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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安然地坐在信息社会的椅子上,尽情享受网上冲浪带来的乐趣时,数字化革命大潮已经汹涌地冲进了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的大门——新媒体悄悄地走进了千家万户。如果说2006年是新媒体的起飞年,2007年是新媒体的发展年,那2008年则是新媒体的腾飞年。人们不仅仅沉浸于QQ、MSN、SKYPE,博客、写作社区、电子杂志也成为一种时尚。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截至2008年2月,我国网民数达2.21亿,超过美国居全球首位。
在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以个人为中心的新媒体已从边缘走向主流,网民上网的第一目的也从获取信息转向寻求娱乐,网络媒体的娱乐化趋势已不可逆转。盘点近年来网络热点,“娱乐”是关键词。漫画形象兔斯基和张小盒被誉为最热门的娱乐“人物”;“偷拍中国女性”和“《越狱》粉丝模仿秀”成为2007年度网络行为秀;股民之歌《死了都不卖》和名人混音版《千里之外》是网络流行金曲;“偷拍中国年轻女性”、“越狱250” 、“北京地铁日本男追女”、“互动门事件”被称为2007年度网络四大秀场;“韩白论战”、“凤凰精英男”、“史上最牛钉子户”、“真假华南虎照片”、“大雪下的春运”等也是网民们竞相跟帖与关注的话题。这些网络热点无不在最大程度上制造了娱乐因子,满足了人们的娱乐需求。
网络的泛娱乐化不仅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也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人们的语言。“粉丝”不再是粉丝,“玉米”不再是玉米,汉语已演变成与唐诗宋词相媲美的“汗语”。我们成了“偶们”,再见成了“88”,这样子成了“酱紫”,“博客”、“播客”、 “晒客”、“哄客”、“维客”、“威客”等一大堆网络词汇蜂拥而出。麦克卢汉曾天才地指出媒介即信息,而新媒体告诉我们,媒介是个人,媒介即娱乐。
新媒体的出现对电视娱乐而言,也是一股强劲的冲击。当“超女”、“好男儿”、“我型我秀”等众多选秀节目在电视上如火如荼上演之际,网络、手机等新媒体视频正悄然兴起并迅速红遍大江南北。自从胡戈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在网络上一炮走红,紧接着,改编剧、恶搞剧在网络上风靡开来,大有“星火燎原”之势。你有《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我就有《一个座位引发的血案》;《铁道游击队》、《男艺伎回忆录》等作品在网上的点击率也一路飙升。更有甚者,《越狱》的粉丝团集真人秀实验、网络视频、博客于一体,誓将“越狱”秀进行到底,创造了2007年的网络 “越狱”神话。暂且不讨论这些言行在社会道德舆论方面的影响,它们悄然改变了人们下班后回到家就看电视的习惯确实是不争的事实。
网络媒体的这股娱乐之风,不仅波及电视选秀节目,与央视春晚也拉开了PK大战。当人们还在感叹“年夜饭,没味儿,春晚啊,没劲儿”的时候,2007年新浪的首届播客春晚,虽不改头不换面,只是将电视观看的春晚搬上网络,换了换“马甲”,却引起了网友一片好评,累计2356万网友点击收看,创下互联网同一活动在线人数的新纪录。如果说2007年新浪播客春晚是“小荷才露尖尖角”,2008新浪播客春晚则大有“百花怒放”之势。央视有个“非常6+1”,我就来个“非常1+6”, 即1台总晚会再加6台分晚会。除传统的戏曲、小品、相声、歌曲、舞蹈外,明星脸大PK、年度网络事件评选、过年新玩法等新型节目也火热登场。而且晚会总导演(田金双)、总主持人(元元)、演员阵容都是网民海选而出,真正实现了观众由“受”到“授”的转变,较前一年的播客春晚和央视春晚相比,从头到尾充满笑声,无疑是一道汇聚了明星和草根笑声的娱乐盛宴。
综观以上种种新媒体泛娱乐化的现象,我们不禁要问:为何新媒体娱乐大有取代传统媒体尤其是电视媒体娱乐之势?
首先,从传播环境上看,随着社会多元化和民主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民主意识逐渐消解了单一媒介的权威性,多元化、互动化的个性信息成为信息传播的主流,传播环境从“我们”时代走向了“我”时代。
一方面,媒介的迅速膨胀使得一切没有个性的东西都被人们忽视;另一方面,受众个性化程度的迅速提升,也使得人们对一切人云亦云的东西不屑一顾。因此,民主化、个性化的传播环境成为新媒体获得生存理由的重要因素。
数字化时代的传播环境已不同于过去,人们对迎面而来的大量信息将有更大的选择权,点对面的传播方式将逐步分化,点对点的沟通方式已成为信息传播的主流。借助网络的无碍空间,信息传播变得肆无忌惮,而这正好成就了渴望已久的民声。社会百态经由网络的力量变成了社会话题,民间的声音经由网络的传递变成了社会的主题。不同的呼声开始雀起,一个开放的时代就这样冲击着传统的精英主导的社会。真正的草根个性传播经由新媒体登上历史舞台。
其次,从传播特点上看,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较而言,从技术上说前者是数字的,后者是模拟的;从形态上说,前者是多媒体的,后者是单一媒体的;从传播方式上说,前者是双向互动的,后者是单向的。特别是所谓Web2.0的到来,网络与电视呈现出越来越强烈的竞争趋势,新媒体的出现使得越来越多的观众“放下电视遥控器,转身拿起了鼠标”。
在传统的电视传播观念中, 信息传播者不仅是控制信息的“看门人”,而且也是解释信息的“审判人”,而传播的受众则只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电视节目和当时几乎所有的媒体信息传播一样,在受众选择上主要是追求一体化,以“所有”受众为假想受众,形成了像《综艺大观》、“春节联欢晚会”这样万众共享的娱乐节目。但随着社会的多元、多极、多层化,人与人,更准确地说是阶层与阶层之间的社会观念、价值标准、文化理想、生活态度,甚至消费欲望和消费能力都有着巨大差别,绝大多数电视节目都已经很难再有雅俗共赏、老少咸宜的效果了。电视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瓶颈:频道、栏目的增多却造成了收视率的相对降低。从受众层面上看,一开始就不缺乏娱乐的需求,缺的只是供给。媒介的丰富,尤其是网络媒体的出现,恰恰给受众的娱乐出口打开了一扇大门。同时随着受众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受众对信息已经具备一定的选择、判断和思考能力,不愿意也不可能继续做一个简单的信息接受者,他们更愿意参与对信息的创造、选择、阐释以及对信息做出评价。因此,新媒体双向互动的传播方式强化了受众的这一行为,其结果是“报纸”演变成“在线新闻”,“广播”演变成“点播”,“电视”演变成“网络视频”。
20年前美国人尼尔 波兹曼出版了他的著名的《娱乐至死》一书,对以电视文化为代表的“娱乐”时代即将或已经来临,做出了自己的预见。而20年后,这本书在中国还是很流行,因为“快男”、“梦想中国”、春晚和全体TV的确是在推动着中国人全民娱乐的进程。而波兹曼先生没想到的是,娱乐仍在朝“至高至死”的方向发展,现代传播环境和传播技术的发展又将娱乐推向了以新媒体为载体的征程。电视唯我独尊、高枕无忧的黄金时代无疑已过去。通过互联网观众能够通过鼠标控制电视,消灭频道,消灭播出日程表。AOL首席执行官乔纳森 米勒曾说过,“互联网视频将取代电视机”,这一天或许真的会在未来某个时刻到来。
作者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