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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称,11月1日至15日,淘宝携全国品牌房企,集结重点城市优质特价房源开启电商购房盛宴。截至当前,已经有包括重庆、北京等在内的全国19个城市,万科、保利在内的50余家品牌房企推出100余个项目、超1万套房源参与。
房企纷纷试水众筹
近期,“房产众筹”成了地产界颇为热络的词,一时间,这种“借助互联网平台向大众筹集资金,以帮助筹款人完成某个有特定意义的项目”的时髦概念席卷大江南北。平安好房网CEO庄诺分析称,众筹最重要的观念是降低财务成本,用大家的钱来做事。
日前,在业内领先的众筹平台平安好房声称,要联手万科,挑战一次216套房源,创下国内单次房产众筹房源数量最多的纪录。
据悉,如果此次“平安&北部万科城”众筹金额达到了1500万元的最低众筹额度,所有的众筹参与者都将能享受到比目前周边市场价低了近13%的特别优惠购房价。此外,众筹参与者还享有优先选房权以及3%的预计年化收益。据悉,平安好房在11月17日携手万科上线“众筹”后,仅7天就吸金500万元。
而“双11”期间,远洋地产拿出上万套房源,参与项目数量占到远洋总体开发量的20%,这些房源皆放在京东金融的众筹平台发起房产众筹,用户交纳一定金额支持该项产品,人数及金额达到设定的规模后,就等于产品众筹成功。
今年9月23日,苏州万科宣布联手房产网络门户发起了全国首单房产众筹。苏州万科城作为首个房产众筹项目,推出全装100平方米三房一套,众筹目标金额为54万元。
在9月24日至26日期间,每位投资人最低只需投资1000元,待筹资金额达到54万元,众筹阶段就将完成。9月27日,万科城将在网络上以6折价起拍,最终溢价部分作为投资收益分配给众筹投资人。据了解,该众筹项目上线3个小时,就有176余名网友在线参与,筹足资金14万元;上线9个小时,540名网友在线参与,筹足资金54万元,众筹阶段完成。只待27日上午10点半的拍卖。
“房产众筹”目的还是卖房
在楼市进入下行通道的同时,传统中介与房产电商无休止的争斗,让大型房企开始自己搭建营销模式。而“双十一”的火爆,再次印证了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传统房地产行业与互联网牵手的“房产众筹”应运而生。
房产众筹项目具有“房地产+金融+互联网”三个行业属性。房产既可以收租金又可以享受资产增值,所以房产众筹项目作为一款金融产品,其投资收益好于一般的理财产品,同时投资风险相对较高。
房地产领域业内人士认为,房产众筹可以引起房地产行业的营销变革,只要100元或1000元就可以当房主,使房地产公司迅速完成潜在客户积累,大幅降低营销推广费用;房产众筹既可以是互联网公司向房地产行业的跨界(如平安好房网),也可以是房地产公司嫁接互联网思维(如万科城众筹),既可以应用在投融资环节,又可应用于营销环节,以及很多其他环节;房产众筹还是一类新商业模式,不仅是高风险的“融资”作用,房产众筹通过互联网平台线上线下互动,实现房地产商、潜在客户群、潜在投资者三方整合于一款众筹产品上。
相比于借由众筹试水互联网金融一说,对于苏州万科此举,业内更倾向于认为这不过是一次披了众筹外衣的营销活动。
“开发商拿出一套房子做众筹,牺牲一部分利润,依靠众筹投资人做网络营销,将位置偏、户型差的房子卖出去,既做了营销推广,又消化了库存。”还有专家指出,房产众筹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众筹,而是一种“卖房噱头”。“虽然此类众筹更加倾向于投资理财,但是开发商的积极参与是其关键的推动因素,其目的仍然是卖房。”
苏州万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亦坦诚,“这就是一次营销活动”,并且只有“一个项目一套房源一次活动”。
“房产众筹”暗藏风险
起源于美国的众筹原意为Crowdfunding,可直译为群众集资或群众募资,简称众筹。随后逐渐演变成一种通过互联网向大众筹集资金的项目融资方式。美国网站Fundrise在2012年12月率先将众筹的概念植入房地产中,诞生了“房地产众筹”模式。
从目前来看,众筹模式不尽相同,但共同特点都是消费者先支付一定的金额后,获得有购买优惠房的资格。这样,开发商不但通过“房产众筹”冲刺业绩做大销售额,还可以缓解现金流,用别人的钱做自己的事情,并且也不用支付贷款利息。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院长陈晟指出,整体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不断下降。开发商纷纷寻找转型的新模式,而众筹的出现解决了房地产最关键的问题—资金和客户。众筹模式能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使产品更贴近客户所需甚至提前锁定购房者。这种互联网思维下的房产众筹模式值得鼓励。
天津明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彦荣表示,房产众筹参与人数众多,一旦产生纠纷,众筹发起方、开发商和买家之间极易形成利益同盟,进而损害投资人的利益,投资人投资前应确定所投资的资金是由权威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管的,并且时刻关注资金的安全和动向。“由于房产众筹项目都是线上公开进行的,是对未来的投资,所以平台的资质很关键,对房产项目的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各项描述是否真实是保障投资者权益的关键。另外,虽然项目表面看都没有损失,你可以拿回本金,还能有回报等等,但房价的涨跌其实是不能保证的。”
陈晟也有同样的担忧,由于众筹模式在房地产领域尚处于探索阶段,各种类型都存在潜在风险,其中最重要的风险就在于房地产市场的涨跌。房价上涨时,开发商是否愿意履行之前的合约。房价下跌时,购房者同样存在违约风险。这需要一整套制度约束。
房企纷纷试水众筹
近期,“房产众筹”成了地产界颇为热络的词,一时间,这种“借助互联网平台向大众筹集资金,以帮助筹款人完成某个有特定意义的项目”的时髦概念席卷大江南北。平安好房网CEO庄诺分析称,众筹最重要的观念是降低财务成本,用大家的钱来做事。
日前,在业内领先的众筹平台平安好房声称,要联手万科,挑战一次216套房源,创下国内单次房产众筹房源数量最多的纪录。
据悉,如果此次“平安&北部万科城”众筹金额达到了1500万元的最低众筹额度,所有的众筹参与者都将能享受到比目前周边市场价低了近13%的特别优惠购房价。此外,众筹参与者还享有优先选房权以及3%的预计年化收益。据悉,平安好房在11月17日携手万科上线“众筹”后,仅7天就吸金500万元。
而“双11”期间,远洋地产拿出上万套房源,参与项目数量占到远洋总体开发量的20%,这些房源皆放在京东金融的众筹平台发起房产众筹,用户交纳一定金额支持该项产品,人数及金额达到设定的规模后,就等于产品众筹成功。
今年9月23日,苏州万科宣布联手房产网络门户发起了全国首单房产众筹。苏州万科城作为首个房产众筹项目,推出全装100平方米三房一套,众筹目标金额为54万元。
在9月24日至26日期间,每位投资人最低只需投资1000元,待筹资金额达到54万元,众筹阶段就将完成。9月27日,万科城将在网络上以6折价起拍,最终溢价部分作为投资收益分配给众筹投资人。据了解,该众筹项目上线3个小时,就有176余名网友在线参与,筹足资金14万元;上线9个小时,540名网友在线参与,筹足资金54万元,众筹阶段完成。只待27日上午10点半的拍卖。
“房产众筹”目的还是卖房
在楼市进入下行通道的同时,传统中介与房产电商无休止的争斗,让大型房企开始自己搭建营销模式。而“双十一”的火爆,再次印证了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传统房地产行业与互联网牵手的“房产众筹”应运而生。
房产众筹项目具有“房地产+金融+互联网”三个行业属性。房产既可以收租金又可以享受资产增值,所以房产众筹项目作为一款金融产品,其投资收益好于一般的理财产品,同时投资风险相对较高。
房地产领域业内人士认为,房产众筹可以引起房地产行业的营销变革,只要100元或1000元就可以当房主,使房地产公司迅速完成潜在客户积累,大幅降低营销推广费用;房产众筹既可以是互联网公司向房地产行业的跨界(如平安好房网),也可以是房地产公司嫁接互联网思维(如万科城众筹),既可以应用在投融资环节,又可应用于营销环节,以及很多其他环节;房产众筹还是一类新商业模式,不仅是高风险的“融资”作用,房产众筹通过互联网平台线上线下互动,实现房地产商、潜在客户群、潜在投资者三方整合于一款众筹产品上。
相比于借由众筹试水互联网金融一说,对于苏州万科此举,业内更倾向于认为这不过是一次披了众筹外衣的营销活动。
“开发商拿出一套房子做众筹,牺牲一部分利润,依靠众筹投资人做网络营销,将位置偏、户型差的房子卖出去,既做了营销推广,又消化了库存。”还有专家指出,房产众筹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众筹,而是一种“卖房噱头”。“虽然此类众筹更加倾向于投资理财,但是开发商的积极参与是其关键的推动因素,其目的仍然是卖房。”
苏州万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亦坦诚,“这就是一次营销活动”,并且只有“一个项目一套房源一次活动”。
“房产众筹”暗藏风险
起源于美国的众筹原意为Crowdfunding,可直译为群众集资或群众募资,简称众筹。随后逐渐演变成一种通过互联网向大众筹集资金的项目融资方式。美国网站Fundrise在2012年12月率先将众筹的概念植入房地产中,诞生了“房地产众筹”模式。
从目前来看,众筹模式不尽相同,但共同特点都是消费者先支付一定的金额后,获得有购买优惠房的资格。这样,开发商不但通过“房产众筹”冲刺业绩做大销售额,还可以缓解现金流,用别人的钱做自己的事情,并且也不用支付贷款利息。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院长陈晟指出,整体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不断下降。开发商纷纷寻找转型的新模式,而众筹的出现解决了房地产最关键的问题—资金和客户。众筹模式能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使产品更贴近客户所需甚至提前锁定购房者。这种互联网思维下的房产众筹模式值得鼓励。
天津明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彦荣表示,房产众筹参与人数众多,一旦产生纠纷,众筹发起方、开发商和买家之间极易形成利益同盟,进而损害投资人的利益,投资人投资前应确定所投资的资金是由权威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管的,并且时刻关注资金的安全和动向。“由于房产众筹项目都是线上公开进行的,是对未来的投资,所以平台的资质很关键,对房产项目的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各项描述是否真实是保障投资者权益的关键。另外,虽然项目表面看都没有损失,你可以拿回本金,还能有回报等等,但房价的涨跌其实是不能保证的。”
陈晟也有同样的担忧,由于众筹模式在房地产领域尚处于探索阶段,各种类型都存在潜在风险,其中最重要的风险就在于房地产市场的涨跌。房价上涨时,开发商是否愿意履行之前的合约。房价下跌时,购房者同样存在违约风险。这需要一整套制度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