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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姻亲氏族与孪鞮氏构成匈奴社会结构的主干,其中孪鞮氏处于绝对的核心地位,姻亲氏族则是其从属。但自公元前60年屠耆堂为单于后,姻亲氏族在匈奴社会中地位和职掌开始发生重要的变化。此前单于姻亲氏族常留庭辅助单于,处理刑狱事务,但此后姻亲氏族开始掌握匈奴的军权,并驻守地方、直接统领其部众,捍卫单于庭。姻亲氏族职掌变化的原因,既以其与单于世代通婚的姻亲身份为基础,又有匈奴内部单于位继承矛盾和外部汉朝某些政策的推动。在匈奴社会结构中,姻亲氏族的存在与其职掌的变化,对于匈奴社会发展变化起到过重要的历史作用,值得学术界深入研究。
[关键词]匈奴;姻亲氏族;职掌
中图分类号:C9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91(2016)06-0078-07
姻亲氏族是匈奴政权统治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史料所限,史学界对于匈奴姻亲氏族的研究较少。林斡先生的《匈奴史》中谈到了匈奴(姻亲)氏族数量的变化;武沐先生的《匈奴史研究》中肯定了匈奴(姻亲)氏族数量的变化,并且指出了姻亲氏族之间的地位的差异:马长寿先生《北狄与匈奴》中认为(姻亲)氏族常与孪鞮氏通婚,并在东汉时期姻亲氏族开始以骨都侯的名义职掌军权。
中国台湾学者谢剑在《匈奴社会组织的初步研究——氏族、婚姻和家族的分析》一文中论证了亲族组织与政治制度的关系和氏族内外部结构,和双方之间的婚育和婚姻的形式;日本学者泽田勳在《匈奴——古代游牧国家的兴亡》一书的第四章第四节对姻亲氏族骨都侯的性质、贵种势力的扩张等内容作了一定的介绍。
王庆宪和丛晓明的《姻亲氏族与匈奴政权的关系》一文中分三部分介绍匈奴的姻亲氏族:(1)阏氏是单于姻亲氏族的核心;(2)骨都侯是姻亲氏族担任的主要官职;(3)分析了单于姻亲氏族中最贵者呼衍氏的一些问题,但是在具体分析姻亲氏族的职掌及其变化上尤其是产生变化的原因上着墨较少。
以上学者的研究成果是值得充分尊重的,对于后学研究的指导作用不言而喻。对于匈奴统治阶层而言,姻亲氏族是构成匈奴统治集团的一个“半部族”,姻亲氏族的存在对于稳定匈奴政权有着重要的作用,其行为对匈奴历史的发展走向亦起了重要的作用。而对于姻亲氏族而言,职掌的变化直接关系到其在匈奴内部的地位和利益。然史学界对于姻亲氏族的研究尚不完整,笔墨稍显不足,故笔者将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将匈奴姻亲氏族视为一个有机整体(构成匈奴统治集团的半个部族),从宏观上考察匈奴姻亲氏族职掌的变化及其原因,或许会较以往的研究得出相对全面、准确的看法。
一、姻亲氏族与匈奴社会结构
氏族是“出自一个共同的祖先、具有同一个氏族名称并以血缘关系相结合的血缘亲族的总和”,匈奴中的氏族亦不例外。谢剑认为匈奴统治集团主要由两个部落——单于族(孪鞮氏)和姻亲族一组成。文中的姻亲氏族即为与单于族-孪鞮氏世代保持婚姻的异姓大族,不同史籍在記载姻亲氏族的数量和职务方面存在差异,如《史记·匈奴列传》载:
诸大臣皆世官。呼衍氏,兰氏,其后有须卜氏,此三姓其贵种也。
《汉书·匈奴传上》载:
呼衍氏,兰氏,其后须卜氏,此三姓,其贵种也。
《后汉书·南匈奴传》载:
异姓有呼衍氏、须卜氏、丘林氏、兰氏四姓,为国中名族,常与单于婚姻。……南单于既居西河,亦列置诸部王,助为扦戍。使韩氏骨都侯屯北地,右贤王屯朔方,当于骨都侯屯五原,呼衍骨都侯屯云中,郎氏骨都侯屯定襄,左南将军屯雁门,粟籍骨都侯屯代郡,皆领部众为郡县侦罗耳目。
《史记·匈奴列传》所列的匈奴姻亲氏族有呼衍氏、兰氏、须卜氏,而《后汉书·南匈奴列传》载有韩氏、当于氏、呼衍氏、须卜氏、郎氏、栗籍氏等众多的“骨都侯”,这其中除呼衍氏、兰氏、须卜氏为原有的匈奴异姓贵族外,其余均不见于《史记·匈奴列传》。有学者认为:“这或许表明司马迁之后,尤其是东汉以来匈奴政权中的异姓贵族大量增加,(如上文所说的韩氏、当于、栗籍氏等)并开始以部落为姓氏,这些贵族虽未跻身匈奴‘四大异姓’贵种之列,但也是在匈奴中颇具有影响力的大族。”据日人泽田勳先生考证“屠各种总计有八氏组成,除了上述五氏(孪鞮氏、呼衍氏、兰氏,其后有须卜氏、丘林氏)之外,还有当于氏、张氏、路氏,这八氏以孪鞮氏为中心,结成姻亲关系”。总之,史料中所谓“诸大臣”“贵种”“异姓大臣”“国中名族”等,都说的是和匈奴核心部族孪鞮氏世代通婚的姻亲族。
那么,在匈奴的政治体制下,究竟哪些称号属于姻亲氏族所有呢?史载:
异姓大臣左右骨都侯,次左右尸逐骨都侯,其余日逐、且渠、当户诸官号,各以权力优劣、部众多少为高下次第焉。
上述史料表明匈奴不同的姻亲氏族凭借权力的高低、部众的多寡担任级别不同的职务:如,骨都侯、尸逐骨都侯、大且渠、大当户等职务。例如,所谓的“呼衍氏为左”,匈奴习俗以左为贵,呼衍氏通常担任的应为左骨都侯。这可能是上述职务中最为高贵的。
姻亲氏族除了在匈奴政权担任上述职务外,在其部落内则以“王”的名义统领其部众。
例如,呼衍王——匈奴单于姻亲氏族之一呼衍氏的部落王,在单于庭通常以骨都侯的名义辅助单于,在氏族内部以“王”的名义统领部落。
左伊秩訾王。史载:“始呼韩邪嬖左伊秩訾兄呼衍王女二人”“初,左伊秩訾为呼韩邪画计归汉,竟以安宁。”可知左伊訾王来自姻亲氏族中呼衍氏部落,充当了呼韩邪单于的谋臣,其在匈奴内部是有一定地位的。
右伊秩訾王。史载:“遣左骨都侯、右伊秩訾王呼卢訾及左贤王乐将兵入云中益寿塞,大杀吏民。”可知,呼卢訾在其部落内称为右伊訾王,在单于庭担任由姻亲氏族担任的左骨都侯。
丘林王。《史记》和《汉书》中并没有关于丘林氏的记载。有学者指出,丘林氏“可能是东汉以来后期的贵族,其在‘匈奴四姓’地位尚不十分明确。”不过,王宗维认为,“句林王和丘林王音极相近,且与单于关系密切,此句林王或者就是加入匈奴贵族丘林氏”,史载:“乃使句林王将数千骑迎芳……俱人匈奴。” 须卜王。史载:“鹰击司马破奴再从骠骑将军斩速濮王”。师古注:“速濮,匈奴部落名也”,《史记索隐》曰:“速濮音速卜”。“速濮”音同“速卜”,与“须卜”音接近,速濮王抑或是匈奴姻亲氏族须卜氏的部落王。
上述“呼衍王”“左右伊秩訾王”“须卜王”“速濮王”“句林王”均是其部落的王,实际上就是部落酋长,虽称王,其地位、权力和匈奴单于子弟是有明显差别的,但是其地位稳定,不易变更。
综上所述,就史籍而言,匈奴单于姻亲主要以呼衍氏、兰氏、须卜氏、丘林氏这四大“贵种”为代表,当然,还包括一些没有跻身“贵种”的其他大族,如韩氏、栗籍氏等。姻亲氏族除了在单于庭依据权力和部众的多寡分别担任骨都侯、尸逐骨都侯、大且渠、大当户等不同级别的职务外,在其部落内冠以王的称号。但在匈奴早期的社会结构中军政大权掌握在以单于为代表的孪鞮氏手中,姻亲氏族处于从属的地位(参见图1)。
可见,孪鞮氏在整个匈奴社会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出身于孪鞮氏的单于掌握匈奴的最高权力,通过派遣子弟(如: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到地方管理包括其姻亲氏族在内的匈奴国家的各组成部族,尤其是掌握各部族的军权,达到对整个匈奴社会的有效控制的目的。与此同时,各姻亲氏族中的酋长到单于庭辅政,帮助单于处理刑狱等事务,实际是一种变相的人身控制(可能类似于所谓的“人质”)。通过孪鞮氏与姻亲氏族之间这“一进一出”,两者在整个匈奴社会结构中的地位便可见一斑。
二、匈奴单于姻亲氏族的职掌与其变化
匈奴统治阶级内部的职掌各有不同。王子今先生指出:“孪鞮氏单于子弟主兵在外,姻亲族主要在内政,他们通过等级政治婚姻继承联盟,共同维持特权政治,运转匈奴机器”。姻亲氏族作为匈奴统治阶级中的一个“半部族”,在匈奴前期的政权组织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史记·匈奴列传》载:
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左右骨都侯辅政。
《后汉书·南匈奴传》载:
异姓有呼衍氏、须卜氏、丘林氏、兰氏四姓,为国中名族,常与单于婚姻。呼衍氏为左,兰氏、须卜氏为右,主断狱听讼。
据笔者统计,匈奴前期与周边发生的有明确匈奴将领领导的战役共有42次,就将兵之人而言,以匈奴孪鞮氏子弟为主,如单于、左右贤王,总计有40例,而姻亲氏族参与将兵的仅有2例。
匈奴前期,作为匈奴统治阶级的一个“半部族”,单于姻亲氏族在匈奴政权中通常担任世袭的骨都侯、大当户、大且渠等职务,留庭辅助单于、主断刑狱诉讼。泽田勃认为,“匈奴骨都侯这种官职,是位于单于近侧的最高官职,除了经常作为单于使节承担与中原汉朝政府的交涉外,主要负责监察国内各个氏族和部族的动静,参与司法事务。”在匈奴前期的内外战争中,姻亲氏族统兵出击的情况较为少見。
不过,单于姻亲氏族“留庭辅政”的从属地位并非一成不变。伴随着匈奴社会的发展与变化,到了匈奴后期,单于姻亲氏族的职掌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
(一)姻亲氏族掌握匈奴的部分军权
吕思勉先生认为,匈奴为一封建国家,厚于同姓而薄于异姓。以同姓居外,异姓居内;同姓主兵,异姓主刑。在匈奴前期,确如先生所言。而到了匈奴后期,随着单于孪鞮氏部族原先的优势地位渐趋衰落,匈奴统治阶级内部各氏族的职掌发生了变化。其中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姻亲族可以在相当的程度上代表匈奴国家统军作战。史载:
遂内怀猜惧,庭会稀阔。单于疑之,乃遣两骨都侯监领比所部兵。
月余日,更相攻击,五骨都侯皆死,左贤王遂自杀,诸骨都侯子各拥兵自守。
二年春,匈奴中郎将赵稠遣从事将南匈奴骨都侯夫沈等,出塞击鲜卑,破之,斩获甚众,诏赐夫沈金印紫绶及缣彩各有差。
遣左骨都侯、右伊秩訾王呼卢訾及左贤王乐将兵入云中益寿塞,大杀吏民。是岁,建国三年也。
秋,雁门乌桓率众王无何,与鲜卑大人丘伦等,及南匈奴骨都侯,合七千骑寇五原,与太守战于九原高粱谷。
八年,遣越骑司马郑众北使报命,而南部须卜骨都侯等知汉与北虏交使,怀嫌怨欲畔,密因北使,令遣兵迎之。
窦固破呼衍王于天山,留兵屯伊吾卢城。
固、忠至天山,击呼衍王,斩首千余级。呼衍王走,追至蒲类海。
其冬、勇发诸国兵击匈奴呼衍王,呼衍王亡走。其余二万人皆降。
顺帝永建元年,勇率后王农奇子加特奴及八滑等,发精兵击北虏呼衍王,破之。……四年春,北匈奴呼衍王率兵侵后部,帝以车师六国接近北虏……汉军不利。秋,呼衍王复将二千人攻后部,破之。桓帝元嘉元年,呼衍王将三千余骑寇伊吾,……悉为所没,呼衍王遂攻伊吾屯城。
匈奴后期,单于匈奴姻亲氏族的职掌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其领兵作战的职权得到加强。据笔者统计,在匈奴后期,见诸史载的与周边民族发生的战争约为28次,其中,将领为姻亲氏族的上文所列11次,所占比例远远超过了匈奴前期。这或许说明领兵作战的职掌不再由单于子弟所垄断,姻亲氏族亦可为之。对此,东汉政府和北匈奴争夺西域的战事表现得尤其突出,在公元134年之后,呼衍氏取代了孪鞮氏在西域的主导地位,成为和东汉政府军事对抗的主要力量。此外,马长寿先生在《北狄与匈奴》一书中认为,“南匈奴时,还有一些比较大的(姻亲)氏族,如韩氏、当于氏、郎氏、栗籍氏等,亦皆以骨都侯的名义掌握兵权。”
(二)姻亲氏族可驻守地方并统领部众
起初,单于姻亲氏族基本上在单于庭辅助内政,匈奴的地方各部主要以单于子弟领兵统辖。到了匈奴后期,这种统治体制发生了变化,姻亲氏族不仅可以驻守地方,更能够统领部众。史载:
南单于既居西河,亦列置诸部王,助为扦戍。使韩氏骨都侯屯北地,右贤王屯朔方,当于骨都侯屯五原,呼衍氏骨都侯屯云中,郎氏骨都侯屯定襄,左南将军屯雁门,栗籍骨都侯屯代郡,皆领部众为郡县侦罗耳目。 按照匈奴的政治传统,身为姻亲氏族的韩氏、当于氏、呼衍氏、郎氏、栗籍氏,本应留庭辅助单于。不过,受控于汉帝国的南单于在“列置诸部王”的时候,除了让“右贤王屯朔方”“左南将军屯雁门”之外,同时将上述五个姻亲氏族布置在单于庭所在地西河郡之外的北地、五原、云中、定襄、代郡地,使其“领部众为郡县侦罗耳目”。在南匈奴地方总体力量的对比中,姻亲氏族以5:2的优势领先于孪鞮氏。甚至南单于有时候也必须依靠姻亲氏族的力量来维护其江河日下的权威。
在驻守地方之后,姻亲氏族开始顺理成章地直接统领其部众。史载:
皆领部众为郡县侦罗耳目。
北部薁犍骨都侯与右骨都侯率众三万余人来归南单于。
夏,南单于所获北虏薁鞮左贤王将其部众及南部五骨都侯合三万人畔归。
冬,前畔五骨都侯子复将其众三千人归南部,北单于使骑追击,悉获其众。
可见,此时的匈奴姻亲氏族不但可以直接统领部众,充当汉朝的“侦罗耳目”,甚至还能够根据形势的变化“自主地”决定政治阵营的去留问题。关于匈奴的“骨都侯”一职,徐孚远先生曾注解说:“骨都侯,为单于近臣,不别统部落有分地也。”然而,在匈奴分裂、南部附汉之后,所谓“不别统部落”的情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三、匈奴姻亲氏族职掌变化的原因
关于匈奴姻亲氏族职掌变化的原因,是个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谢剑先生曾说:“职掌的转移当然会涉及与政治体制相连的姻亲氏族的变化,盖作为单于族辅弼的姻族,经过相当时日的演变后,不仅表面上此半部族所含氏族数目较多,实际的人口或亦胜于单于所属的那一半部族。且同列为统治阶级,职掌的转移似易于发生”。实际上,在任何固有的政治体系下,“职掌的转移”都并非是“易于发生”的,"而是要“经过相当时日的演变”才能最终得以完成。致使匈奴单于姻亲氏族职掌发生变化的原因,或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姻親身份是姻亲氏族职掌变化的基础
匈奴实行氏族外婚制度,同氏族之间不能通婚。一般而言,孪鞮氏子弟的妻妾通常来自与其世代通婚的姻亲氏族。从另一个方面看,姻亲氏族与孪鞮氏的通婚也是其巩固自身权力的一种基本途径。泽田勳认为:“在残存着强烈的出身血统观念的匈奴社会中,这种贵族(姻亲)氏族如果想扩张势力,就只有和单于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才有可能进出于统治权力的中枢”。以姻亲氏族中最为尊贵的呼衍氏为例。史载:
始呼韩邪嬖左伊秩訾兄呼衍王女二人。长女为颛渠阏氏,生二子,长曰且莫车,次曰囊知牙斯。少女为大阏氏,生四子,长曰雕陶莫皋,……皆长于且莫车,少子成、乐二人,皆小于囊知牙斯。又它阏氏子十余人。颛渠阏氏贵,且莫车爱。呼韩邪病且死,欲立且莫车,其母颛渠阏氏曰:“匈奴乱十余年,不绝如发,赖蒙汉力,故得复安。今平定未久,人民创艾战斗,且莫车年少,百姓未附,恐复危国。我与大阏氏一家共子,不如立雕陶莫皋。”大阏氏曰:“且莫车虽少,大臣共持国事,今舍贵立贱,后世必乱。”单于卒从颛渠阏氏计,立雕陶莫皋,约令传国与弟。呼韩邪死,雕陶莫皋立,为复株叅若鞮冁单于。
在单于的众多妻之中,有贵贱等级之分,最贵者为颛渠阏氏,次为大阏氏,次为众多的其他阏氏。对于诸姻亲氏族来说,阏氏或母阏氏是本氏族在匈奴政权中的地位及利益的代表。来自呼衍氏家族的两位阏氏在众多阏氏中最为尊贵,其所代表的姻亲氏族——呼衍氏,在匈奴政权中的地位就不言而喻了。
呼韩邪单于死后,在单于位的继承上,二位阏氏产生了分歧,但她们所讨论的两位继承人都是对方的儿子,即单于与出生于呼衍氏的两位阏氏诞下的子嗣。而对单于与其他氏族的阏氏生下的子嗣不加考虑。颛渠阏氏能够让雕陶莫皋继承单于位,一方面在于雕陶莫皋与呼衍氏的血缘关系,其继位不会危及呼衍氏在匈奴社会中的既有地位与利益,另一方面或许是她吸取了“儿单于”时期“国人多不安”的教训,力图从整体上长远地维护呼衍氏的地位与利益。对于呼衍氏来说,一位与其有着血缘关系且年富力强的单于和一个相对稳定的内部政治环境,更有利于本氏族在匈奴政治体系中巩固职掌,进而为日后职掌的变化甚至是扩大奠定基础。此种情况应该同样适用于其他的姻亲氏族。
(二)匈奴内部的政治斗争有助于姻亲氏族职掌的变化
匈奴内部的政治斗争基本上是围绕着单于位的继承问题展开的。按照《汉书·匈奴传》中“匈奴谓贤曰‘屠耆’,故常以太子为左屠耆王”和《后汉书·南匈奴列传》中“左贤王即是单于储副”的记载,继承单于位的应该是左贤王。但是,在现实的政治进程中,单于位不一定由左贤王继承。由谁继位是由血缘、官职、年龄、品德甚至是母氏出生贵贱等一套复杂因素决定的。
有学者曾做过这样的统计。“从公元前209年一公元48年,大致是西汉时期,匈奴共继承了31位单于(包括一次复位和一次让位),其中以子左贤王继位有8次,以弟继位有9次,没有直接关系远亲有8次(包括五单于争立时期)”,这与史书的记载是有很大的差异的。据研究,在呼韩邪单于之前,单于位主要实行的是长子继承制,同时以兄终弟及、叔继侄位、侄继叔位等方式为补充。马长寿先生认为:“匈奴继承事实中的由父传子和兄终弟及两种办法同时并存,正是表明匈奴世袭制度的不稳定状态。”
现实之中匈奴单于位的继承之所以如此这般错综复杂和不稳定,姻亲氏族所起的作用不可忽视,史载:
虚闾权渠单于立九年死。自始立而黜颛渠阏氏,颛渠阏氏即与右贤王私通。右贤王会龙城而去,颛渠阏氏语以单于病甚,且勿远。后数日,单于死。郝宿王刑未央使人召诸王,未至,颛渠阏氏与其弟左大且渠都隆奇谋,立右贤王屠耆堂为握衍朐鞮单于。握衍朐鞮单于者,代父为右贤王,乌维单于耳孙也。
单于初立,凶恶,尽杀虚闾权渠时用事贵人刑未央等,而任用颛渠阏氏弟都隆奇,又尽免虚闾权渠子弟近亲,而自以其子弟代之。
按照匈奴单于位的继承传统,虚闾权渠单于死后,应该由其子稽侯或先贤掸继单于位。但是,在颛渠阏氏和其弟都隆奇的谋划下,两者都没有成为单于,而是立乌维单于之孙右贤王为握衍朐鞮单于。这不仅说明在匈奴统治阶级内部,围绕着单于位继承的矛盾十分激烈,同时也说明姻亲氏族在单于位的继承问题上有着很大的影响力。 握衍朐鞮单于继位后,出于对拥立之功的感谢,而“任用颛渠阏氏弟都隆奇”。都隆奇甚至还获得了一次领兵出战的机会。史载:
屠耆单于自将兵东击车犁单于,使都隆奇击乌籍。
泽田勳认为:“(匈奴单于)要使自己的政权维持下去,唯有依赖与单于通婚才能获得经济繁荣的姻亲氏族,比起按照出生原则可能成为自己政治竞争对手的孪鞮氏更值得信赖。”孪鞮氏子弟这样的利己思想,不仅会加剧匈奴内部的政治斗争,还会为其他的相关姻亲氏族职掌的变化提供机会。
(三)汉朝的某些对匈政策是姻亲氏族职掌变化的外部推力
呼韩邪单于入朝觐见的时候,汉廷曾给予其众多的赏赐。史载:
赐以冠带衣裳、黄金玺盩绶,玉具剑,佩刀,弓一张……黄金二十斤,钱二十万……絮六千斤。
匈奴后期,汉帝国对于匈奴的赏赐也时有发生,但是具体的形式却有所改变。史载:
赐单于母及诸阏氏、单于子及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骨都侯有功善者,缯彩合万匹。岁以为常。
又赐献马左骨都侯、右谷蠡王杂缯各四百匹,斩马剑各一。
……又賜缯彩四千匹,令赏诸王、骨都侯以下。
匈奴前期,汉帝国的赏赐只是针对单于一人而已。至于单于获得赏赐之后,在匈奴社会内部如何进行分配,汉帝国并不过问。匈奴后期,受赏赐的匈奴客体发生了变化,不仅有单于及其同族亲属,以姻亲氏族出任的骨都侯也赫然在列。在与汉朝日益频繁的交往中,姻亲氏族不仅获得了与孪鞮氏“相提并论”的政治礼遇,同时还得到了更为实惠的经济利益。汉帝国此举无疑会进一步加强单于姻亲氏族的“独立性”。史载:
二年春,匈奴中郎将赵稠遣从事将南匈奴骨都侯夫沈等,出塞击鲜卑,破之,斩获甚众……
“南匈奴骨都侯夫沈”所部受命于汉朝将领“出塞击鲜卑”的事件,不仅代表着姻亲氏族获得了军事职掌,同时也说明其在匈奴单于之外的“独立性”。
自西汉末年起,以呼衍氏为代表的单于匈奴姻亲氏族的地位在不断提升。且日后东汉政府的政治性赏赐、经济拉拢、军事征调等行为,对于姻亲氏族在匈奴社会内部职掌的变化和地位的进一步提升,起到了不容小觑的外部推动作用。以此为基础,我们是否可以大胆推测如下:东汉初年南匈奴附汉,单于“列置诸部王”(包括五骨都侯)于缘边诸郡。这是不是汉朝授意为之的呢?
四、结语
匈奴立国前期,政治组织和姻亲组织相结合,形成了一种组织严密的族长统治。孪鞮氏子弟将兵于外、掌握军事大权,是匈奴统治阶层的核心力量。以呼衍氏、兰氏、须卜氏、丘林氏为代表的单于姻亲氏族则留在单于庭,担任骨都侯、尸逐骨都侯、日逐、大且渠、大当户等不同级别的职务,辅助单于并且掌握匈奴的刑狱职权,但在总体上处于被支配的地位。这种政治体系在匈奴前期有力地维持了匈奴社会结构的稳定。
不过,上述政治组织和姻亲组织的结合体也存在着不稳定性。从公元前60年颛渠阏氏与其弟左大且渠都隆奇阴谋立为屠耆堂单于时期起,这种不稳定性开始显露端倪。其中以呼衍氏为代表的姻亲氏族不仅获得了长期稳固的职掌,更是在日后利用匈奴内部围绕单于位继承问题所进行的政治斗争,并且在汉朝某些政策的外部推动下,逐渐促成了职掌的改变。不仅掌握了军事指挥权,还能够驻守地方、统领部众,各方面的“独立性”愈加明显,孪鞮氏曾赖以维持匈奴社会结构稳定的体系日渐瓦解。
总之,单于姻亲氏族的存在与其职掌的变化,对于匈奴社会发展起到过十分重要的历史作用,理应引起学术界的足够关注和研究。
收稿日期:2016-10-20 责任编辑:许瑶丽
[关键词]匈奴;姻亲氏族;职掌
中图分类号:C9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91(2016)06-0078-07
姻亲氏族是匈奴政权统治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史料所限,史学界对于匈奴姻亲氏族的研究较少。林斡先生的《匈奴史》中谈到了匈奴(姻亲)氏族数量的变化;武沐先生的《匈奴史研究》中肯定了匈奴(姻亲)氏族数量的变化,并且指出了姻亲氏族之间的地位的差异:马长寿先生《北狄与匈奴》中认为(姻亲)氏族常与孪鞮氏通婚,并在东汉时期姻亲氏族开始以骨都侯的名义职掌军权。
中国台湾学者谢剑在《匈奴社会组织的初步研究——氏族、婚姻和家族的分析》一文中论证了亲族组织与政治制度的关系和氏族内外部结构,和双方之间的婚育和婚姻的形式;日本学者泽田勳在《匈奴——古代游牧国家的兴亡》一书的第四章第四节对姻亲氏族骨都侯的性质、贵种势力的扩张等内容作了一定的介绍。
王庆宪和丛晓明的《姻亲氏族与匈奴政权的关系》一文中分三部分介绍匈奴的姻亲氏族:(1)阏氏是单于姻亲氏族的核心;(2)骨都侯是姻亲氏族担任的主要官职;(3)分析了单于姻亲氏族中最贵者呼衍氏的一些问题,但是在具体分析姻亲氏族的职掌及其变化上尤其是产生变化的原因上着墨较少。
以上学者的研究成果是值得充分尊重的,对于后学研究的指导作用不言而喻。对于匈奴统治阶层而言,姻亲氏族是构成匈奴统治集团的一个“半部族”,姻亲氏族的存在对于稳定匈奴政权有着重要的作用,其行为对匈奴历史的发展走向亦起了重要的作用。而对于姻亲氏族而言,职掌的变化直接关系到其在匈奴内部的地位和利益。然史学界对于姻亲氏族的研究尚不完整,笔墨稍显不足,故笔者将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将匈奴姻亲氏族视为一个有机整体(构成匈奴统治集团的半个部族),从宏观上考察匈奴姻亲氏族职掌的变化及其原因,或许会较以往的研究得出相对全面、准确的看法。
一、姻亲氏族与匈奴社会结构
氏族是“出自一个共同的祖先、具有同一个氏族名称并以血缘关系相结合的血缘亲族的总和”,匈奴中的氏族亦不例外。谢剑认为匈奴统治集团主要由两个部落——单于族(孪鞮氏)和姻亲族一组成。文中的姻亲氏族即为与单于族-孪鞮氏世代保持婚姻的异姓大族,不同史籍在記载姻亲氏族的数量和职务方面存在差异,如《史记·匈奴列传》载:
诸大臣皆世官。呼衍氏,兰氏,其后有须卜氏,此三姓其贵种也。
《汉书·匈奴传上》载:
呼衍氏,兰氏,其后须卜氏,此三姓,其贵种也。
《后汉书·南匈奴传》载:
异姓有呼衍氏、须卜氏、丘林氏、兰氏四姓,为国中名族,常与单于婚姻。……南单于既居西河,亦列置诸部王,助为扦戍。使韩氏骨都侯屯北地,右贤王屯朔方,当于骨都侯屯五原,呼衍骨都侯屯云中,郎氏骨都侯屯定襄,左南将军屯雁门,粟籍骨都侯屯代郡,皆领部众为郡县侦罗耳目。
《史记·匈奴列传》所列的匈奴姻亲氏族有呼衍氏、兰氏、须卜氏,而《后汉书·南匈奴列传》载有韩氏、当于氏、呼衍氏、须卜氏、郎氏、栗籍氏等众多的“骨都侯”,这其中除呼衍氏、兰氏、须卜氏为原有的匈奴异姓贵族外,其余均不见于《史记·匈奴列传》。有学者认为:“这或许表明司马迁之后,尤其是东汉以来匈奴政权中的异姓贵族大量增加,(如上文所说的韩氏、当于、栗籍氏等)并开始以部落为姓氏,这些贵族虽未跻身匈奴‘四大异姓’贵种之列,但也是在匈奴中颇具有影响力的大族。”据日人泽田勳先生考证“屠各种总计有八氏组成,除了上述五氏(孪鞮氏、呼衍氏、兰氏,其后有须卜氏、丘林氏)之外,还有当于氏、张氏、路氏,这八氏以孪鞮氏为中心,结成姻亲关系”。总之,史料中所谓“诸大臣”“贵种”“异姓大臣”“国中名族”等,都说的是和匈奴核心部族孪鞮氏世代通婚的姻亲族。
那么,在匈奴的政治体制下,究竟哪些称号属于姻亲氏族所有呢?史载:
异姓大臣左右骨都侯,次左右尸逐骨都侯,其余日逐、且渠、当户诸官号,各以权力优劣、部众多少为高下次第焉。
上述史料表明匈奴不同的姻亲氏族凭借权力的高低、部众的多寡担任级别不同的职务:如,骨都侯、尸逐骨都侯、大且渠、大当户等职务。例如,所谓的“呼衍氏为左”,匈奴习俗以左为贵,呼衍氏通常担任的应为左骨都侯。这可能是上述职务中最为高贵的。
姻亲氏族除了在匈奴政权担任上述职务外,在其部落内则以“王”的名义统领其部众。
例如,呼衍王——匈奴单于姻亲氏族之一呼衍氏的部落王,在单于庭通常以骨都侯的名义辅助单于,在氏族内部以“王”的名义统领部落。
左伊秩訾王。史载:“始呼韩邪嬖左伊秩訾兄呼衍王女二人”“初,左伊秩訾为呼韩邪画计归汉,竟以安宁。”可知左伊訾王来自姻亲氏族中呼衍氏部落,充当了呼韩邪单于的谋臣,其在匈奴内部是有一定地位的。
右伊秩訾王。史载:“遣左骨都侯、右伊秩訾王呼卢訾及左贤王乐将兵入云中益寿塞,大杀吏民。”可知,呼卢訾在其部落内称为右伊訾王,在单于庭担任由姻亲氏族担任的左骨都侯。
丘林王。《史记》和《汉书》中并没有关于丘林氏的记载。有学者指出,丘林氏“可能是东汉以来后期的贵族,其在‘匈奴四姓’地位尚不十分明确。”不过,王宗维认为,“句林王和丘林王音极相近,且与单于关系密切,此句林王或者就是加入匈奴贵族丘林氏”,史载:“乃使句林王将数千骑迎芳……俱人匈奴。” 须卜王。史载:“鹰击司马破奴再从骠骑将军斩速濮王”。师古注:“速濮,匈奴部落名也”,《史记索隐》曰:“速濮音速卜”。“速濮”音同“速卜”,与“须卜”音接近,速濮王抑或是匈奴姻亲氏族须卜氏的部落王。
上述“呼衍王”“左右伊秩訾王”“须卜王”“速濮王”“句林王”均是其部落的王,实际上就是部落酋长,虽称王,其地位、权力和匈奴单于子弟是有明显差别的,但是其地位稳定,不易变更。
综上所述,就史籍而言,匈奴单于姻亲主要以呼衍氏、兰氏、须卜氏、丘林氏这四大“贵种”为代表,当然,还包括一些没有跻身“贵种”的其他大族,如韩氏、栗籍氏等。姻亲氏族除了在单于庭依据权力和部众的多寡分别担任骨都侯、尸逐骨都侯、大且渠、大当户等不同级别的职务外,在其部落内冠以王的称号。但在匈奴早期的社会结构中军政大权掌握在以单于为代表的孪鞮氏手中,姻亲氏族处于从属的地位(参见图1)。
可见,孪鞮氏在整个匈奴社会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出身于孪鞮氏的单于掌握匈奴的最高权力,通过派遣子弟(如: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到地方管理包括其姻亲氏族在内的匈奴国家的各组成部族,尤其是掌握各部族的军权,达到对整个匈奴社会的有效控制的目的。与此同时,各姻亲氏族中的酋长到单于庭辅政,帮助单于处理刑狱等事务,实际是一种变相的人身控制(可能类似于所谓的“人质”)。通过孪鞮氏与姻亲氏族之间这“一进一出”,两者在整个匈奴社会结构中的地位便可见一斑。
二、匈奴单于姻亲氏族的职掌与其变化
匈奴统治阶级内部的职掌各有不同。王子今先生指出:“孪鞮氏单于子弟主兵在外,姻亲族主要在内政,他们通过等级政治婚姻继承联盟,共同维持特权政治,运转匈奴机器”。姻亲氏族作为匈奴统治阶级中的一个“半部族”,在匈奴前期的政权组织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史记·匈奴列传》载:
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左右骨都侯辅政。
《后汉书·南匈奴传》载:
异姓有呼衍氏、须卜氏、丘林氏、兰氏四姓,为国中名族,常与单于婚姻。呼衍氏为左,兰氏、须卜氏为右,主断狱听讼。
据笔者统计,匈奴前期与周边发生的有明确匈奴将领领导的战役共有42次,就将兵之人而言,以匈奴孪鞮氏子弟为主,如单于、左右贤王,总计有40例,而姻亲氏族参与将兵的仅有2例。
匈奴前期,作为匈奴统治阶级的一个“半部族”,单于姻亲氏族在匈奴政权中通常担任世袭的骨都侯、大当户、大且渠等职务,留庭辅助单于、主断刑狱诉讼。泽田勃认为,“匈奴骨都侯这种官职,是位于单于近侧的最高官职,除了经常作为单于使节承担与中原汉朝政府的交涉外,主要负责监察国内各个氏族和部族的动静,参与司法事务。”在匈奴前期的内外战争中,姻亲氏族统兵出击的情况较为少見。
不过,单于姻亲氏族“留庭辅政”的从属地位并非一成不变。伴随着匈奴社会的发展与变化,到了匈奴后期,单于姻亲氏族的职掌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
(一)姻亲氏族掌握匈奴的部分军权
吕思勉先生认为,匈奴为一封建国家,厚于同姓而薄于异姓。以同姓居外,异姓居内;同姓主兵,异姓主刑。在匈奴前期,确如先生所言。而到了匈奴后期,随着单于孪鞮氏部族原先的优势地位渐趋衰落,匈奴统治阶级内部各氏族的职掌发生了变化。其中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姻亲族可以在相当的程度上代表匈奴国家统军作战。史载:
遂内怀猜惧,庭会稀阔。单于疑之,乃遣两骨都侯监领比所部兵。
月余日,更相攻击,五骨都侯皆死,左贤王遂自杀,诸骨都侯子各拥兵自守。
二年春,匈奴中郎将赵稠遣从事将南匈奴骨都侯夫沈等,出塞击鲜卑,破之,斩获甚众,诏赐夫沈金印紫绶及缣彩各有差。
遣左骨都侯、右伊秩訾王呼卢訾及左贤王乐将兵入云中益寿塞,大杀吏民。是岁,建国三年也。
秋,雁门乌桓率众王无何,与鲜卑大人丘伦等,及南匈奴骨都侯,合七千骑寇五原,与太守战于九原高粱谷。
八年,遣越骑司马郑众北使报命,而南部须卜骨都侯等知汉与北虏交使,怀嫌怨欲畔,密因北使,令遣兵迎之。
窦固破呼衍王于天山,留兵屯伊吾卢城。
固、忠至天山,击呼衍王,斩首千余级。呼衍王走,追至蒲类海。
其冬、勇发诸国兵击匈奴呼衍王,呼衍王亡走。其余二万人皆降。
顺帝永建元年,勇率后王农奇子加特奴及八滑等,发精兵击北虏呼衍王,破之。……四年春,北匈奴呼衍王率兵侵后部,帝以车师六国接近北虏……汉军不利。秋,呼衍王复将二千人攻后部,破之。桓帝元嘉元年,呼衍王将三千余骑寇伊吾,……悉为所没,呼衍王遂攻伊吾屯城。
匈奴后期,单于匈奴姻亲氏族的职掌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其领兵作战的职权得到加强。据笔者统计,在匈奴后期,见诸史载的与周边民族发生的战争约为28次,其中,将领为姻亲氏族的上文所列11次,所占比例远远超过了匈奴前期。这或许说明领兵作战的职掌不再由单于子弟所垄断,姻亲氏族亦可为之。对此,东汉政府和北匈奴争夺西域的战事表现得尤其突出,在公元134年之后,呼衍氏取代了孪鞮氏在西域的主导地位,成为和东汉政府军事对抗的主要力量。此外,马长寿先生在《北狄与匈奴》一书中认为,“南匈奴时,还有一些比较大的(姻亲)氏族,如韩氏、当于氏、郎氏、栗籍氏等,亦皆以骨都侯的名义掌握兵权。”
(二)姻亲氏族可驻守地方并统领部众
起初,单于姻亲氏族基本上在单于庭辅助内政,匈奴的地方各部主要以单于子弟领兵统辖。到了匈奴后期,这种统治体制发生了变化,姻亲氏族不仅可以驻守地方,更能够统领部众。史载:
南单于既居西河,亦列置诸部王,助为扦戍。使韩氏骨都侯屯北地,右贤王屯朔方,当于骨都侯屯五原,呼衍氏骨都侯屯云中,郎氏骨都侯屯定襄,左南将军屯雁门,栗籍骨都侯屯代郡,皆领部众为郡县侦罗耳目。 按照匈奴的政治传统,身为姻亲氏族的韩氏、当于氏、呼衍氏、郎氏、栗籍氏,本应留庭辅助单于。不过,受控于汉帝国的南单于在“列置诸部王”的时候,除了让“右贤王屯朔方”“左南将军屯雁门”之外,同时将上述五个姻亲氏族布置在单于庭所在地西河郡之外的北地、五原、云中、定襄、代郡地,使其“领部众为郡县侦罗耳目”。在南匈奴地方总体力量的对比中,姻亲氏族以5:2的优势领先于孪鞮氏。甚至南单于有时候也必须依靠姻亲氏族的力量来维护其江河日下的权威。
在驻守地方之后,姻亲氏族开始顺理成章地直接统领其部众。史载:
皆领部众为郡县侦罗耳目。
北部薁犍骨都侯与右骨都侯率众三万余人来归南单于。
夏,南单于所获北虏薁鞮左贤王将其部众及南部五骨都侯合三万人畔归。
冬,前畔五骨都侯子复将其众三千人归南部,北单于使骑追击,悉获其众。
可见,此时的匈奴姻亲氏族不但可以直接统领部众,充当汉朝的“侦罗耳目”,甚至还能够根据形势的变化“自主地”决定政治阵营的去留问题。关于匈奴的“骨都侯”一职,徐孚远先生曾注解说:“骨都侯,为单于近臣,不别统部落有分地也。”然而,在匈奴分裂、南部附汉之后,所谓“不别统部落”的情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三、匈奴姻亲氏族职掌变化的原因
关于匈奴姻亲氏族职掌变化的原因,是个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谢剑先生曾说:“职掌的转移当然会涉及与政治体制相连的姻亲氏族的变化,盖作为单于族辅弼的姻族,经过相当时日的演变后,不仅表面上此半部族所含氏族数目较多,实际的人口或亦胜于单于所属的那一半部族。且同列为统治阶级,职掌的转移似易于发生”。实际上,在任何固有的政治体系下,“职掌的转移”都并非是“易于发生”的,"而是要“经过相当时日的演变”才能最终得以完成。致使匈奴单于姻亲氏族职掌发生变化的原因,或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姻親身份是姻亲氏族职掌变化的基础
匈奴实行氏族外婚制度,同氏族之间不能通婚。一般而言,孪鞮氏子弟的妻妾通常来自与其世代通婚的姻亲氏族。从另一个方面看,姻亲氏族与孪鞮氏的通婚也是其巩固自身权力的一种基本途径。泽田勳认为:“在残存着强烈的出身血统观念的匈奴社会中,这种贵族(姻亲)氏族如果想扩张势力,就只有和单于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才有可能进出于统治权力的中枢”。以姻亲氏族中最为尊贵的呼衍氏为例。史载:
始呼韩邪嬖左伊秩訾兄呼衍王女二人。长女为颛渠阏氏,生二子,长曰且莫车,次曰囊知牙斯。少女为大阏氏,生四子,长曰雕陶莫皋,……皆长于且莫车,少子成、乐二人,皆小于囊知牙斯。又它阏氏子十余人。颛渠阏氏贵,且莫车爱。呼韩邪病且死,欲立且莫车,其母颛渠阏氏曰:“匈奴乱十余年,不绝如发,赖蒙汉力,故得复安。今平定未久,人民创艾战斗,且莫车年少,百姓未附,恐复危国。我与大阏氏一家共子,不如立雕陶莫皋。”大阏氏曰:“且莫车虽少,大臣共持国事,今舍贵立贱,后世必乱。”单于卒从颛渠阏氏计,立雕陶莫皋,约令传国与弟。呼韩邪死,雕陶莫皋立,为复株叅若鞮冁单于。
在单于的众多妻之中,有贵贱等级之分,最贵者为颛渠阏氏,次为大阏氏,次为众多的其他阏氏。对于诸姻亲氏族来说,阏氏或母阏氏是本氏族在匈奴政权中的地位及利益的代表。来自呼衍氏家族的两位阏氏在众多阏氏中最为尊贵,其所代表的姻亲氏族——呼衍氏,在匈奴政权中的地位就不言而喻了。
呼韩邪单于死后,在单于位的继承上,二位阏氏产生了分歧,但她们所讨论的两位继承人都是对方的儿子,即单于与出生于呼衍氏的两位阏氏诞下的子嗣。而对单于与其他氏族的阏氏生下的子嗣不加考虑。颛渠阏氏能够让雕陶莫皋继承单于位,一方面在于雕陶莫皋与呼衍氏的血缘关系,其继位不会危及呼衍氏在匈奴社会中的既有地位与利益,另一方面或许是她吸取了“儿单于”时期“国人多不安”的教训,力图从整体上长远地维护呼衍氏的地位与利益。对于呼衍氏来说,一位与其有着血缘关系且年富力强的单于和一个相对稳定的内部政治环境,更有利于本氏族在匈奴政治体系中巩固职掌,进而为日后职掌的变化甚至是扩大奠定基础。此种情况应该同样适用于其他的姻亲氏族。
(二)匈奴内部的政治斗争有助于姻亲氏族职掌的变化
匈奴内部的政治斗争基本上是围绕着单于位的继承问题展开的。按照《汉书·匈奴传》中“匈奴谓贤曰‘屠耆’,故常以太子为左屠耆王”和《后汉书·南匈奴列传》中“左贤王即是单于储副”的记载,继承单于位的应该是左贤王。但是,在现实的政治进程中,单于位不一定由左贤王继承。由谁继位是由血缘、官职、年龄、品德甚至是母氏出生贵贱等一套复杂因素决定的。
有学者曾做过这样的统计。“从公元前209年一公元48年,大致是西汉时期,匈奴共继承了31位单于(包括一次复位和一次让位),其中以子左贤王继位有8次,以弟继位有9次,没有直接关系远亲有8次(包括五单于争立时期)”,这与史书的记载是有很大的差异的。据研究,在呼韩邪单于之前,单于位主要实行的是长子继承制,同时以兄终弟及、叔继侄位、侄继叔位等方式为补充。马长寿先生认为:“匈奴继承事实中的由父传子和兄终弟及两种办法同时并存,正是表明匈奴世袭制度的不稳定状态。”
现实之中匈奴单于位的继承之所以如此这般错综复杂和不稳定,姻亲氏族所起的作用不可忽视,史载:
虚闾权渠单于立九年死。自始立而黜颛渠阏氏,颛渠阏氏即与右贤王私通。右贤王会龙城而去,颛渠阏氏语以单于病甚,且勿远。后数日,单于死。郝宿王刑未央使人召诸王,未至,颛渠阏氏与其弟左大且渠都隆奇谋,立右贤王屠耆堂为握衍朐鞮单于。握衍朐鞮单于者,代父为右贤王,乌维单于耳孙也。
单于初立,凶恶,尽杀虚闾权渠时用事贵人刑未央等,而任用颛渠阏氏弟都隆奇,又尽免虚闾权渠子弟近亲,而自以其子弟代之。
按照匈奴单于位的继承传统,虚闾权渠单于死后,应该由其子稽侯或先贤掸继单于位。但是,在颛渠阏氏和其弟都隆奇的谋划下,两者都没有成为单于,而是立乌维单于之孙右贤王为握衍朐鞮单于。这不仅说明在匈奴统治阶级内部,围绕着单于位继承的矛盾十分激烈,同时也说明姻亲氏族在单于位的继承问题上有着很大的影响力。 握衍朐鞮单于继位后,出于对拥立之功的感谢,而“任用颛渠阏氏弟都隆奇”。都隆奇甚至还获得了一次领兵出战的机会。史载:
屠耆单于自将兵东击车犁单于,使都隆奇击乌籍。
泽田勳认为:“(匈奴单于)要使自己的政权维持下去,唯有依赖与单于通婚才能获得经济繁荣的姻亲氏族,比起按照出生原则可能成为自己政治竞争对手的孪鞮氏更值得信赖。”孪鞮氏子弟这样的利己思想,不仅会加剧匈奴内部的政治斗争,还会为其他的相关姻亲氏族职掌的变化提供机会。
(三)汉朝的某些对匈政策是姻亲氏族职掌变化的外部推力
呼韩邪单于入朝觐见的时候,汉廷曾给予其众多的赏赐。史载:
赐以冠带衣裳、黄金玺盩绶,玉具剑,佩刀,弓一张……黄金二十斤,钱二十万……絮六千斤。
匈奴后期,汉帝国对于匈奴的赏赐也时有发生,但是具体的形式却有所改变。史载:
赐单于母及诸阏氏、单于子及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骨都侯有功善者,缯彩合万匹。岁以为常。
又赐献马左骨都侯、右谷蠡王杂缯各四百匹,斩马剑各一。
……又賜缯彩四千匹,令赏诸王、骨都侯以下。
匈奴前期,汉帝国的赏赐只是针对单于一人而已。至于单于获得赏赐之后,在匈奴社会内部如何进行分配,汉帝国并不过问。匈奴后期,受赏赐的匈奴客体发生了变化,不仅有单于及其同族亲属,以姻亲氏族出任的骨都侯也赫然在列。在与汉朝日益频繁的交往中,姻亲氏族不仅获得了与孪鞮氏“相提并论”的政治礼遇,同时还得到了更为实惠的经济利益。汉帝国此举无疑会进一步加强单于姻亲氏族的“独立性”。史载:
二年春,匈奴中郎将赵稠遣从事将南匈奴骨都侯夫沈等,出塞击鲜卑,破之,斩获甚众……
“南匈奴骨都侯夫沈”所部受命于汉朝将领“出塞击鲜卑”的事件,不仅代表着姻亲氏族获得了军事职掌,同时也说明其在匈奴单于之外的“独立性”。
自西汉末年起,以呼衍氏为代表的单于匈奴姻亲氏族的地位在不断提升。且日后东汉政府的政治性赏赐、经济拉拢、军事征调等行为,对于姻亲氏族在匈奴社会内部职掌的变化和地位的进一步提升,起到了不容小觑的外部推动作用。以此为基础,我们是否可以大胆推测如下:东汉初年南匈奴附汉,单于“列置诸部王”(包括五骨都侯)于缘边诸郡。这是不是汉朝授意为之的呢?
四、结语
匈奴立国前期,政治组织和姻亲组织相结合,形成了一种组织严密的族长统治。孪鞮氏子弟将兵于外、掌握军事大权,是匈奴统治阶层的核心力量。以呼衍氏、兰氏、须卜氏、丘林氏为代表的单于姻亲氏族则留在单于庭,担任骨都侯、尸逐骨都侯、日逐、大且渠、大当户等不同级别的职务,辅助单于并且掌握匈奴的刑狱职权,但在总体上处于被支配的地位。这种政治体系在匈奴前期有力地维持了匈奴社会结构的稳定。
不过,上述政治组织和姻亲组织的结合体也存在着不稳定性。从公元前60年颛渠阏氏与其弟左大且渠都隆奇阴谋立为屠耆堂单于时期起,这种不稳定性开始显露端倪。其中以呼衍氏为代表的姻亲氏族不仅获得了长期稳固的职掌,更是在日后利用匈奴内部围绕单于位继承问题所进行的政治斗争,并且在汉朝某些政策的外部推动下,逐渐促成了职掌的改变。不仅掌握了军事指挥权,还能够驻守地方、统领部众,各方面的“独立性”愈加明显,孪鞮氏曾赖以维持匈奴社会结构稳定的体系日渐瓦解。
总之,单于姻亲氏族的存在与其职掌的变化,对于匈奴社会发展起到过十分重要的历史作用,理应引起学术界的足够关注和研究。
收稿日期:2016-10-20 责任编辑:许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