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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禁止新建露天矿山严格管控新设矿业权的通知》。《通知》要求,充分认识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的规定,严格禁止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新设经营性露天矿山矿业权(包括探矿权、采矿权),未经批准不得变更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和开采方式。