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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书、读者、工作人员被认为是图书馆的三大要素,而将这三大要素连接在一起的当属图书馆读者服务合同,读者正是从与图书馆订立的读者服务合同中感受到图书馆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并通过读者服务合同达到获取自己所需知识与信息的缔约目的。作为读者服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图书馆从读者服务合同的订立到履行都离不开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图书馆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一言一行直接代表着图书馆,与图书馆信誉的高低有着本质上的关联,故应将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上升到遵守《合同法》相关规定的高度来予以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