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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问题的提出 二十世纪的中国社会曾经发生过三次历史性巨变,即1911年的辛亥革命、1949年人民大革命的胜利以及从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从法律文化的角度来看,尽管这些历史巨变的过程、特点和目标有所差异,但是作为一种模式或趋势,法制现代化都几乎成为这些历史演进过程的基本法律表现,并且衍生出前后相继、逐次提升的三次法律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