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开放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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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土地资源管理过程中,开放档案的管理对于整个土地资源管理而言是十分重要而又不可缺少的。所谓土地资源的开放档案,就是土地资源管理的过程中,将已经符合一定保密期限的土地资源档案进行公开,这样公开的土地资源档案,在管理中可以进行解除封锁、禁令和不必要的土地资源管理进行限制,并且面向社会开放,经过相关的手续就可以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土地资源利用。对此,本文分析研究了土地资源档案管理开放档案的意义,土地资源档案管理过程中开放档案的相应理论依据,土地资源档案开放的标志、条件,以及土地资源档案开放的起始时间等,最后介绍了土地资源档案管理如何做好开放档案的工作。
  【关键词】:土地资源档案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  开放档案  档案管理  档案
  土地资源档案管理过程中,开放管理是特别重要而又十分必要的。土地资源档案管理过程中的开放档案,就是在土地资源档案管理过程中,将已经满一定保密期限的土地资源档案进行公开,并将土地资源档案面向社会进行开放,经过相应的手续转交之后就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对土地资源档案再利用。也就是说,开放档案是指档案馆所保存的档案在经历过一定时期之后,除按照国家相关保密政策的规定以外,均须根据不同情况,分期分批向社会开放。凡属开放的档案,我国公民持有合法的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说居民介绍信,工职人员的工作证,以及居民身份证等,经的土地资源档案管理部门同意后,就可以进行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就可以利用开放的档案。
  1 土地资源档案管理开放档案的意义
  土地资源档案管理对于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档案能够对于土地资源的变化发展情况提供准确的原始凭证,是土地资源发生变化和发展情况的主要记录,因此,加强土地资源的档案管理十分重要。而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开放档案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第一,对土地资源档案管理实行开放档案是有利于贯彻“开发信息资源,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新方针,同时也是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一项新政策,土地资源档案管理对于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意义十分重大,并且还对发展我国的科学文化事业,以及现代化建设,推动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都将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第二、土地资源档案进行开放管理是实现档案馆由封闭型走向开放型的重大措施。由于社会发展的历史原因,档案馆长期处于封闭、半封闭状态。想利用档案的人,不得其门而入,许多有价值的档案,不能发挥作用。现在,档案馆的大门,已经徐徐向社会打开。广大利用者纷纷来馆利用,沉睡的瑰宝,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出重要的作用。人们对档案的價值、作用以及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正以巨大的力量推动着档案馆实现从封闭型、半封闭型向开放型的转化,土地资源档案管理更是如此。
  第三,土地资源档案管理开放档案将对档案馆工作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开放档案既是思想观念上的革新,又是档案馆工作上的巨大变革。使档案馆工作由过去的整理、收集等基础工作逐步转移到如何更好地开展对档案内容的研究工作利用工作上来,由以前被动的、零散的和主要为党政领导机关和政治斗争服务,转变为今后以大量地、系统地提供档案,而向社会主动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科学研究和历史研究服务,为人民大众服务方面来,通过提供利用来检验和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土地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第四,对于土地档案开放管理,公布以及撰写史志,促进历史科学的研究,所有这些为祖国保存、整理世代流传珍贵的土地资源文化遗产,这样一来就能够为子孙后代遗留下土地资源档案的原始材料,为维护土地资源的本来面目做出积极的贡献。
  2 土地资源档案管理档案开放的标志和条件
  在土地资源档案管理过程中,如果能够面向社会进行开放,那么土地资源档案开放的时间与土地资源档案受控制的情况已经进行分开,且并编制土地资源档案应该有档案开放的目录。土地资源档案如果能够开放,则其范围与数量要经过相应的党政领导机关的正式批准,并且能够向社会发布土地资源档案开放管理的相关信息。在土地资源档案接待对象和接待手续方面如果土地资源档案能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就要采取不同的形式和不同的方法面向社会进行开放,已经有数量不等的公民在农村土地资源使用过程中,持有相应合法的证件到土地资源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查阅,去查阅所需要的土地资源档案。土地资源档案如果进行开放,可以通过以下的条件进行,一是要有一定数量的土地资源档案,二是要土地资源的档案已经进行过整理并且编目,三是要有土地资源档案开放管理的相应规章制度,四是要土地资源档案的开放管理要具备必要的阅览条件和复制设备。
  3 土地资源档案管理开放的起始时间
  根据1997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发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相应规定,土地资源档案管理开放的起始时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个时间段是中华人民共国成立以前,这一时期的档案管理主要包括清代及其以前的土地资源档案,同时也包括民国时期的土地资源档案以及相应的档案管理,并且规定自本办法颁布实施之日起面向全社会进行开放管理。第二个时间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所形成的土地资源档案,并且规定自形成之日起全部面向社会进行开放。第三个方面是关于科学、技术、经济以及文化社会等土地资源档案进行开放,可以随时随地向社会开放,如果遇到档案管理部门认为不宜开放的土地资源档案,则要经上级相应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批准,可以延期面向社会开放。
  4 土地资源档案管理如何做好开放档案的工作
  土地资源档案管理开放档案,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赋予档案的一项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它既是社会客观的需要,又是土地资源档案馆工作发展的需要。因此,应把开放土地资源档案作为档案馆工作的着眼点和出发点,结合本馆实际,采取多种措施,把土地资源开放档案工作做好。在现实具体工作中说就是应当进一步地加大力度解放思想,不断地增强档案的开放意识,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对于土地资源的开放档案要克服一切有妨碍档案管理发展的阻力和障碍。正确地处理好档案管理,搞好土地资源档案的降密和解密工作,切实处理好土地资源档案开放与土地资源档案被控制的关系。做到能够开放的就开放,能够控制的就控制,进一步解决好土地资源档案开放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不断地加强土地资源档案开放的宣传工作力度,在广大的农村,使土地资源档案管理工作能够人人知晓,扩大档案开放的效果和公众使用的机会,自觉引导农民利用土地资源进行档案管理工作,为今后土地的综合利用提供原始依据。
  【作者简介】:
  任丽波,女,1970年出生,吉林通榆人,现任职于吉林省通榆县国土资源局,研究方向为土地资源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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