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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来已久的优先权制度可以破除债权平等原则,有限保护诸如破产职工企业工资、伤害案件中受害人的医疗费、丧葬费等特殊债权。《物权法》却未能将优先权制度纳入其中,其原因主要是参与起草的学者们大多认为优先权与物权公示原则存在较大冲突,以致排斥优先权。文章从优先权制度的内容特点及各国立法的情况入手,分析得出优先权制度建立的重要意义;以物权公示的内容结合各国针对此问题所选择的立法模式,分析得出优先权制度与物权公示原则的冲突并非无法缓和,进而提出解决该冲突的规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