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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办发[2019] 34号2019年11月13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切实提升应急举措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我市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呼和浩特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