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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人类历史中,战争和屠杀不断,人们还是“约定俗成”地把自奴隶社会始的人类社会叫做“文明社会”。相应的,在这样的社会里人类处于“文明状态”中。而作为一种对比,以前人类在“原始社会”所处的那种状态,就叫做“自然状态”。
很多哲学家认为,“自然状态”时的人类生活,很浪漫很美妙,那里充满了自由和欢笑,没有人压迫人,没有痛苦,没有战争。可以说,简直就是一个乐园。
但英国哲学家霍布斯却认为在“自然状态”里,实际上人活得孤独无依、贫困潦倒、污秽不堪、野蛮不化,而且随时都处于恐惧和暴死的危险中。这位哲学家最为人所熟知的可能就是“人对人是狼”这句名言。也就说人生来是坏的,要向善,就需要强权约束。
作为哲学家,无论是卢梭、洛克还是霍布斯显然都不是真的对“自然状态”到底是怎么一个样子感兴趣。他们描述出一个“自然状态”,那是把它作为一个逻辑的原点,推出关于政治思考的结论。认为人很坏的霍布斯相信专制制度,他的意思是:人在“自然状态”中过得太坏了,可以说毫无权利,为了保护人的权利,必须有一个拥有绝对强力的国家。从这一点上说,霍布斯思考政治所用的方法,完全是“近现代”的,但他的政治主张却是古代的。这样的一种“分裂”并不奇怪,事实上他恰恰位于从古代社会到近现代社会的转折点上。他的一只脚还陷在古代的河里,而另一只脚已踏上了近现代的河岸。
霍布斯生于1588年,死于1679年,活了91岁。和多数哲学家一样,他童年的家庭生活很不幸。他父亲是英国乡村里的教区牧师,性子坏又愚蠢无知,母亲则是个农民。就在霍布斯出生后没多久,父亲就因为和邻近教区的一个牧师争斗,把差事给丢了,于是他抛妻弃子,人间蒸发。霍布斯的伯父承担了抚养霍布斯的责任。
一个人的不幸其实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霍布斯的勤奋和聪明成就了他。他懂事很早。从很小开始就看书了,并且对古典名著爱不释手。12岁时,他在一所私立学校读书。有一天,有个老师问全班同学,有谁能背诵古希腊诗人荷马的《荷马史诗》,其他同学都不吭声,而霍布斯却站了起来背诵。听霍布斯流利地背了几节后,老师非常惊讶,忙打断他,问他是怎么记住的,霍布斯说,他并不是记在脑子里,而是记在心里。“重要的是把知识变成自己的东西”,他说。老师问他有什么方法可以把知识变成自己的东西,他说,很简单,要是有一本书不看完,不理解,宁可把自己关在家里不出去。
的确是勤奋提升了霍布斯的理性思考能力。他14岁时就把一本书翻译成了拉丁文,15岁,就以优异的成绩进入到了响当当的牛津大学。真正勤奋和聪明的人永远不会被环境限制,霍布斯是一个范例。
近代很多哲学家都做过有钱有地位人家的家庭教师或秘书。康德、休谟、笛卡儿、洛克都是这样。霍布斯则是这两样职业都干过。为了生存,没有办法。但他们却有办法抓住一切空闲时间看书,思考。研究学问。正是这样,让康德们、霍布斯们流芳百世。如果不是因为他们,他们的东家或者雇主在历史上都不会留下任何名字——尽管那时他们的身份是多么的显赫。
1651年。也就是在霍布斯63岁的时候,他出版了《利维坦》这本书,提出了在“自然状态”中“人对人是狼”的观点。除此之外,他的其他书,比如《论物体》、《论人》、《论社会》等,也对近现代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但影响最深远的。无疑是《利维坦》。
“利维坦”就是一头让人恐怖的超级怪兽。霍布斯的思想是如此的有冲击力。并且又赞成专制,让一些人也把他看成了“利维坦”。他的论敌就曾经把他骂为“丑恶的怪物和不列颠野兽”。
而在今天看来,霍布斯只是二个依靠勤奋和聪明获得巨大成就的哲学家。并不是一头超级怪兽。他的政治观点有历史原因,已经被现代社会关在门外,但他的另一些思想,比如“社会契约”,却打开了现代社会的第一道大门。
很多哲学家认为,“自然状态”时的人类生活,很浪漫很美妙,那里充满了自由和欢笑,没有人压迫人,没有痛苦,没有战争。可以说,简直就是一个乐园。
但英国哲学家霍布斯却认为在“自然状态”里,实际上人活得孤独无依、贫困潦倒、污秽不堪、野蛮不化,而且随时都处于恐惧和暴死的危险中。这位哲学家最为人所熟知的可能就是“人对人是狼”这句名言。也就说人生来是坏的,要向善,就需要强权约束。
作为哲学家,无论是卢梭、洛克还是霍布斯显然都不是真的对“自然状态”到底是怎么一个样子感兴趣。他们描述出一个“自然状态”,那是把它作为一个逻辑的原点,推出关于政治思考的结论。认为人很坏的霍布斯相信专制制度,他的意思是:人在“自然状态”中过得太坏了,可以说毫无权利,为了保护人的权利,必须有一个拥有绝对强力的国家。从这一点上说,霍布斯思考政治所用的方法,完全是“近现代”的,但他的政治主张却是古代的。这样的一种“分裂”并不奇怪,事实上他恰恰位于从古代社会到近现代社会的转折点上。他的一只脚还陷在古代的河里,而另一只脚已踏上了近现代的河岸。
霍布斯生于1588年,死于1679年,活了91岁。和多数哲学家一样,他童年的家庭生活很不幸。他父亲是英国乡村里的教区牧师,性子坏又愚蠢无知,母亲则是个农民。就在霍布斯出生后没多久,父亲就因为和邻近教区的一个牧师争斗,把差事给丢了,于是他抛妻弃子,人间蒸发。霍布斯的伯父承担了抚养霍布斯的责任。
一个人的不幸其实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霍布斯的勤奋和聪明成就了他。他懂事很早。从很小开始就看书了,并且对古典名著爱不释手。12岁时,他在一所私立学校读书。有一天,有个老师问全班同学,有谁能背诵古希腊诗人荷马的《荷马史诗》,其他同学都不吭声,而霍布斯却站了起来背诵。听霍布斯流利地背了几节后,老师非常惊讶,忙打断他,问他是怎么记住的,霍布斯说,他并不是记在脑子里,而是记在心里。“重要的是把知识变成自己的东西”,他说。老师问他有什么方法可以把知识变成自己的东西,他说,很简单,要是有一本书不看完,不理解,宁可把自己关在家里不出去。
的确是勤奋提升了霍布斯的理性思考能力。他14岁时就把一本书翻译成了拉丁文,15岁,就以优异的成绩进入到了响当当的牛津大学。真正勤奋和聪明的人永远不会被环境限制,霍布斯是一个范例。
近代很多哲学家都做过有钱有地位人家的家庭教师或秘书。康德、休谟、笛卡儿、洛克都是这样。霍布斯则是这两样职业都干过。为了生存,没有办法。但他们却有办法抓住一切空闲时间看书,思考。研究学问。正是这样,让康德们、霍布斯们流芳百世。如果不是因为他们,他们的东家或者雇主在历史上都不会留下任何名字——尽管那时他们的身份是多么的显赫。
1651年。也就是在霍布斯63岁的时候,他出版了《利维坦》这本书,提出了在“自然状态”中“人对人是狼”的观点。除此之外,他的其他书,比如《论物体》、《论人》、《论社会》等,也对近现代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但影响最深远的。无疑是《利维坦》。
“利维坦”就是一头让人恐怖的超级怪兽。霍布斯的思想是如此的有冲击力。并且又赞成专制,让一些人也把他看成了“利维坦”。他的论敌就曾经把他骂为“丑恶的怪物和不列颠野兽”。
而在今天看来,霍布斯只是二个依靠勤奋和聪明获得巨大成就的哲学家。并不是一头超级怪兽。他的政治观点有历史原因,已经被现代社会关在门外,但他的另一些思想,比如“社会契约”,却打开了现代社会的第一道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