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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要〕 澜湄合作机制成立五年来在机制建设、各优先领域务实合作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澜湄国家关系愈发紧密。该机制基于成员国坚实的合作基础和共同愿望,以发展为先、民生为本,受到政府高层大力支持,并践行开放包容、互利共贏理念,广泛吸纳各方发展资源。目前,该机制进入全面发展期,但也面临域内各国利益诉求多元及积极性差异、湄公河国家对外政策不确定性增强、大国博弈日趋激烈、次区域机制间竞争加剧、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挑战。未来,澜湄合作应加强规范建设,保持开放包容,丰富合作内涵,加强支撑体系建设,更好发挥地方的内生动力,开启澜湄合作新的“金色5年”,不断推动建设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
〔关 键 词〕澜湄合作、次区域合作、中国-东盟关系
〔作者简介〕马婕,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全球湄公河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
〔中图分类号〕D822.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2 8832(2021)4期0061-26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下称“澜湄合作”)是首个由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六国共同创建的新型次区域合作机制,是中国-东盟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共商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平台。成立五年来,澜湄合作在机制建设、务实合作、命运共同体构建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一批早期项目成效显著,在次区域乃至区域合作中引领作用日渐凸显。全面总结澜湄合作重大进展和经验,分析其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挑战,对进一步深化澜湄合作、推动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澜湄合作进展
2016年3月23日,为落实第1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提出的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倡议,澜湄六国在海南省举行首次领导人会议,并通过《三亚宣言》,标志着澜湄合作机制正式诞生。五年来,澜湄合作“经受住国际地区风云变幻和新冠肺炎疫情考验,保持了高水平发展态势”,机制化程度不断提升,各优先领域务实合作稳步推进,“平等相待、真诚互助、亲如一家”的澜湄文化日益深入人心。作为次区域最具活力的新兴合作机制之一,澜湄合作已由快速拓展期迈入全面发展期,成为“一带一路”进程中次区域合作的典范。
(一)机制建设不断完善
澜湄合作多层次合作格局不断发展。澜湄合作在“领导人引领、全方位覆盖、各部门参与”的架构下,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项目为本的模式运作。合作进程整体展现出自上而下、严谨完善的决策和运行模式:领导人会议每两年举行一次,为澜湄合作长远发展进行战略规划;外长会每年举行一次,负责合作政策规划和协调;外交高官会和工作组会根据需要每年举行数次,商讨并落实具体领域合作。迄今为止,澜湄合作已成功举办三次领导人会议、六次外长会议等高级别会议。为更好统筹国内工作,六国外交部于2017年陆续成立澜湄合作国内秘书处或协调机构。2018年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倡议建立六国秘书处或协调机构联络机制,适时成立国际秘书处,并根据需要提升部分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级别。会后发布的《金边宣言》表明,这一倡议已成六国领导人共识。
澜湄合作框架不断完善。澜湄合作机制成立伊始即设立“3+5合作框架”,以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为三大支柱,以互联互通、产能、跨境经济、水资源、农业及减贫为五大优先领域。2018年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发布《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下称《五年行动计划》)及《金边宣言》,在巩固原有框架基础上积极拓宽合作领域,形成“3+5+X”合作新架构。目前,澜湄合作机制下设立六个联合工作组,并根据《五年行动计划》陆续完成各优先领域规划,如《澜湄水资源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澜湄环境合作战略(2018—2022)》《澜湄农业合作三年计划(2020—2022)》等,“澜湄跨境经济合作五年发展计划”“澜湄国家产能合作三年行动计划”“澜湄国家互联互通合作规划”也正抓紧制定。2018年,中方提出构建“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得到各国一致欢迎,并被写入《金边宣言》。澜湄合作第四次外长会上,六方一致同意开始讨论共建具体方案。澜湄合作第六次外长会通过《关于加强澜湄国家可持续发展合作的联合声明》《关于深化澜湄国家地方合作的倡议》《关于在澜湄合作框架下深化传统医药合作的联合声明》等共识文件,中方还提出将制订《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作为下阶段重点工作之一。这些计划作为指导性文件,可更好推进相关合作和项目执行,支持次区域发展。
澜湄合作平台逐步多元化。经过五年发展,澜湄合作已形成联合工作组、合作中心、民间交流机制等多元立体合作平台。联合工作组主要由该领域六国牵头部委官员专家组成,每年召开一次或多次会议,促进信息共享和充分协商,为外长会和领导人会奠定基础,有效整合过去碎片化的合作形式。合作中心目前包括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环境合作中心、农业合作中心、青年交流合作中心、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及全球湄公河研究中心。六大中心作为二轨合作平台,多关注具体领域的专业性合作,以更灵活、自由、广泛的方式,细化落实各层级会议达成的合作项目,为各领域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和人力支持。此外,澜湄合作还设立或举办澜湄商务理事会、澜湄次区域国家商品博览会、澜湄国际电影周、澜湄国家旅游城市合作论坛、澜湄职业教育联盟论坛等多项民间交流机制及活动。这些机制多根据实际需求建立,参与方多为个人、企业和民间团体,有效丰富了澜湄合作平台,使其更接地气、更具实效,也有效促进了民心相通。
(二)各优先领域合作亮点纷呈
五年来,澜湄合作五大优先领域务实合作稳步推进,硕果累累。
澜湄互联互通水平大大提升,“一日生活圈”可期可待。第三次领导人会议通过的《万象宣言》提出,要促进贸易、投资、电力互联互通、工业、科技、创新、基础设施、交通设施、民航、公路和铁路连接、旅游和人文交流。在六国共同努力下,澜湄次区域铁路建设相继启动,空中航线四通八达,公路网络日益完备。铁路作为互联互通重大工程,尤其值得关注。目前,中老铁路进展迅速,通车在即;中泰铁路(曼谷—廊开)稳步推进;中老、中泰连接线建设取得多项共识,泛亚铁路中线呼之欲出。此外,近年来澜湄互联互通的内涵进一步拓宽,不仅关注提升“硬联通”水平,也愈发看重消除“软联通”障碍,在经贸、金融、科技和教育等领域加强协同。 澜湄产能合作为成员国社会经济增长提供关键动力。基于首次领导人会议通过的《澜湄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五年来,中方通过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专项贷款及援外优惠贷款、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等,支持皎漂深水港及工业园区、永新燃煤电厂等40多個重大项目。中企积极参与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罗勇工业园区、赛色塔综合开发区建设,开展“多国多园”合作,促进投资、就业、能力建设及技术创新合作,为当地创造大量税收和就业。纺织服装是产能合作的核心产业之一。2019年,六国纺织服装商协会举办首届“澜湄纺织合作峰会”,发表《纺织服装产业产能合作联合声明》,启动“澜湄纺织服装产业对话”长效合作机制,拉开全方位合作序幕。目前,澜湄产能与投资合作联盟和产能合作基金正在紧锣密鼓筹备,六国希望以产能合作为抓手,为推动澜湄各国工业转型、构建更完善的次区域产业链和价值链作出重要贡献。
澜湄跨境经济合作内涵不断丰富。六国大力促进区域电力贸易、电子商务、经济技术合作、产业园区、跨境经济合作区、贸易投资便利化等领域跨境合作。中越东兴—芒街、凭祥—同登、河口—老街、龙邦—茶岭,中老磨憨—磨丁,中缅瑞丽—木姐、清水河等跨境或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提速升级。六国还建立一系列跨境经济合作新机制和新平台,如澜湄商务理事会、澜湄合作博览会等,以深入挖掘澜湄国家间的贸易潜力。中国国内自贸试验区扩容升级也为澜湄跨境合作提供新动能。广西、云南等地的自贸试验区与湄公河国家联系密切,对东盟先行先试、沿边跨境经济合作等均为其核心要义。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中国已与老、柬、缅建立双边人员往来“快捷通道”和物资流通“绿色通道”,积极推动讨论建设澜湄“快捷通道”“绿色通道”网络。这些机制在疫情结束后仍有望发挥作用。
澜湄水资源机制性合作达到新高度。澜湄合作因水而生,搭建了首个流域六国共同参与的水资源合作平台,在水政策制定、防洪减灾、人才培训、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中方多次应湄公河国家需求提供应急补水,抓紧实施大坝安全、农村供水、绿色水电等合作项目,累计为湄公河国家提供千余人次水利人才交流培训,仅2020年就在老挝完成22处农村供水示范工程建设。2019年,澜湄合作首次水资源合作部长级会议在北京召开,在各优先领域中首个升级至部长级会议。会上发布《澜湄水资源合作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和《澜湄水资源合作项目建议清单》,表示将在水资源与绿色发展、水资源综合管理与应对气候变化、水利产能合作、农村地区水利与民生改善、水电可持续发展与能源安全、跨界河流合作与信息共享等领域深入开展合作,定期召开澜湄水资源合作论坛。中方宣布向湄公河五国分享澜沧江全年水文信息,并于2020年11月30日正式开通澜湄水资源合作信息共享平台网站。2021年6月举办的澜湄合作第六次外长会上,六方就水资源下步合作达成广泛共识,表示将支持中方举办第二届澜湄水资源合作论坛、越方举办第二届澜湄水资源合作部长级会议,继续加强务实合作,全力推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升水资源领域可持续发展和管理能力。
澜湄农业和减贫领域合作惠及千家万户。澜湄农业合作以村长论坛为抓手,加强农业农村政策对话,并在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下实施一系列项目,“丰收澜湄”项目集群稳步推进。六国在政策对话、产业发展提升、投资贸易促进和能力建设四类项目上具有广泛共识,成果喜人。澜湄农业平台建设取得长足进展,2020年1月澜湄农技推广与信息交流平台试运行,澜湄区域农作物绿色联合防控平台、农业科研机构合作平台、智慧农业监控平台、兽药与疫苗合作平台等相继建立,为促进澜湄农业信息共享、科技交流、技术推广等合作发挥重要作用。中企还在柬埔寨、老挝共建农业合作示范区,打造水稻、橡胶、果蔬、畜产品生产加工和物流集散基地。减贫方面,中方在首次领导人会上提出《澜湄国家减贫合作非文件》,推动落实“东亚减贫合作倡议”,相继在柬老缅等国建立减贫合作示范点。这些示范项目改善了所在村庄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带动了湄公河国家减贫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公共卫生和数字经济等领域合作也受到广泛关注。公共卫生层面,六国合作经验丰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更是相互支持、共克时艰。六国在本次疫情前就开展过多种类型的传染病防治合作,最早可追溯至2001年11月开始的湄公河流域疾病监测项目(MBDS)。澜湄合作启动以来,公共卫生被纳入“3+5+X”框架和《五年行动计划》,在跨境传染病联防联控及联合应对机制和相关平台构建方面取得有效进展。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初期,六国即召开外长会,以协调行动、共同抗疫为重点,探讨建立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合处置机制。在中国抗疫艰难时刻,湄公河国家政府和民众迅速捐款捐物,声援中国。湄公河国家疫情加重后,中国也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先后向柬埔寨、老挝、缅甸等国派遣抗疫医疗专家组,并向五国援助大量医疗物资。第三次领导人会议期间,李克强总理宣布将在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框架下设立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向湄公河国家提供物资和技术支持,承诺优先提供中方新冠疫苗。截至2021年4月中旬,中方向湄公河国家已经交付和即将协议交付的疫苗超过1700万剂。此外,中方还表示愿依托“中国东盟疫苗之友”建立专家小组,与包括湄公河国家在内的东盟国家一道,加强疫苗研发、生产、采购、接种、监管等领域合作,共同打造区域疫苗生产和分配中心。
数字经济是次区域合作新热点,起步相对晚但发展迅速。近年来,澜湄各国陆续出台数字发展战略,并在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市场拓展和数字内容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华为、中兴等公司承担湄公河多国国内及跨境通信基础设施设计建设,如马—柬—泰海底光缆系统等。2020年,华为还与泰国、菲律宾等国电信公司签订5G项目合同,成功测试中泰首个5G国际视频通话。阿里巴巴、京东、腾讯等中国数字经济龙头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与并购等方式加速布局湄公河国家数字经济市场,以电商平台为特征的跨境贸易发展迅速,其投资的数字支付平台已覆盖缅甸、泰国、越南等东南亚主要市场,多个平台用户过亿。疫情加速各国社会经济数字化进程,数字经济在次区域合作议程中的重要性也愈发凸显。2020年11月,第23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通过《中国-东盟关于建立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倡议》,表示将“打造互信互利、包容、创新、共赢的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加强在数字技术防疫抗疫、数字基础设施、产业数字化转型、智慧城市、网络空间和网络安全等领域的合作”。在此背景下,中方多次在澜湄合作各级会议上提出“与湄公河国家加强经验分享,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面向未来的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协调发展”,受到各方欢迎。中方还积极分享深圳特区等建设经验,启用老挝、缅甸、柬埔寨云计算创新中心,开展卫星遥感、大数据平台等创新项目,有力促进了区域产业升级和现代化智慧城市建设。 在此过程中,可着重推动构建“澜湄发展观”,引领次区域可持续发展进程。目前,澜湄地区面临的很多问题实质上仍为发展问题,需通过发展来促进解决。但也应避免片面强调经济增长,应以2021年“中国-东盟可持续发展合作年”为契机,有效落实《关于加强澜湄国家可持续发展合作的联合声明》,基于澜湄各国文化传统、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打造以人为本、绿色高效、勇于创新、共同繁荣的“澜湄发展观”,加强澜湄国家在发展问题上的议题设置和把控能力,提升自主性。
其次,坚持开放包容,加强与其他次区域合作攸关方的协调合作。加强与中国-东盟“10+1”等合作机制间的联系。以落实《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为主线,以《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2021-2025)》为重点,加强澜湄合作“3+5+X”合作框架与东盟共同体三大支柱、中国-东盟“2+7”合作框架对接,支持东盟缩小成员国间及成员国内部发展差距,促进东盟一体化,助力打造更高水平的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在具体领域中,澜湄互联互通合作规划可与《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兼容发展,减贫领域也可继续落实“东亚减贫合作倡议”,充分发挥柬埔寨、老挝、缅甸项目村的试点作用。在经贸领域,澜湄国家可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框架下加快节奏,先行先试。加快澜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六国海关、税收、审计、外汇、检疫等相关部门跨领域协调合作,促进数据信息互换、规则标准互认、检验监管互助。探讨建设澜湄多式联运综合运营平台,尝试共设“白名单”或“负面清单”,简化查验环节,实质推进贸易便利化水平。
尽快推动澜湄合作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的对接合作。以澜湄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关于澜湄合作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对接合作的共同主席声明》(以下称《声明》)为指导,加快研究规划和实际推动节奏。适时推动澜湄合作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多层次政策对话,依托“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高官会、澜湄合作高官会及各联合工作组等现有平台,逐步建立两者定期协调机制。创新对接方式和具体路径,探讨设立“3+X”框架,将《声明》着重提及的贸易联通、互联互通和产能合作作为三大优先对接领域,将数字经济、人力资源、中小微企业等设为“X”鼓励对接领域,视情调整,制定细化对接方案。在贸易联通层面,农产品出口对湄公河国家而言尤为关键,澜湄合作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对接可给予其更多关注,如鼓励发展澜湄冷链、跨境电商等特色物流,打造更多澜湄农产品贸易路线,并为私营部门投资提供更多支持。鼓励湄公河国家更多通过“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开展与中国中西部贸易,通过“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中欧班列”开展与其他欧亚国家贸易,遵循以通道促贸易、以贸易聚产业、以产业促全面发展的思路,进一步扩大完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推动次区域经济融合发展。
针对其他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以“制度竞合”而非“制度竞争”为路径,加强互补发展,实现双赢甚至多方共赢,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加强交通和经济走廊建设、与湄公河委员会在水资源开发及保护领域加强交流合作等。对域外国家也可采取灵活、差异化的态度,有选择地与相关机制或国家在特定领域开展合作。优先与东盟国家(如新加坡)或“10+3”国家(如日本、韩国)在湄公河地区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以应对气候变化为起点,探索与美欧在《巴黎气候协定》框架下在澜湄次区域开展相关合作项目的可能性,并逐步拓展至其他领域合作。
再次,丰富合作内涵,创造新增长点。数字经济是近年热点。澜湄国家可加强数字经济合作,打通数字澜湄之路,助力“东盟智慧城市网络”试点城市建设,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5G技术应用,着力打造智慧物流、在线旅游、移动支付、分享经济等新型服务业;探索建设澜湄跨境电商平台,孵化澜湄电商企业;推动成立澜湄数字经济产业联盟,共建联合科研平台,提升次区域长期竞争力。在疫情背景下,澜湄国家可关注次区域公共卫生合作,积极落实《关于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框架下深化传统医药合作的联合声明》,加快在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框架下落实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加强物资、技术支持及新冠疫苗合作;开展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和联合处置,加强传染病早期预警合作,实施好“澜湄热带病防控行”“本草惠澜湄”“中医针灸进澜湄”“健康心行动”等项目;协助实力较弱的湄公河国家改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加强公共卫生人员培训,支持医疗企业产能合作,夯实澜湄卫生健康共同体建设。此外,中小企业、交通物流、海洋合作及诸多非传统安全领域等均有潜力成为澜湄合作新的发力点。
同时,加强支撑体系建设,为深化澜湄合作奠定坚实基础。其一是深化金融合作,打造立体化、全方位的金融支撑体系。用足用好澜湄合作框架下的“两优”贷款和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推动发挥中国-东盟银联体、中国-东盟基础设施专项贷款基金及其他发展伙伴作用;推进澜湄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投融资可持续性。探讨在成员国间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多样化的融资体系,如打造“澜湄发展基金”,积极争取亚开行、亚投行、丝路基金、世行等金融机构支持,并尝试调动市场资源开展公私合营等新模式。其二是加强澜湄人力资源发展合作。前期可以职业技能培训为核心,依托澜湄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等机构,以各国发展亟需的专业为重点;鼓励次区域专业技校“走出去”,面向市场培养人才;注重培育造血功能,坚持“授人以渔”,提高湄公河国家自身运营及治理能力。其三是建立完善社会支持体系。提升澜湄智库和学界合作水平,鼓励次区域各国贸促机构、商协会深化合作,重视发挥私营部门和非政府组织作用,尝试建立一种涵盖多方、稳定有效的利益分享机制。加强媒体交流,促进青年交往,推动民心相通,提升共同体意识。
最后,进一步发挥地方的内生动力,調动更多资源推动合作进程。国家规划依靠地方推进,地方发展也依托国家统筹。以《关于深化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地方合作的倡议》为指导,适时举办澜湄地方政府合作论坛,制定并持续更新“澜湄地方政府合作意向清单”,推动六国地方政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澜湄合作。提升边境省份社会经济交往和互联互通水平,充分利用各国针对边境发展的鼓励政策,构筑沿边开放新高地。此外,通过对接“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等机制,构建联通六国国内各省份的经济新动脉,主动寻求与中国粤港澳、长三角、成渝城市群、泰国东部经济走廊等开展战略合作,激发六国经济发达省/府对澜湄合作的认知、兴趣和投入,在国内加强统筹,为澜湄合作注入更多“源头活水”。通过建立姐妹城市、友好省府关系等途径,打造澜湄地方政府合作网,鼓励合作项目精准对接。高度重视地方性国企和中小企业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地方政府出台配套措施,保护并激发中小企业积极性,因地制宜,灵活推进。
【完稿日期:2021-6-28】
【责任编辑:肖莹莹】
〔关 键 词〕澜湄合作、次区域合作、中国-东盟关系
〔作者简介〕马婕,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全球湄公河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
〔中图分类号〕D822.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2 8832(2021)4期0061-26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下称“澜湄合作”)是首个由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六国共同创建的新型次区域合作机制,是中国-东盟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共商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平台。成立五年来,澜湄合作在机制建设、务实合作、命运共同体构建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一批早期项目成效显著,在次区域乃至区域合作中引领作用日渐凸显。全面总结澜湄合作重大进展和经验,分析其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挑战,对进一步深化澜湄合作、推动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澜湄合作进展
2016年3月23日,为落实第1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提出的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倡议,澜湄六国在海南省举行首次领导人会议,并通过《三亚宣言》,标志着澜湄合作机制正式诞生。五年来,澜湄合作“经受住国际地区风云变幻和新冠肺炎疫情考验,保持了高水平发展态势”,机制化程度不断提升,各优先领域务实合作稳步推进,“平等相待、真诚互助、亲如一家”的澜湄文化日益深入人心。作为次区域最具活力的新兴合作机制之一,澜湄合作已由快速拓展期迈入全面发展期,成为“一带一路”进程中次区域合作的典范。
(一)机制建设不断完善
澜湄合作多层次合作格局不断发展。澜湄合作在“领导人引领、全方位覆盖、各部门参与”的架构下,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项目为本的模式运作。合作进程整体展现出自上而下、严谨完善的决策和运行模式:领导人会议每两年举行一次,为澜湄合作长远发展进行战略规划;外长会每年举行一次,负责合作政策规划和协调;外交高官会和工作组会根据需要每年举行数次,商讨并落实具体领域合作。迄今为止,澜湄合作已成功举办三次领导人会议、六次外长会议等高级别会议。为更好统筹国内工作,六国外交部于2017年陆续成立澜湄合作国内秘书处或协调机构。2018年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倡议建立六国秘书处或协调机构联络机制,适时成立国际秘书处,并根据需要提升部分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级别。会后发布的《金边宣言》表明,这一倡议已成六国领导人共识。
澜湄合作框架不断完善。澜湄合作机制成立伊始即设立“3+5合作框架”,以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为三大支柱,以互联互通、产能、跨境经济、水资源、农业及减贫为五大优先领域。2018年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发布《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下称《五年行动计划》)及《金边宣言》,在巩固原有框架基础上积极拓宽合作领域,形成“3+5+X”合作新架构。目前,澜湄合作机制下设立六个联合工作组,并根据《五年行动计划》陆续完成各优先领域规划,如《澜湄水资源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澜湄环境合作战略(2018—2022)》《澜湄农业合作三年计划(2020—2022)》等,“澜湄跨境经济合作五年发展计划”“澜湄国家产能合作三年行动计划”“澜湄国家互联互通合作规划”也正抓紧制定。2018年,中方提出构建“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得到各国一致欢迎,并被写入《金边宣言》。澜湄合作第四次外长会上,六方一致同意开始讨论共建具体方案。澜湄合作第六次外长会通过《关于加强澜湄国家可持续发展合作的联合声明》《关于深化澜湄国家地方合作的倡议》《关于在澜湄合作框架下深化传统医药合作的联合声明》等共识文件,中方还提出将制订《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作为下阶段重点工作之一。这些计划作为指导性文件,可更好推进相关合作和项目执行,支持次区域发展。
澜湄合作平台逐步多元化。经过五年发展,澜湄合作已形成联合工作组、合作中心、民间交流机制等多元立体合作平台。联合工作组主要由该领域六国牵头部委官员专家组成,每年召开一次或多次会议,促进信息共享和充分协商,为外长会和领导人会奠定基础,有效整合过去碎片化的合作形式。合作中心目前包括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环境合作中心、农业合作中心、青年交流合作中心、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及全球湄公河研究中心。六大中心作为二轨合作平台,多关注具体领域的专业性合作,以更灵活、自由、广泛的方式,细化落实各层级会议达成的合作项目,为各领域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和人力支持。此外,澜湄合作还设立或举办澜湄商务理事会、澜湄次区域国家商品博览会、澜湄国际电影周、澜湄国家旅游城市合作论坛、澜湄职业教育联盟论坛等多项民间交流机制及活动。这些机制多根据实际需求建立,参与方多为个人、企业和民间团体,有效丰富了澜湄合作平台,使其更接地气、更具实效,也有效促进了民心相通。
(二)各优先领域合作亮点纷呈
五年来,澜湄合作五大优先领域务实合作稳步推进,硕果累累。
澜湄互联互通水平大大提升,“一日生活圈”可期可待。第三次领导人会议通过的《万象宣言》提出,要促进贸易、投资、电力互联互通、工业、科技、创新、基础设施、交通设施、民航、公路和铁路连接、旅游和人文交流。在六国共同努力下,澜湄次区域铁路建设相继启动,空中航线四通八达,公路网络日益完备。铁路作为互联互通重大工程,尤其值得关注。目前,中老铁路进展迅速,通车在即;中泰铁路(曼谷—廊开)稳步推进;中老、中泰连接线建设取得多项共识,泛亚铁路中线呼之欲出。此外,近年来澜湄互联互通的内涵进一步拓宽,不仅关注提升“硬联通”水平,也愈发看重消除“软联通”障碍,在经贸、金融、科技和教育等领域加强协同。 澜湄产能合作为成员国社会经济增长提供关键动力。基于首次领导人会议通过的《澜湄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五年来,中方通过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专项贷款及援外优惠贷款、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等,支持皎漂深水港及工业园区、永新燃煤电厂等40多個重大项目。中企积极参与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罗勇工业园区、赛色塔综合开发区建设,开展“多国多园”合作,促进投资、就业、能力建设及技术创新合作,为当地创造大量税收和就业。纺织服装是产能合作的核心产业之一。2019年,六国纺织服装商协会举办首届“澜湄纺织合作峰会”,发表《纺织服装产业产能合作联合声明》,启动“澜湄纺织服装产业对话”长效合作机制,拉开全方位合作序幕。目前,澜湄产能与投资合作联盟和产能合作基金正在紧锣密鼓筹备,六国希望以产能合作为抓手,为推动澜湄各国工业转型、构建更完善的次区域产业链和价值链作出重要贡献。
澜湄跨境经济合作内涵不断丰富。六国大力促进区域电力贸易、电子商务、经济技术合作、产业园区、跨境经济合作区、贸易投资便利化等领域跨境合作。中越东兴—芒街、凭祥—同登、河口—老街、龙邦—茶岭,中老磨憨—磨丁,中缅瑞丽—木姐、清水河等跨境或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提速升级。六国还建立一系列跨境经济合作新机制和新平台,如澜湄商务理事会、澜湄合作博览会等,以深入挖掘澜湄国家间的贸易潜力。中国国内自贸试验区扩容升级也为澜湄跨境合作提供新动能。广西、云南等地的自贸试验区与湄公河国家联系密切,对东盟先行先试、沿边跨境经济合作等均为其核心要义。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中国已与老、柬、缅建立双边人员往来“快捷通道”和物资流通“绿色通道”,积极推动讨论建设澜湄“快捷通道”“绿色通道”网络。这些机制在疫情结束后仍有望发挥作用。
澜湄水资源机制性合作达到新高度。澜湄合作因水而生,搭建了首个流域六国共同参与的水资源合作平台,在水政策制定、防洪减灾、人才培训、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中方多次应湄公河国家需求提供应急补水,抓紧实施大坝安全、农村供水、绿色水电等合作项目,累计为湄公河国家提供千余人次水利人才交流培训,仅2020年就在老挝完成22处农村供水示范工程建设。2019年,澜湄合作首次水资源合作部长级会议在北京召开,在各优先领域中首个升级至部长级会议。会上发布《澜湄水资源合作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和《澜湄水资源合作项目建议清单》,表示将在水资源与绿色发展、水资源综合管理与应对气候变化、水利产能合作、农村地区水利与民生改善、水电可持续发展与能源安全、跨界河流合作与信息共享等领域深入开展合作,定期召开澜湄水资源合作论坛。中方宣布向湄公河五国分享澜沧江全年水文信息,并于2020年11月30日正式开通澜湄水资源合作信息共享平台网站。2021年6月举办的澜湄合作第六次外长会上,六方就水资源下步合作达成广泛共识,表示将支持中方举办第二届澜湄水资源合作论坛、越方举办第二届澜湄水资源合作部长级会议,继续加强务实合作,全力推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升水资源领域可持续发展和管理能力。
澜湄农业和减贫领域合作惠及千家万户。澜湄农业合作以村长论坛为抓手,加强农业农村政策对话,并在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下实施一系列项目,“丰收澜湄”项目集群稳步推进。六国在政策对话、产业发展提升、投资贸易促进和能力建设四类项目上具有广泛共识,成果喜人。澜湄农业平台建设取得长足进展,2020年1月澜湄农技推广与信息交流平台试运行,澜湄区域农作物绿色联合防控平台、农业科研机构合作平台、智慧农业监控平台、兽药与疫苗合作平台等相继建立,为促进澜湄农业信息共享、科技交流、技术推广等合作发挥重要作用。中企还在柬埔寨、老挝共建农业合作示范区,打造水稻、橡胶、果蔬、畜产品生产加工和物流集散基地。减贫方面,中方在首次领导人会上提出《澜湄国家减贫合作非文件》,推动落实“东亚减贫合作倡议”,相继在柬老缅等国建立减贫合作示范点。这些示范项目改善了所在村庄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带动了湄公河国家减贫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公共卫生和数字经济等领域合作也受到广泛关注。公共卫生层面,六国合作经验丰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更是相互支持、共克时艰。六国在本次疫情前就开展过多种类型的传染病防治合作,最早可追溯至2001年11月开始的湄公河流域疾病监测项目(MBDS)。澜湄合作启动以来,公共卫生被纳入“3+5+X”框架和《五年行动计划》,在跨境传染病联防联控及联合应对机制和相关平台构建方面取得有效进展。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初期,六国即召开外长会,以协调行动、共同抗疫为重点,探讨建立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合处置机制。在中国抗疫艰难时刻,湄公河国家政府和民众迅速捐款捐物,声援中国。湄公河国家疫情加重后,中国也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先后向柬埔寨、老挝、缅甸等国派遣抗疫医疗专家组,并向五国援助大量医疗物资。第三次领导人会议期间,李克强总理宣布将在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框架下设立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向湄公河国家提供物资和技术支持,承诺优先提供中方新冠疫苗。截至2021年4月中旬,中方向湄公河国家已经交付和即将协议交付的疫苗超过1700万剂。此外,中方还表示愿依托“中国东盟疫苗之友”建立专家小组,与包括湄公河国家在内的东盟国家一道,加强疫苗研发、生产、采购、接种、监管等领域合作,共同打造区域疫苗生产和分配中心。
数字经济是次区域合作新热点,起步相对晚但发展迅速。近年来,澜湄各国陆续出台数字发展战略,并在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市场拓展和数字内容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华为、中兴等公司承担湄公河多国国内及跨境通信基础设施设计建设,如马—柬—泰海底光缆系统等。2020年,华为还与泰国、菲律宾等国电信公司签订5G项目合同,成功测试中泰首个5G国际视频通话。阿里巴巴、京东、腾讯等中国数字经济龙头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与并购等方式加速布局湄公河国家数字经济市场,以电商平台为特征的跨境贸易发展迅速,其投资的数字支付平台已覆盖缅甸、泰国、越南等东南亚主要市场,多个平台用户过亿。疫情加速各国社会经济数字化进程,数字经济在次区域合作议程中的重要性也愈发凸显。2020年11月,第23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通过《中国-东盟关于建立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倡议》,表示将“打造互信互利、包容、创新、共赢的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加强在数字技术防疫抗疫、数字基础设施、产业数字化转型、智慧城市、网络空间和网络安全等领域的合作”。在此背景下,中方多次在澜湄合作各级会议上提出“与湄公河国家加强经验分享,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面向未来的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协调发展”,受到各方欢迎。中方还积极分享深圳特区等建设经验,启用老挝、缅甸、柬埔寨云计算创新中心,开展卫星遥感、大数据平台等创新项目,有力促进了区域产业升级和现代化智慧城市建设。 在此过程中,可着重推动构建“澜湄发展观”,引领次区域可持续发展进程。目前,澜湄地区面临的很多问题实质上仍为发展问题,需通过发展来促进解决。但也应避免片面强调经济增长,应以2021年“中国-东盟可持续发展合作年”为契机,有效落实《关于加强澜湄国家可持续发展合作的联合声明》,基于澜湄各国文化传统、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打造以人为本、绿色高效、勇于创新、共同繁荣的“澜湄发展观”,加强澜湄国家在发展问题上的议题设置和把控能力,提升自主性。
其次,坚持开放包容,加强与其他次区域合作攸关方的协调合作。加强与中国-东盟“10+1”等合作机制间的联系。以落实《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为主线,以《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2021-2025)》为重点,加强澜湄合作“3+5+X”合作框架与东盟共同体三大支柱、中国-东盟“2+7”合作框架对接,支持东盟缩小成员国间及成员国内部发展差距,促进东盟一体化,助力打造更高水平的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在具体领域中,澜湄互联互通合作规划可与《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兼容发展,减贫领域也可继续落实“东亚减贫合作倡议”,充分发挥柬埔寨、老挝、缅甸项目村的试点作用。在经贸领域,澜湄国家可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框架下加快节奏,先行先试。加快澜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六国海关、税收、审计、外汇、检疫等相关部门跨领域协调合作,促进数据信息互换、规则标准互认、检验监管互助。探讨建设澜湄多式联运综合运营平台,尝试共设“白名单”或“负面清单”,简化查验环节,实质推进贸易便利化水平。
尽快推动澜湄合作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的对接合作。以澜湄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关于澜湄合作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对接合作的共同主席声明》(以下称《声明》)为指导,加快研究规划和实际推动节奏。适时推动澜湄合作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多层次政策对话,依托“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高官会、澜湄合作高官会及各联合工作组等现有平台,逐步建立两者定期协调机制。创新对接方式和具体路径,探讨设立“3+X”框架,将《声明》着重提及的贸易联通、互联互通和产能合作作为三大优先对接领域,将数字经济、人力资源、中小微企业等设为“X”鼓励对接领域,视情调整,制定细化对接方案。在贸易联通层面,农产品出口对湄公河国家而言尤为关键,澜湄合作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对接可给予其更多关注,如鼓励发展澜湄冷链、跨境电商等特色物流,打造更多澜湄农产品贸易路线,并为私营部门投资提供更多支持。鼓励湄公河国家更多通过“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开展与中国中西部贸易,通过“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中欧班列”开展与其他欧亚国家贸易,遵循以通道促贸易、以贸易聚产业、以产业促全面发展的思路,进一步扩大完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推动次区域经济融合发展。
针对其他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以“制度竞合”而非“制度竞争”为路径,加强互补发展,实现双赢甚至多方共赢,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加强交通和经济走廊建设、与湄公河委员会在水资源开发及保护领域加强交流合作等。对域外国家也可采取灵活、差异化的态度,有选择地与相关机制或国家在特定领域开展合作。优先与东盟国家(如新加坡)或“10+3”国家(如日本、韩国)在湄公河地区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以应对气候变化为起点,探索与美欧在《巴黎气候协定》框架下在澜湄次区域开展相关合作项目的可能性,并逐步拓展至其他领域合作。
再次,丰富合作内涵,创造新增长点。数字经济是近年热点。澜湄国家可加强数字经济合作,打通数字澜湄之路,助力“东盟智慧城市网络”试点城市建设,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5G技术应用,着力打造智慧物流、在线旅游、移动支付、分享经济等新型服务业;探索建设澜湄跨境电商平台,孵化澜湄电商企业;推动成立澜湄数字经济产业联盟,共建联合科研平台,提升次区域长期竞争力。在疫情背景下,澜湄国家可关注次区域公共卫生合作,积极落实《关于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框架下深化传统医药合作的联合声明》,加快在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框架下落实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加强物资、技术支持及新冠疫苗合作;开展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和联合处置,加强传染病早期预警合作,实施好“澜湄热带病防控行”“本草惠澜湄”“中医针灸进澜湄”“健康心行动”等项目;协助实力较弱的湄公河国家改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加强公共卫生人员培训,支持医疗企业产能合作,夯实澜湄卫生健康共同体建设。此外,中小企业、交通物流、海洋合作及诸多非传统安全领域等均有潜力成为澜湄合作新的发力点。
同时,加强支撑体系建设,为深化澜湄合作奠定坚实基础。其一是深化金融合作,打造立体化、全方位的金融支撑体系。用足用好澜湄合作框架下的“两优”贷款和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推动发挥中国-东盟银联体、中国-东盟基础设施专项贷款基金及其他发展伙伴作用;推进澜湄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投融资可持续性。探讨在成员国间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多样化的融资体系,如打造“澜湄发展基金”,积极争取亚开行、亚投行、丝路基金、世行等金融机构支持,并尝试调动市场资源开展公私合营等新模式。其二是加强澜湄人力资源发展合作。前期可以职业技能培训为核心,依托澜湄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等机构,以各国发展亟需的专业为重点;鼓励次区域专业技校“走出去”,面向市场培养人才;注重培育造血功能,坚持“授人以渔”,提高湄公河国家自身运营及治理能力。其三是建立完善社会支持体系。提升澜湄智库和学界合作水平,鼓励次区域各国贸促机构、商协会深化合作,重视发挥私营部门和非政府组织作用,尝试建立一种涵盖多方、稳定有效的利益分享机制。加强媒体交流,促进青年交往,推动民心相通,提升共同体意识。
最后,进一步发挥地方的内生动力,調动更多资源推动合作进程。国家规划依靠地方推进,地方发展也依托国家统筹。以《关于深化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地方合作的倡议》为指导,适时举办澜湄地方政府合作论坛,制定并持续更新“澜湄地方政府合作意向清单”,推动六国地方政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澜湄合作。提升边境省份社会经济交往和互联互通水平,充分利用各国针对边境发展的鼓励政策,构筑沿边开放新高地。此外,通过对接“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等机制,构建联通六国国内各省份的经济新动脉,主动寻求与中国粤港澳、长三角、成渝城市群、泰国东部经济走廊等开展战略合作,激发六国经济发达省/府对澜湄合作的认知、兴趣和投入,在国内加强统筹,为澜湄合作注入更多“源头活水”。通过建立姐妹城市、友好省府关系等途径,打造澜湄地方政府合作网,鼓励合作项目精准对接。高度重视地方性国企和中小企业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地方政府出台配套措施,保护并激发中小企业积极性,因地制宜,灵活推进。
【完稿日期:2021-6-28】
【责任编辑:肖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