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理论界对税收的理论解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权力关系说和契约关系说.本文从税收的本质和质入手,对这两种学说进行了分析,认为"权力关系说"正确地解释了税收的本质,"契约关系说"则更能够解释某些社会形态下税收的性质.在此基础上,本文对税收的几个基本问题进行了辨析,并阐明了两种学说对我国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