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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目前省际边界河流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中,征收主体与征收标准不明确,导致边界两省分别按照各自标准同时征收的局面,构建了边界两省在不向中央上缴水资源费、向中央上缴以及中央对上缴实行返还3种情况下的博弈模型,分析了不向中央上缴时两省争收的必然性,探讨了实行上缴和上缴并返还2种政策时,改变争收局面的可能性以及上缴与返还比例应满足的条件,并进行了实例推算.通过分析推算得出以下结论:实行上缴并返还的政策,并选取适当的上缴与返还比例,不仅可以平衡两省的利益,改变争收局面,也能使中央与地方实现合理的利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