度,规范工作室的运作,提升服务产业集群发展的有效性。
三、立足检察职能推动产业检察工作室取得成效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营造产业集群发展的良好环境
1、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一是完善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协调机制,加强对产业集群区的社会治安情况和突出问题的分析研究,及时掌握该地区的社会治安动态。二是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破坏产业集群区的生产经营秩序、发生在产业集群企业中的盗窃、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妥善处理因经济纠纷引发的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
2、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产业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二是主动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工作,净化工程建设领域环境。在各种产业集群区建设升级项目的招标、采购中实施《廉政准入制度》及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将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个人拉入建设领域的“黑名单”。
3、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一是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便利,以各种形式向企业索贿受贿以及滥用职权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打击各种利用项目审批等环节“吃、拿、卡、要”等犯罪活动。二是深化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积极查办发生在企业内部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为企业发展提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4、营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一是加大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力度,在产业检察工作直接室受理审查涉及企业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对涉及产业集群企业的民事案件的错误裁判和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当行为,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依法进行监督。二是对公安机关管辖的涉及产业集群企业的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商业贿赂案件加强立案监督,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三是加强侦查活动监督,重点针对公安机关是否对涉及产业集群的案件非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冻结、查封、扣押款物、违法取证、刑讯逼供、滥用和随意变更强制措施、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四是加强“两法”衔接机制建设。与公安、法院、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联系,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及信息共享机制,重点监督对产业集群地区涉及劳动争议、保险纠纷、补贴救助等,形成打击涉企犯罪的合力。
(二)加强沟通联系,畅通企业的诉求和参与渠道
一是加强产业检察工作室同产业协会、企业的联系。如召开服务产业集群发展的工作座谈会,邀请南安市具有产业代表性的十多名企业家参与,征求企业对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讨论总结民营企业在产业集群发展中需要解决的涉法问题。主动强化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深入龙头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面临的困难,帮助企业解决法律和维权难题。
二是及时将了解到的意见和建议提交院党组研究,通过逐条分析,进行任务分解和落实,并研究和制定了《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实施办法》、《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和支持民营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的具体举措,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责任义务,规范服务民营企业的行为,有效促进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建立服务产业集群发展的长效机制
1、迎合企业需求开展法律服务。一是選取办案实践中发生在企业中的真实案例,附注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配以生动形象的漫画和检察官点评,制作成《服务企业法律宣传手册》,共发放200余本,增强企业对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防范于未然。二是开展法制宣讲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宣讲团和警示教育基地的资源优势,定期或者不定期进入企业开展法制宣讲,组织企业员工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帮助企业和员工增强法律意识。三是梳理涉及石材、水暖产业案件在银行贷款、民间融资、抵押、质押等方面的法律难题,形成《产业集群发展法律风险提示11问》,给予企业在生产指导、合同签订、履行等法律事项进行风险提示。四是依托产业检察工作室开展司法帮扶。主动对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及行业协会,为企业兼并重组中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及劳动力转移、实物资产分割、品牌价值评估、财务审查监督等提供法律意见,帮助企业实现资源整合。
2、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帮助企业建章立制。以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为切入点,对在涉案企业存在的制度不完善、监管漏洞、职工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依法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并抄送产业协会,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完善建议,并对涉案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及时跟踪,确保检察建议起到实效。2013年以来共发出加强企业人事、财务、安全、制度等管理方面的检察建议共10份,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为企业健康发展服务,受到企业的欢迎和好评。
【关键词】南安市;检察机关;产业集群;发展机制
一、产业集群发展凸显传统司法服务方式的尴尬
产业集群有着各自的特点,涉及的法律问题既带有普遍性,又具有自身的特点。以福建省南安市为例,南安市素有“石博天下,水暖万家”的美誉,石材和水暖是南安的两大集群产业,它们存在的问题既有共性,又有各自的个性,产业之间分工合作、互相依存、互相发展,存在着竞争的复杂性,发展的脆弱性。如石材产业,对于厂区的事故,员工的流动,矿区存在大量“四不象”拼装车等情况比较突出,水暖产业的供销大军,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等都是在集群范围内经常出现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产业的发展,要打造产业集群的“升级版”,实现企业的“二次创业”,急需对这些新出现的问题进行治理、引导、规范。
检察机关在近几年办案中也发现产业集群发展中存在着新问题,如网络销售假冒商品、厂区责任事故、侵犯商业秘密等,但缺少协调指挥,系统归类,服务企业仍停留在发案单位,对地方产业集群中出现的普遍性法律问题没有进行总结,对一些建议没有进行规范提升,对出现在的新问题没有进行研究,存在着就事论事,就案论案的情况。传统的服务企业的方式方法已不适应集群产业发展的需要。
因此,重新认识检察机关服务企业显得尤其重要。当前,应把握好产业集群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研究解决存在突出问题的方案,调整服务企业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立足本职岗位,创新机制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二、探索建立适应发达经济体需求的产业检察工作室
针对福建省南安市存在着石材、水暖两大产业集群的特点,南安市检察院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在已经开展的检察官联系基层中,积极探索服务产业集群发展的新思路新机制,分别在产业集群的地区成立了石材、水暖两个产业检察工作室。工作室分别由两位副检察长担任工作室的主任,结合产业特色,由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强化检察工作室的人员配备。向产业集群企业发放《检察官与民营企业联系卡》,聘请乡镇企业办负责人、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产业协会秘书长等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使企业的涉法需求在检察环节畅通、高效得到解决。出台了《南安市人民检察院产业检察工作室工作制度》、《南安市人民检察院产业检察工作室工作职责》等制度,规范工作室的运作,提升服务产业集群发展的有效性。
三、立足检察职能推动产业检察工作室取得成效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营造产业集群发展的良好环境
1、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一是完善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协调机制,加强对产业集群区的社会治安情况和突出问题的分析研究,及时掌握该地区的社会治安动态。二是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破坏产业集群区的生产经营秩序、发生在产业集群企业中的盗窃、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妥善处理因经济纠纷引发的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
2、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产业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二是主动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工作,净化工程建设领域环境。在各种产业集群区建设升级项目的招标、采购中实施《廉政准入制度》及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将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个人拉入建设领域的“黑名单”。
3、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一是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便利,以各种形式向企业索贿受贿以及滥用职权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打击各种利用项目审批等环节“吃、拿、卡、要”等犯罪活动。二是深化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积极查办发生在企业内部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为企业发展提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4、营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一是加大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力度,在产业检察工作直接室受理审查涉及企业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对涉及产业集群企业的民事案件的错误裁判和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当行为,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依法进行监督。二是对公安机关管辖的涉及产业集群企业的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商业贿赂案件加强立案监督,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三是加强侦查活动监督,重点针对公安机关是否对涉及产业集群的案件非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冻结、查封、扣押款物、违法取证、刑讯逼供、滥用和随意变更强制措施、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四是加强“两法”衔接机制建设。与公安、法院、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联系,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及信息共享机制,重点监督对产业集群地区涉及劳动争议、保险纠纷、补贴救助等,形成打击涉企犯罪的合力。
(二)加强沟通联系,畅通企业的诉求和参与渠道
一是加强产业检察工作室同产业协会、企业的联系。如召开服务产业集群发展的工作座谈会,邀请南安市具有产业代表性的十多名企业家参与,征求企业对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讨论总结民营企业在产业集群发展中需要解决的涉法问题。主动强化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深入龙头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面临的困难,帮助企业解决法律和维权难题。
二是及时将了解到的意见和建议提交院党组研究,通过逐条分析,进行任务分解和落实,并研究和制定了《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实施办法》、《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和支持民营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的具体举措,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责任义务,规范服务民营企业的行为,有效促进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建立服务产业集群发展的长效机制
1、迎合企业需求开展法律服务。一是選取办案实践中发生在企业中的真实案例,附注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配以生动形象的漫画和检察官点评,制作成《服务企业法律宣传手册》,共发放200余本,增强企业对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防范于未然。二是开展法制宣讲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宣讲团和警示教育基地的资源优势,定期或者不定期进入企业开展法制宣讲,组织企业员工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帮助企业和员工增强法律意识。三是梳理涉及石材、水暖产业案件在银行贷款、民间融资、抵押、质押等方面的法律难题,形成《产业集群发展法律风险提示11问》,给予企业在生产指导、合同签订、履行等法律事项进行风险提示。四是依托产业检察工作室开展司法帮扶。主动对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及行业协会,为企业兼并重组中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及劳动力转移、实物资产分割、品牌价值评估、财务审查监督等提供法律意见,帮助企业实现资源整合。
2、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帮助企业建章立制。以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为切入点,对在涉案企业存在的制度不完善、监管漏洞、职工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依法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并抄送产业协会,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完善建议,并对涉案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及时跟踪,确保检察建议起到实效。2013年以来共发出加强企业人事、财务、安全、制度等管理方面的检察建议共10份,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为企业健康发展服务,受到企业的欢迎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