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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陈同海、陈绍基、王益等这般省部级大贪官而言,他们贪贿金额巨大,也许人们还不会太过惊讶,因为他们位高权重,“资源”丰富。可出乎人们意料的是,北京顺义区一个镇长,竟然制造出了涉案2亿多元的贪腐大案。
拖拉机手变身强拆镇长
估计北京市顺义区沿河镇沿河村的当地人不会料到拖拉机手李丙春会成为后来与之合并的李桥镇镇长、镇党委书记, 更没料到他会成为“最贪镇长”。李丙春成为全国落马乡镇官员中涉案数额最大的一个,创造了基层镇长贪腐之最,他涉嫌利用职权便利贪污拆迁补偿款达3800万余元、挪用公款1.78亿余元。
从一名拖拉机手到镇长、镇党委书记,再到如今被控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李丙春的人生就像画了一条抛物线。
1960年出生于北京市顺义区沿河镇沿河村的李丙春,没有显赫的家庭背景。他初中毕业后入伍当了3年兵,退伍后就在当时还没有与李桥镇合并的沿河公社开拖拉机。拖拉机手的身份是村里人对他认识的起点。
李丙春的人生转折时刻是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沿河公社成立出租车公司,李丙春成为主要负责人,后来出租车公司由集体转归个人,李丙春成了实际的所有者。在这个过程中,不得不提到一个人——孙七十,他当时原本只是沿河公社的编外人员,在李丙春控制出租车公司之后,成为了李的专职司机。后来,在李丙春当上镇长后,孙七十被调入李桥镇政府招商部工作。这个孙七十从此成为李丙春的马仔,李丙春的很多贪腐大手笔基本上是在孙七十的协助下完成的。
2012年2月24日,李丙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公诉人认为,李丙春应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判当天,20多名来自顺义区李桥镇的居民也来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希望能旁听法庭庭审。在这些人员当中,大都面临拆迁问题,其中一部分已经被“强拆”,至今仍在寻求补偿与安置问题的解决;另一部分是正面临着要”被拆迁”的命运。目前,村民们都想方设法进行维权,也有不少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希望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维权的结果似乎并不让他们满意。
补偿标准过低成为村民的直接诉求。2005年李桥镇英各庄被拆得凌乱的旧村中至今仍然有90户没有上楼。当时,李丙春执行的是当地政府对当地普通住宅的指导价标准,而这个标准5年中的涨幅远小于商品房价格的涨幅。
李丙春案获取暴利的背景就是近十年李桥镇的土地价格暴涨和拆迁补偿政策的漏洞。正是这种制度漏洞为李丙春的贪腐行为提供了条件,造就了这名“最贪镇长”。
“要想富,先修路”,当下的发财路早已经“与时俱进”为:“要想钱,就拆迁”。而要想发大财,那一定是“强拆”无疑。李桥镇无疑正是一个拆迁“热点地区”,因为李丙春从中贪了上亿资金。
一名来自洼子村的村民,直指李丙春暴力强拆,“就问一声‘走不走’,不走就押走,连拉带踹,还用电棒。有一次,拆迁的人踢踹一个75岁的老人,激起民愤。”利益金钱当头,练成了“强拆江湖” 。
村民们都想方设法进行维权,但维权结果似乎并不让他们满意,“输!输!输!绝大部分判了的都是败诉。即使有少数判赢的,但都一直不见执行,到现在也没拿到一分钱”。
浑水摸鱼者意外落马
李丙春这名“最贪镇长”的案发缘于顺义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宝的落马。
2011年6月22日,刘宝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在检察机关办理刘宝案过程中,刘宝供述2009年9月他曾经接受了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京萍赠送的一块价值17.9万元的名表,为了方便朗依公司在顺义买地建厂,刘宝将潘京萍介绍给了时任李桥镇党委书记李丙春,而李丙春可能受贿。顺着这一线索,检察机关对李丙春涉嫌受贿问题展开调查。
原本李丙春是因为涉嫌为两个企业在李桥镇提供用地方便而受贿被牵连调查,其实当时即便全部情况被法院确定属实,涉案总额也不过23.3万元。检察机关在查证这一犯罪事实后于2010年10月13日将李丙春刑事拘留,同年10月27日对其批准逮捕。让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意想不到的是,随着调查的深入,李丙春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等重大犯罪问题却逐渐浮出水面。
李丙春涉嫌贪污的事实主要集中在2006~2007年机场高速南线和京平高速公路两大工程上马期间。与近十年李桥镇土地价格暴涨和拆迁补偿政策的漏洞有关。
李桥镇的征地拆迁运动大抵始于2002年。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李桥被规划出一片未来总部聚集地,号称“国门商务区”。2003年时,洼子村的村民就知道自己的村庄被纳入了这一规划,但是城市扩张的范围还远没有到达这里。
最先在李桥推动征地的是嗅到商机的甄氏集团,2005年以旧村改造的名义,甄氏集团将英各庄村改造成占地640亩、建筑面积54.8万平方米的馨港庄园小区。
“每亩地合3万元,但村集体账户上一直没有拿到这笔钱。”日前,英各庄村民说,“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每平方米只有1080元,这还是按照宅基地标准4分地内的价钱,超出部分只有补偿标准的30%。”
甄氏集团以每平方米1000多元的价格卖给村民馨港庄园的回迁房,这个土地出让价格在当时都算低廉,但是房地产热刚开始,村民们根本意识不到土地价格的巨大涨幅,对于欣喜于“住上楼”的村民。
“上楼后,每家可以剩个四五万元的存款。”因为有旧村改造的名义,这个开发商主持的项目是在以镇长李丙春任总指挥的拆迁指挥部工作中完成的。“240多户村民中有2/3搬上楼,也不过占了两三栋楼,一共4000多套房子大部分都是当商品房卖的。”然而入住已经7年,英各庄村民始终没有拿到回迁房的产权证。
2010年洼子村拆迁时,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比起5年前的英各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只上调了400元左右约为1480元,而周边商品房价格最高却已达2.2万元/平方米。
2008年,洼子村160亩集体土地以25万元/亩的价格被镇政府征收,之后转手给开发商建造商用楼盘,这个价格虽然是英各庄土地出让价格的8倍多,但是远远比不上5年间李桥土地价格的暴涨:最终转手出让价格为170万元/亩。洼子村附近一栋商用楼的土地出让价甚至达到了每亩400万元。
村集体和开发商中间相当惊人的土地出让差额给了李丙春利用职权牟利的巨大空间。一名洼子村村民向办案人员反映:“2010年我们村拆迁还没开始,镇政府就突然添了11辆新帕萨特,我们书记也开上一辆,这些钱是从哪来的?”
机场高速南线和京平高速均于2006年开工建设,两条高速在顺义李桥相接,仅京平高速(顺义段)的拆迁就涉及包括李桥在内的4个镇、26个行政村,需要占用集体土地约2794亩,拆迁涉及企业83家,民宅452户。李丙春贪污的正是拆迁补偿款,贪污方式也并不高明。检方指控,李丙春虚构被拆迁的事实,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1870万元。李丙春还涉嫌截留甄氏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本应退给李桥镇政府的2000万元拆迁补偿款。
除了大肆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外,李丙春还涉及4起挪用公款犯罪,挪用金额高达1.78亿余元。
2006年6月至8月间,李丙春指使孙七十以镇政府招商引资为名,擅自决定从李桥镇镇辖村、镇属单位借出土地补偿款等公款6600万元,转入由李、孙二人共同控制的北京美丽迪商贸中心后,借给北京甄氏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进行营利活动。而其他几起挪用公款犯罪,基本上都是李丙春指使孙七十干的。
编后:一个“贪胆”大,权不大的镇长,最终因涉嫌贪污3800万余元、挪用公款1.78亿元而接受审判。我们应该批判贪腐者的贪婪,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最贪镇长”映射出的绝非仅仅是人性的贪婪,管理的缺失、制度的滞后等诸多问题值得我们拷问与反思。
拖拉机手变身强拆镇长
估计北京市顺义区沿河镇沿河村的当地人不会料到拖拉机手李丙春会成为后来与之合并的李桥镇镇长、镇党委书记, 更没料到他会成为“最贪镇长”。李丙春成为全国落马乡镇官员中涉案数额最大的一个,创造了基层镇长贪腐之最,他涉嫌利用职权便利贪污拆迁补偿款达3800万余元、挪用公款1.78亿余元。
从一名拖拉机手到镇长、镇党委书记,再到如今被控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李丙春的人生就像画了一条抛物线。
1960年出生于北京市顺义区沿河镇沿河村的李丙春,没有显赫的家庭背景。他初中毕业后入伍当了3年兵,退伍后就在当时还没有与李桥镇合并的沿河公社开拖拉机。拖拉机手的身份是村里人对他认识的起点。
李丙春的人生转折时刻是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沿河公社成立出租车公司,李丙春成为主要负责人,后来出租车公司由集体转归个人,李丙春成了实际的所有者。在这个过程中,不得不提到一个人——孙七十,他当时原本只是沿河公社的编外人员,在李丙春控制出租车公司之后,成为了李的专职司机。后来,在李丙春当上镇长后,孙七十被调入李桥镇政府招商部工作。这个孙七十从此成为李丙春的马仔,李丙春的很多贪腐大手笔基本上是在孙七十的协助下完成的。
2012年2月24日,李丙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公诉人认为,李丙春应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判当天,20多名来自顺义区李桥镇的居民也来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希望能旁听法庭庭审。在这些人员当中,大都面临拆迁问题,其中一部分已经被“强拆”,至今仍在寻求补偿与安置问题的解决;另一部分是正面临着要”被拆迁”的命运。目前,村民们都想方设法进行维权,也有不少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希望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维权的结果似乎并不让他们满意。
补偿标准过低成为村民的直接诉求。2005年李桥镇英各庄被拆得凌乱的旧村中至今仍然有90户没有上楼。当时,李丙春执行的是当地政府对当地普通住宅的指导价标准,而这个标准5年中的涨幅远小于商品房价格的涨幅。
李丙春案获取暴利的背景就是近十年李桥镇的土地价格暴涨和拆迁补偿政策的漏洞。正是这种制度漏洞为李丙春的贪腐行为提供了条件,造就了这名“最贪镇长”。
“要想富,先修路”,当下的发财路早已经“与时俱进”为:“要想钱,就拆迁”。而要想发大财,那一定是“强拆”无疑。李桥镇无疑正是一个拆迁“热点地区”,因为李丙春从中贪了上亿资金。
一名来自洼子村的村民,直指李丙春暴力强拆,“就问一声‘走不走’,不走就押走,连拉带踹,还用电棒。有一次,拆迁的人踢踹一个75岁的老人,激起民愤。”利益金钱当头,练成了“强拆江湖” 。
村民们都想方设法进行维权,但维权结果似乎并不让他们满意,“输!输!输!绝大部分判了的都是败诉。即使有少数判赢的,但都一直不见执行,到现在也没拿到一分钱”。
浑水摸鱼者意外落马
李丙春这名“最贪镇长”的案发缘于顺义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宝的落马。
2011年6月22日,刘宝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在检察机关办理刘宝案过程中,刘宝供述2009年9月他曾经接受了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京萍赠送的一块价值17.9万元的名表,为了方便朗依公司在顺义买地建厂,刘宝将潘京萍介绍给了时任李桥镇党委书记李丙春,而李丙春可能受贿。顺着这一线索,检察机关对李丙春涉嫌受贿问题展开调查。
原本李丙春是因为涉嫌为两个企业在李桥镇提供用地方便而受贿被牵连调查,其实当时即便全部情况被法院确定属实,涉案总额也不过23.3万元。检察机关在查证这一犯罪事实后于2010年10月13日将李丙春刑事拘留,同年10月27日对其批准逮捕。让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意想不到的是,随着调查的深入,李丙春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等重大犯罪问题却逐渐浮出水面。
李丙春涉嫌贪污的事实主要集中在2006~2007年机场高速南线和京平高速公路两大工程上马期间。与近十年李桥镇土地价格暴涨和拆迁补偿政策的漏洞有关。
李桥镇的征地拆迁运动大抵始于2002年。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李桥被规划出一片未来总部聚集地,号称“国门商务区”。2003年时,洼子村的村民就知道自己的村庄被纳入了这一规划,但是城市扩张的范围还远没有到达这里。
最先在李桥推动征地的是嗅到商机的甄氏集团,2005年以旧村改造的名义,甄氏集团将英各庄村改造成占地640亩、建筑面积54.8万平方米的馨港庄园小区。
“每亩地合3万元,但村集体账户上一直没有拿到这笔钱。”日前,英各庄村民说,“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每平方米只有1080元,这还是按照宅基地标准4分地内的价钱,超出部分只有补偿标准的30%。”
甄氏集团以每平方米1000多元的价格卖给村民馨港庄园的回迁房,这个土地出让价格在当时都算低廉,但是房地产热刚开始,村民们根本意识不到土地价格的巨大涨幅,对于欣喜于“住上楼”的村民。
“上楼后,每家可以剩个四五万元的存款。”因为有旧村改造的名义,这个开发商主持的项目是在以镇长李丙春任总指挥的拆迁指挥部工作中完成的。“240多户村民中有2/3搬上楼,也不过占了两三栋楼,一共4000多套房子大部分都是当商品房卖的。”然而入住已经7年,英各庄村民始终没有拿到回迁房的产权证。
2010年洼子村拆迁时,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比起5年前的英各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只上调了400元左右约为1480元,而周边商品房价格最高却已达2.2万元/平方米。
2008年,洼子村160亩集体土地以25万元/亩的价格被镇政府征收,之后转手给开发商建造商用楼盘,这个价格虽然是英各庄土地出让价格的8倍多,但是远远比不上5年间李桥土地价格的暴涨:最终转手出让价格为170万元/亩。洼子村附近一栋商用楼的土地出让价甚至达到了每亩400万元。
村集体和开发商中间相当惊人的土地出让差额给了李丙春利用职权牟利的巨大空间。一名洼子村村民向办案人员反映:“2010年我们村拆迁还没开始,镇政府就突然添了11辆新帕萨特,我们书记也开上一辆,这些钱是从哪来的?”
机场高速南线和京平高速均于2006年开工建设,两条高速在顺义李桥相接,仅京平高速(顺义段)的拆迁就涉及包括李桥在内的4个镇、26个行政村,需要占用集体土地约2794亩,拆迁涉及企业83家,民宅452户。李丙春贪污的正是拆迁补偿款,贪污方式也并不高明。检方指控,李丙春虚构被拆迁的事实,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1870万元。李丙春还涉嫌截留甄氏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本应退给李桥镇政府的2000万元拆迁补偿款。
除了大肆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外,李丙春还涉及4起挪用公款犯罪,挪用金额高达1.78亿余元。
2006年6月至8月间,李丙春指使孙七十以镇政府招商引资为名,擅自决定从李桥镇镇辖村、镇属单位借出土地补偿款等公款6600万元,转入由李、孙二人共同控制的北京美丽迪商贸中心后,借给北京甄氏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进行营利活动。而其他几起挪用公款犯罪,基本上都是李丙春指使孙七十干的。
编后:一个“贪胆”大,权不大的镇长,最终因涉嫌贪污3800万余元、挪用公款1.78亿元而接受审判。我们应该批判贪腐者的贪婪,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最贪镇长”映射出的绝非仅仅是人性的贪婪,管理的缺失、制度的滞后等诸多问题值得我们拷问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