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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登记档案是土地管理档案的一种,是国家对我国土地管理的一种宏观调控, 增进我国税收的有效依据和法律凭证。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其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 土地;登记档案;特点;管理
中图分类号: F30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6.17.065
1.土地登记档案管理的独特性
土地登记档案具有自身的独特性,是土地登记制度的表现形式,是土地管理部分代表政府依据国际的法律、法规,遵循有关法定程序所建立的,反映有关土地位置、面积、用途以及使用条件等情况的图文、声相等资料。土地登记档案的独特性具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1政策性
土地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如果不对土地进合理规划和有效登记,那么土地资源将严重限制人类的生存发展。所以要求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进行确定,并形成档案资料存档。而土地的使用权以及所有权是经过土地管理人员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根据国家不同时期有关土地政策、法规,在工作中运用的结果。简而言之,其是国家不同历史时期对土地政策在实践中的具体记录。政策性表现了国家对土地的宏观调控性。
1.2区域性与地域性
土地登记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和地域性,根据不同地域的实际情况土地登记管理要具有相应的适应性,不能千篇一律。土地登记档案是在基层的土地管理部门的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完善的,并且要按照区域进行特定的编码以及整理装订成卷存档。这种土地登记的区域性是对土地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最为准确的对土地进行登记,与实际存在土地面积的误差小。
1.3公正性
土地登记管理公正性表现为所有土地登记档案必须有申请人、相关人和经办人表达正确意见的书面形式的载体。必须由土地权利主动向土地管理机关申请,经过推动管理工作者全书查询或调查并且要实际测量(其他以往登记资料可以作为辅助资料,不可以此为依据而不进行实际测量),最终的核准结果以公示的方式公布。
1.4可变性
土地登记档案并不是一尘不变的,其会随着土地权属关系和用途而发生变化。如果发生漏改,对国家土地的使用造成危害。同时预示着我国之前的土地登记工作失去其价值,造成我国人力、财力、物力的大量浪费。
1.5产权的不可移动性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是一种固定财产,其土地权利人不可随意变迁和移动。档案中将土地权利的主体、课题内容记录在内,土地权利人所取得的所有权、使用权只能在法律确定的范围内行驶自主权,不能随意向周围相邻宗地实施主观意向。
2 土地登记档案的原则
2.1专人管理原则
土地登记档案管理需要专人进行记录、存档,人员不可随意变动更换。专人管理,能够最全面、更加准确的掌握土地档案;提高工作效率;如果人员不稳定,那么交接过程中会存在交接遗漏问题。专人专管,即使人员发生变动或调岗,也要保证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2.2专柜管理原则
专柜即是将其他方面的档案与之分离,保障土地登记档案专柜。
2.3及时归档
对于土地登记后的档案要及时归档,以免档案流失。
2.4保证档案的完整
在登记土地档案时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要详细整理相关资料,不要遗漏任何有关信息,最大限度保证土地档案的完整性。
2.5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土地登记档案在完成后要及时归档并且要有专人放到专柜当中,不可以随意转接或转借。保证资料安全。
3 土地登记档案的立卷
3.1立卷原则
对于土地登记档案立卷要遵循“以宗地为单位,每一宗地建一卷盒”的原则。每一块土地的使用者或者所有者分别建立一土地登记卷,土地登记卷均装入本宗地卷盒内,公共用宗多个使用者登记装入一个卷盒。
3.2立卷内容
立卷内容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宗地界址坐标、宗地图、土地登记委托书、土地登记法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指界委托书、土地权属来源证明书、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书、土地登记收件单核移交单以及拟登记权属公告相关材料或其他相关材料等。
3.3立卷顺序
立卷首先要将说明的文字材料放到最前,其次是图纸材料,这样有利于资料查找以及快速阅读所需资料。
3.4立卷方法
按照顺序排列文件资料,页码。填写卷皮、内容。最后需要整理装订成卷而后进行归档。
4结语
土地登记档案管理是土地规划管理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它在当代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担负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对我国未来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对我国整体土地规划将提供重要的依据。所以要做好土地登记档案的基础工作,端正态度,做到土地登记档案的专人专管、专档专柜,保证其安全性和完整性,让土地登记档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价值。
作者简介:孙明春,大专学历,洮南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长,研究方向:国土资源档案管理及文秘。
关键词: 土地;登记档案;特点;管理
中图分类号: F30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6.17.065
1.土地登记档案管理的独特性
土地登记档案具有自身的独特性,是土地登记制度的表现形式,是土地管理部分代表政府依据国际的法律、法规,遵循有关法定程序所建立的,反映有关土地位置、面积、用途以及使用条件等情况的图文、声相等资料。土地登记档案的独特性具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1政策性
土地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如果不对土地进合理规划和有效登记,那么土地资源将严重限制人类的生存发展。所以要求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进行确定,并形成档案资料存档。而土地的使用权以及所有权是经过土地管理人员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根据国家不同时期有关土地政策、法规,在工作中运用的结果。简而言之,其是国家不同历史时期对土地政策在实践中的具体记录。政策性表现了国家对土地的宏观调控性。
1.2区域性与地域性
土地登记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和地域性,根据不同地域的实际情况土地登记管理要具有相应的适应性,不能千篇一律。土地登记档案是在基层的土地管理部门的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完善的,并且要按照区域进行特定的编码以及整理装订成卷存档。这种土地登记的区域性是对土地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最为准确的对土地进行登记,与实际存在土地面积的误差小。
1.3公正性
土地登记管理公正性表现为所有土地登记档案必须有申请人、相关人和经办人表达正确意见的书面形式的载体。必须由土地权利主动向土地管理机关申请,经过推动管理工作者全书查询或调查并且要实际测量(其他以往登记资料可以作为辅助资料,不可以此为依据而不进行实际测量),最终的核准结果以公示的方式公布。
1.4可变性
土地登记档案并不是一尘不变的,其会随着土地权属关系和用途而发生变化。如果发生漏改,对国家土地的使用造成危害。同时预示着我国之前的土地登记工作失去其价值,造成我国人力、财力、物力的大量浪费。
1.5产权的不可移动性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是一种固定财产,其土地权利人不可随意变迁和移动。档案中将土地权利的主体、课题内容记录在内,土地权利人所取得的所有权、使用权只能在法律确定的范围内行驶自主权,不能随意向周围相邻宗地实施主观意向。
2 土地登记档案的原则
2.1专人管理原则
土地登记档案管理需要专人进行记录、存档,人员不可随意变动更换。专人管理,能够最全面、更加准确的掌握土地档案;提高工作效率;如果人员不稳定,那么交接过程中会存在交接遗漏问题。专人专管,即使人员发生变动或调岗,也要保证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2.2专柜管理原则
专柜即是将其他方面的档案与之分离,保障土地登记档案专柜。
2.3及时归档
对于土地登记后的档案要及时归档,以免档案流失。
2.4保证档案的完整
在登记土地档案时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要详细整理相关资料,不要遗漏任何有关信息,最大限度保证土地档案的完整性。
2.5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土地登记档案在完成后要及时归档并且要有专人放到专柜当中,不可以随意转接或转借。保证资料安全。
3 土地登记档案的立卷
3.1立卷原则
对于土地登记档案立卷要遵循“以宗地为单位,每一宗地建一卷盒”的原则。每一块土地的使用者或者所有者分别建立一土地登记卷,土地登记卷均装入本宗地卷盒内,公共用宗多个使用者登记装入一个卷盒。
3.2立卷内容
立卷内容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宗地界址坐标、宗地图、土地登记委托书、土地登记法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指界委托书、土地权属来源证明书、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书、土地登记收件单核移交单以及拟登记权属公告相关材料或其他相关材料等。
3.3立卷顺序
立卷首先要将说明的文字材料放到最前,其次是图纸材料,这样有利于资料查找以及快速阅读所需资料。
3.4立卷方法
按照顺序排列文件资料,页码。填写卷皮、内容。最后需要整理装订成卷而后进行归档。
4结语
土地登记档案管理是土地规划管理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它在当代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担负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对我国未来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对我国整体土地规划将提供重要的依据。所以要做好土地登记档案的基础工作,端正态度,做到土地登记档案的专人专管、专档专柜,保证其安全性和完整性,让土地登记档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价值。
作者简介:孙明春,大专学历,洮南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长,研究方向:国土资源档案管理及文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