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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高校新生的一门必修课,由于师资队伍不稳定,学生思想认识和主观偏差,教学方法不当和考核方式不完善等原因,导致《基础》课教学效果不佳,学生认同程度不高,更难以唤起学生的主动参与和体悟,要改变这一现状,应从做好课程设计、明确教学目标、改进教学方法、遵循德育规律、探索多样化教学途径和模式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