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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立法还缺乏明确的社会性别理论影响,因而没有很好地起到保护女性合法利益的作用,研究法律中的社会性别,特别对我国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关于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保护条款进行分析,指出该法在保护农村妇女土地合法权益方面的不足,提出把性别观念引入立法,建立男女平等的法律保护机制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