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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办[2016]9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2012]25号)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集群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豫政办[2012]177号)规定,省政府决定对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集群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207家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集群名单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