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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一直为社会所广泛关注。我国《刑法》关于前科报告制度的规定毫无例外地适用于未成年人,对于那些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如果因曾经的犯罪行为而背负一生难以摆脱的"罪犯"标签,其负面影响之深远不容忽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未成年人免除前科报告义务的规定为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构建打开了一个缺口,引发我们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深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