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各朝代的养老院

来源 :食品与健康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ahongli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最早的养老场所的雏形出现在奴隶社会。据《礼记·王制》记载:“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这里提到的“序”与“学”,就是夏殷时代养老的最初机构,但兼有教育下一代的职能。到了唐代出现了“悲田院”,设在长安,是专门收养贫穷没有依靠的老年乞丐的场所。这时才算正式形成了养老院制度,由佛教寺院负责具体管理。
  北宋初期,在汴京(今河南开封)设有东福田院和西福田院,专门收养孤独有病的老年乞丐。起初只收养老人24名,后来到宋英宗年间又增设南福田院和北福田院,计有4个福田院,共收养300多名老人。养老的福田院脱离了佛教寺院的管理,改由政府管理,皇室供给银两。
  元朝于公元1271年下令各路(相当于目前的地市)要设置大众院,收养鳏寡孤独、残疾不能自养的老人,供给一定粮食和柴薪,当众发放,不得贪占。
  明代初期,诏令各府县设立养济院。洪武年间(公元1386年)规定,没有依靠的鳏寡孤独老人每年发米6石(1石相当于60公斤)。建文年问改为3石。到7成化年间(公元1466年),朝廷曾下令把所有京城里的贫困老人都收到养济院。到公元1480年,京城历年共赡养鳏寡孤独的老人有7490多人。嘉靖年间,朝廷又命令北京5个城区各设养济院一所,尽数收养贫穷老人,巡城吏如发现乞丐,也送交养济院。
  清代康熙年间先在北京设立普济堂,要求地方政府仿效,收养年老贫民,供养人数和生活水平据经济状况而定。乾隆年问的养老待遇,以山东的淄川普济堂为例,有公田200亩,年收租100余石。普济堂内老人每月每人供给粮食6斗,盐柴钱百文。但是,遇到歉收年,老人们只能以稀粥度日,其他一切费用全免。
其他文献
期刊
现在。常常能听到大型超市被检出蔬菜农药残留的消息。进货渠道相对正规的大型超市尚且如此,普通市场上的蔬菜质量恐怕更得不到保证。很多菜市场摊主都声称自己的菜“绝对没有农药残留”,至于如何证明,他也说不出所以然,甚至有些摊主索性挑明:“我也不知道有没有农药,你自己买回去看吧。”  大型超市不能保证,菜市场更不能相信,很多市民只好发明自己的“保安措施”。有的人认为,“买叶菜最好是买那种有几个虫眼的,这种菜
进入五月,随着高考这场“决战”的日益迫近,考生们也都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学校、家庭中连空气都弥漫着“大战”前的气息。  到了现在这个时候,考生的实际能力基本上已成定局,不太可能再有一个大的飞跃了。可能此时很多家长都在考虑这样一件事情:如何帮助孩子度过高考那几天?答案很简单:顺其自然,把高考当做普普通通的两天。总结成三句话就是:考前不送,考中不等,考后不问。    考前不送,耳根清净    考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