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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DRM(数字版权管理)系统作为一个保护数字内容产权的技术,在计算机中被广泛的运用。其一般由3个部分构成:内容服务器,分发权限信息的许可证服务器,以及接收内容的用户端,微软作为研发DRM技术的核心企业,在DRM的发展过程中占据了主导地位。本文通过对DRM相关技术在国内外的专利申请进行统计分析,以期掌握DRM系统的发展状况及研究热点和重点,为国内申请人对DRM系统的专利布局和研发提供借鉴。
关键词:数字版权管理、DRM、权限、微软、信息安全
随着互联网等通信技术的发展,数字媒体的传播的途径、效率等变的越来越丰富、高效,由于数字媒体易于分发,复制的过程中不易造成损坏,数字媒体的内容往往被大规模的批量复制,在此过程中,虽然内容的分发者要求内容获取者,承诺内容仅仅供自己一个人使用,但是其不能起到强制约束的作用,大量滋生的盗版以及不规范使用的行为会对数字媒体的知识产权产生巨大的冲击。因此,数字版权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下文简称DRM)是数字媒体行业在保护知识产权工程中的重要手段。缺少了数字版权管理机制的数字化网络无法对数字内容进行有效的保护,从而影响整个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本文以DRM为分析对象,着重对DRM相关技术在国内外的专利申请状况进行统计与分析。
一、有关DRM的专利分布情况分析
下列图表中的数据于DWPI数据库统计至2013年12月31日,考虑到2013年的部分申请于撰稿日并没有公开,因此对数据的分析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
1.申请情况概述
图1显示了世界范围内DRM技术在1998年至2013的申请量的情况,可以看出在1998年DRM系统诞生开始,经过开始5年的平稳发展,于2005年开始进入了一个为期3年的爆发式增长过程。考虑到2005-2007年这三年也是互联网发展的黄金时期,可以得出DRM技术作为主要在互联网中使用的版权管理技术,与互联网的发展也是相辅相成的。在这3年过后,DRM技术进入一个相对成熟的时期,其申请量也呈现出了一个逐年下滑的趋势。
2. 中外申请量比较
图2列出了DRM技术领域的在各大专利局的申请量,通过对韩国、中国、日本、美国、欧洲这五大专利局申请DRM专利数量的统计,显示各国研究DRM技术的状况及发展趋势。从图3可以看出美国在DRM技术申请量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其申请量超过了其它任意两局申请量的综合,这一方面由于以微软为首的企业在DRM技术的研发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和绝对话语权,另外一方面也体现出了美国作为一个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国家,对涉及到知识产权领域的技术的重视。图3显示出了中国关于DRM技术的申请量与国外申请量的比较,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目前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比较大,对DRM系统的重视还远远不够。
3.主要申请人分析
DRM技术领域的申请量位于前5的主要申请人,可以看出,DRM的主要申请人均为以三星、微软为首的国际知名企业,其在申请量和授权量均占据了主导的地位。这种情况是与这些企业的主要业务密切相连的,例如:拥有大量数字视频业务的三星,以及拥有Windows Media Player的微软。这充分說明了,这些企业为了不断完善自身的产品而付出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另外一方面,西方国家在DRM领域的研究是占据主导地位的,这一方面是是由于其起步早、发展快,占据了DRM的话语权,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了,DRM作为保护知识产权的一项技术,在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薄弱的中国,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二、结论与展望
1.结论
数字版权管理(DRM)系统是伴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而发展的,其从诞生至近也只有十多年的时间,并经历了从初期的快速发展变的成熟从而到达了一个瓶颈期。该技术的应用领域并不广泛,其基本限定于数字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的使用中。以微软、三星为代表的一些大型跨国公司把持住了本领域的核心专利技术。
2.展望
由于DRM系统的许可证服务器中往往存储了大量的用户信息,在互联网信息及其容易泄漏的今天,如何保障这些信息的安全,将成为DRM技术发展的重点。
参考文献
[1]范科峰,莫玮 等,数字版权管理技术及应用研究进展 电子学报,2007(6)
[2]邓尧伟 数字版权管理(DRM)及研究热点,图书情报工作,2003(6)
关键词:数字版权管理、DRM、权限、微软、信息安全
随着互联网等通信技术的发展,数字媒体的传播的途径、效率等变的越来越丰富、高效,由于数字媒体易于分发,复制的过程中不易造成损坏,数字媒体的内容往往被大规模的批量复制,在此过程中,虽然内容的分发者要求内容获取者,承诺内容仅仅供自己一个人使用,但是其不能起到强制约束的作用,大量滋生的盗版以及不规范使用的行为会对数字媒体的知识产权产生巨大的冲击。因此,数字版权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下文简称DRM)是数字媒体行业在保护知识产权工程中的重要手段。缺少了数字版权管理机制的数字化网络无法对数字内容进行有效的保护,从而影响整个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本文以DRM为分析对象,着重对DRM相关技术在国内外的专利申请状况进行统计与分析。
一、有关DRM的专利分布情况分析
下列图表中的数据于DWPI数据库统计至2013年12月31日,考虑到2013年的部分申请于撰稿日并没有公开,因此对数据的分析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
1.申请情况概述
图1显示了世界范围内DRM技术在1998年至2013的申请量的情况,可以看出在1998年DRM系统诞生开始,经过开始5年的平稳发展,于2005年开始进入了一个为期3年的爆发式增长过程。考虑到2005-2007年这三年也是互联网发展的黄金时期,可以得出DRM技术作为主要在互联网中使用的版权管理技术,与互联网的发展也是相辅相成的。在这3年过后,DRM技术进入一个相对成熟的时期,其申请量也呈现出了一个逐年下滑的趋势。
2. 中外申请量比较
图2列出了DRM技术领域的在各大专利局的申请量,通过对韩国、中国、日本、美国、欧洲这五大专利局申请DRM专利数量的统计,显示各国研究DRM技术的状况及发展趋势。从图3可以看出美国在DRM技术申请量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其申请量超过了其它任意两局申请量的综合,这一方面由于以微软为首的企业在DRM技术的研发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和绝对话语权,另外一方面也体现出了美国作为一个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国家,对涉及到知识产权领域的技术的重视。图3显示出了中国关于DRM技术的申请量与国外申请量的比较,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目前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比较大,对DRM系统的重视还远远不够。
3.主要申请人分析
DRM技术领域的申请量位于前5的主要申请人,可以看出,DRM的主要申请人均为以三星、微软为首的国际知名企业,其在申请量和授权量均占据了主导的地位。这种情况是与这些企业的主要业务密切相连的,例如:拥有大量数字视频业务的三星,以及拥有Windows Media Player的微软。这充分說明了,这些企业为了不断完善自身的产品而付出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另外一方面,西方国家在DRM领域的研究是占据主导地位的,这一方面是是由于其起步早、发展快,占据了DRM的话语权,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了,DRM作为保护知识产权的一项技术,在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薄弱的中国,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二、结论与展望
1.结论
数字版权管理(DRM)系统是伴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而发展的,其从诞生至近也只有十多年的时间,并经历了从初期的快速发展变的成熟从而到达了一个瓶颈期。该技术的应用领域并不广泛,其基本限定于数字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的使用中。以微软、三星为代表的一些大型跨国公司把持住了本领域的核心专利技术。
2.展望
由于DRM系统的许可证服务器中往往存储了大量的用户信息,在互联网信息及其容易泄漏的今天,如何保障这些信息的安全,将成为DRM技术发展的重点。
参考文献
[1]范科峰,莫玮 等,数字版权管理技术及应用研究进展 电子学报,2007(6)
[2]邓尧伟 数字版权管理(DRM)及研究热点,图书情报工作,2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