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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4日晚,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挂出位于浦东新区和嘉定区的两宗地块, 这两宗地块的“土地用途” 明确标明为“租赁住房”, 这是上海首次出现该类型地块.rn这两个租赁住房用地上所建的物业严格按照“只租不售” 模式管理, 仅用于出租, 不得出售.受让人应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租赁住房物业并持续出租运营, 有关房屋套型、 功能及运营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都会在出让合同中有详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