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将"调判结合"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方针。根据民事审判结构理论,该政策恰当地回应了社会转型过程中和谐社会与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而调解与判决之间的矛盾性,使得调判结合同时陷于外部合理性与内部矛盾性的困境,而这根源于更深层次上和谐社会与法治社会的同样困境,这导致了法院有意无意地倾向于强化调解。如果不对此种动向保持警惕,我们很可能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