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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城乡教育一体化背景下,消除城乡基础教育二元对立结构,解决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中的问题,科学合理的学校布局是关键。本文从教育价值的概念出发,对教育价值与主体人和社会、教育价值与学校布局的辨证关系做出论述。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基础教育学校布局依据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 教育价值 教育均衡 学校布局 布局原则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See the Layout of Basic Education Schools from the Educational Value
HAO Fusheng[1], WANG Shuanlin[2]
([1] Teacher Education Research Center, Ningxia Normal University, Guyuan, Ningxia 756000;
[2] Ningxia Yinchuan No.9 Middle School, Yinchuan, Ningxia 751000)
Abstract In the background of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education, the elimination of basic education and rural dualistic structure, balanced development of basic education to solve the problem, a scientific and rational layout of the school is the key. This paper starts from the concept of the value of education, and the educational value of the dialect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bodies and the social, educational value and layout of the school to make paper. On this basis, puts forward the basic principle of layout is based on the basic education schools.
Key words education value; education balance; school layout; layout principle
我国自上世纪末,随着城镇化建设和人口向城镇迁移,基础教育学校布局出现巨大变化。乡村学校数量和学生规模迅速减少,城镇学校规模急速扩张,致使教育资源分布、基础教育发展不公平等诸多问题,影响到基础教育均衡和社会的公平发展。在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背景下,消除城乡教育二元对立结构,解决城乡基础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是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而基础教育学校的布局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正确认识教育价值,合理地规划基础教育学校的布局,是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所在。
1 学校布局与教育价值的关系
教育价值根据理论界的讨论,其基本涵义是:教育作为一种人类社会客观存在实践活动,向主体社会和人所呈现出的内在属性,这种属性反映在个体人和社会两个方面,能够满足人和社会的需求。衡量教育价值的标准是其内在属性能否满足人和社会需求以及满足程度的大小,教育价值的最终体现是推动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教育价值的主体可分为四类:第一是教育管理者——政府和教育管理行政机构,是教育价值的“领导主体”,第二是教师,是“实践主体”,第三是人数众多的社会民众和学生,是教育价值的“受益主体”,第四类则是教育价值体现的终极目标“社会主体”。作为教育客体的属性——教育价值,对主体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对个体人的身、心、智、能、德的影响,使个体人的身、心、智、能、德得到全面发展,第二是对社会政治、文化和经济的影响,对社会产生促进作用。教育作为客观存在的实践活动,在社会一定历史时期形成的价值,是受到社会和各阶层民众的认同,并在教育实践活动实现其价值。
教育价值决定着教育价值观和价值取向,是教育目的、内容、形式和方法等教育行为的指导方针,对教育实践活动有着深刻的引导作用,决定了政府这一“领导主体”怎样办教育、如何办教育、为什么人办教育;影响着基础教育学校的规划、结构、布局、体制和发展方向。
教育从狭义上讲即是指学校培养人的活动,学校是实现教育价值的主要场所。在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中,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是学校布局。政府是实现教育价值的“领导主体”,在教育实践中发挥着绝对主导的作用。基础教育学校的布局调整由政府组织实施,在规划基础教育学校布局中,政府应从“受益主体”实现个体人的价值进而推动社会发展,实现社会价值的辨证关系出发,使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能够覆盖社会全部区域,才能最终实现教育价值。
2 学校布局与主体人的价值关系
教育的本质是以培养人为核心,促进“受益主体”人的身、心、智、能、德和社会生活能力的全面发展,使之能够适应社会生活,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使“生物人”转化为“社会人”。因此,教育是主体人实现自身价值的主要途径,教育价值通过教育活动转化为个体人的内在价值,将“生物人”培养为“社会人”是教育价值得以体现的立足点。
人是教育价值的“受益主体”,是教育实践活动得以存在和持续的第一主体,与客观存在的教育构成紧密的依存关系。人在学校中接受教育,学习知识和技能、学习社会道德规范和约束关系,发展身、心、智、能、德,构成自身的内在价值,并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实现这种内在价值,既是教育活动的目的,也是教育价值得以实现的目标。因此,受教育权是公民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一项基本权利,维护好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是国家和政府作为“领导主体”应尽的责任。学校布局首先要考虑每个公民接受教育的权利,为学龄儿童提供良好的教育条件,使每个学龄儿童都能够接受基础教育,并实现其自身价值。 3 学校布局与主体社会的价值关系
教育起源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阶级社会,教育价值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利益需求。教育在与社会互动过程中应扬善抑恶,促进社会政治、文化和生产力的全面发展。教育对社会直接产生的作用是隐性的,通过对人的作用而显现出来。社会是由个体人所组成,教育应人的需求而存在,并对个体人产生影响。个体人在教育活动得到全面发展,为社会发展做出有益的工作,在满足社会需求中实现其自身价值。个体人在社会中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将教育价值的社会属性呈现出来。
教育是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与政治、自然、人文、历史等构成的社会错综交杂,相互影响,共同发展。社会影响着教育价值,教育价值又反作用于社会。学校的使命是培养人,究其实质是传承人类发展历史中积累下来的文明和文化。学校的教学活动必须从社会中汲取文化,发展人的内在价值。社会进步主要是文化的传播和进步,文化影响着人的思想和行为方式,是上层建筑和生产力发展的基础。教育必须促进社会和生产力发展,这是教育“善”性的表现。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是人,生产力发展的前提是人的素质,合理的学校布局,能够把文明的政治、先进的文化和科学技术传播到社会各个区域,能够使每个公民接受到教育,提高自身的内在素质。因此,从政治文明、文化先进和科技发达的层面考虑,基础教育学校覆盖社会各区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
4 学校布局依据的基本原则
综观我国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历史进程,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上世纪末开始到2005年结束,属于盲目调整阶段。政府在这一阶段的调整中,无视教育价值问题,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留下了隐患。面对第一阶段调整中存在的问题,“领导主体”——国家和教育部下发相关的指导文件,采取自上而下规划、县级政府执行实施的方式,开始科学规划调整阶段。基础教育学校的两轮布局调整,因存在体现“领导主体”价值为主,忽视“受益主体”价值的问题,四类教育价值主体没有做到和谐,致使两轮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没能解决制约县域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问题,加剧了城乡教育二元对立结构。
作为教育价值的“领导主体”——政府,应确立科学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明确政府在义务教育中扮演公共服务的角色,对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中应遵循以下原则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1)在人口密度大的社区,应采取“集中教育资源、优化教师结构、提升教育质量”的原则,结合社区内人口居住情况、学校覆盖范围等因素,适当增加学校数量,均匀布局基础教育学校。克服学校规模、教学班级过大、学生上学从城东跑到城西的现象,确保为民众提供便利、优质的教育资源。
(2)义务教育是国家为全体公民提供的公共产品,每个公民都有享受教育的权利,从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的角度考虑,学校布局应满足每个公民的教育需求。消除低学龄儿童住校的现象,不仅要在人口集中的区域合理设置学校,在人口密度较小的区域同样也应设置学校或教学点,为每个公民提供均等的教育机会,保证“受益主体”身、心、智、能、德的全面发展。
(3)我国的绝大部分地区是农村,占有全国总人口的一半以上,教育价值的实现的重点是农村社会。解决基础教育不均衡发展的关键也落实在农村,并且基础教育学校是农村社区文化和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农村社区内的政治文明、文化传播和生产力发展,因此,在自然村落内保留学校或教学点,是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
(4)两轮学校布局调整,都是在撤消乡村学校,加剧了城乡基础教育的失衡。消除城乡基础教育的二元对立结构,核心是在城乡间均衡布局基础教育学校,避免出现学校向城镇集中的“离农”倾向。
(5)规划基础教育学校布局中,“领导主体”要积极维护“受益主体”的利益,体现社会平等、政治文明的社会治理理念,政府要公开征求社会公民对学校布局的意见,使教育价值最大程度转化为“受益主体”的内在价值。
基础教育学校布局是实现教育价值的关键环节,更是消除城乡教育二元对立结构、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领导主体”应深刻认识客观存在的教育价值,针对本地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基础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地追求教育价值实现途径,协调统筹四类教育价值主体的利益关系,以“受益主体”的利益为主,科学合理地布局基础教育学校,最终使教育价值得以实现。
基金项目: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课题(NGY2013124);2014宁夏师范学院科学研究课题(YB2014 01)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李长吉,贾志国.教育价值研究三十年[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76-80.
[2] 高立平.教育价值观与教育价值的实现[J].当代教育科学,2012(7):11-13.
[3] 周序.教育的起点与终点——论教育功能、教育目的和教育价值之关系[J].教育科学论坛,2010(1):8-10.
[4] 白亮,万明钢.公共教育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规划不合理问题——以学校布局政策为例[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3(1):29-32.
关键词 教育价值 教育均衡 学校布局 布局原则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See the Layout of Basic Education Schools from the Educational Value
HAO Fusheng[1], WANG Shuanlin[2]
([1] Teacher Education Research Center, Ningxia Normal University, Guyuan, Ningxia 756000;
[2] Ningxia Yinchuan No.9 Middle School, Yinchuan, Ningxia 751000)
Abstract In the background of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education, the elimination of basic education and rural dualistic structure, balanced development of basic education to solve the problem, a scientific and rational layout of the school is the key. This paper starts from the concept of the value of education, and the educational value of the dialect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bodies and the social, educational value and layout of the school to make paper. On this basis, puts forward the basic principle of layout is based on the basic education schools.
Key words education value; education balance; school layout; layout principle
我国自上世纪末,随着城镇化建设和人口向城镇迁移,基础教育学校布局出现巨大变化。乡村学校数量和学生规模迅速减少,城镇学校规模急速扩张,致使教育资源分布、基础教育发展不公平等诸多问题,影响到基础教育均衡和社会的公平发展。在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背景下,消除城乡教育二元对立结构,解决城乡基础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是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而基础教育学校的布局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正确认识教育价值,合理地规划基础教育学校的布局,是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所在。
1 学校布局与教育价值的关系
教育价值根据理论界的讨论,其基本涵义是:教育作为一种人类社会客观存在实践活动,向主体社会和人所呈现出的内在属性,这种属性反映在个体人和社会两个方面,能够满足人和社会的需求。衡量教育价值的标准是其内在属性能否满足人和社会需求以及满足程度的大小,教育价值的最终体现是推动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教育价值的主体可分为四类:第一是教育管理者——政府和教育管理行政机构,是教育价值的“领导主体”,第二是教师,是“实践主体”,第三是人数众多的社会民众和学生,是教育价值的“受益主体”,第四类则是教育价值体现的终极目标“社会主体”。作为教育客体的属性——教育价值,对主体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对个体人的身、心、智、能、德的影响,使个体人的身、心、智、能、德得到全面发展,第二是对社会政治、文化和经济的影响,对社会产生促进作用。教育作为客观存在的实践活动,在社会一定历史时期形成的价值,是受到社会和各阶层民众的认同,并在教育实践活动实现其价值。
教育价值决定着教育价值观和价值取向,是教育目的、内容、形式和方法等教育行为的指导方针,对教育实践活动有着深刻的引导作用,决定了政府这一“领导主体”怎样办教育、如何办教育、为什么人办教育;影响着基础教育学校的规划、结构、布局、体制和发展方向。
教育从狭义上讲即是指学校培养人的活动,学校是实现教育价值的主要场所。在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中,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是学校布局。政府是实现教育价值的“领导主体”,在教育实践中发挥着绝对主导的作用。基础教育学校的布局调整由政府组织实施,在规划基础教育学校布局中,政府应从“受益主体”实现个体人的价值进而推动社会发展,实现社会价值的辨证关系出发,使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能够覆盖社会全部区域,才能最终实现教育价值。
2 学校布局与主体人的价值关系
教育的本质是以培养人为核心,促进“受益主体”人的身、心、智、能、德和社会生活能力的全面发展,使之能够适应社会生活,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使“生物人”转化为“社会人”。因此,教育是主体人实现自身价值的主要途径,教育价值通过教育活动转化为个体人的内在价值,将“生物人”培养为“社会人”是教育价值得以体现的立足点。
人是教育价值的“受益主体”,是教育实践活动得以存在和持续的第一主体,与客观存在的教育构成紧密的依存关系。人在学校中接受教育,学习知识和技能、学习社会道德规范和约束关系,发展身、心、智、能、德,构成自身的内在价值,并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实现这种内在价值,既是教育活动的目的,也是教育价值得以实现的目标。因此,受教育权是公民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一项基本权利,维护好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是国家和政府作为“领导主体”应尽的责任。学校布局首先要考虑每个公民接受教育的权利,为学龄儿童提供良好的教育条件,使每个学龄儿童都能够接受基础教育,并实现其自身价值。 3 学校布局与主体社会的价值关系
教育起源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阶级社会,教育价值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利益需求。教育在与社会互动过程中应扬善抑恶,促进社会政治、文化和生产力的全面发展。教育对社会直接产生的作用是隐性的,通过对人的作用而显现出来。社会是由个体人所组成,教育应人的需求而存在,并对个体人产生影响。个体人在教育活动得到全面发展,为社会发展做出有益的工作,在满足社会需求中实现其自身价值。个体人在社会中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将教育价值的社会属性呈现出来。
教育是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与政治、自然、人文、历史等构成的社会错综交杂,相互影响,共同发展。社会影响着教育价值,教育价值又反作用于社会。学校的使命是培养人,究其实质是传承人类发展历史中积累下来的文明和文化。学校的教学活动必须从社会中汲取文化,发展人的内在价值。社会进步主要是文化的传播和进步,文化影响着人的思想和行为方式,是上层建筑和生产力发展的基础。教育必须促进社会和生产力发展,这是教育“善”性的表现。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是人,生产力发展的前提是人的素质,合理的学校布局,能够把文明的政治、先进的文化和科学技术传播到社会各个区域,能够使每个公民接受到教育,提高自身的内在素质。因此,从政治文明、文化先进和科技发达的层面考虑,基础教育学校覆盖社会各区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
4 学校布局依据的基本原则
综观我国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历史进程,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上世纪末开始到2005年结束,属于盲目调整阶段。政府在这一阶段的调整中,无视教育价值问题,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留下了隐患。面对第一阶段调整中存在的问题,“领导主体”——国家和教育部下发相关的指导文件,采取自上而下规划、县级政府执行实施的方式,开始科学规划调整阶段。基础教育学校的两轮布局调整,因存在体现“领导主体”价值为主,忽视“受益主体”价值的问题,四类教育价值主体没有做到和谐,致使两轮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没能解决制约县域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问题,加剧了城乡教育二元对立结构。
作为教育价值的“领导主体”——政府,应确立科学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明确政府在义务教育中扮演公共服务的角色,对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中应遵循以下原则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1)在人口密度大的社区,应采取“集中教育资源、优化教师结构、提升教育质量”的原则,结合社区内人口居住情况、学校覆盖范围等因素,适当增加学校数量,均匀布局基础教育学校。克服学校规模、教学班级过大、学生上学从城东跑到城西的现象,确保为民众提供便利、优质的教育资源。
(2)义务教育是国家为全体公民提供的公共产品,每个公民都有享受教育的权利,从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的角度考虑,学校布局应满足每个公民的教育需求。消除低学龄儿童住校的现象,不仅要在人口集中的区域合理设置学校,在人口密度较小的区域同样也应设置学校或教学点,为每个公民提供均等的教育机会,保证“受益主体”身、心、智、能、德的全面发展。
(3)我国的绝大部分地区是农村,占有全国总人口的一半以上,教育价值的实现的重点是农村社会。解决基础教育不均衡发展的关键也落实在农村,并且基础教育学校是农村社区文化和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农村社区内的政治文明、文化传播和生产力发展,因此,在自然村落内保留学校或教学点,是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
(4)两轮学校布局调整,都是在撤消乡村学校,加剧了城乡基础教育的失衡。消除城乡基础教育的二元对立结构,核心是在城乡间均衡布局基础教育学校,避免出现学校向城镇集中的“离农”倾向。
(5)规划基础教育学校布局中,“领导主体”要积极维护“受益主体”的利益,体现社会平等、政治文明的社会治理理念,政府要公开征求社会公民对学校布局的意见,使教育价值最大程度转化为“受益主体”的内在价值。
基础教育学校布局是实现教育价值的关键环节,更是消除城乡教育二元对立结构、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领导主体”应深刻认识客观存在的教育价值,针对本地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基础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地追求教育价值实现途径,协调统筹四类教育价值主体的利益关系,以“受益主体”的利益为主,科学合理地布局基础教育学校,最终使教育价值得以实现。
基金项目: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课题(NGY2013124);2014宁夏师范学院科学研究课题(YB2014 01)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李长吉,贾志国.教育价值研究三十年[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76-80.
[2] 高立平.教育价值观与教育价值的实现[J].当代教育科学,2012(7):11-13.
[3] 周序.教育的起点与终点——论教育功能、教育目的和教育价值之关系[J].教育科学论坛,2010(1):8-10.
[4] 白亮,万明钢.公共教育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规划不合理问题——以学校布局政策为例[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3(1):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