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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村级集体经济是整个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挥农民新农村建设主体作用的重要条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物质基础,也是夯实农村执政根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对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现状进行正确分析研判,探索新形势下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事关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政治问题。
一、村级集体经济现状分析
21世纪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临安市实施撤村建居、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进一步激活了经济要素,“城中村”的村集体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同时,“三农”关注力度加大、政策向农村倾斜使得城郊村、边远村的集体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从全市情况来看,村级集体经济现状仍不容乐观。
(一)村级集体经济基本情况
2012年,临安市18个镇(街道)298个村,拥有土地、山林等各类农村集体资源总面积逾400万亩,农村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总额超过3000万元,实现农村总收入1056.48亿元,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94亿元(含补助收入10612万元,剔除补助收入后为8773万元),年末资产合计33.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764元。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年末资产合计同比分别增长8.9%和23.3%。
(二)村级集体经济问题分析
1.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从2012年年报数据来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极不平衡,2012年村集体经济最高收入的新民村达975万元(剔除补助收入),收入低的村则零收入。100万元以上收入的16个村,其中锦城街道5个村,青山湖街道5个村,於潜镇3个村,其他3个村分别为玲珑街道、锦南街道和清凉峰镇。无经济收入村33个,占总村数的11.07%。10万元以下村91个,占总村数的30.53%。
2. 村级集体经济增长缺乏后劲。大多数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在实施的农村改革中就已分配殆尽,无集体资源、无集体企业、无集体收入的“三无”村和“空壳”村现象比较突出,如岛石镇各村的山林全部分包到户,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时面临着“从零开始”的尴尬。同时,除城中村、中心村、园中村、集镇村有稳定的物业经济来源外,多数村集体经济收入不具有稳定性,且收入渠道趋于萎缩,如以林地发包、租赁为主要收入的部分山林资源较丰富的村,在经营时往往采取期限较长接近买断式租赁模式,虽然在短期内增加了村集体收入,但从长期来看缺少发展后劲,严重制约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3. 村正常有效运转压力大。由于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较少,部分村,尤其是经济薄弱村在维持村正常运行面临着很大压力。从村日常运行所需经费来看,必须开支包括了村干部报酬、误工工资及补贴、报刊费等管理费用,计划生育、合作医疗经费、环境卫生、老年经费、困难五保户、公益设施维护等开支,据不完全统计,为维持村正常有效运行,村每年需30万元左右保障经费。而2012年我市村集体经济净收入20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有161个(其中43个为负债村),占总村数的54.02%,村正常有效运转压力大。
4. 村级负债沉重且化解难度大。因80、90年代村办企业亏损、税费改革前农户的税费尾欠等原因致使我市村级债务多,虽经多年化解,国家、省、市也陆续出台多项惠农政策,但是由于基数较大,特别是近年来村级公益事业发展迅速,一些地方建设性债务有上升趋势,村级集体收入捉襟见肘。2012年,全市村级实际负债6.01亿元,村均201.67万元,其中当年新增债务1.81亿元中,由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债务1.67亿元。沉重的债务给村级组织的运作带来了困难,并且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建议与对策
村级集体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基础,是农村党组织凝聚群众力量、开展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是村级公益事业得以发展、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的经济基础。村集体经济发展,尤其是经济薄弱村的经济发展要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以“造血”为主,坚持资源经济和物业经济并举,以切实有效地提高村集体经济的“造血”、“供血”能力。
1. 大力发展村级物业经济。对区位和资源条件较好、资产存量或发展空间较大的锦城等城区及城区周边镇街、高虹等中心镇的村,尤其是经济薄弱村要充分利用现有留用地政策、支农惠农政策,引导和鼓励开发建设村级物业;对交通不便、发展空间受制的其他偏远山区、半山区等村,以镇街为单位,统筹若干个经济薄弱村,大力发展村级异地物业,在城镇、中心镇规划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区位优势较好、产业集聚度较高的区域,异地联建或联购一批标准厂房、综合商务楼、仓储物流设施、三产经营用房等集体物业项目,切实帮助其增加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允许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整治新增的建设用地指标作价入股方式发展村级物业。
2. 大力开发特色产业经济。鼓励村经济合作社,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和农业资源优势,结合政府扶持的土地整理、设施农业、基地建设等项目,采取返租或土地股份制等形式,集中连片流转农户的山林和耕地,按照“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产业化”的要求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文化创意和运动休闲等乡村旅游产业,适度开发旅游景点,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统一设计、统一包装、统一接待游客、统一建设配套设施等手段,增加集体经济组织的旅游服务收入。
3. 积极盘活村级存量资产。加快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进一步明晰村级集体拥有的山林、耕地、水域、房屋等集体资产产权。盘活村集体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会堂、老校舍、厂房、仓库等各类房产,挖掘存量物业资产价值,以改建、扩建、翻建或出让、转让等方式流转集体建设存量用地,或者以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置换城镇、中心镇等区位优势较好区域土地搞活存量资产经营。
4. 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项目带动作用。强化“绿色家园、富丽山村”、“下山移民”等项目在发展区域特色产业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项目在整合资源、带头致富先锋模范作用。加强项目的规划引导,注重“绿色家园、富丽山村”、“下山移民”等新农村建设实施村与周边的经济薄弱村协调统筹,打造以建设村为中心的生态绿色产业群,增强在产业发展上对薄弱村的辐射能力,带动薄弱村经济发展。
5. 加大扶持力度。一是资金扶持。要切实加大对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落实扶持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扶持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重点扶持村级物业发展项目。对村经营性收入不足10万元的村给予一定的补助用于村级运转。通过整合优化财政支农资金、单位结对资金、社会捐助资金、企业共建等各类资金,集中财力帮助经济薄弱村实现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二是用地保障。确保经济薄弱村发展物业项目上的用地优先权,尤其异地集中建设的物业项目用地;确保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建设用地、留用地指标的优先使用权,允许以用地指标异地置换物业,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薄弱村异地集中联建村级物业需求。三是税费减免。对经济薄弱村发展物业经济,要在征地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村级物业租赁房产等税收上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6. 积极化解不良债务。全面清理村级债权、债务和担保,对不良债务要通过收欠还债、核销减债、拍卖还债、划转冲债、减息止债等多种途径进行有效化解。对村级债务达到一定规模的村,要实行动态监测,落实化解不良债务的目标责任制。村级各类组织不得擅自出借资金,不得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坚决制止盲目举债,防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对化解债务成效明显的村组织给予适当奖励。
(作者单位:临安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一、村级集体经济现状分析
21世纪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临安市实施撤村建居、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进一步激活了经济要素,“城中村”的村集体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同时,“三农”关注力度加大、政策向农村倾斜使得城郊村、边远村的集体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从全市情况来看,村级集体经济现状仍不容乐观。
(一)村级集体经济基本情况
2012年,临安市18个镇(街道)298个村,拥有土地、山林等各类农村集体资源总面积逾400万亩,农村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总额超过3000万元,实现农村总收入1056.48亿元,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94亿元(含补助收入10612万元,剔除补助收入后为8773万元),年末资产合计33.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764元。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年末资产合计同比分别增长8.9%和23.3%。
(二)村级集体经济问题分析
1.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从2012年年报数据来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极不平衡,2012年村集体经济最高收入的新民村达975万元(剔除补助收入),收入低的村则零收入。100万元以上收入的16个村,其中锦城街道5个村,青山湖街道5个村,於潜镇3个村,其他3个村分别为玲珑街道、锦南街道和清凉峰镇。无经济收入村33个,占总村数的11.07%。10万元以下村91个,占总村数的30.53%。
2. 村级集体经济增长缺乏后劲。大多数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在实施的农村改革中就已分配殆尽,无集体资源、无集体企业、无集体收入的“三无”村和“空壳”村现象比较突出,如岛石镇各村的山林全部分包到户,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时面临着“从零开始”的尴尬。同时,除城中村、中心村、园中村、集镇村有稳定的物业经济来源外,多数村集体经济收入不具有稳定性,且收入渠道趋于萎缩,如以林地发包、租赁为主要收入的部分山林资源较丰富的村,在经营时往往采取期限较长接近买断式租赁模式,虽然在短期内增加了村集体收入,但从长期来看缺少发展后劲,严重制约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3. 村正常有效运转压力大。由于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较少,部分村,尤其是经济薄弱村在维持村正常运行面临着很大压力。从村日常运行所需经费来看,必须开支包括了村干部报酬、误工工资及补贴、报刊费等管理费用,计划生育、合作医疗经费、环境卫生、老年经费、困难五保户、公益设施维护等开支,据不完全统计,为维持村正常有效运行,村每年需30万元左右保障经费。而2012年我市村集体经济净收入20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有161个(其中43个为负债村),占总村数的54.02%,村正常有效运转压力大。
4. 村级负债沉重且化解难度大。因80、90年代村办企业亏损、税费改革前农户的税费尾欠等原因致使我市村级债务多,虽经多年化解,国家、省、市也陆续出台多项惠农政策,但是由于基数较大,特别是近年来村级公益事业发展迅速,一些地方建设性债务有上升趋势,村级集体收入捉襟见肘。2012年,全市村级实际负债6.01亿元,村均201.67万元,其中当年新增债务1.81亿元中,由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债务1.67亿元。沉重的债务给村级组织的运作带来了困难,并且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建议与对策
村级集体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基础,是农村党组织凝聚群众力量、开展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是村级公益事业得以发展、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的经济基础。村集体经济发展,尤其是经济薄弱村的经济发展要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以“造血”为主,坚持资源经济和物业经济并举,以切实有效地提高村集体经济的“造血”、“供血”能力。
1. 大力发展村级物业经济。对区位和资源条件较好、资产存量或发展空间较大的锦城等城区及城区周边镇街、高虹等中心镇的村,尤其是经济薄弱村要充分利用现有留用地政策、支农惠农政策,引导和鼓励开发建设村级物业;对交通不便、发展空间受制的其他偏远山区、半山区等村,以镇街为单位,统筹若干个经济薄弱村,大力发展村级异地物业,在城镇、中心镇规划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区位优势较好、产业集聚度较高的区域,异地联建或联购一批标准厂房、综合商务楼、仓储物流设施、三产经营用房等集体物业项目,切实帮助其增加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允许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整治新增的建设用地指标作价入股方式发展村级物业。
2. 大力开发特色产业经济。鼓励村经济合作社,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和农业资源优势,结合政府扶持的土地整理、设施农业、基地建设等项目,采取返租或土地股份制等形式,集中连片流转农户的山林和耕地,按照“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产业化”的要求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文化创意和运动休闲等乡村旅游产业,适度开发旅游景点,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统一设计、统一包装、统一接待游客、统一建设配套设施等手段,增加集体经济组织的旅游服务收入。
3. 积极盘活村级存量资产。加快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进一步明晰村级集体拥有的山林、耕地、水域、房屋等集体资产产权。盘活村集体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会堂、老校舍、厂房、仓库等各类房产,挖掘存量物业资产价值,以改建、扩建、翻建或出让、转让等方式流转集体建设存量用地,或者以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置换城镇、中心镇等区位优势较好区域土地搞活存量资产经营。
4. 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项目带动作用。强化“绿色家园、富丽山村”、“下山移民”等项目在发展区域特色产业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项目在整合资源、带头致富先锋模范作用。加强项目的规划引导,注重“绿色家园、富丽山村”、“下山移民”等新农村建设实施村与周边的经济薄弱村协调统筹,打造以建设村为中心的生态绿色产业群,增强在产业发展上对薄弱村的辐射能力,带动薄弱村经济发展。
5. 加大扶持力度。一是资金扶持。要切实加大对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落实扶持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扶持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重点扶持村级物业发展项目。对村经营性收入不足10万元的村给予一定的补助用于村级运转。通过整合优化财政支农资金、单位结对资金、社会捐助资金、企业共建等各类资金,集中财力帮助经济薄弱村实现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二是用地保障。确保经济薄弱村发展物业项目上的用地优先权,尤其异地集中建设的物业项目用地;确保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建设用地、留用地指标的优先使用权,允许以用地指标异地置换物业,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薄弱村异地集中联建村级物业需求。三是税费减免。对经济薄弱村发展物业经济,要在征地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村级物业租赁房产等税收上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6. 积极化解不良债务。全面清理村级债权、债务和担保,对不良债务要通过收欠还债、核销减债、拍卖还债、划转冲债、减息止债等多种途径进行有效化解。对村级债务达到一定规模的村,要实行动态监测,落实化解不良债务的目标责任制。村级各类组织不得擅自出借资金,不得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坚决制止盲目举债,防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对化解债务成效明显的村组织给予适当奖励。
(作者单位:临安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