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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会计造假?会计造假是指一些单位为了小团体利益,在会计数据上做文章,假帐真算,真帐假作,造成帐实不符、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以达到转移国家资产、偷逃税收、粉饰业绩的非法目的。会计造假的,主要表现和危害有:第一,不少单位负责人指使、强令会计人员篡改会计数据,谋取私利或小团体的利益,以达到粉饰政绩的目的。第二,《会计法》赋予了会计人员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职权,但由于会计人员受单位负责人的领导,其经济利益直接由单位负责人所掌握和决定,会计人员无法真正行使监督权。如果会计人员坚持原则,往往会受到单位负责人和其它方面的刁难甚至打击报复。第三,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十分薄弱,一些应当建帐的单位不建帐或帐目混乱,不按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使用凭证和帐簿或编制会计报表等。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混乱,财务收支失控,私设“小金库”,帐外设帐,单位负责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等。第四,违法违规手段隐蔽,不断变化。第五,会计工作中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严重。有关部门对问题的处理存在以罚代刑的现象,许多问题只是调帐或轻微罚款了事,甚至不了了之,严重影响了《会计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会计法》实施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现摘其要者简述如下:
一、体制问题。是指形成会计数据并最终作为信息在社会上传播的机制问题。可以说,制度不健全,不严密,是造成会计造假十分重要的原因。尤其是现有审计力量严重不足,审计覆盖面不大,税务代理制无法推行,形成的会计数据自然而然地以“假”的面孔存在了下来,甚至形成了一种编造会计报表胡弄上级的习惯。这从根本上来说,都是监督力度来够,体制上本身的缺陷造成的,因为体制不能保证会计数据有外在的监督和制约。
二、利益驱动问题。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总要在会计上下功夫。比如为了少交税、不交税,企业老板就会让会计不计收入或少计收入,尽量避免交税,这些不交的税收就成了企业的利益所在,老板就多了可以操纵的资金。
三、造假的经济学分析。造假收益是指公司通过报告虚假业绩可能谋得的各种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其它利益。造假成本是指公司利用创造性会计、财务舞弊等手段,实施利润操纵,报告虚假业绩等需要承担的物质和精神耗费。具体包括实施舞弊过程中的物资耗费、舞弊行为被发现的可能性所造成的精神压力、舞弊行为被发现后可能受到的制裁和惩罚,对国家、社会和个人造成财产和其它损失应当给予的补偿,即民事赔偿。综上所述,在现阶段应进一步加大对会计造假的监督和惩处,尽快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法,建立民事赔偿制度以加大造假成本,防止会计造假。
四、法律执行不力。杀人放火者因其违犯了《刑法》,所以应受到《刑法》处罚,有的被枪决,有的被判刑,所以人们对《刑法》的认识比较深刻。而《会计法》虽然也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但在实际执行中并不严肃,并没有力度。很少听到有人因会计造假而被判刑或受到其它处罚的。
五、社会关注不够。社会上的人们对于和我们每个人有密切联系的会计不是甚为关心。原因是自己不懂,社会上宣传也不多,也无法理解会计和自个有什么关系。
六、道德约束力。对于偷人抢人等丑恶社会现象,人们不仅在法律上能认识到,从社会道德上也加以抨击,但对于会计造假人们并不把它看作什么不讲道德、品质低下,好像会计造假又没损失自个的什么,谈什么道德问题。孰不知,真的毕竟是真的,假的到底也是假的,到头来,假的太多,最终会影响到每个人,危害了国家利益,不正是我们自个利益吗?
会计造假危害如此之大,会计造假又如此严重,如何才能解决这个难题呢?办法应是:
一是健全法律,加大打击力度。惩治造假不仅只用《会计法》,还要有其它法律来辅助,以便使《会计法》更具有可操作性。《会计法》不能只是一堆条文让人们查阅,更重要的是变成惩治违法者的强大武器。比如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没有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即在什么具体情况下就算是犯罪,要受到《刑法》处罚,具体操作起来比较困难,所以在会计造假屡禁不止十分严重的情形下,严惩违法者十分必要,这样才能震慑犯罪,打击造假,使造假者自省造假必被罚,打消侥幸心理。
二是提高公民道德水平。市场经济人们称为法制经济,更是“诚信经济”。在市场上只有讲诚信的人才能不断取得客户的信任,才能不断扩大市场。而不讲信用的人只能在市场上短暂停留,最终失去市场。会计造假从根本上讲,就是不诚信、欺骗人,如果长期下去,必将使整个社会运行成本提高,人人自危,处处提防。相反,一个讲诚信、守信用的社会,将更有利于人们开拓事业,强劲发展。因为人们不必去判断哪是真哪是假,只要和自己有关的适合的信息就可以利用。社会正常的秩序左右人们的思维,一切都在诚信和守信的规则下运行。
三是新闻媒体监督。对于会计造假,可以在杂志上曝光,也可以在电视上曝光,让人们都防范造假者。建立诚信档案,对于造假的纪录在案,并和交警的纪分制一样,扣除诚信分数。对于诚信分数低的公司企业,银行可以不贷款。这样,造假者的造假成本会大大提高,造假者无什么好处就能自觉抵制。
四是加强行政管理。会计工作不能仅由财政部门管理,尤其是财政和公司企业没有直接联系的情况下,管理比较困难。但是,公安经侦支队、检察院反贪局、法院的经济庭在处理案件时,都可能涉及到会计造假问题。纪检委、监察局在处理腐败问题时,也可能涉及会计造假问题。针对这些情况,相关部门应互通情况,对造假的当事人进行处理,并纪录在案,从而限制造假者的活动。
五是加强社会中介机构的力量。在当前情况下,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上报时无人审查,私人企业和公司的报表财务更是无法审计,这样虚假的信息通过会计这一关,成为会计数据,不真实的数据存在了下来,到了税收、银行甚至工商等部门。如果在这些信息成为社会信息时,有相关中介机构的监督,必将一些虚假成分剔除掉。同时,中介机构也应加强自身的建设,谨慎对待风险,充分考虑自身的执业能力,讲诚信,讲真实,按准则办事,既服务了社会,又发展了自己。
六是实行造假备案制度。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我们要充分利用计算机为我们服务。工商、银行、税务、财政、海关等相关部门的电脑可以联网,多实现资源共享。这对于有造假行为的公司和个人来讲,只要有过造假,不在工商就在税务备案,想要到银行贷款也很难。银行一查便知造假者的情况,其它企业也很容易了解造假者。这样,造假者就会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七是加强全民会计教育。人们对会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所以应该加强会计教育。美国比较重视理财教育,小学生也开设财经课。美国人写的《富爸爸、穷爸爸》在中国很畅销,中国人为什么不可以让子女从小知道理财、会计、诚信、公平、合理这些概念?以便从小就养成节俭、自立、创造的理念,培养下一代的诚信更符合邓小平说的“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杜绝会计造假也当从小孩子开始。
《会计法》实施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现摘其要者简述如下:
一、体制问题。是指形成会计数据并最终作为信息在社会上传播的机制问题。可以说,制度不健全,不严密,是造成会计造假十分重要的原因。尤其是现有审计力量严重不足,审计覆盖面不大,税务代理制无法推行,形成的会计数据自然而然地以“假”的面孔存在了下来,甚至形成了一种编造会计报表胡弄上级的习惯。这从根本上来说,都是监督力度来够,体制上本身的缺陷造成的,因为体制不能保证会计数据有外在的监督和制约。
二、利益驱动问题。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总要在会计上下功夫。比如为了少交税、不交税,企业老板就会让会计不计收入或少计收入,尽量避免交税,这些不交的税收就成了企业的利益所在,老板就多了可以操纵的资金。
三、造假的经济学分析。造假收益是指公司通过报告虚假业绩可能谋得的各种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其它利益。造假成本是指公司利用创造性会计、财务舞弊等手段,实施利润操纵,报告虚假业绩等需要承担的物质和精神耗费。具体包括实施舞弊过程中的物资耗费、舞弊行为被发现的可能性所造成的精神压力、舞弊行为被发现后可能受到的制裁和惩罚,对国家、社会和个人造成财产和其它损失应当给予的补偿,即民事赔偿。综上所述,在现阶段应进一步加大对会计造假的监督和惩处,尽快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法,建立民事赔偿制度以加大造假成本,防止会计造假。
四、法律执行不力。杀人放火者因其违犯了《刑法》,所以应受到《刑法》处罚,有的被枪决,有的被判刑,所以人们对《刑法》的认识比较深刻。而《会计法》虽然也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但在实际执行中并不严肃,并没有力度。很少听到有人因会计造假而被判刑或受到其它处罚的。
五、社会关注不够。社会上的人们对于和我们每个人有密切联系的会计不是甚为关心。原因是自己不懂,社会上宣传也不多,也无法理解会计和自个有什么关系。
六、道德约束力。对于偷人抢人等丑恶社会现象,人们不仅在法律上能认识到,从社会道德上也加以抨击,但对于会计造假人们并不把它看作什么不讲道德、品质低下,好像会计造假又没损失自个的什么,谈什么道德问题。孰不知,真的毕竟是真的,假的到底也是假的,到头来,假的太多,最终会影响到每个人,危害了国家利益,不正是我们自个利益吗?
会计造假危害如此之大,会计造假又如此严重,如何才能解决这个难题呢?办法应是:
一是健全法律,加大打击力度。惩治造假不仅只用《会计法》,还要有其它法律来辅助,以便使《会计法》更具有可操作性。《会计法》不能只是一堆条文让人们查阅,更重要的是变成惩治违法者的强大武器。比如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没有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即在什么具体情况下就算是犯罪,要受到《刑法》处罚,具体操作起来比较困难,所以在会计造假屡禁不止十分严重的情形下,严惩违法者十分必要,这样才能震慑犯罪,打击造假,使造假者自省造假必被罚,打消侥幸心理。
二是提高公民道德水平。市场经济人们称为法制经济,更是“诚信经济”。在市场上只有讲诚信的人才能不断取得客户的信任,才能不断扩大市场。而不讲信用的人只能在市场上短暂停留,最终失去市场。会计造假从根本上讲,就是不诚信、欺骗人,如果长期下去,必将使整个社会运行成本提高,人人自危,处处提防。相反,一个讲诚信、守信用的社会,将更有利于人们开拓事业,强劲发展。因为人们不必去判断哪是真哪是假,只要和自己有关的适合的信息就可以利用。社会正常的秩序左右人们的思维,一切都在诚信和守信的规则下运行。
三是新闻媒体监督。对于会计造假,可以在杂志上曝光,也可以在电视上曝光,让人们都防范造假者。建立诚信档案,对于造假的纪录在案,并和交警的纪分制一样,扣除诚信分数。对于诚信分数低的公司企业,银行可以不贷款。这样,造假者的造假成本会大大提高,造假者无什么好处就能自觉抵制。
四是加强行政管理。会计工作不能仅由财政部门管理,尤其是财政和公司企业没有直接联系的情况下,管理比较困难。但是,公安经侦支队、检察院反贪局、法院的经济庭在处理案件时,都可能涉及到会计造假问题。纪检委、监察局在处理腐败问题时,也可能涉及会计造假问题。针对这些情况,相关部门应互通情况,对造假的当事人进行处理,并纪录在案,从而限制造假者的活动。
五是加强社会中介机构的力量。在当前情况下,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上报时无人审查,私人企业和公司的报表财务更是无法审计,这样虚假的信息通过会计这一关,成为会计数据,不真实的数据存在了下来,到了税收、银行甚至工商等部门。如果在这些信息成为社会信息时,有相关中介机构的监督,必将一些虚假成分剔除掉。同时,中介机构也应加强自身的建设,谨慎对待风险,充分考虑自身的执业能力,讲诚信,讲真实,按准则办事,既服务了社会,又发展了自己。
六是实行造假备案制度。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我们要充分利用计算机为我们服务。工商、银行、税务、财政、海关等相关部门的电脑可以联网,多实现资源共享。这对于有造假行为的公司和个人来讲,只要有过造假,不在工商就在税务备案,想要到银行贷款也很难。银行一查便知造假者的情况,其它企业也很容易了解造假者。这样,造假者就会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七是加强全民会计教育。人们对会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所以应该加强会计教育。美国比较重视理财教育,小学生也开设财经课。美国人写的《富爸爸、穷爸爸》在中国很畅销,中国人为什么不可以让子女从小知道理财、会计、诚信、公平、合理这些概念?以便从小就养成节俭、自立、创造的理念,培养下一代的诚信更符合邓小平说的“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杜绝会计造假也当从小孩子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