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供电所在设置上存在的弊端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前,县级供电企业既是一个企业,同时又行使着政府职能,供电所同时也行使着乡(镇)政府管电职能。随着农电管理体制的改革,电工组已成为县级供电企业管理下的管电服务机构。如果继续沿用原有的设置和管理区域,显然已经不合时宜。首先,按照行政区域设立供电所,没有考虑管理用户数的多少、用电量、供电半径、服务半径的大小和供电所的效益问题,完全受行政区域的制约,使得某些供电所出现了严重的亏损,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为突出。其次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造成办公场所、设施和费用浪费。第三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