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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建筑业、房地产业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很明显,奠定了作为支柱产业的地位。长期以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为保障国家、人民财产安全,始终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放在重要地位。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的投资方,对工程质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文主要介绍了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进行的一系列控制管理工作。
关键词:质量控制监督检查
O213.1
一、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及要求:
1、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的基本要求: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项目的第一质量责任人,对施工质量负领导责任;监理单位项目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为本单位在项目的监理责任人,对施工质量负直接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对其监理资格、监理质量控制体系及监理工作的检查,监理工作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坚持独立、公正、公平的监理原则,坚持廉洁自律、问心无愧的工作纪律。监理单位应不断完善监理手段,增强质量监理的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监理工程师上岗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监理人员上岗,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具有公正、有效开展监理业务的能力和责任。监理单位在项目正式开工前,对所有准备投入到项目的监理人员进行考核或考试,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能派驻到项目,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将考核情况通报给建设单位。
在正式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首先应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的内容,了解现场的基本情况(用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掌握工程质量检查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核查设计图纸,复核定线数据,制定监理程序,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和设计图纸会审,使施工单位对工程设计意图、技术标准、施工难点以及竣工期限有所了解,把设计有遗漏的和与实际有不符的问题,在开工之前予以解决。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在该项工程中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相符合;对施工的机械设备进行型号、数量、规格、技术性能的复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要求监理工程师有丰富的施工經验、较高的技术水平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要用科学的方法去管理工程而不是单一的监工状态,监理工程师要具有较强的主动控制能力,重点坚持预防为主,事前控制,主动监理,把影响质量的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减少或消除返工处理工作。
2、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主要工作:
审查承建单位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和程序、主要机械设备、材料、劳动力以及辅助设施等);
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手册、制度和检验设备;审核施工放样测量成果;
审查环境保护、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措施;
检查建设场地清理情况;
监督质量检查的试验报告结果是否齐全完整、合格;
检查建筑材料出厂质量保证书及抽检复核试验报告;
检查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要求和规范规定所进行的自检,并按质量评定各种表格填写,上道工序检验不合格,不允许下道工序施工;
在施工单位不能确保工程质量或安全时,监理工程师应向施工单位签发整改通知;若施工单位不能及时进行改进,将发质量问题通知书,或报业主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停工令。
所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均应由施工单位按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并先行自检;建设单位自检合格,并备齐各种资料及签证表格后,在事先约定,符合法规规定的时限内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经确认后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定期召开质量问题分析会议,以会议纪要或专题报告,通报质量情况,分析质量趋势,提出改进措施意见或建议,并监督实施。
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责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核、批准处理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或方案,检查处理的效果。对重大质量事故按规定程序方法和管理部门指示调查处理。
协助建设单位制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各项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承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措施。参加安全大检查活动,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
检查确认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并按规范要求对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抽检。参加竣工验收、审查竣工图以及竣工档案资料等。
二、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及要求
1、施工质量的事前预控:
开工前应详细研究本工程的合同所涉及的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现场的施工条件,做好调查与分析,发挥其重要的质量预控作用。
开工前应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严格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明确质量控制的重点、要点和难点等。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内部审批合格的施工质量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必须依照设计文件及相关部门所确定的工程测量定位及标高的引测依据,建立测量基准点,做好技术复合,并报告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督检查和记录。施工单位如有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有效的分包选择程序,并将分包商的情况报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资格审查。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有效的采购控制程序,对于主要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采购前必须将采购计划报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施工单位应按照审批合格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落实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到位情况,并将落实情况汇报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
2、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做好施工技术复核工作。对用于指导施工或提供施工依据的技术数据、参数、样本等,如工程测量定位、工程轴线及高程引测点的设置、混凝土及砌筑砂浆配合比、建筑结构节点大样图、结构件加工图等都要进行严格复核。担任技术复核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业务能力。凡涉及施工技术复核内容的单据表式均应设置技术操作人、复核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名专栏,全面反映技术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并对该结果负责。凡涉及工程施工主要技术基准、影响施工总体质量的技术复核内容,以及按照施工监理细则要求,必须报监理工程师核准的技术复核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报送,获准后才能作为施工依据。
施工计量管理,一是正确选择各种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并做好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校准工作,保证计量器具的精度和灵敏度,防止因计量器具失真失控、计量误差超标造成工程质量隐患;二是加强计量工作责任制,建立计量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计量器具,严格执行计量操作程序和堆积,规范计量记录等,以保证各项计量的准确性。
见证取样送检,对于工程所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构配件以及施工过程预留的试块、试件等应实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及监理机构中专业人员担任,送检的实验室应具备经国家或地方工程监测检验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资质,见证取样送检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进行。
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必须首先完成自检并合格,然后填写专用的《隐蔽工程验收单》,单列的验收内容应与已完的隐蔽工程实物相一致,事先通知监理机构及有关方面,按约定时间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隐蔽工程由各方共同签署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应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后重新验收。
3、施工质量的事后控制:
对已完施工成品的保护,已完施工的成品保护问题和措施,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与计划阶段就应该从施工顺序上进行考虑,防止施工顺序不当或交叉作业造成相互干扰、污染和损坏,成品形成后可采取防护、覆盖、封闭、包裹等相应措施进行保护。
施工质量检查验收: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验收:应按照檢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验收环节,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留下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和资料,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
A、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和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后,经质量自检并合格后,向现场监理提交工程竣工申请报告,要求组织竣工验收。B、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申请报告后,应就验收的准备情况和验收条件进行初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a、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b、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c、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d、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C、初步验收检查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应将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报告报送建设单位,着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方面的专家组成竣工验收小组并制定验收方案要,建设单位确定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组织竣工验收会议,正式验收过程有以下主要工作;a、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施工各环节施工满足设计要求,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b、检查审核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及质量验收资料;c、实地检查工程外观质量,对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d、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各环节工作、对工程实体质量及质保资料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共同确认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D、竣工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a、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合格;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c、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d、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的规定;e、感官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参考文献:
1、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东南大学出版社.1997
2、吴涛.施工项目经理手册[M].地震出版社.1999
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
作者简介:
王沛祯(1975.11),男,山东临清人,助理工程师,工作单位:新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关键词:质量控制监督检查
O213.1
一、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及要求:
1、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的基本要求: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项目的第一质量责任人,对施工质量负领导责任;监理单位项目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为本单位在项目的监理责任人,对施工质量负直接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对其监理资格、监理质量控制体系及监理工作的检查,监理工作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坚持独立、公正、公平的监理原则,坚持廉洁自律、问心无愧的工作纪律。监理单位应不断完善监理手段,增强质量监理的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监理工程师上岗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监理人员上岗,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具有公正、有效开展监理业务的能力和责任。监理单位在项目正式开工前,对所有准备投入到项目的监理人员进行考核或考试,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能派驻到项目,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将考核情况通报给建设单位。
在正式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首先应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的内容,了解现场的基本情况(用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掌握工程质量检查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核查设计图纸,复核定线数据,制定监理程序,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和设计图纸会审,使施工单位对工程设计意图、技术标准、施工难点以及竣工期限有所了解,把设计有遗漏的和与实际有不符的问题,在开工之前予以解决。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在该项工程中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相符合;对施工的机械设备进行型号、数量、规格、技术性能的复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要求监理工程师有丰富的施工經验、较高的技术水平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要用科学的方法去管理工程而不是单一的监工状态,监理工程师要具有较强的主动控制能力,重点坚持预防为主,事前控制,主动监理,把影响质量的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减少或消除返工处理工作。
2、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主要工作:
审查承建单位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和程序、主要机械设备、材料、劳动力以及辅助设施等);
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手册、制度和检验设备;审核施工放样测量成果;
审查环境保护、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措施;
检查建设场地清理情况;
监督质量检查的试验报告结果是否齐全完整、合格;
检查建筑材料出厂质量保证书及抽检复核试验报告;
检查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要求和规范规定所进行的自检,并按质量评定各种表格填写,上道工序检验不合格,不允许下道工序施工;
在施工单位不能确保工程质量或安全时,监理工程师应向施工单位签发整改通知;若施工单位不能及时进行改进,将发质量问题通知书,或报业主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停工令。
所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均应由施工单位按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并先行自检;建设单位自检合格,并备齐各种资料及签证表格后,在事先约定,符合法规规定的时限内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经确认后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定期召开质量问题分析会议,以会议纪要或专题报告,通报质量情况,分析质量趋势,提出改进措施意见或建议,并监督实施。
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责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核、批准处理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或方案,检查处理的效果。对重大质量事故按规定程序方法和管理部门指示调查处理。
协助建设单位制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各项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承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措施。参加安全大检查活动,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
检查确认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并按规范要求对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抽检。参加竣工验收、审查竣工图以及竣工档案资料等。
二、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及要求
1、施工质量的事前预控:
开工前应详细研究本工程的合同所涉及的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现场的施工条件,做好调查与分析,发挥其重要的质量预控作用。
开工前应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严格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明确质量控制的重点、要点和难点等。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内部审批合格的施工质量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必须依照设计文件及相关部门所确定的工程测量定位及标高的引测依据,建立测量基准点,做好技术复合,并报告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督检查和记录。施工单位如有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有效的分包选择程序,并将分包商的情况报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资格审查。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有效的采购控制程序,对于主要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采购前必须将采购计划报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施工单位应按照审批合格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落实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到位情况,并将落实情况汇报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
2、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做好施工技术复核工作。对用于指导施工或提供施工依据的技术数据、参数、样本等,如工程测量定位、工程轴线及高程引测点的设置、混凝土及砌筑砂浆配合比、建筑结构节点大样图、结构件加工图等都要进行严格复核。担任技术复核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业务能力。凡涉及施工技术复核内容的单据表式均应设置技术操作人、复核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名专栏,全面反映技术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并对该结果负责。凡涉及工程施工主要技术基准、影响施工总体质量的技术复核内容,以及按照施工监理细则要求,必须报监理工程师核准的技术复核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报送,获准后才能作为施工依据。
施工计量管理,一是正确选择各种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并做好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校准工作,保证计量器具的精度和灵敏度,防止因计量器具失真失控、计量误差超标造成工程质量隐患;二是加强计量工作责任制,建立计量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计量器具,严格执行计量操作程序和堆积,规范计量记录等,以保证各项计量的准确性。
见证取样送检,对于工程所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构配件以及施工过程预留的试块、试件等应实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及监理机构中专业人员担任,送检的实验室应具备经国家或地方工程监测检验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资质,见证取样送检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进行。
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必须首先完成自检并合格,然后填写专用的《隐蔽工程验收单》,单列的验收内容应与已完的隐蔽工程实物相一致,事先通知监理机构及有关方面,按约定时间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隐蔽工程由各方共同签署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应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后重新验收。
3、施工质量的事后控制:
对已完施工成品的保护,已完施工的成品保护问题和措施,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与计划阶段就应该从施工顺序上进行考虑,防止施工顺序不当或交叉作业造成相互干扰、污染和损坏,成品形成后可采取防护、覆盖、封闭、包裹等相应措施进行保护。
施工质量检查验收: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验收:应按照檢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验收环节,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留下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和资料,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
A、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和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后,经质量自检并合格后,向现场监理提交工程竣工申请报告,要求组织竣工验收。B、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申请报告后,应就验收的准备情况和验收条件进行初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a、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b、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c、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d、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C、初步验收检查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应将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报告报送建设单位,着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方面的专家组成竣工验收小组并制定验收方案要,建设单位确定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组织竣工验收会议,正式验收过程有以下主要工作;a、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施工各环节施工满足设计要求,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b、检查审核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及质量验收资料;c、实地检查工程外观质量,对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d、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各环节工作、对工程实体质量及质保资料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共同确认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D、竣工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a、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合格;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c、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d、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的规定;e、感官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参考文献:
1、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东南大学出版社.1997
2、吴涛.施工项目经理手册[M].地震出版社.1999
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
作者简介:
王沛祯(1975.11),男,山东临清人,助理工程师,工作单位:新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