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整村推进是扶贫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十五”期间我县的扶贫成果显示,14个重点村的群众普遍对现行的扶贫政策持欢迎态度,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和温暖,迫切希望在新一轮的扶贫工作中,整村推进的力度能够更大,资金能够更多,方式、方法能够更灵活。结合泰和县扶贫开发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要搞好新一轮的扶贫开发工作,关键是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牢牢把握整村推进的工作重点,多方整合扶贫资金,创新管理思路。
一、整村推进的工作重点
从“十五”扶贫开发的实践来看,整村推进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如种养项目、水利项目、公路建设项目、科技推广与应用项目等等。由于受资金的制约,在项目实施中,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很难达到群众理想的效果。撒胡椒面式的办法,五年下来,仍然看不见贫困村的明显变化。根据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差、交通不便、发展基础薄弱的特点,我们认为改善乡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是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的整村推进工作应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整村推进的重点村建设成为新农村的典范。
一是要把“三清三改”列为主要项目内容。以“清垃圾、清路障、清污泥,改水、改厕、改路”为突破口,在贫困村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活动,彻底改善当地的人居环境。二是要把“五通一气”列为常规发展项目。整村推进的目标就是要改善农村的条件,扶持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有线电视、发展沼气,既是群众的愿望,也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应有之义。三是要把种养加项目实行单列管理。在项目规划中要重视生产发展项目,把生产发展放在首要位置,而在实施中又要区别对待,没有必要把种养加项目直接落实到村。可以采取单列种养加项目扶持资金的办法,由市、县扶贫办直接管理,根据贫困村农户的实际需要,扶持到户,让群众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人,做到想发展什么,我们就扶持什么。
二、整村推进的资金整合
现在贫困村资金的扶持总量一般是50万元,每年一个村约有10万元。这笔资金如果从救济贫困农户的角度出发,的确能发挥较大作用,但是赈灾救济毕竟不是我们的主要职责。扶贫部门的工作应该侧重于开发式、发展式、造血式扶贫,走出救济式扶贫的怪圈,从而对我们整合扶贫资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否则,一个扶贫周期结束,还是面貌依旧,脱贫致富遥遥无期。为此,我们在扶贫资金的整合上要有新思路、新举措。
一是可以考虑适当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按照全国经济发展的水平,“十一五”期间的财政扶贫资金也要有所增加,每个村的扶贫资金总量保持在70万元左右。二是充分发挥社会定点扶贫的优势。社会定点扶贫是对扶贫资金不足的有益补充,也是我们扶贫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渠道。上一轮扶贫开发中,定点扶贫单位都为贫困村办了不少实事、好事,折合扶贫资金都在10万元左右,深受干群好评。建议定点扶贫单位由省扶贫办统筹安排,原则上每个重点村都要有单位帮扶,一定五年不变,单位可按省、市、县20%、30%、50%的比例确定,要求每个单位定点帮扶实物与技术、资金共计10万元以上。三是开设捐赠专户,积极搞好社会捐赠。在扶贫系统内设立捐赠办,把社会捐赠工作作为我们的一项新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扶贫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捐赠工作的重点是解决贫困户、低收入户的就医、就学困难,兼顾通水、通电、通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捐赠实行专户管理,帐目每年向社会公布两次,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省、市对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要有硬性的规定,并将配套资金列入工作目标考核,与上级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挂钩,以增大资金扶贫力度。五是发动群众自筹部分资金。贫困村主要应采取发动群众投劳的办法解决部分资金。对一些技术要求不高的项目,如水渠、道路的维修,可由村里组织群众实施,扶贫系统则提供物资支持,让少量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整村推进的管理创新
目前,我们的贫困村普遍位于偏僻地区,相对比较分散,给管理带来了诸多不便和困难。实际工作中,扶贫办工作人员少,缺乏正常的运转经费,重点村因为工作增多带来的经费不足问题,始终困扰着基层干部。为了更好地调动各级从事扶贫工作的积极性,让我们的扶贫事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我们务必牢牢把握工作重点,协调各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扶贫系统队伍建设。要在工作上、生活上、政治上给予扶贫干部更多的关爱,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给大家一种奋发向上的力量,感到扶贫事业有为、有位,前途是光明的。当务之急就是要解决工作运转经费,如车辆运转经费、打印费、办公费等。省扶贫办能否单列一定的项目管理费,或者由省财政、省扶贫办联合行文,要求县级财政增拨县扶贫办及重点村的工作经费,杜绝克扣、挪用扶贫资金现象。
2、坚持规划的科学性,减少随意性。所有的项目都要坚持从基层来,到基层去,把自主权交给群众,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做计划、规划前,要先明确资金使用规模,项目要投入到重点领域,减少盲目性。规划工作要有充足的时间,至少要保证2个月,做到调查摸底充分,群众酝酿讨论充分,论证分析充分,一旦确定下来,不能随意更改。
3、减少项目管理的中间环节。扶贫项目统一由县扶贫办管理,乡镇政府只负责工作协调,不具体管理项目,将项目直接落实到村,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每个重点村可设立扶贫专帐、专户,并由县财政、扶贫办共同监管。
4、注重实施主体的灵活性,坚持统一实施与分散实施相结合。对扶贫的项目进行分类管理,灵活确定实施主体。种养加项目,由市、县分年度根据资金规模,在贫困村针对各类农户需求,落实到户实施,不搞一刀切和平均分配;基础设施类项目,按规定要招投标的,必须招投标。其余的项目一般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县扶贫办进行监督管理和验收;沼气、户户通、技术培训类项目,应切块实施,在确定每年发展数量的基础上,由县扶贫办统一组织实施,以降低成本,保证质量。
[责任编辑 王建平]
一、整村推进的工作重点
从“十五”扶贫开发的实践来看,整村推进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如种养项目、水利项目、公路建设项目、科技推广与应用项目等等。由于受资金的制约,在项目实施中,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很难达到群众理想的效果。撒胡椒面式的办法,五年下来,仍然看不见贫困村的明显变化。根据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差、交通不便、发展基础薄弱的特点,我们认为改善乡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是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的整村推进工作应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整村推进的重点村建设成为新农村的典范。
一是要把“三清三改”列为主要项目内容。以“清垃圾、清路障、清污泥,改水、改厕、改路”为突破口,在贫困村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活动,彻底改善当地的人居环境。二是要把“五通一气”列为常规发展项目。整村推进的目标就是要改善农村的条件,扶持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有线电视、发展沼气,既是群众的愿望,也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应有之义。三是要把种养加项目实行单列管理。在项目规划中要重视生产发展项目,把生产发展放在首要位置,而在实施中又要区别对待,没有必要把种养加项目直接落实到村。可以采取单列种养加项目扶持资金的办法,由市、县扶贫办直接管理,根据贫困村农户的实际需要,扶持到户,让群众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人,做到想发展什么,我们就扶持什么。
二、整村推进的资金整合
现在贫困村资金的扶持总量一般是50万元,每年一个村约有10万元。这笔资金如果从救济贫困农户的角度出发,的确能发挥较大作用,但是赈灾救济毕竟不是我们的主要职责。扶贫部门的工作应该侧重于开发式、发展式、造血式扶贫,走出救济式扶贫的怪圈,从而对我们整合扶贫资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否则,一个扶贫周期结束,还是面貌依旧,脱贫致富遥遥无期。为此,我们在扶贫资金的整合上要有新思路、新举措。
一是可以考虑适当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按照全国经济发展的水平,“十一五”期间的财政扶贫资金也要有所增加,每个村的扶贫资金总量保持在70万元左右。二是充分发挥社会定点扶贫的优势。社会定点扶贫是对扶贫资金不足的有益补充,也是我们扶贫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渠道。上一轮扶贫开发中,定点扶贫单位都为贫困村办了不少实事、好事,折合扶贫资金都在10万元左右,深受干群好评。建议定点扶贫单位由省扶贫办统筹安排,原则上每个重点村都要有单位帮扶,一定五年不变,单位可按省、市、县20%、30%、50%的比例确定,要求每个单位定点帮扶实物与技术、资金共计10万元以上。三是开设捐赠专户,积极搞好社会捐赠。在扶贫系统内设立捐赠办,把社会捐赠工作作为我们的一项新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扶贫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捐赠工作的重点是解决贫困户、低收入户的就医、就学困难,兼顾通水、通电、通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捐赠实行专户管理,帐目每年向社会公布两次,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省、市对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要有硬性的规定,并将配套资金列入工作目标考核,与上级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挂钩,以增大资金扶贫力度。五是发动群众自筹部分资金。贫困村主要应采取发动群众投劳的办法解决部分资金。对一些技术要求不高的项目,如水渠、道路的维修,可由村里组织群众实施,扶贫系统则提供物资支持,让少量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整村推进的管理创新
目前,我们的贫困村普遍位于偏僻地区,相对比较分散,给管理带来了诸多不便和困难。实际工作中,扶贫办工作人员少,缺乏正常的运转经费,重点村因为工作增多带来的经费不足问题,始终困扰着基层干部。为了更好地调动各级从事扶贫工作的积极性,让我们的扶贫事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我们务必牢牢把握工作重点,协调各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扶贫系统队伍建设。要在工作上、生活上、政治上给予扶贫干部更多的关爱,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给大家一种奋发向上的力量,感到扶贫事业有为、有位,前途是光明的。当务之急就是要解决工作运转经费,如车辆运转经费、打印费、办公费等。省扶贫办能否单列一定的项目管理费,或者由省财政、省扶贫办联合行文,要求县级财政增拨县扶贫办及重点村的工作经费,杜绝克扣、挪用扶贫资金现象。
2、坚持规划的科学性,减少随意性。所有的项目都要坚持从基层来,到基层去,把自主权交给群众,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做计划、规划前,要先明确资金使用规模,项目要投入到重点领域,减少盲目性。规划工作要有充足的时间,至少要保证2个月,做到调查摸底充分,群众酝酿讨论充分,论证分析充分,一旦确定下来,不能随意更改。
3、减少项目管理的中间环节。扶贫项目统一由县扶贫办管理,乡镇政府只负责工作协调,不具体管理项目,将项目直接落实到村,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每个重点村可设立扶贫专帐、专户,并由县财政、扶贫办共同监管。
4、注重实施主体的灵活性,坚持统一实施与分散实施相结合。对扶贫的项目进行分类管理,灵活确定实施主体。种养加项目,由市、县分年度根据资金规模,在贫困村针对各类农户需求,落实到户实施,不搞一刀切和平均分配;基础设施类项目,按规定要招投标的,必须招投标。其余的项目一般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县扶贫办进行监督管理和验收;沼气、户户通、技术培训类项目,应切块实施,在确定每年发展数量的基础上,由县扶贫办统一组织实施,以降低成本,保证质量。
[责任编辑 王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