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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5日晚,家住北京市石景山远洋山水小区的李先生带着3岁的儿子浩浩(化名),来到小区附近的一家商场闲逛。就在乘坐商场内的自动扶梯时,浩浩突然摔倒,左手的食指、中指和无名指卡在自动扶梯的缝隙中,三根手指被碾断。后李先生夫妇以浩浩名义将商场、肇事电梯的管理方及维护方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9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