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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简称《决定》),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根据《决定》,国家能源局取消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中央管理企业和跨省(区、市)从事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建设的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取消1项代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的非行政许可项目:天然气商品量分配计划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