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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盛世古董,乱世黄金”。很多朋友热爱收藏,然而就在这买入和卖出之间,纠纷也不断增加。
我是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的于陆,今年74岁,受朋友影响,退休后成了收藏爱好者,陆续收购了一些古钱币,累计花费超过6万元。
随着年龄增长,基于防老和防病的考虑,去年我就想出售一部分钱币,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渠道。直到去年底,我接到一个自称是古玩收藏商家的电话,说愿意收购我的藏品。对方要求我拍摄钱币的照片,寄送至她指定的地址(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兰家营村,收件人是李钎)。为取得我的信任,她还把自己的身份证照片通过彩信的方式发给了我(后来还把身份证照片邮寄给我)。
我按要求寄送过去之后数日,又接到此人电话,说根据他们的专家评估,我的古钱币只有少数赝品,大多数都很值钱,其中有一枚价值超过十万元。我听了十分高兴。更让我高兴的是,他们说如果我愿意出售,他们可以帮我找到买家,到古玩市场进行正式交易。我当然答应。
对方就说,既然是正式的交易,就需要我交纳少量相关费用。我对此表示没问题。
我随后交了三次费用,分别是1200多元手续费、800元建档费、每件80元的鉴定费。交完后我就很疑惑,怎么要交这么多次钱,然后对方就说,根据交易藏品的价值,再交纳个人所得税和发票增值税就行了。等我交纳完这些钱,他们的电话也打不通了。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本事件中对方收取费用后即无法联系,涉嫌诈骗犯罪,建议于先生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予以立案侦查处理。
对于国内艺术品鉴定市场收费问题,李健律师认为当前还缺乏法律规范,所以更多靠双方协商确认,因此大家应尽量签订书面合同,对自己的费用支付做出有利的约定。
我是湖北人,叫彭德林,今年62岁。自认有些文化,这几年迷上了艺术品收藏。前不久,一个偶然机会购得一件宣德炉。为鉴定真假,千里迢迢找到上海一家展览服务有限公司,被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告知,经鉴定我这个炉估价近百万。欣喜不已的我当即和该公司工作人员签订拍卖协议。根据协议,我需要提前支付藏品估价1%的服务费,我答应了。但不久我被电话告知,炉流拍了。按协议,宣德炉将归还我,但服务费不退还。我气愤不已,怀疑公司提高藏品估价骗取服务费。因为最近我将炉送到了多个古玩店里鉴定,皆被告知是仿品,不值钱。请问我该怎么办?
李健律师说,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询问,经营者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因此彭先生有权向工商和消协部门投诉,要求退还其服务费。
注:由于涉及个人财产隐私,两位主人公姓名為化名。
案例1:变着花样收钱
我是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的于陆,今年74岁,受朋友影响,退休后成了收藏爱好者,陆续收购了一些古钱币,累计花费超过6万元。
随着年龄增长,基于防老和防病的考虑,去年我就想出售一部分钱币,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渠道。直到去年底,我接到一个自称是古玩收藏商家的电话,说愿意收购我的藏品。对方要求我拍摄钱币的照片,寄送至她指定的地址(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兰家营村,收件人是李钎)。为取得我的信任,她还把自己的身份证照片通过彩信的方式发给了我(后来还把身份证照片邮寄给我)。
我按要求寄送过去之后数日,又接到此人电话,说根据他们的专家评估,我的古钱币只有少数赝品,大多数都很值钱,其中有一枚价值超过十万元。我听了十分高兴。更让我高兴的是,他们说如果我愿意出售,他们可以帮我找到买家,到古玩市场进行正式交易。我当然答应。
对方就说,既然是正式的交易,就需要我交纳少量相关费用。我对此表示没问题。
我随后交了三次费用,分别是1200多元手续费、800元建档费、每件80元的鉴定费。交完后我就很疑惑,怎么要交这么多次钱,然后对方就说,根据交易藏品的价值,再交纳个人所得税和发票增值税就行了。等我交纳完这些钱,他们的电话也打不通了。
律师点拨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本事件中对方收取费用后即无法联系,涉嫌诈骗犯罪,建议于先生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予以立案侦查处理。
对于国内艺术品鉴定市场收费问题,李健律师认为当前还缺乏法律规范,所以更多靠双方协商确认,因此大家应尽量签订书面合同,对自己的费用支付做出有利的约定。
案例2:提高藏品估价骗服务费
我是湖北人,叫彭德林,今年62岁。自认有些文化,这几年迷上了艺术品收藏。前不久,一个偶然机会购得一件宣德炉。为鉴定真假,千里迢迢找到上海一家展览服务有限公司,被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告知,经鉴定我这个炉估价近百万。欣喜不已的我当即和该公司工作人员签订拍卖协议。根据协议,我需要提前支付藏品估价1%的服务费,我答应了。但不久我被电话告知,炉流拍了。按协议,宣德炉将归还我,但服务费不退还。我气愤不已,怀疑公司提高藏品估价骗取服务费。因为最近我将炉送到了多个古玩店里鉴定,皆被告知是仿品,不值钱。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点拨
李健律师说,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询问,经营者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因此彭先生有权向工商和消协部门投诉,要求退还其服务费。
注:由于涉及个人财产隐私,两位主人公姓名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