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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乐舞体系中,《诗经》开辟了中国音乐文学的源头,在不断的发展摸索中,汉乐府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乐舞体系。本文首先分析了乐舞体系的具体含义和大致的发展框架,然后选取了比较有时代特点的《诗经》乐舞与汉乐府乐舞体系,然后分析两者建立的背景,两者作为诗和乐舞的综合体都有自己独有的社会功能,从多种不同的社会功能演变中进而分析汉乐府对《诗经》的继承和发展,从多个角度阐述当时社会在乐舞运用上的功能作用,让更多的人了解社会原貌。
关键词:乐舞体系 汉乐府 《诗经》 继承发展
引言
乐舞体系与诗是不可分割的,正如余冠英曾说的那样,他说《诗经》是汉代以前的《乐府》,《乐府》是周以后的《诗经》。足以知晓两者关系的密切。在实际中,《诗经》和《乐府》也存在着联系,以前乐舞体系的建立与统治者的治国思想密不可分,当时周和汉在治国上主张“礼乐治国”,通过这种思想体系和文化系统的构建达到教化民心的作用。要想维持社会的“礼”就需要乐舞的软性调和,而不是用“邢”来强制约束,而乐舞又与诗是紧密联系的,诗中展现出来的美好景象需要用肢体行动来描述,《诗经》和汉乐府诗歌也就成为了诗乐舞为一体的综合形态展示。在乐舞体系的发展过程中,汉乐府是如何借鉴《诗经》中的元素一步一步发展演变的,这是本文论述的关键所在。
一 《诗经》与周王朝乐舞体系的建立
众所周知,《诗经》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可见《诗经》中的诗用于歌唱,诗词都是被人谱曲唱出来或者是按照节奏跳出来,在史书《史记·孔子世家》中记载:“孔子曾三百五篇皆弦歌之。”按照音乐风格的不同将《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包括了十五个地区的有特色民歌,也就是所谓的民间歌谣;《雅》分为《大雅》和《小雅》,是一些贵族进行宴会或者是诸侯朝拜时候奏的乐曲,《颂》是进行祭祀时候的舞曲和史诗,大多是宫廷的乐师根据需要进行收集或者是创作,一般都是歌功颂德,在祭祀祖先需要在配有仪式,也需要配乐舞蹈,这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当时最重要、最典型的乐舞表现形式。可见,在《诗经》产生的周代,《诗经》集合了诗与乐舞,组成了三位一体的独特结构形态。
《诗经》中乐舞因素与周代的治国理念也是不谋而合的,周代是一个特别注重礼教的朝代,也就是“礼乐治国”,“《诗》《书》,义之府也;《礼》《乐》,德之则也;德、义,利之本也。”这正说明了诗书礼乐之间的密切关系。尤其是在祭祀活动中,祭祀不能没有诗歌,不能没有根据诗歌编排的乐舞,这也是当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正如《礼记·祭统》中多说的那样:“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在先秦时代,每个部族在进行祭祀活动时,都有自己偏爱的内容和形式,这种形式一旦被整个部族认可就会被一直延续下去,这种乐舞的形式也就成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在当时存在这样一种说法,大概意思是国家灭亡了宗庙祭祀活动的乐舞是不会消失的,还会在一个新的国家中一部分小团体还在沿用。在这种情况下,周朝的统治者为了巩固民心,一统天下,于是就采取礼乐治国的方式,从事一系列的文化统治活动,例如设立了管理乐舞的专门机构,设置了专门从事乐舞采编活动的人员。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诗经》中的诗歌内容不断丰富,留给后人大批的精神财富,同时乐舞体系也不断地完善建立,周王朝在“礼乐治国”思想的引领下,逐渐强盛。
二 乐府诗歌与汉代乐舞体系的建立
秦代之后设立了乐府这一管理乐舞的机构,借助乐府,汉乐府诗歌得以完整地保存下来,汉乐府诗歌也就成了继《诗经》之后歌舞乐曲的大融合。它的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日益广阔,不仅包含了宗庙祭祀的乐舞,而且还包含了征战、宴饮以及女性题材的乐舞。在《乐府诗集》中大概汇集了四种题材的乐舞形式。第一种是祭祀的乐舞,如《郊祀歌》,主要是祭祀天地诸神,乐舞华丽典雅,就是单纯的祭拜,没有太过深刻复杂的思想内容。第二种是鼓吹曲辞是民间创作出来的较为杂乱的乐舞,相传是受民族融合的影响吸收过来的北方少数民族的音乐。第三种是相和歌辞,也就是江南地区的民间歌谣,比较出名的就是《白头吟》、《雁门太守行》等,除此之外还有50多首的民间歌谣,这些都是汉乐府诗歌中的精品。第四种是杂曲歌辞,据说在长久的历史过程中,声调已经失传,来源也尚不明确。
在汉乐府推动下的乐舞体系随着时代的变迁文化思想和观念发生了一些变化,以往在周王朝推崇的礼乐治国发生了动摇。尤其是到了春秋战国百家思想争鸣,法家也推出了依法治国的思想,尤其是到了秦末战争之际,彬彬有礼的做法已经消失殆尽,不良的社会风气愈演愈烈,乐舞体系的建设也没有以前那么重视,不会当做是国本来经营。唯一变化较小的就是汉代依旧很看重宗庙祭祀活动。相传刘邦让其夫人创作用于祭祖的乐舞《房中乐》,可见在当时祭祀活动必须要有乐舞才能完成。汉高祖过世时也有人奏《嘉至》,奏《永至》。当时还设有乐官奉常,负责宗庙祭祀的乐舞。到了汉武帝时期,“尤敬鬼神之祀”成了帝王的信条,祭祀活动也设置了相应的管理部门,乐舞也形成了固定的形式,自此汉代恢弘庞大的乐舞体系才开始正式建立起来,逐渐朝着“建章立制,衬托皇家神威”的典礼仪式方向转化。汉乐府诗歌也就被更多的人所熟识。
三 乐府对《诗经》在乐舞方面的继承发展
随着时代的发展,各个朝代关于乐舞的理念和生活习惯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就决定了汉乐府与《诗经》在诗歌写作内容上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在乐舞的发展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具体是如何变化的,是接下来要论述的重点。
1 汉代乐舞的规模较之周时期乐舞有所缩减
周代统治者为了统治的需要,从“以礼治国”的治国方针出发,建立了大规模的乐舞体系,在当时有专门的机构从事乐舞的编排工作,尤其对祭祀来说,天子的祭祀活动、诸侯王爷的祭祀活动以及后宫妃嫔祭祀活动的规模都是很大的,程序严谨,包括演奏者手中的乐器演奏方式小致乐器的摆放,演奏时间、人物和演奏者的出场时间和方位都是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场景宏观浩大。在相关乐舞文献《同耗》中就是这样记载的:“凡射,王奏《驺虞》,诸侯奏《狸首》,卿大夫奏《采蒴》,士奏《采蘩》。”意思就是根据身份的不同采取的乐舞也是不同的。这些乐舞都是由国家规定的,大到王公贵族小到平民百姓都需遵守,在典礼中,乐舞成了其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国家职能部门。到了汉代,也建立了乐府机构,但是规模不如之前。在汉武帝时期,重视祭祀活动,乐舞的规模稍大。但是到了其他帝王当政,对祭祀的重视程度不如以前,乐舞大多用在了娱乐方面。从事乐府活动的不再是权高位重的王公贵族,担任此项活动的人很多都是出身比较贫寒低贱的庶人,当时也出现了很多以此为业的艺人。在汉代文学作品的记载中,《郊祀歌》和《安世房中歌》是用于祭祀活动,而其他的作品大部分是说宴饮的。也就是说乐府的规模伴随着祭祀规模的缩减,其乐舞的规模也没有周代时期鼎盛。 2 汉代用于祭祀的乐舞相比周代有所减少
在《诗经》中有大量的关于祭祀乐舞的记载,占据了整个《诗经》的大部分,大多是说天子诸侯和后宫嫔妃的祭祀活动。按照《诗经》的分类,雅占据了很大成分,其中的雅又分为大小雅,大雅用于祭祀祖先、功臣,小雅祭祀天地神灵,可见祭祀的乐舞是周代乐舞的主体。到了汉代,他的乐舞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像《文始》舞是继承的周代,效仿周代祭祀先王的,另一部分是汉代乐官和民间制作的,有宴饮的乐舞,有歌颂军旅生活的乐舞,与之前相比增加了更多的抒情性质。随着国家统一的步伐,分封制度得以建立,诸侯割据的局面也逐渐减弱,祭祀诸侯的乐舞也就相应的消失,祭祀也就变成了祭祀皇族和祭祀天地,由于祭祀对象的减少,祭祀的乐舞也就相应地减少了。
3 乐舞伴随着新声开始大规模的流传于民间
在《诗经》中记载的流传于民间的乐舞是非常少的,在《礼记·乐记》中就记载说:“郑音好滥淫志,宋膏燕女溺恚,至膏趋数颓志,骞音敖辞乔恚,此四者,淫于色丽害予德,是以祭季巳弗用也。”这些乐舞经过乐官的润色基础上不会流入寻常百姓家。民间的乐舞由于自身的内容涉及百姓的生活无关社稷,与当时大规模的祭祀乐舞不相符,所以也不会得到统治者的重视,所有在民间留下了的周代乐舞很少。但是民间乐舞的发展步伐并没有因此终止。随着汉代疆域的不断扩大,民族融合的步伐也加快,统治者对待外来音乐比较宽容,在汉武帝时期还任用了有才能的乐官李延年,他在乐舞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创新,一些所谓的新声也逐渐流入庙宇。在《乐府诗集》中说:“自汉已来,北狄乐总归鼓吹署。其后分为二部:有箫笳者为鼓吹;用之朝会、道路、亦以给赐,汉武帝时南越七郡皆给《鼓吹》是也。”可见在当时的乐器比较丰富,有箫、笳、角、鼓等,也说明汉武帝把这些乐舞作为厚礼会赏赐了南越七郡。这些新鲜的乐舞为人们的生活注入了新鲜的血液,逐渐逃离了宗教祭祀礼乐的束缚,开始了不是“先王之乐一,而是‘世俗之乐’”的新旅程。
4 乐舞轻松娱乐的元素更多
根据《诗经》的记载,大部分的乐舞都是雅乐,乐舞的动作和音乐都太多庄严肃穆,一般都是用在正规场合,用于朝廷的重大活动,大多是祭祀活动。而且就像孔子说的那样,这些诗主要是为了贵族青年服务的。到了汉代,人们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出来满足基本的物质需要外,开始尝试着去追求一种新的乐舞以丰富自身生活。汉乐府的社会功能也随之发生了变化,雅乐已经不适合汉代生活了。在《汉书·扎乐志》中可见:“汉兴,乐家有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世在大乐官,但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气。”这就说明在汉室雅乐的声律有人已经不能说出准确的意思了。在此时人们也希望有更轻快自然的乐舞出现,丽俗的乐舞对应了大部分人的口味。在这种情况下,俗乐在汉代就占据了主要的地位。俗乐轻快的风格带给人的轻松愉悦的感受也就注定了它能够深入民间,这种轻快的乐舞更加具有表现力,也不再向以往那样的沉重庄严,在各个地区各个民族取得了快速的发展。
结语
综上所述,汉乐府的形式不是凭空形成的,它的乐舞在自身进行创新的同时也继承了《诗经》中某些有利元素,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经过官方和民间的加工改良之后,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特色,这些特色也显示出来音乐文学存在着内在的继承性,这是音乐文学发展的规律,也是音乐文学发展的道路,在历史演变中不断寻求新的突破,为创作出更好的音乐作品努力。
参考文献:
[1] 廖群:《厅堂说唱与汉乐府艺术特质探析——兼论古代文学传播方式对文本的制约和影响》,《文史哲》,2005年第3期。
[2] 陈碧:《〈周易〉乐舞思想及其对中国乐舞的影响》,《中国文学研究》,2006年第3期。
[3] 赵佳寅、石晓峰:《论汉乐府对诗经现实主义创作手法的继承》,《中国科技博览》,2010年第21期。
[4] 赵明正:《20世纪汉乐府研究述论》(上),《甘肃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
[5] 钱志熙:《音乐史上的雅俗之变与汉代的乐府艺术》,《浙江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
[6] 刘阳:《微妙的调和:唐代乐舞文化初探》,《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朱珂苇,三峡大学艺术学院讲师)
关键词:乐舞体系 汉乐府 《诗经》 继承发展
引言
乐舞体系与诗是不可分割的,正如余冠英曾说的那样,他说《诗经》是汉代以前的《乐府》,《乐府》是周以后的《诗经》。足以知晓两者关系的密切。在实际中,《诗经》和《乐府》也存在着联系,以前乐舞体系的建立与统治者的治国思想密不可分,当时周和汉在治国上主张“礼乐治国”,通过这种思想体系和文化系统的构建达到教化民心的作用。要想维持社会的“礼”就需要乐舞的软性调和,而不是用“邢”来强制约束,而乐舞又与诗是紧密联系的,诗中展现出来的美好景象需要用肢体行动来描述,《诗经》和汉乐府诗歌也就成为了诗乐舞为一体的综合形态展示。在乐舞体系的发展过程中,汉乐府是如何借鉴《诗经》中的元素一步一步发展演变的,这是本文论述的关键所在。
一 《诗经》与周王朝乐舞体系的建立
众所周知,《诗经》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可见《诗经》中的诗用于歌唱,诗词都是被人谱曲唱出来或者是按照节奏跳出来,在史书《史记·孔子世家》中记载:“孔子曾三百五篇皆弦歌之。”按照音乐风格的不同将《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包括了十五个地区的有特色民歌,也就是所谓的民间歌谣;《雅》分为《大雅》和《小雅》,是一些贵族进行宴会或者是诸侯朝拜时候奏的乐曲,《颂》是进行祭祀时候的舞曲和史诗,大多是宫廷的乐师根据需要进行收集或者是创作,一般都是歌功颂德,在祭祀祖先需要在配有仪式,也需要配乐舞蹈,这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当时最重要、最典型的乐舞表现形式。可见,在《诗经》产生的周代,《诗经》集合了诗与乐舞,组成了三位一体的独特结构形态。
《诗经》中乐舞因素与周代的治国理念也是不谋而合的,周代是一个特别注重礼教的朝代,也就是“礼乐治国”,“《诗》《书》,义之府也;《礼》《乐》,德之则也;德、义,利之本也。”这正说明了诗书礼乐之间的密切关系。尤其是在祭祀活动中,祭祀不能没有诗歌,不能没有根据诗歌编排的乐舞,这也是当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正如《礼记·祭统》中多说的那样:“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在先秦时代,每个部族在进行祭祀活动时,都有自己偏爱的内容和形式,这种形式一旦被整个部族认可就会被一直延续下去,这种乐舞的形式也就成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在当时存在这样一种说法,大概意思是国家灭亡了宗庙祭祀活动的乐舞是不会消失的,还会在一个新的国家中一部分小团体还在沿用。在这种情况下,周朝的统治者为了巩固民心,一统天下,于是就采取礼乐治国的方式,从事一系列的文化统治活动,例如设立了管理乐舞的专门机构,设置了专门从事乐舞采编活动的人员。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诗经》中的诗歌内容不断丰富,留给后人大批的精神财富,同时乐舞体系也不断地完善建立,周王朝在“礼乐治国”思想的引领下,逐渐强盛。
二 乐府诗歌与汉代乐舞体系的建立
秦代之后设立了乐府这一管理乐舞的机构,借助乐府,汉乐府诗歌得以完整地保存下来,汉乐府诗歌也就成了继《诗经》之后歌舞乐曲的大融合。它的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日益广阔,不仅包含了宗庙祭祀的乐舞,而且还包含了征战、宴饮以及女性题材的乐舞。在《乐府诗集》中大概汇集了四种题材的乐舞形式。第一种是祭祀的乐舞,如《郊祀歌》,主要是祭祀天地诸神,乐舞华丽典雅,就是单纯的祭拜,没有太过深刻复杂的思想内容。第二种是鼓吹曲辞是民间创作出来的较为杂乱的乐舞,相传是受民族融合的影响吸收过来的北方少数民族的音乐。第三种是相和歌辞,也就是江南地区的民间歌谣,比较出名的就是《白头吟》、《雁门太守行》等,除此之外还有50多首的民间歌谣,这些都是汉乐府诗歌中的精品。第四种是杂曲歌辞,据说在长久的历史过程中,声调已经失传,来源也尚不明确。
在汉乐府推动下的乐舞体系随着时代的变迁文化思想和观念发生了一些变化,以往在周王朝推崇的礼乐治国发生了动摇。尤其是到了春秋战国百家思想争鸣,法家也推出了依法治国的思想,尤其是到了秦末战争之际,彬彬有礼的做法已经消失殆尽,不良的社会风气愈演愈烈,乐舞体系的建设也没有以前那么重视,不会当做是国本来经营。唯一变化较小的就是汉代依旧很看重宗庙祭祀活动。相传刘邦让其夫人创作用于祭祖的乐舞《房中乐》,可见在当时祭祀活动必须要有乐舞才能完成。汉高祖过世时也有人奏《嘉至》,奏《永至》。当时还设有乐官奉常,负责宗庙祭祀的乐舞。到了汉武帝时期,“尤敬鬼神之祀”成了帝王的信条,祭祀活动也设置了相应的管理部门,乐舞也形成了固定的形式,自此汉代恢弘庞大的乐舞体系才开始正式建立起来,逐渐朝着“建章立制,衬托皇家神威”的典礼仪式方向转化。汉乐府诗歌也就被更多的人所熟识。
三 乐府对《诗经》在乐舞方面的继承发展
随着时代的发展,各个朝代关于乐舞的理念和生活习惯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就决定了汉乐府与《诗经》在诗歌写作内容上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在乐舞的发展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具体是如何变化的,是接下来要论述的重点。
1 汉代乐舞的规模较之周时期乐舞有所缩减
周代统治者为了统治的需要,从“以礼治国”的治国方针出发,建立了大规模的乐舞体系,在当时有专门的机构从事乐舞的编排工作,尤其对祭祀来说,天子的祭祀活动、诸侯王爷的祭祀活动以及后宫妃嫔祭祀活动的规模都是很大的,程序严谨,包括演奏者手中的乐器演奏方式小致乐器的摆放,演奏时间、人物和演奏者的出场时间和方位都是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场景宏观浩大。在相关乐舞文献《同耗》中就是这样记载的:“凡射,王奏《驺虞》,诸侯奏《狸首》,卿大夫奏《采蒴》,士奏《采蘩》。”意思就是根据身份的不同采取的乐舞也是不同的。这些乐舞都是由国家规定的,大到王公贵族小到平民百姓都需遵守,在典礼中,乐舞成了其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国家职能部门。到了汉代,也建立了乐府机构,但是规模不如之前。在汉武帝时期,重视祭祀活动,乐舞的规模稍大。但是到了其他帝王当政,对祭祀的重视程度不如以前,乐舞大多用在了娱乐方面。从事乐府活动的不再是权高位重的王公贵族,担任此项活动的人很多都是出身比较贫寒低贱的庶人,当时也出现了很多以此为业的艺人。在汉代文学作品的记载中,《郊祀歌》和《安世房中歌》是用于祭祀活动,而其他的作品大部分是说宴饮的。也就是说乐府的规模伴随着祭祀规模的缩减,其乐舞的规模也没有周代时期鼎盛。 2 汉代用于祭祀的乐舞相比周代有所减少
在《诗经》中有大量的关于祭祀乐舞的记载,占据了整个《诗经》的大部分,大多是说天子诸侯和后宫嫔妃的祭祀活动。按照《诗经》的分类,雅占据了很大成分,其中的雅又分为大小雅,大雅用于祭祀祖先、功臣,小雅祭祀天地神灵,可见祭祀的乐舞是周代乐舞的主体。到了汉代,他的乐舞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像《文始》舞是继承的周代,效仿周代祭祀先王的,另一部分是汉代乐官和民间制作的,有宴饮的乐舞,有歌颂军旅生活的乐舞,与之前相比增加了更多的抒情性质。随着国家统一的步伐,分封制度得以建立,诸侯割据的局面也逐渐减弱,祭祀诸侯的乐舞也就相应的消失,祭祀也就变成了祭祀皇族和祭祀天地,由于祭祀对象的减少,祭祀的乐舞也就相应地减少了。
3 乐舞伴随着新声开始大规模的流传于民间
在《诗经》中记载的流传于民间的乐舞是非常少的,在《礼记·乐记》中就记载说:“郑音好滥淫志,宋膏燕女溺恚,至膏趋数颓志,骞音敖辞乔恚,此四者,淫于色丽害予德,是以祭季巳弗用也。”这些乐舞经过乐官的润色基础上不会流入寻常百姓家。民间的乐舞由于自身的内容涉及百姓的生活无关社稷,与当时大规模的祭祀乐舞不相符,所以也不会得到统治者的重视,所有在民间留下了的周代乐舞很少。但是民间乐舞的发展步伐并没有因此终止。随着汉代疆域的不断扩大,民族融合的步伐也加快,统治者对待外来音乐比较宽容,在汉武帝时期还任用了有才能的乐官李延年,他在乐舞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创新,一些所谓的新声也逐渐流入庙宇。在《乐府诗集》中说:“自汉已来,北狄乐总归鼓吹署。其后分为二部:有箫笳者为鼓吹;用之朝会、道路、亦以给赐,汉武帝时南越七郡皆给《鼓吹》是也。”可见在当时的乐器比较丰富,有箫、笳、角、鼓等,也说明汉武帝把这些乐舞作为厚礼会赏赐了南越七郡。这些新鲜的乐舞为人们的生活注入了新鲜的血液,逐渐逃离了宗教祭祀礼乐的束缚,开始了不是“先王之乐一,而是‘世俗之乐’”的新旅程。
4 乐舞轻松娱乐的元素更多
根据《诗经》的记载,大部分的乐舞都是雅乐,乐舞的动作和音乐都太多庄严肃穆,一般都是用在正规场合,用于朝廷的重大活动,大多是祭祀活动。而且就像孔子说的那样,这些诗主要是为了贵族青年服务的。到了汉代,人们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出来满足基本的物质需要外,开始尝试着去追求一种新的乐舞以丰富自身生活。汉乐府的社会功能也随之发生了变化,雅乐已经不适合汉代生活了。在《汉书·扎乐志》中可见:“汉兴,乐家有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世在大乐官,但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气。”这就说明在汉室雅乐的声律有人已经不能说出准确的意思了。在此时人们也希望有更轻快自然的乐舞出现,丽俗的乐舞对应了大部分人的口味。在这种情况下,俗乐在汉代就占据了主要的地位。俗乐轻快的风格带给人的轻松愉悦的感受也就注定了它能够深入民间,这种轻快的乐舞更加具有表现力,也不再向以往那样的沉重庄严,在各个地区各个民族取得了快速的发展。
结语
综上所述,汉乐府的形式不是凭空形成的,它的乐舞在自身进行创新的同时也继承了《诗经》中某些有利元素,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经过官方和民间的加工改良之后,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特色,这些特色也显示出来音乐文学存在着内在的继承性,这是音乐文学发展的规律,也是音乐文学发展的道路,在历史演变中不断寻求新的突破,为创作出更好的音乐作品努力。
参考文献:
[1] 廖群:《厅堂说唱与汉乐府艺术特质探析——兼论古代文学传播方式对文本的制约和影响》,《文史哲》,2005年第3期。
[2] 陈碧:《〈周易〉乐舞思想及其对中国乐舞的影响》,《中国文学研究》,2006年第3期。
[3] 赵佳寅、石晓峰:《论汉乐府对诗经现实主义创作手法的继承》,《中国科技博览》,2010年第21期。
[4] 赵明正:《20世纪汉乐府研究述论》(上),《甘肃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
[5] 钱志熙:《音乐史上的雅俗之变与汉代的乐府艺术》,《浙江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
[6] 刘阳:《微妙的调和:唐代乐舞文化初探》,《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朱珂苇,三峡大学艺术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