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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切实改善饮用水水质,福建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18年,福建省将全面清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和网箱养殖等活动,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居民力争全面迁出,完成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截污及垃圾治理、水土保持、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