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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关系的理论,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国情提出来的。公有制是由生产力的状况所决定的,决不能搞私有化。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决不能搞单一的公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