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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互联网宗教事务的管理研究,在宗教网络快速发展的形式下面临着众多新的问题。南传佛教的网络传播具有自己的特征,应受到各级宗教管理部门的关注。文章对南传佛教社交网络传播的特征及问题进行整理,并对呈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分析。
关键词:南传佛教;社交网络;传播;引导
一、南传佛教社交网络传播现状
南传上座部佛教,也称为南传佛教。现主要的信仰群体分布于泰国、缅甸、老挝和柬埔寨,南亚的斯里兰卡,以及中国南部。南传佛教大约公元 7 世纪传入云南傣族地区[],公元13世纪以后南传上座部佛教逐渐发展起来,为傣、布朗、阿昌、德昂、佤等少数民族群众普遍信仰,主要分布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和臨沧、普洱、保山等州市。
在线社交网络即社交网络服务(SNS),在网络中人与人之间通过转发、点评、点赞、群组、标签等功能,来进行互动交往[]。宗教的网络传播快速发展,是继口口相传、文本传播、电子媒体传播之后的一个必然的传播阶段。南传佛教被称作“原始佛教”也通过互联网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我国是一个佛教大国,佛教在互联网的传播发展十分迅速。虽然南传佛教是较小的派系,但也在社交网络中得到广泛传播。在百度的瞬时文章搜索中“南传佛教”主题网页内容达到275万多条。在主流社交网络平台上,“南传佛教”相关的瞬时搜索新浪微博认证用户达到184人,发表相关文章664篇。在微信公众号相关文章瞬时查找中达到1000条。
二、南传佛教社交网络传播的问题
(一)对南传佛教网络传播的重视及引导不足
在佛教的教派里,南传佛教的影响力小于汉传和藏传,因此关注度较低。但是随着我国及世界互联网的深入发展,尤其目前的社交网络宗教传播呈现更加多路径化、主体多元化、内容多样化、地域泛化等特点,也要加强对原来较少影响力的教派的传播的重视,因为互联网将打破原有的地域限制。同时,南传佛教也具有面对东南亚、南亚的地缘政治影响的作用。在南传佛教的社交网络管理中,与伊斯兰教在网络中传播较为敏感,以及限制较多不同。对待同样具有跨境性质的宗教文化传播,应当区别管理,正面的引导稍显不足。我们在对案例的调查过程中,可以发现地方政府已经积极在促进南传佛教的活动交流,并给有想法的僧人提供较多的学习机会。但是,总体看,对他们个人的培养及树立一位具有国际间影响力及举办系列引起周边南传佛教国家重视的活动不足,总体南传佛教文化在东南亚、南亚我国处于模仿、学习和接受等被动的状态,难以形成较大影响力。
(二)对南传佛教的网络事务管理政策制订较少
宗教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互联网管理之间的交叉点较少,而佛教、南传佛教的网络传播管理地方法律法规也较少。虽然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将在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宗教活动”部分增加了互联网宗教活动的相关规定,但是新的条例中:①对宗教的活动场所的规定,是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应当在经过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然而网络宗教尤其是社交网络已经形成各种各样的虚拟宗教活动场所,并且难以进行界定和管理。②对宗教教职人员规定,只有经过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才可以从事教务活动。而网络上从事宗教教务的人,组成确更加复杂,甚至有很多民间信众在进行传播,难以对其进行管理。③对宗教传播物的管理,在社交网络越来越发达的当下,众多信息通过即时通讯工具传播,更加难以管理,还需要更加详细的管理办法。同时,对南传佛教的网络管理的地方政策和法规的制定还需要不断完善。
(三)社交网络中南传佛教传播的监管方法缺乏更新
在互联网中,尤其在社交网络中,出现较多新的信息传递模式,对宗教的传播内容监管就更加困难,因此南传佛教的传播内容审核管理技术与方法需要不断更新。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明确规定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对互联网中宗教活动传播的内容限制做了要求。而从管理手段和技术方面,由于出现的即时通讯软件、直播软件等,对信息传递的审核机制提出了较高的管理理念和技术的要求,因此社交网络中南传佛教的传播审核、监管方法和手段需要不断的改进和提升。
(四)南传佛教的网络管理部门间协同管理机制尚未成熟
网络中的宗教管理涉及到公安部门、网信办、民族宗教部门和政法等部门,涉及到政治、民族、网络安全技术等问题[]。同时也因为问题的复杂和重要,因此在管理过程中尤其要注重各部门的通力合作,而目前各部门较好的协同管理机制尚未成熟,一些地方存在各自为政的情况,因此该问题亟需扭转。其次,除了政府相关部门间的协同管理外,还有与互联网企业,“大号”账户(微信“大V”、微博大型公众号)等群体的协同。
三、南传佛教网络管理的引导策略
(一)加强对南传佛教网络传播的管理及引导
由于我国互联网技术、经济走在世界前列,我们更应该借助我国互联网发展的优势,在宗教的网络传播建设上发挥引领作用,在门户网页、搜索技术、社交网络等方面充分发挥优势,建立更好的网络宗教宣传、交流与管理机制。在政策、技术和人员等方面提供支持,由政府主导进行管理制度的改进,联合宗教团体及互联网企业等,形成自己的一套管理体系,对现实和网络中的宗教活动展开引导。尤其作为南传佛教主要传播地的云南,更要发挥地域优势,不单通过线下组织大型的宗教活动展开我国宗教政策及建设的宣传,更可以借助线上网络向东南亚佛教文化区开展宣传与交流活动,可以成为重要的软性外交手段,主动成为重要的网络宗教文化“输出地”,扩大国际交流的影响,提升国际形象。
(二)不断推进南传佛教网络管理的相关管理政策制订
可以由国家宗教事务局主导,与其他涉互联网宗教的业务管理部门加强合作、沟通,组织开展网络宗教传播问题的调查、研究,以及对政策的制订开展听证等程序,充分发动和引导佛教界人士、社交网络企业、民意代表等共同参与到南传佛教网络的治理决策制定的过程中来,可以对现有的政策法规进行修改、增加或删减。同时,在不同单位组织的政策基础上出台更多较有针对性和详细的地方条例,例如在互联网、出版物等的管理条例中交叉修改,完善相关政策。并且要关注各地的实际发展情况,例如南传佛教在云南的传播更广泛,需要符合地方情况的政策。在云南不仅要注意宗教的跨境现实与网络传播,还要重视对特有宗教的传播的研究及调查,提升南传佛教网络宗教事务的管理水平。 (三)持续更新社交网络中宗教传播的审核管理方法和手段
对社交网络信息传递主体多元化、快速化等特征,制订相应的监管机制。首先,与社交网络企业合作完善网络宗教信息的监管机制。从社交网络企业来看,新浪和腾讯等主流社交网络都有自己的大數据研究中心,他们承担着网络数据管理、开发和规划的作用,同时也在进行着舆情监管。宗教部门如果要对网络宗教传播进行管理,可以多参与到各类社交网络的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的监管工作中来,对社交网络中的主要账号做好实时监控,并开设自己的官方网站,划定专人管理,主动对社交网络中重要的信息传播主体的相关信息进行监管和引导。其次,改进南传佛教网络出版物的审查制度。宗教的网络出版物要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对出版物要注明出处,内容要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个人社交网络账号仅代表个人观点,而官方账号要单位法人负责。新闻出版部门、网信办及宗教部门划分清权责,对宗教的网络出版物展开审查。
(四)形成南传佛教网络传播的多部门协同管理机制
形成逐步成熟的多部门、多主体参与的协同管理机制。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社交网络企业助力,调动宗教团体、人员的能动性同时重视民间有影响力的意见领袖的影响力,在相关法律法规下,划分各自的职责展开协同管理。政府部门多联合宗教协会,主动与社交网络企业展开交流,同时也要关注民间信众和网络意见领袖的参与。还要重视引入科研机构、高校、党校等研究部门,共同制订南传佛教社交网络管理制度、守则等方案。最后,重视管理中的互联网监管技术更新,根据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变化调整自己的管理手段与方式。
基金项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青年课题 “基于社交网络视角的西双版纳南传上座部佛教的传播及其影响研究”(QN2015047)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杨学政.云南宗教史[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
[2] 罗家德.社会网分析讲义[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61-62页
[3] 张立哲.虚拟社区宗教传播治理问题研究[J].新疆社会科学.2017.(3):85
作者简介
徐丽姣(1984-)女,傣族,云南临沧人,讲师,研究方向:文化地理。
(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关键词:南传佛教;社交网络;传播;引导
一、南传佛教社交网络传播现状
南传上座部佛教,也称为南传佛教。现主要的信仰群体分布于泰国、缅甸、老挝和柬埔寨,南亚的斯里兰卡,以及中国南部。南传佛教大约公元 7 世纪传入云南傣族地区[],公元13世纪以后南传上座部佛教逐渐发展起来,为傣、布朗、阿昌、德昂、佤等少数民族群众普遍信仰,主要分布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和臨沧、普洱、保山等州市。
在线社交网络即社交网络服务(SNS),在网络中人与人之间通过转发、点评、点赞、群组、标签等功能,来进行互动交往[]。宗教的网络传播快速发展,是继口口相传、文本传播、电子媒体传播之后的一个必然的传播阶段。南传佛教被称作“原始佛教”也通过互联网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我国是一个佛教大国,佛教在互联网的传播发展十分迅速。虽然南传佛教是较小的派系,但也在社交网络中得到广泛传播。在百度的瞬时文章搜索中“南传佛教”主题网页内容达到275万多条。在主流社交网络平台上,“南传佛教”相关的瞬时搜索新浪微博认证用户达到184人,发表相关文章664篇。在微信公众号相关文章瞬时查找中达到1000条。
二、南传佛教社交网络传播的问题
(一)对南传佛教网络传播的重视及引导不足
在佛教的教派里,南传佛教的影响力小于汉传和藏传,因此关注度较低。但是随着我国及世界互联网的深入发展,尤其目前的社交网络宗教传播呈现更加多路径化、主体多元化、内容多样化、地域泛化等特点,也要加强对原来较少影响力的教派的传播的重视,因为互联网将打破原有的地域限制。同时,南传佛教也具有面对东南亚、南亚的地缘政治影响的作用。在南传佛教的社交网络管理中,与伊斯兰教在网络中传播较为敏感,以及限制较多不同。对待同样具有跨境性质的宗教文化传播,应当区别管理,正面的引导稍显不足。我们在对案例的调查过程中,可以发现地方政府已经积极在促进南传佛教的活动交流,并给有想法的僧人提供较多的学习机会。但是,总体看,对他们个人的培养及树立一位具有国际间影响力及举办系列引起周边南传佛教国家重视的活动不足,总体南传佛教文化在东南亚、南亚我国处于模仿、学习和接受等被动的状态,难以形成较大影响力。
(二)对南传佛教的网络事务管理政策制订较少
宗教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互联网管理之间的交叉点较少,而佛教、南传佛教的网络传播管理地方法律法规也较少。虽然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将在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宗教活动”部分增加了互联网宗教活动的相关规定,但是新的条例中:①对宗教的活动场所的规定,是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应当在经过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然而网络宗教尤其是社交网络已经形成各种各样的虚拟宗教活动场所,并且难以进行界定和管理。②对宗教教职人员规定,只有经过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才可以从事教务活动。而网络上从事宗教教务的人,组成确更加复杂,甚至有很多民间信众在进行传播,难以对其进行管理。③对宗教传播物的管理,在社交网络越来越发达的当下,众多信息通过即时通讯工具传播,更加难以管理,还需要更加详细的管理办法。同时,对南传佛教的网络管理的地方政策和法规的制定还需要不断完善。
(三)社交网络中南传佛教传播的监管方法缺乏更新
在互联网中,尤其在社交网络中,出现较多新的信息传递模式,对宗教的传播内容监管就更加困难,因此南传佛教的传播内容审核管理技术与方法需要不断更新。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明确规定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对互联网中宗教活动传播的内容限制做了要求。而从管理手段和技术方面,由于出现的即时通讯软件、直播软件等,对信息传递的审核机制提出了较高的管理理念和技术的要求,因此社交网络中南传佛教的传播审核、监管方法和手段需要不断的改进和提升。
(四)南传佛教的网络管理部门间协同管理机制尚未成熟
网络中的宗教管理涉及到公安部门、网信办、民族宗教部门和政法等部门,涉及到政治、民族、网络安全技术等问题[]。同时也因为问题的复杂和重要,因此在管理过程中尤其要注重各部门的通力合作,而目前各部门较好的协同管理机制尚未成熟,一些地方存在各自为政的情况,因此该问题亟需扭转。其次,除了政府相关部门间的协同管理外,还有与互联网企业,“大号”账户(微信“大V”、微博大型公众号)等群体的协同。
三、南传佛教网络管理的引导策略
(一)加强对南传佛教网络传播的管理及引导
由于我国互联网技术、经济走在世界前列,我们更应该借助我国互联网发展的优势,在宗教的网络传播建设上发挥引领作用,在门户网页、搜索技术、社交网络等方面充分发挥优势,建立更好的网络宗教宣传、交流与管理机制。在政策、技术和人员等方面提供支持,由政府主导进行管理制度的改进,联合宗教团体及互联网企业等,形成自己的一套管理体系,对现实和网络中的宗教活动展开引导。尤其作为南传佛教主要传播地的云南,更要发挥地域优势,不单通过线下组织大型的宗教活动展开我国宗教政策及建设的宣传,更可以借助线上网络向东南亚佛教文化区开展宣传与交流活动,可以成为重要的软性外交手段,主动成为重要的网络宗教文化“输出地”,扩大国际交流的影响,提升国际形象。
(二)不断推进南传佛教网络管理的相关管理政策制订
可以由国家宗教事务局主导,与其他涉互联网宗教的业务管理部门加强合作、沟通,组织开展网络宗教传播问题的调查、研究,以及对政策的制订开展听证等程序,充分发动和引导佛教界人士、社交网络企业、民意代表等共同参与到南传佛教网络的治理决策制定的过程中来,可以对现有的政策法规进行修改、增加或删减。同时,在不同单位组织的政策基础上出台更多较有针对性和详细的地方条例,例如在互联网、出版物等的管理条例中交叉修改,完善相关政策。并且要关注各地的实际发展情况,例如南传佛教在云南的传播更广泛,需要符合地方情况的政策。在云南不仅要注意宗教的跨境现实与网络传播,还要重视对特有宗教的传播的研究及调查,提升南传佛教网络宗教事务的管理水平。 (三)持续更新社交网络中宗教传播的审核管理方法和手段
对社交网络信息传递主体多元化、快速化等特征,制订相应的监管机制。首先,与社交网络企业合作完善网络宗教信息的监管机制。从社交网络企业来看,新浪和腾讯等主流社交网络都有自己的大數据研究中心,他们承担着网络数据管理、开发和规划的作用,同时也在进行着舆情监管。宗教部门如果要对网络宗教传播进行管理,可以多参与到各类社交网络的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的监管工作中来,对社交网络中的主要账号做好实时监控,并开设自己的官方网站,划定专人管理,主动对社交网络中重要的信息传播主体的相关信息进行监管和引导。其次,改进南传佛教网络出版物的审查制度。宗教的网络出版物要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对出版物要注明出处,内容要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个人社交网络账号仅代表个人观点,而官方账号要单位法人负责。新闻出版部门、网信办及宗教部门划分清权责,对宗教的网络出版物展开审查。
(四)形成南传佛教网络传播的多部门协同管理机制
形成逐步成熟的多部门、多主体参与的协同管理机制。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社交网络企业助力,调动宗教团体、人员的能动性同时重视民间有影响力的意见领袖的影响力,在相关法律法规下,划分各自的职责展开协同管理。政府部门多联合宗教协会,主动与社交网络企业展开交流,同时也要关注民间信众和网络意见领袖的参与。还要重视引入科研机构、高校、党校等研究部门,共同制订南传佛教社交网络管理制度、守则等方案。最后,重视管理中的互联网监管技术更新,根据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变化调整自己的管理手段与方式。
基金项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青年课题 “基于社交网络视角的西双版纳南传上座部佛教的传播及其影响研究”(QN2015047)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杨学政.云南宗教史[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
[2] 罗家德.社会网分析讲义[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61-62页
[3] 张立哲.虚拟社区宗教传播治理问题研究[J].新疆社会科学.2017.(3):85
作者简介
徐丽姣(1984-)女,傣族,云南临沧人,讲师,研究方向:文化地理。
(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