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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权是派生性、技术性权利,其根本作用是防止他人侵害基础权利,不具有此种性质的所谓请求权并不是真正的请求权。根据请求权行使之不同法律效果,请求权可以类型化为攻击性请求权和防御性请求权两类,前者是旨在使请求权人获得其本应获得的利益以及使其不应失去但已失去的利益回复至未失去的状态的请求权,后者是旨在防止请求权人之现有利益受损害或有受损害之虞的请求权。防御性请求权又可以进一步区分为妨害预防请求权和妨害排除请求权两类,攻击性请求权则可以进一步区分为取得性请求权、回复性请求权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