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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邹之瑜,是因为一期杂志,沈素白写了一个绘本故事,配图的,正是邹之瑜。沈素白翻开杂志,心便微微一惊。她的故事婉转而温情,画中的女子温婉优雅,与她的文字丝丝入扣,环环相契。仿佛作画的人,早已透过文字,把她繁密的心事看得清楚通透。
陡峭的墙壁上,竖着一架长梯。上面是邹之瑜的笑脸,下面是望不见底的深渊。沈素白战战兢兢地往上爬,梯子在空中摇摇欲坠,沈素白两腿颤颤,抖若筛糠,眼看就要坠下来。
她想喊邹之瑜来救她,嘴里却发不出声音;想爬,却抬不动腿。沈素白哭了,哭得肝肠寸断,邹之瑜却不理她,笑着,一转眼人就没了影。
沈素白一急,人就醒了,惊出一身的冷汗。
电话就在这时候响了起来,沈素白好半天都不敢接,铃声一直固执地响,她按按胸口,提起话筒。电话里的背景很嘈杂,手机信号也不好,沈素白喂了好几声才听清楚,是邹之瑜。
邹之瑜的声音里携带着潮湿的海水的味道,他说,我在火车站,4点40的火车,三个小时后,你到车站接我。
沈素白傻傻地愣在那里,不记得是怎么挂断电话的,看看表,凌晨4点25分。
她一个激灵赤脚就跳下了床,在房间里转了好几圈,把衣柜里的衣服一件一件拿出来,穿上,不满意;换另一件,仍然不满意,索性丢掉。拿了眉笔去画眉,画了一只,才想起来,她还没有洗脸。去卫生间洗脸,刚走到门边,就被凳子绊倒了……沈素白坐在地上,抚着疼痛的膝盖,才确定自己这一次不是做梦,邹之瑜,他真的要来了。
沈素白的心,被这个电话搅成了漩涡,波翻浪涌。
约定是两年前就有的。那时候,沈素白刚刚辞职,自己开了一家电脑维修公司。很小的店面,生意也清淡,好在沈素白生活简单,她要的只是这份自由,不用每日去挤公交车,不必每天看上司的嘴脸,不必委屈自己曲意奉承讨人欢心。
在报社做了三年的记者,沈素白并没有被生活打磨得光滑圆润,依然耿直坚硬,散漫随性。那次,在她熬夜写出的稿子又一次因为有人打了招呼而被临时撤掉后,沈素白终于忍无可忍,撂挑子走人。沈素白知道,以自己这种性格,天生是不适合职场的。
沈素白在自己的店里,像一朵安静的蘑菇,自由地生长着。有客户来就忙生意,忙完了就看书、发呆,或者为期刊写一些爱情故事。26岁的沈素白没有爱情,她只在文字里排练爱情,悲情或者美满。
认识邹之瑜,是因为一期杂志,沈素白写了一个绘本故事,配图的正是邹之瑜。收到样刊的那一天,沈素白翻开杂志,心便微微一惊。她的故事婉转而温情,画中的女子温婉优雅,与她的文字丝丝入扣,环环相契。
仿佛作画的人,早已透过文字,把她繁密的心事看得清楚通透。沈素白捧着杂志,手指轻轻触摸着那三个字——邹之瑜,在五月的阳光下发了一阵子呆,她觉得自己的心里,有一朵花,正在悄然鼓起蓓蕾。
沈素白主动跟编辑要了邹之瑜的QQ号,然后她发过一个害羞的表情。她的心像涨满春潮的江面,在键盘一下一下的敲打下,仿佛预见了未来的无限美好——她和邹之瑜的未来。
半年后,沈素白已经和邹之瑜很熟了。她知道他也是从农村出来的,在一家设计院做工程设计,业余画插画。喜欢吃烤肉,体重76公斤,喜欢穿红色的衣服,阳台上种了绿萝和滴水观音,拿手菜是油焖大虾和糖醋排骨……
他们几乎每天都在QQ上说话,聊得不过瘾,又接着在电话里聊,话题海阔天空,从村上春树到梵高到佛经再到水煮肉片。邹之瑜说,小白,我有机会一定要去看你,我们去偏僻的咖啡店喝咖啡,听怀旧的音乐,你要答应我,一定让我给你洗一次头发……
沈素白的心,像被春风吹过的花蕾,颤颤的,露出娇嫩的蕊。她想到邹之瑜修长白皙的手要从自己柔顺的发上滑过时,脸便悄悄地红了起来。
沈素白发现自己对邹之瑜越来越依恋,春天的时候邹之瑜去北京开笔会没有机会上网,沈素白便整夜地睡不着,眼前晃来晃去,都是邹之瑜的脸。
他笑、他走、他转身、他抬手,他的种种,都是想像中的样子,却那么清晰而真切。事实上邹之瑜在北京还是在西安,对沈素白都没有实际意义,可她觉得,自己的世界塌了一大半。
沈素白是个直接的人,不想把感情藏得发酵。可是说出来,总得找个恰当的机会。那次打电话,沈素白忽然傻愣愣地脱口而出,邹之瑜,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我想见你,是我去西安,还是你来郑州?
邹之瑜的笑一下就僵了,沉默了好一会儿他才艰难地说,小白,我没有告诉你……我是说,我结过婚你不知道吗?沈素白傻了,怔了半天,才急赤白脸地张口辩道:可是,可是你从来没有提过啊……
邹之瑜叹息一声,不再说什么,电话里只剩下电流的声音。沈素白忽然大笑,喘不过气,她断断续续地说,邹之瑜,想想今天是什么节日?你也会中招,哈哈……
那天是四月一日,沈素白把自己的心事掩饰在节日的戏谑里,她一直笑一直笑,直到笑出两行泪来。邹之瑜不会看到,她心里一树一树开得正好的花,一瞬间全都萎谢了。
她怎么这么莽撞?像邹之瑜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还没有结婚?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沈素白一看到QQ上邹之瑜的头像亮起来,就自动隐身。后来他们又恢复了从前的聊天频率,只是关于感情的话题,谁都没有再提起。
不久后同学为沈素白介绍了男朋友吴哲,是个医生,家世良好,长得挺拔刚毅,话不多,处事安稳妥帖。父母朋友都看好他们,沈素白却不冷不热。
有时候,太优秀的男人,就像是女人的沧海,你再怎么努力,也飞不过去。沈素白见识过邹之瑜这样睿智儒雅的男人,再见别的男人,都会先在心里打了折扣。是的,他们怎么能和邹之瑜比?
沈素白还是觉得,邹之瑜是最好的一个,她不想放弃。哪怕不能爱,就这样远远地看着也好。她能感觉到,对婚姻讳莫如深的邹之瑜,一定不幸福。
吴哲追她追得很紧,隔三差五地约她喝茶,带她去看牡丹,在家里为她煲银耳莲子粥。粥在炉子上冒着热气,吴哲在灶前弯着腰缓缓地搅着粥,香气四处漫延,这样平常的家居气息,总会让沈素白有些许恍惚。
她会不由自主地把男主角换成邹之瑜,如果眼前的男人是他,沈素白愿用20年的生命去换取这份幸福。
可是现在,邹之瑜真的要来了。沈素白不知道邹之瑜来的目的,只是为了实现那个约定吗?
7点40分,沈素白在火车站,终于看到了她渴慕已久的人。邹之瑜穿红色T恤,下面是烟灰色裤子,淡黄的眼珠,高挺的鼻梁,他张着双臂,微笑着看着沈素白。
沈素白没有任何迟疑就扑了过去,仿佛这个拥抱,她已等了千年。那双臂非常有力,那是一个温暖的怀抱,5分钟的时间,沈素白觉得,就是一生一世。
回去的路上,两个人的手始终紧紧握着,眼睛几乎没有移离过对方。邹之瑜说,我来出差,中途溜号,想你就来了,有七天的时间。
邹之瑜说,我要让你做七天的女王,让我来侍侯你。
邹之瑜还说,奇怪,你怎么和我想像中的一模一样啊,素白什么也不说,只是看着他笑,傻乎乎地笑。
他们俩在郊区租了间房子,沈素白关了手机,决定让自己失踪一个星期。两个人去商场买了很多东西,床单、被罩、拖鞋、茶杯、毛巾、抱枕,都是成双成对的,好像要过的不是七天,而是一辈子似的。
沈素白什么都不用管,由着邹之瑜把一切都安排得舒适妥帖。她只是走在他的旁边,听他快乐地跟商贩斗嘴讨价还价;站在他的旁边,看他挥动锅铲让炒锅里油烟四起;坐在他的旁边,听他讲塞尚讲毕加索讲齐白石;躺在他的旁边,与他辗转缠绵,无休无止……
两个人去逛书店、去小咖啡馆里喝咖啡、或者就安静地呆在小屋里,沈素白坐在飘窗上看书,邹之瑜在厨房里,叮叮当当地做菜。他像个快乐的孩子,一会儿切西红柿片递给她,顺便吻她一下;一会儿又倒杯橙汁给她,再吻一下。
邹之瑜每天都给她洗头发,不用洗发水,打一盆温水,沈素白仰躺在躺椅上,长长的头发瀑布一样倾泻而下。
邹之瑜修长的手指将她的发丝轻轻握住,细细搓洗。他的手指柔软而温暖,沈素白闭着眼睛,浑身酥软,她醉了。
最后一个晚上,两个人在外面的小花园里坐着,月光清泠泠地洒在身上,仿佛镀了一屋银光。沈素白说起之前的那个梦。
说到最后,沈素白就哭了,她把头抵在邹之瑜的胸口,说,不许你离开我!邹之瑜抱着她的头,像犯了错的孩子,不停地说,小白,对不起,对不起……我只能给你这七天的幸福……
邹之瑜走后,沈素白像死过去一样,在那个小屋里整整躺了两天。沈素白的脑海里不断地响起台湾诗人郑愁予的那首《错误》:我达达的马蹄声是个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邹之瑜是她的错误吗?他让她体验了世界上最好的爱,却又毫不留情地舍她而去。他不是她倚门企盼等待千年的归人,他只是过客。
晚上沈素白打开手机给父母报平安,父亲在电话里大发雷霆,你还知道有个家啊?小吴都快把家里的电话打爆了,他在满世界地找你,你到底去哪儿了?……
刚挂断,吴哲的电话便跟了进来。他的声音仿佛着了火,语无伦次地说:素白你在哪里?没出什么意外吧?我去店里找你,没人,家里也没有,同学家都找遍了,都9天了,你不知道我多担心你……
沈素白淡淡地说,我很好,想一个人出来散散心。等我回去,就结婚吧。
三个月后,沈素白结了婚。那一天,响亮的鞭炮在门外放了半个小时,沈素白在心里说,邹之瑜,再见。
四个月后,邹之瑜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最后的时刻,他的眼前电影一般漫过和沈素白在一起时的那些幸福的片断。
生命中有过那样的时刻,他觉得这辈子没有白活。他很想告诉她,他其实是想和她携手一生的,那次去看她时,他已经和妻子办好了离婚手续。可单位的体检结果出来,他得了肺癌,晚期。
他给过沈素白七天的幸福,这是他能给予她的,最大的幸福。
编辑:紫烟 ziiyanting@126.com
陡峭的墙壁上,竖着一架长梯。上面是邹之瑜的笑脸,下面是望不见底的深渊。沈素白战战兢兢地往上爬,梯子在空中摇摇欲坠,沈素白两腿颤颤,抖若筛糠,眼看就要坠下来。
她想喊邹之瑜来救她,嘴里却发不出声音;想爬,却抬不动腿。沈素白哭了,哭得肝肠寸断,邹之瑜却不理她,笑着,一转眼人就没了影。
沈素白一急,人就醒了,惊出一身的冷汗。
电话就在这时候响了起来,沈素白好半天都不敢接,铃声一直固执地响,她按按胸口,提起话筒。电话里的背景很嘈杂,手机信号也不好,沈素白喂了好几声才听清楚,是邹之瑜。
邹之瑜的声音里携带着潮湿的海水的味道,他说,我在火车站,4点40的火车,三个小时后,你到车站接我。
沈素白傻傻地愣在那里,不记得是怎么挂断电话的,看看表,凌晨4点25分。
她一个激灵赤脚就跳下了床,在房间里转了好几圈,把衣柜里的衣服一件一件拿出来,穿上,不满意;换另一件,仍然不满意,索性丢掉。拿了眉笔去画眉,画了一只,才想起来,她还没有洗脸。去卫生间洗脸,刚走到门边,就被凳子绊倒了……沈素白坐在地上,抚着疼痛的膝盖,才确定自己这一次不是做梦,邹之瑜,他真的要来了。
沈素白的心,被这个电话搅成了漩涡,波翻浪涌。
约定是两年前就有的。那时候,沈素白刚刚辞职,自己开了一家电脑维修公司。很小的店面,生意也清淡,好在沈素白生活简单,她要的只是这份自由,不用每日去挤公交车,不必每天看上司的嘴脸,不必委屈自己曲意奉承讨人欢心。
在报社做了三年的记者,沈素白并没有被生活打磨得光滑圆润,依然耿直坚硬,散漫随性。那次,在她熬夜写出的稿子又一次因为有人打了招呼而被临时撤掉后,沈素白终于忍无可忍,撂挑子走人。沈素白知道,以自己这种性格,天生是不适合职场的。
沈素白在自己的店里,像一朵安静的蘑菇,自由地生长着。有客户来就忙生意,忙完了就看书、发呆,或者为期刊写一些爱情故事。26岁的沈素白没有爱情,她只在文字里排练爱情,悲情或者美满。
认识邹之瑜,是因为一期杂志,沈素白写了一个绘本故事,配图的正是邹之瑜。收到样刊的那一天,沈素白翻开杂志,心便微微一惊。她的故事婉转而温情,画中的女子温婉优雅,与她的文字丝丝入扣,环环相契。
仿佛作画的人,早已透过文字,把她繁密的心事看得清楚通透。沈素白捧着杂志,手指轻轻触摸着那三个字——邹之瑜,在五月的阳光下发了一阵子呆,她觉得自己的心里,有一朵花,正在悄然鼓起蓓蕾。
沈素白主动跟编辑要了邹之瑜的QQ号,然后她发过一个害羞的表情。她的心像涨满春潮的江面,在键盘一下一下的敲打下,仿佛预见了未来的无限美好——她和邹之瑜的未来。
半年后,沈素白已经和邹之瑜很熟了。她知道他也是从农村出来的,在一家设计院做工程设计,业余画插画。喜欢吃烤肉,体重76公斤,喜欢穿红色的衣服,阳台上种了绿萝和滴水观音,拿手菜是油焖大虾和糖醋排骨……
他们几乎每天都在QQ上说话,聊得不过瘾,又接着在电话里聊,话题海阔天空,从村上春树到梵高到佛经再到水煮肉片。邹之瑜说,小白,我有机会一定要去看你,我们去偏僻的咖啡店喝咖啡,听怀旧的音乐,你要答应我,一定让我给你洗一次头发……
沈素白的心,像被春风吹过的花蕾,颤颤的,露出娇嫩的蕊。她想到邹之瑜修长白皙的手要从自己柔顺的发上滑过时,脸便悄悄地红了起来。
沈素白发现自己对邹之瑜越来越依恋,春天的时候邹之瑜去北京开笔会没有机会上网,沈素白便整夜地睡不着,眼前晃来晃去,都是邹之瑜的脸。
他笑、他走、他转身、他抬手,他的种种,都是想像中的样子,却那么清晰而真切。事实上邹之瑜在北京还是在西安,对沈素白都没有实际意义,可她觉得,自己的世界塌了一大半。
沈素白是个直接的人,不想把感情藏得发酵。可是说出来,总得找个恰当的机会。那次打电话,沈素白忽然傻愣愣地脱口而出,邹之瑜,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我想见你,是我去西安,还是你来郑州?
邹之瑜的笑一下就僵了,沉默了好一会儿他才艰难地说,小白,我没有告诉你……我是说,我结过婚你不知道吗?沈素白傻了,怔了半天,才急赤白脸地张口辩道:可是,可是你从来没有提过啊……
邹之瑜叹息一声,不再说什么,电话里只剩下电流的声音。沈素白忽然大笑,喘不过气,她断断续续地说,邹之瑜,想想今天是什么节日?你也会中招,哈哈……
那天是四月一日,沈素白把自己的心事掩饰在节日的戏谑里,她一直笑一直笑,直到笑出两行泪来。邹之瑜不会看到,她心里一树一树开得正好的花,一瞬间全都萎谢了。
她怎么这么莽撞?像邹之瑜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还没有结婚?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沈素白一看到QQ上邹之瑜的头像亮起来,就自动隐身。后来他们又恢复了从前的聊天频率,只是关于感情的话题,谁都没有再提起。
不久后同学为沈素白介绍了男朋友吴哲,是个医生,家世良好,长得挺拔刚毅,话不多,处事安稳妥帖。父母朋友都看好他们,沈素白却不冷不热。
有时候,太优秀的男人,就像是女人的沧海,你再怎么努力,也飞不过去。沈素白见识过邹之瑜这样睿智儒雅的男人,再见别的男人,都会先在心里打了折扣。是的,他们怎么能和邹之瑜比?
沈素白还是觉得,邹之瑜是最好的一个,她不想放弃。哪怕不能爱,就这样远远地看着也好。她能感觉到,对婚姻讳莫如深的邹之瑜,一定不幸福。
吴哲追她追得很紧,隔三差五地约她喝茶,带她去看牡丹,在家里为她煲银耳莲子粥。粥在炉子上冒着热气,吴哲在灶前弯着腰缓缓地搅着粥,香气四处漫延,这样平常的家居气息,总会让沈素白有些许恍惚。
她会不由自主地把男主角换成邹之瑜,如果眼前的男人是他,沈素白愿用20年的生命去换取这份幸福。
可是现在,邹之瑜真的要来了。沈素白不知道邹之瑜来的目的,只是为了实现那个约定吗?
7点40分,沈素白在火车站,终于看到了她渴慕已久的人。邹之瑜穿红色T恤,下面是烟灰色裤子,淡黄的眼珠,高挺的鼻梁,他张着双臂,微笑着看着沈素白。
沈素白没有任何迟疑就扑了过去,仿佛这个拥抱,她已等了千年。那双臂非常有力,那是一个温暖的怀抱,5分钟的时间,沈素白觉得,就是一生一世。
回去的路上,两个人的手始终紧紧握着,眼睛几乎没有移离过对方。邹之瑜说,我来出差,中途溜号,想你就来了,有七天的时间。
邹之瑜说,我要让你做七天的女王,让我来侍侯你。
邹之瑜还说,奇怪,你怎么和我想像中的一模一样啊,素白什么也不说,只是看着他笑,傻乎乎地笑。
他们俩在郊区租了间房子,沈素白关了手机,决定让自己失踪一个星期。两个人去商场买了很多东西,床单、被罩、拖鞋、茶杯、毛巾、抱枕,都是成双成对的,好像要过的不是七天,而是一辈子似的。
沈素白什么都不用管,由着邹之瑜把一切都安排得舒适妥帖。她只是走在他的旁边,听他快乐地跟商贩斗嘴讨价还价;站在他的旁边,看他挥动锅铲让炒锅里油烟四起;坐在他的旁边,听他讲塞尚讲毕加索讲齐白石;躺在他的旁边,与他辗转缠绵,无休无止……
两个人去逛书店、去小咖啡馆里喝咖啡、或者就安静地呆在小屋里,沈素白坐在飘窗上看书,邹之瑜在厨房里,叮叮当当地做菜。他像个快乐的孩子,一会儿切西红柿片递给她,顺便吻她一下;一会儿又倒杯橙汁给她,再吻一下。
邹之瑜每天都给她洗头发,不用洗发水,打一盆温水,沈素白仰躺在躺椅上,长长的头发瀑布一样倾泻而下。
邹之瑜修长的手指将她的发丝轻轻握住,细细搓洗。他的手指柔软而温暖,沈素白闭着眼睛,浑身酥软,她醉了。
最后一个晚上,两个人在外面的小花园里坐着,月光清泠泠地洒在身上,仿佛镀了一屋银光。沈素白说起之前的那个梦。
说到最后,沈素白就哭了,她把头抵在邹之瑜的胸口,说,不许你离开我!邹之瑜抱着她的头,像犯了错的孩子,不停地说,小白,对不起,对不起……我只能给你这七天的幸福……
邹之瑜走后,沈素白像死过去一样,在那个小屋里整整躺了两天。沈素白的脑海里不断地响起台湾诗人郑愁予的那首《错误》:我达达的马蹄声是个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邹之瑜是她的错误吗?他让她体验了世界上最好的爱,却又毫不留情地舍她而去。他不是她倚门企盼等待千年的归人,他只是过客。
晚上沈素白打开手机给父母报平安,父亲在电话里大发雷霆,你还知道有个家啊?小吴都快把家里的电话打爆了,他在满世界地找你,你到底去哪儿了?……
刚挂断,吴哲的电话便跟了进来。他的声音仿佛着了火,语无伦次地说:素白你在哪里?没出什么意外吧?我去店里找你,没人,家里也没有,同学家都找遍了,都9天了,你不知道我多担心你……
沈素白淡淡地说,我很好,想一个人出来散散心。等我回去,就结婚吧。
三个月后,沈素白结了婚。那一天,响亮的鞭炮在门外放了半个小时,沈素白在心里说,邹之瑜,再见。
四个月后,邹之瑜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最后的时刻,他的眼前电影一般漫过和沈素白在一起时的那些幸福的片断。
生命中有过那样的时刻,他觉得这辈子没有白活。他很想告诉她,他其实是想和她携手一生的,那次去看她时,他已经和妻子办好了离婚手续。可单位的体检结果出来,他得了肺癌,晚期。
他给过沈素白七天的幸福,这是他能给予她的,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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