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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在承接任务和劳务发包中均需签订合同,合同签订过程中如何有效规避风险,保护自己切身利益。本文从招投标、合同谈判、签订、履行、变更的全过程实行有效管理。
[关键词]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索赔
中图分类号:TU712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4)13-0162-01
合同管理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合同管理不仅是动态的而且是系统及全过程的,从合同谈判到草拟、评审、签订、生效、变更、解除直至失效。系统即各部门参与进来。所谓动态管理则是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修改、变更和补充。文章结合本人近些年合同管理的实际感受,提出几点问题和解决方法。
1.招投标阶段存在的问题
下游钢结构企业历来同质化竞争激烈,在因在手短缺,急于获得订单解决企业生存大计,对业主背景现状了解不够或资金状况调查不清的情况下接单。如国内某上市公司的集团公司,在外省购入成片沿江土地用于大规模新建,众多建筑施工企业觊觎庞大的施工任务量,均趋之若鹜参与投标,甚至无一例外地垫资施工。然而,由于建设企业扩张之巨、资本市场融资艰难、加上其实体销售举步维艰,导致该企业负债累累,工程款支付从项目动工初期就缩水到中途的拖欠到最终停付,资金问题一直未解决,参与该项目各家建筑企业均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
2.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
(1)合同主体不当,资格存疑。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合同有效的条件之一。尤其对于分包合同的主体,分包人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取挂靠等方式取得资质,为节约管理费,有时铤而走险,采取私刻公章,模仿签字等违法行为签订合同。
(2)合同条款文字表达不严密。合同中文字表述不严谨,引起歧义并由此产生经济上的损失。如某份合同条款中规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场地道路铺设”,试想,施工现场几十亩的场地,如果道路均由钢结构施工企业铺设,显然不合理,而且成本也远远超过钢结构合同额。其实草拟合同人真实的意思表达是“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场地吊装道路铺设”。
(3)合同条款存在明显缺陷和漏洞。如某份钢结构运输分包合同中,有一条款“钢结构运输每车保底35吨,不足部分按35吨计算”。大家知道,钢结构件是不规则件,每车吨位有高有低,不足吨位的现象也很普遍,平均吨位根本不可能达到35吨,合同中如果出现上述约束性条款,显然对运输单位极利,对钢结构加工制造企业则明显不公。这样显失公平的条款出现在合同中,且连续两次出现在与同一家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经查,排除了合同管理员的私利行为。而是由于他工作责任心不强,缺乏防范意识,将合同电子版传给对方,对方私自改动未告知,他不加审核,且评审制度流于形式导致。
(4)合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属无效合同;无效的免责条款。法律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受法律保护。如果合同中的条款对此予以侵犯,该条款为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3.合同履行阶段存在的问题
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主要表现以下几点:
(1)应当发出的时效性书面文件未发。及时发出各种必要的书函,既是合同管理的需要,也是施工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只是实际中各级人员重视度不够,导致受到处罚。
(2)应当变更的未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设计变更等是常有的事,合同内容的变化必然导致价格的变化,及时收集证据保护自己的利益免受损失。
(3)应办理的签证未办理。施工现场,合同以外发生的零星事件极多,业主或总包单位往往口头布置,施工企业为处理好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基本上有求必应,但如果不及时办理签证,让对方书面确认,到施工临近结束人员调离或撤场,补签证就会变得异常困难。
(4)应行使的权力未行使。《合同法》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
(5)忽视书面证据的收集保存。项目部人员变更或管理意识欠缺,将好不容易签回的书面证据不及时归档存放,容易造成遗失,由此在资料保管方面也必须给予足够重视。
(6)对索赔工作不重视。对明显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久拖不决问题,施工企业往往等闲视之。
4.钢结构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1)人员。首先要对人,合同管理工作是千头万绪且需要责任心极强的人员担任,马大哈、条理不清、责任心差的人坚决不能用。其次人员的素质要持续提高,通过各类合同培训班、参加法律或相关执业资格考试、布置任务定期检查、深入现场实地考察等都不失为好的方式。最后,需要加强人员道德教育,切不可因利忘义。
(2)加强制度建设。首先企业必须设立合同岗位责任制,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权力、义务逐一进行规范,实行奖罚分明。其次,企业必须根据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化,建立具体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从合同浅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履行全过程。企业各层次也都应建立配套的支持性文件。
(3)组织机构建设。企业有上而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发挥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模范带头作用。设立合同专职管理部门,下辖承揽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劳务合同、项目部合同管理等各个岗位的合同管理人员,并整合企业法律顾问团的优势,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的作用。
5.结论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不单是对文本的管理,它涉及工程项目管理的全部,优质企业的合同管理,应该是把合同权力、义务按职能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 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内的任务,同时又应该发挥归口管理部门的监督作用,使合同管理合法、合规、有序运行。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将会为钢结构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长生,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J].经济师,2009(5).
[2]曲修山,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J].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02).
[关键词]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索赔
中图分类号:TU712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4)13-0162-01
合同管理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合同管理不仅是动态的而且是系统及全过程的,从合同谈判到草拟、评审、签订、生效、变更、解除直至失效。系统即各部门参与进来。所谓动态管理则是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修改、变更和补充。文章结合本人近些年合同管理的实际感受,提出几点问题和解决方法。
1.招投标阶段存在的问题
下游钢结构企业历来同质化竞争激烈,在因在手短缺,急于获得订单解决企业生存大计,对业主背景现状了解不够或资金状况调查不清的情况下接单。如国内某上市公司的集团公司,在外省购入成片沿江土地用于大规模新建,众多建筑施工企业觊觎庞大的施工任务量,均趋之若鹜参与投标,甚至无一例外地垫资施工。然而,由于建设企业扩张之巨、资本市场融资艰难、加上其实体销售举步维艰,导致该企业负债累累,工程款支付从项目动工初期就缩水到中途的拖欠到最终停付,资金问题一直未解决,参与该项目各家建筑企业均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
2.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
(1)合同主体不当,资格存疑。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合同有效的条件之一。尤其对于分包合同的主体,分包人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取挂靠等方式取得资质,为节约管理费,有时铤而走险,采取私刻公章,模仿签字等违法行为签订合同。
(2)合同条款文字表达不严密。合同中文字表述不严谨,引起歧义并由此产生经济上的损失。如某份合同条款中规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场地道路铺设”,试想,施工现场几十亩的场地,如果道路均由钢结构施工企业铺设,显然不合理,而且成本也远远超过钢结构合同额。其实草拟合同人真实的意思表达是“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场地吊装道路铺设”。
(3)合同条款存在明显缺陷和漏洞。如某份钢结构运输分包合同中,有一条款“钢结构运输每车保底35吨,不足部分按35吨计算”。大家知道,钢结构件是不规则件,每车吨位有高有低,不足吨位的现象也很普遍,平均吨位根本不可能达到35吨,合同中如果出现上述约束性条款,显然对运输单位极利,对钢结构加工制造企业则明显不公。这样显失公平的条款出现在合同中,且连续两次出现在与同一家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经查,排除了合同管理员的私利行为。而是由于他工作责任心不强,缺乏防范意识,将合同电子版传给对方,对方私自改动未告知,他不加审核,且评审制度流于形式导致。
(4)合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属无效合同;无效的免责条款。法律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受法律保护。如果合同中的条款对此予以侵犯,该条款为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3.合同履行阶段存在的问题
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主要表现以下几点:
(1)应当发出的时效性书面文件未发。及时发出各种必要的书函,既是合同管理的需要,也是施工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只是实际中各级人员重视度不够,导致受到处罚。
(2)应当变更的未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设计变更等是常有的事,合同内容的变化必然导致价格的变化,及时收集证据保护自己的利益免受损失。
(3)应办理的签证未办理。施工现场,合同以外发生的零星事件极多,业主或总包单位往往口头布置,施工企业为处理好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基本上有求必应,但如果不及时办理签证,让对方书面确认,到施工临近结束人员调离或撤场,补签证就会变得异常困难。
(4)应行使的权力未行使。《合同法》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
(5)忽视书面证据的收集保存。项目部人员变更或管理意识欠缺,将好不容易签回的书面证据不及时归档存放,容易造成遗失,由此在资料保管方面也必须给予足够重视。
(6)对索赔工作不重视。对明显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久拖不决问题,施工企业往往等闲视之。
4.钢结构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1)人员。首先要对人,合同管理工作是千头万绪且需要责任心极强的人员担任,马大哈、条理不清、责任心差的人坚决不能用。其次人员的素质要持续提高,通过各类合同培训班、参加法律或相关执业资格考试、布置任务定期检查、深入现场实地考察等都不失为好的方式。最后,需要加强人员道德教育,切不可因利忘义。
(2)加强制度建设。首先企业必须设立合同岗位责任制,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权力、义务逐一进行规范,实行奖罚分明。其次,企业必须根据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化,建立具体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从合同浅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履行全过程。企业各层次也都应建立配套的支持性文件。
(3)组织机构建设。企业有上而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发挥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模范带头作用。设立合同专职管理部门,下辖承揽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劳务合同、项目部合同管理等各个岗位的合同管理人员,并整合企业法律顾问团的优势,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的作用。
5.结论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不单是对文本的管理,它涉及工程项目管理的全部,优质企业的合同管理,应该是把合同权力、义务按职能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 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内的任务,同时又应该发挥归口管理部门的监督作用,使合同管理合法、合规、有序运行。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将会为钢结构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长生,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J].经济师,2009(5).
[2]曲修山,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J].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