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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WTO成员。从此,我国可以全面与国际保险体系接轨,并可以得到国际规则和多边协调机构的保护,在国际保险市场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时,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我国应该按照上述协议的规定,在保险市场准入、国民待遇等方面承担相应义务。由此,进一步开放我国的寿险市场,不仅要求中国寿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机制市场化、产品多样化、管理现代化、保险技术高科技化,而且在开发新产品、风险管理及评估服务质量和咨询等方面都要与国际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