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本文对如何做好集体企业招投标监督工作,提高物资采购监督的有效性进行了简要论述。
关键词:集体企业 招投标监督工作
国有企业管理规范、私营企业管理严谨,而集体企业管理无论从规范性,还是领导责任心都与其他企业存在一定差距。管理制度和机制尚不健全和完善,市场和业务流程,特别是在物资采购及工程发包的招投标管理中,存在较多的廉政风险,加强集体企业物资采购及工程发包监督管理,是防止发生违规违纪问题,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和防范廉政风险一项重要内容。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认识、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工作作用衰减。如何做好集体企业招标采购监督工作,提高物资采购监督的有效性,是监督人员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1 当前集体企业招投标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近几年集体企业管理部门也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从加强组织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重点工作监督,保证企业和员工平安。如滁州东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组建监审部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印发《滁州东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滁州东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工程管理办法》《滁州东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外包项目委托社会审计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及监督工作。
认真组织保证监督效果。集体企业招投标工作是企业、客户、员工关注热点,只要有物资采购和工程发包工作,基层单位都要按招标要求认真组织确定,并通知监督部门参加监督。通过规范组织、加强监督,保证招标工作公平、公正,达到了即维护企业利益,又维护企业形象,同时保护干部和员工平安目的。
2 集体企业招投标监督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不到位。集体企业多数是用户工程设备采购,有时物资采购参与单位没有全面推行企务公开与阳光操作,在安排物资、设备或材料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中,事先没有广泛征求意见,公布信息不及时,没有让职工参与,没有邀请监察部门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致使有关人员在采购中收受回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出现暗箱操作等违纪现象发生。
二是监督机制不完善。在招投标过程中,监察工作人员无法进行全方位监督,主要表现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介入时间上。从介入时间上看,往往是开始进行评标时,监察工作人员才被通知参与,而且仅仅停留在评标阶段上,再加上招标活动信息来源滞后,信息反馈不及时,所以此时介入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
三是监督力度不到位。招标活动全由业务部门一手操办,如招标信息的发布、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专家的选定、合同的签订验收等,监察部门没有全过程参与,获得的招标资料和信息不完整,这样会导致招标人员完全可以避开监察工作人员的监督。有时以工程进度紧为由,用邀标、议标和续签合同形式取代规范的招投标,很难防范其廉政风险。
3 分析集体企业招投标监督出现问题原因
一是领导认识不够。对集体企业招标工作不像主业工作重视,认为只要基本形式满足上级要求,不会出什么问题。个别单位依法招标意识淡薄,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违规干预招投标工作,给招标工作定调子,甚至给项目法人下指令,搞明招暗定,從而影响了招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是管理办法完善不够。相关的制度建设也不够健全、完善,制约了监察部门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招投标管理与监督的关系没有理顺。在现实的招投标活动中,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由多个业务部门负责,这种多头管理的格局容易导致招投标管理责权不清、监管不
力。
三是查处考核力度不够。有些单位没有落实“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力度不够,不重视发挥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对招投标反映出的问题,没有进行查处。
4 对集体企业招投标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教育,如开展警示教育和制度教育,让各级领导了解集体企业物资采购及工程发包,是高廉政风险工作。加强教育让干部员工不想、不敢去腐败。认识到加强监督是对企业负责,是对干部员工的关爱,从而主动规范行为,接受监督。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行为。招投标工作中产生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大都与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严,管理不严有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关键是要不断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措施规范操作。如针对上述问题,还可以建立有关招投标计划管理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职工代表参加监督制度,邀请招标批准等制度。通过提前公开招标工作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可使参与人员在事前充分了解相关信息,保证招标质量。实行招投标过程及结果公开,实行职工代表参与集体企业招投标监督工作,推进阳光操作。通过完善制度使招投标管理及监督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是严肃查处违规,保证监督效果。坚持在招投标工作中,与相关人员签订廉政协议。对招投标过程的信访投诉,要严格查处。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现象,进行严厉的处罚,如实行经济处罚,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将违规定厂家进入“黑名单”,一定时期不允许参与投标。对有串标、围标、挂靠行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根据情况取消投标人的交易资格。对企业内部人员,实行行政和党内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进一步强化招标纪律,维护制度的刚性。
四是监督人员主动参与,提高监督质量。监督人员事前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主动了解有关信息,把握监督重点。积极参与“过程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督人员主动参与“事后”评价、投诉问题处理及制度完善工作,提出不同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人员的全过程监督作用,提高监督质量。
关键词:集体企业 招投标监督工作
国有企业管理规范、私营企业管理严谨,而集体企业管理无论从规范性,还是领导责任心都与其他企业存在一定差距。管理制度和机制尚不健全和完善,市场和业务流程,特别是在物资采购及工程发包的招投标管理中,存在较多的廉政风险,加强集体企业物资采购及工程发包监督管理,是防止发生违规违纪问题,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和防范廉政风险一项重要内容。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认识、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工作作用衰减。如何做好集体企业招标采购监督工作,提高物资采购监督的有效性,是监督人员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1 当前集体企业招投标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近几年集体企业管理部门也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从加强组织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重点工作监督,保证企业和员工平安。如滁州东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组建监审部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印发《滁州东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滁州东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工程管理办法》《滁州东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外包项目委托社会审计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及监督工作。
认真组织保证监督效果。集体企业招投标工作是企业、客户、员工关注热点,只要有物资采购和工程发包工作,基层单位都要按招标要求认真组织确定,并通知监督部门参加监督。通过规范组织、加强监督,保证招标工作公平、公正,达到了即维护企业利益,又维护企业形象,同时保护干部和员工平安目的。
2 集体企业招投标监督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不到位。集体企业多数是用户工程设备采购,有时物资采购参与单位没有全面推行企务公开与阳光操作,在安排物资、设备或材料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中,事先没有广泛征求意见,公布信息不及时,没有让职工参与,没有邀请监察部门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致使有关人员在采购中收受回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出现暗箱操作等违纪现象发生。
二是监督机制不完善。在招投标过程中,监察工作人员无法进行全方位监督,主要表现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介入时间上。从介入时间上看,往往是开始进行评标时,监察工作人员才被通知参与,而且仅仅停留在评标阶段上,再加上招标活动信息来源滞后,信息反馈不及时,所以此时介入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
三是监督力度不到位。招标活动全由业务部门一手操办,如招标信息的发布、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专家的选定、合同的签订验收等,监察部门没有全过程参与,获得的招标资料和信息不完整,这样会导致招标人员完全可以避开监察工作人员的监督。有时以工程进度紧为由,用邀标、议标和续签合同形式取代规范的招投标,很难防范其廉政风险。
3 分析集体企业招投标监督出现问题原因
一是领导认识不够。对集体企业招标工作不像主业工作重视,认为只要基本形式满足上级要求,不会出什么问题。个别单位依法招标意识淡薄,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违规干预招投标工作,给招标工作定调子,甚至给项目法人下指令,搞明招暗定,從而影响了招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是管理办法完善不够。相关的制度建设也不够健全、完善,制约了监察部门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招投标管理与监督的关系没有理顺。在现实的招投标活动中,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由多个业务部门负责,这种多头管理的格局容易导致招投标管理责权不清、监管不
力。
三是查处考核力度不够。有些单位没有落实“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力度不够,不重视发挥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对招投标反映出的问题,没有进行查处。
4 对集体企业招投标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教育,如开展警示教育和制度教育,让各级领导了解集体企业物资采购及工程发包,是高廉政风险工作。加强教育让干部员工不想、不敢去腐败。认识到加强监督是对企业负责,是对干部员工的关爱,从而主动规范行为,接受监督。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行为。招投标工作中产生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大都与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严,管理不严有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关键是要不断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措施规范操作。如针对上述问题,还可以建立有关招投标计划管理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职工代表参加监督制度,邀请招标批准等制度。通过提前公开招标工作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可使参与人员在事前充分了解相关信息,保证招标质量。实行招投标过程及结果公开,实行职工代表参与集体企业招投标监督工作,推进阳光操作。通过完善制度使招投标管理及监督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是严肃查处违规,保证监督效果。坚持在招投标工作中,与相关人员签订廉政协议。对招投标过程的信访投诉,要严格查处。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现象,进行严厉的处罚,如实行经济处罚,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将违规定厂家进入“黑名单”,一定时期不允许参与投标。对有串标、围标、挂靠行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根据情况取消投标人的交易资格。对企业内部人员,实行行政和党内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进一步强化招标纪律,维护制度的刚性。
四是监督人员主动参与,提高监督质量。监督人员事前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主动了解有关信息,把握监督重点。积极参与“过程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督人员主动参与“事后”评价、投诉问题处理及制度完善工作,提出不同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人员的全过程监督作用,提高监督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