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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世纪50年代起,大陆各种版本的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史教科书,对于发生在1924至1927年间的广东农民运动,无一不从共产党发动和领导的角度进行阐释,不讲或很少讲到国民党与广东农运的关系。即使偶尔提及,也只是作为陪衬,作为对农运不利或有利的条件捎带几笔。直到“文革”结束以后,这种情况依然没有多大改变。70至80年代,有些西方学者研究广东农运的著作问世,也多侧重于共产党人的活动,很少涉及国民党与广东农运的关系。
1988至1996年间,情况有所改变。先后问世的《广东农民运动》(杨绍练、余炎光著)、《中国农民运动纪事》(高熙著)、《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农民运动史》(曾宪林、谭克绳著)、《中国大革命史》(王宗华主编)、《广东国民政府》(曾庆榴著)等专著,都有些许篇幅论及国民党与广东农运,但因缺乏研究的基础,许多问题没有弄清楚,难以深入,或语焉不详,或人云亦云,无法使人看清全貌。
1991年下半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梁尚贤(时任《近代史研究》副主编)翻阅沪、穗版《民国日报》,看到1924年2月10日一则报道:广东顺德县大良镇成立的大良农团,是经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农民部和广东省政府层层批准的农民自卫武装团体。梁尚贤即刻感到:大良农团宗旨明确,组织严密,规章制度守备,是“日后农民自卫军的张本”。由此判定,一个小小的农民自卫武装团体的立案和成立,受到国民党中央和广东省政府如此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乃前所未有之举。它是广东农民对刚刚闭幕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农民政策迅速作出的第一个回应,也是国民党在“一大”后为推进农民运动而采取的第一个实际行动。这个新的发现,给梁尚贤一个启示:研究国民党与广东农运的关系,犹如探矿淘金,虽然不无艰辛,却兴趣盎然,引人入胜。从此,他忙里偷闲,一有空就钻进图书馆,逐日翻阅《民国日报》以及其他报刊资料。到2000年4月,用了将近十年时间,梁尚贤翻完了有关的报刊,并编成《国民党与广东农民运动大事记》在《近代史资料》连续刊出。又撰写短文12篇,考订史实,辨误纠谬,阐释真相,探求新义,在《近代史研究》、《团结报》等报刊发表。2000—2002年,梁尚贤又先后赴广州、台北、南京三地搜集资料,所获甚丰。在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馆,看到当年国民党中央党部、中央农民部由廖仲恺、彭素民、汪精卫、邵元冲、邹鲁、谭平山、林祖涵、陈公博、甘乃光等人亲笔签署的有关广东农运的量多质高的大批原始文献档案,更使他信心倍增,自认可以重新审视这一段不容忽视的如烟往事了。
这些档案,如实地记述国民党中央多次开会讨论农运政纲和政策及处置农运各种重大事件的决策和实施过程,党政军各系统处理农运问题的具体动作情况及农村发生各类问题的具体描述,同时从某些侧面反映了国共合作进行农运的状况。上述档案和报刊资料,以及中共方面的有关农运资料,使得梁尚贤有充分依据对广东农运进行深入系统地研究,并作出比较全面准确地判断。
积十年之功,梁尚贤对广东农运达到这样的认识:
——国民党并非没有参与广东农运,共产党亦未单独领导广东农运。广东农运是国共两党合作,共同进行的。
——国民党拥有广东的政权、军权,但缺乏农运人才;共产党没有政权、军权,但不乏农运人才。两党所处地位不同,所起作用亦不同。国民党的作用主要在决策层面,有关农运大政方针,政纲政策的制定,重大事件的处置,皆由国民党中央决定和掌握;共产党的作用主要在基层组织的运作,跨党的共产党人深入农村艰苦奋斗,通过农民协会开展农运。
——根据孙中山的主张,国民党对农运有所限制。第一,可以组织农民协会,但不能干涉行政司法,更不能“一切权力归农会”,取代政府职权。第二、可以特准组织农民自卫军,但只限于本村防御兵匪,并受政府监督。第三、可以发动减租,但不能自下而上用暴力手段没收地主土地。要解决土地问题,要待国民革命在全国胜利后,遵照孙中山平均地权主张进行。在国共合作条件下,在国民党掌权的广东,在上述限度内争取农民利益,是国共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合作应遵循互利原则,只对一方有利是无法合作的。广东农运的崛起和发展,是国共两党合作的产物,其低落与失败则肇因于两党的矛盾和分裂。
——国民党对待广东农运,有过两次大转变。第一次是由不从事农运到领导农运的转变,时间从1919年五四运动到1924年国民党“一大”;第二次是由领导农运到镇压农运,时间从1924年国民党“一大”到1927年“四·一五”广州“清党”反共。国民党终因镇压农民而变成农民的敌人,埋下其最终在大陆失败的祸根。
梁尚贤研究成果的重要意义,在于使人不再迷信某些流行于世的定论,不再固守某些似乎不可逾越的界限。相反,如果不超越那些被事实证明是过时的、错误的结论,不突破那些阻碍学术发展的固有的、保守的界限,那么,历史必将继续若明若暗,甚至晦暗不清。梁尚贤的研究工作,还有一层启示:历史研究永无穷尽。历史家应该坚守科学精神,坚持独立思考,不断地发掘新史料,开拓新的研究领域,解析新的历史课题。如此反复探索,不断发现,才会逐渐接近于历史的真相或历史的原质感。正是:
往事迷离未足奇,不疑之处应有疑;
似明若暗理还乱,研史当无穷尽时。
2002年12月1日写于京东水南斋
(责任编辑:瑶池)
1988至1996年间,情况有所改变。先后问世的《广东农民运动》(杨绍练、余炎光著)、《中国农民运动纪事》(高熙著)、《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农民运动史》(曾宪林、谭克绳著)、《中国大革命史》(王宗华主编)、《广东国民政府》(曾庆榴著)等专著,都有些许篇幅论及国民党与广东农运,但因缺乏研究的基础,许多问题没有弄清楚,难以深入,或语焉不详,或人云亦云,无法使人看清全貌。
1991年下半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梁尚贤(时任《近代史研究》副主编)翻阅沪、穗版《民国日报》,看到1924年2月10日一则报道:广东顺德县大良镇成立的大良农团,是经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农民部和广东省政府层层批准的农民自卫武装团体。梁尚贤即刻感到:大良农团宗旨明确,组织严密,规章制度守备,是“日后农民自卫军的张本”。由此判定,一个小小的农民自卫武装团体的立案和成立,受到国民党中央和广东省政府如此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乃前所未有之举。它是广东农民对刚刚闭幕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农民政策迅速作出的第一个回应,也是国民党在“一大”后为推进农民运动而采取的第一个实际行动。这个新的发现,给梁尚贤一个启示:研究国民党与广东农运的关系,犹如探矿淘金,虽然不无艰辛,却兴趣盎然,引人入胜。从此,他忙里偷闲,一有空就钻进图书馆,逐日翻阅《民国日报》以及其他报刊资料。到2000年4月,用了将近十年时间,梁尚贤翻完了有关的报刊,并编成《国民党与广东农民运动大事记》在《近代史资料》连续刊出。又撰写短文12篇,考订史实,辨误纠谬,阐释真相,探求新义,在《近代史研究》、《团结报》等报刊发表。2000—2002年,梁尚贤又先后赴广州、台北、南京三地搜集资料,所获甚丰。在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馆,看到当年国民党中央党部、中央农民部由廖仲恺、彭素民、汪精卫、邵元冲、邹鲁、谭平山、林祖涵、陈公博、甘乃光等人亲笔签署的有关广东农运的量多质高的大批原始文献档案,更使他信心倍增,自认可以重新审视这一段不容忽视的如烟往事了。
这些档案,如实地记述国民党中央多次开会讨论农运政纲和政策及处置农运各种重大事件的决策和实施过程,党政军各系统处理农运问题的具体动作情况及农村发生各类问题的具体描述,同时从某些侧面反映了国共合作进行农运的状况。上述档案和报刊资料,以及中共方面的有关农运资料,使得梁尚贤有充分依据对广东农运进行深入系统地研究,并作出比较全面准确地判断。
积十年之功,梁尚贤对广东农运达到这样的认识:
——国民党并非没有参与广东农运,共产党亦未单独领导广东农运。广东农运是国共两党合作,共同进行的。
——国民党拥有广东的政权、军权,但缺乏农运人才;共产党没有政权、军权,但不乏农运人才。两党所处地位不同,所起作用亦不同。国民党的作用主要在决策层面,有关农运大政方针,政纲政策的制定,重大事件的处置,皆由国民党中央决定和掌握;共产党的作用主要在基层组织的运作,跨党的共产党人深入农村艰苦奋斗,通过农民协会开展农运。
——根据孙中山的主张,国民党对农运有所限制。第一,可以组织农民协会,但不能干涉行政司法,更不能“一切权力归农会”,取代政府职权。第二、可以特准组织农民自卫军,但只限于本村防御兵匪,并受政府监督。第三、可以发动减租,但不能自下而上用暴力手段没收地主土地。要解决土地问题,要待国民革命在全国胜利后,遵照孙中山平均地权主张进行。在国共合作条件下,在国民党掌权的广东,在上述限度内争取农民利益,是国共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合作应遵循互利原则,只对一方有利是无法合作的。广东农运的崛起和发展,是国共两党合作的产物,其低落与失败则肇因于两党的矛盾和分裂。
——国民党对待广东农运,有过两次大转变。第一次是由不从事农运到领导农运的转变,时间从1919年五四运动到1924年国民党“一大”;第二次是由领导农运到镇压农运,时间从1924年国民党“一大”到1927年“四·一五”广州“清党”反共。国民党终因镇压农民而变成农民的敌人,埋下其最终在大陆失败的祸根。
梁尚贤研究成果的重要意义,在于使人不再迷信某些流行于世的定论,不再固守某些似乎不可逾越的界限。相反,如果不超越那些被事实证明是过时的、错误的结论,不突破那些阻碍学术发展的固有的、保守的界限,那么,历史必将继续若明若暗,甚至晦暗不清。梁尚贤的研究工作,还有一层启示:历史研究永无穷尽。历史家应该坚守科学精神,坚持独立思考,不断地发掘新史料,开拓新的研究领域,解析新的历史课题。如此反复探索,不断发现,才会逐渐接近于历史的真相或历史的原质感。正是:
往事迷离未足奇,不疑之处应有疑;
似明若暗理还乱,研史当无穷尽时。
2002年12月1日写于京东水南斋
(责任编辑:瑶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